引用第15楼不似荇菜于2007-08-15 12:46发表的 :就算是领养的孩子也是她的孩子啊,有法律依据,写清名字的,是有效的
引用第16楼mecyl于2007-08-15 12:53发表的 :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所以遗嘱上写明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依据。吴莲和囡囡之间也不存在领养关系。只要离了婚,只要证明没有血缘,囡囡就和她没有关系了。
引用第18楼小呆警官于2007-08-15 13:07发表的 :关于这个问题,本呆有不同看法。亲属关系的存续,以相关的法律文件为基础,并不一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从吴莲的遗嘱来看,应该就是排除了她自已修改继承人的任何可能性,她不能否定她和囡囡在法律上的母女关系,当然,除非通过打官司来重新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