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还有一些细节没理清楚和问题没理清楚,所以先把发现的具意义的线索先整理一下,如果有不足的欢迎各位侦探补充。
(一)吴莲临时准备办生日宴会
1 菜式非常家常,仅仅是拿冰箱的材料准备
2 客人临时邀请
3 前天晚上,吴莲和胡也之一起喝酒前心情不好,并告诉胡齐与黄有私情,并说过要让齐人财两空。胡尚未告诉吴齐和黄暗中转移公司资金的事宜。
(二)囡囡
1 囡囡是齐峰的孩子,并非吴莲的孩子,也不是黄敏所生
2 囡囡乃试管婴儿,经人工受精培育出来的
3 吴对胡说齐经常拿囡囡出气,但是囡囡是齐的孩子 却不是吴的孩子。
4 囡囡根本就不靠近吴莲,齐峰和小惠也有点紧张的样子,好想挺怕吴莲在囡囡旁边。
5 装老鼠药的盘子只有囡囡的指纹
(三)红酒
1 红酒乃胡也之和秋萍准备
2 红酒瓶上只有齐峰的指纹,但是外层薄膜的指纹情况正常。
3 红酒喝至瓶底,六只酒杯里还有部分残酒,经鉴定只有吴莲喝过的那一只酒杯里留有毒药痕迹,但浓度并不足以致命。酒瓶里的残酒无毒。
4 齐峰曾经拿黄敏头上的簪子搅过酒杯。
(四)黄敏
1 黄敏买的蛋糕,并和小惠在厨房切蛋糕。
2 黄敏第一次去吴家,并且曾经喂过囡囡蛋糕,但被囡囡摔了满头。
3 黄敏在厨房洗去蛋糕残渣的时候曾经解下簪子,并发现老鼠药。
4 黄敏头上的发簪经验检确实沾有剧毒老鼠药,成分与吴莲所中剧毒一致, 但浓度略等于8%,不足以致命. 另外, 发簪上的指纹模糊不清,但勉强可以辩认出有黄敏和齐峰两人的指纹。
(五)蛋糕
1 蛋糕上大朵的巧克力花有毒。
(六)遗嘱
1 立遗嘱人吴莲,立遗嘱时间为死者女儿囡囡出生前两个月。遗嘱关键内容为:吴莲将其名下的全部财产都留给女儿囡囡。该遗嘱自立定之日起生效,永不撤销,不因任何意外情况改变,吴莲本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形式否定这份遗嘱,除本遗嘱之外,任何在本遗嘱之前或者之后订立的其它遗嘱,均属无效。
2 吴莲名下的财产全归吴莲个人所有,齐峰名下的财产全归齐峰个人所有,如果两人离婚的话,个人分得个人名下的财产,而不按法律规定平均分配。
(七)婚姻双方情况
1 吴莲是公司的董事长,大股东啊,凤翔公司90%的股份都在吴莲名下,另外10%是一个挂名的国营公司,齐峰根本就不是股东。
2 囡囡出生前齐峰曾经提出离婚,后取消。
(八)其他
1 吴莲致死的毒药乃吴莲亲自去小区领的。
2 案发下午小惠曾经偷偷哭过。
3 死者中毒时间为晚上7:45
[ 此贴被恋飞の鱼在2007-08-18 17:1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