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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做你自己的自由

   


集体大曝光


  查尔斯·萨奇(Charles Saatchi)是伦敦的广告业大亨,他和弟弟莫里斯(Maurice Saatchi)创建了萨奇 广告公司,算是英国广告业的泰斗。但是他的真正激情所在是当代英国艺术。可以说他一手高擎 着整个当代英国艺术的蓝天白云,90年代英国当代艺术的突然兴盛,80%要归功于他的鉴赏与收 藏,当代英国艺术中最有争议的作品,大多最后都会进入萨奇画廊。每一年各大艺术学院的毕业 展,学生们最翘首盼望的,就是他的身影。1995年皇家艺术馆的著名《刺激》(Sensation)大展, 展出的全部是他的私人收藏,至今仍是皇家艺术馆最有影响的展览之一。有人讥讽他是“艺术垃 圾箱”,专门大批量收集垃圾艺术,也有人说如果萨奇有一天打算出手他所收藏的英国当代艺术 作品,那么整个当代艺术的天就会倒塌下来,这些作品的贬值也就不只是十倍二十倍,可能会是 成百倍了。

  萨奇画廊新地址的开馆仪式,不是放鞭炮舞狮子,而是请了纽约艺术家特尼克(Spencer Tunick) 来组织一场伦敦人的集体大赤裸运动。参加这次脱衣艺术活动的,有200来人,年龄从18到61岁 不等。艺术家让他们在旧市政厅的水泥人行道上或是舒展身体,或是双腿蜷曲起来如同蹲在地上 的兔子,或是在画廊里的展品之间摆姿势,特尼克对着集体大赤裸拍了照,录了像。摄影摄像结 束之后,这200余位志愿者中有一些穿上衣服回家去了,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上街购物,访亲探 友;但是,更多的人却是表演艺术意犹未尽,索性就留下来出席了画廊的酒会,赤身裸体混迹于 画廊邀请的许多社会名流身边,端着香槟酒,吃着鱼仔酱,与著名影星时装设计师政界要人们交 杯换盏。对于他们来说,在大庭广众面前成为裸体表演艺术的一员,不仅是一种难得的经历,似 乎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解放。裸体者落落大方,反而是衣冠楚楚的社会名流们有些不自在,那眼睛 不敢稍微往下瞟一点。幸而那天4月的伦敦竟是小阳春的暖和天气,所以,大半天裸体下来,竟 也没有一个伤风着凉的。晚间新闻中播放这些镜头时,当然要用小方块模糊掉了这些志愿者们的 私处。

  萨奇画廊似乎开馆就占了泰特画廊现代馆的上风,正投报纸传媒所好。然而借来的却是美国艺 术家的风头。指挥裸体大军的特尼克是纽约人,今年36岁,说话细声细气的,很害羞的那一种。 他发现根本不需要道具,现代的混凝土建筑物街道与普通人的人体形成的对比其实更有意思。于 是,他开始周游美国各州,拍摄裸体的普通人,有时是一人,但更多的时候是一群人,而且,这 群人的数目越来越大。后来,他又把战场扩大到世界各地。从1994年到现在,他已经在全世界各 地组织了50场裸体人体艺术。他的作品背景都是坚硬冰冷的现代建筑,前景是柔软温和有生命的 人体,形成强烈的对比,一大片的人体形成一种柔软的曲线,延伸成大自然的一部分。1998年他 举行第一次个展,以后更是名声大振,世界各地都有了自愿为他脱光衣服的人们。他建立了自己 的网页,在网上公布他的下一次艺术活动的地址,并且招募裸体志愿者们。从纽约到维也纳,全 世界已经有25000人参与了他的艺术活动,其中的壮举可数2001年,4500位澳大利亚人在墨尔本 为他脱光衣服;同年,4000位智利人在圣地亚哥全裸,当地报纸把特尼克评选为全智利“2002年 度伟人”。

  特尼克的艺术向来也是与警察较劲的举动。从1992年起,他曾经被逮捕过5次,一次是因他在 联合国总部门口拍摄28位裸体者,还有一次是拍摄洛克菲勒中心一棵大圣诞树顶上的站着的一位 裸体男人, 但是每一次都是无罪释放。虽然不算犯罪行为,但是警察还是不断骚扰他,于是特尼 克打算一不做二不休,为了能在纽约自由组织他的艺术活动,他干脆把纽约市政府告上法 庭。2002年5月,地方法庭根据美国宪法中言论自由的条款,判定特尼克有理,纽约市政府不 服,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还是维持了地方法庭的原判,认为言论自由既然是美国宪法 第一条款,特尼克就有在纽约州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创作他的“裸体艺术”的自由。特尼克说世界 各地对裸体都有不同的习俗和看法,其中向来以浪漫著称的法国人其实最不愿意合作。他在巴黎 受到的阻力最大,裸体的志愿者难觅,警察也比美国的厉害,他在那里被捕两次,还有一次被警 犬袭击。

  英国虽然向来被人嘲笑为保守,但是特尼克在这里还是觉得颇受欢迎。特尼克第一次来伦敦是 两年之前,那次,他是在格林威治村的古老的大船旁边拍摄400多位裸体者,选的时间是清晨, 在警察们还没有开始大规模上班值勤站岗之时。那是9月一个颇为寒冷的日子,400多个人裸体走 过格林威治的街上时,正是居民们起床拉开窗帘的时候,从窗子里面看到白花花的躯体走过,不 少人还以为自己仍然在做梦呢!

  英国是个没有成文法的国家,关于在公共场所赤身裸体到底是犯法还是不犯法,英国法律没有 清晰的说法,但是警察有权以淫秽罪逮捕在公共场所裸体的人。这次特尼克在萨奇画廊里的活 动,因为是在私有空间里,所以不存在犯法不犯法的问题。



我们天生就是裸体的

  然而,还确实有艺术家要的就是警察来抓他。将近三年前,英国有一位名叫Vincent Bethel的艺 术家,就曾因此掀起了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Bethel的口号是“做你自己的自由”(the Freedom to be Yourself),他认为“我们天生就是裸体 的,衣服是附加的,我们不需要躲藏”。他和他的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要求的是“非性感的 裸体”在英国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合法化。而且,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裸体主义 者”(naturist),在他的宣言中,Bethel这样说:“‘做你自己的自由’运动不是裸体主义者的运 动,我们的主张与裸体主义完全没有关联。其实,我们觉得裸体主义对我们的运动有一种破坏作 用。因为大多数的裸体主义者不想看到裸体合法化,因为他们喜欢的就是裸体的那种秘密,不合 法,怪癖,不被社会接受,与社会隔离的因素,裸体主义不是人性的,而是非人性的,因为他们 压根就不想被社会接受。”所以,虽然有一些裸体主义者对他支持,但是大多数裸体主义者其实 是对他持不赞同的态度。

  Bethel说他的皮肤是他天然而成的衣服,这是上帝所赐,是他与生俱来的权利。“为什么大猩 猩不用穿短裤?可从来没有人说他们不知羞耻。难道这公平吗?”他说他之所以在大庭广众之间 脱衣服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从来就觉得自己那话儿很小,所以,为了克服恐惧心理,提高自 己的自信心,干脆脱光衣服,既然别人不在乎,自己当然也就不在乎了。

  Bethel进行过许多次当众脱衣服的示威活动,常常在公共场所出人意料大脱衣服宣传“接受人 类皮肤”。他的著名举动包括1998年手举“破坏社会”的大标语在伦敦中心的Piccadilly Circus裸 体奔跑15分钟,还有在国家画廊脱光衣服,朝伦伯朗的自画像上扔颜料。他有好几次被抓,但是 让他失望的是,警察没对他做任何追究就把他给放了,这种默默无闻的处理,可不是他想要的结 果。

  2000年7月15日,他打算到老虎嘴里去拔牙,在伦敦警察总署前裸体示威,裸体爬上电线杆, 引得四面街道交通堵塞,围观者无数,还有不少参与了他的活动而把衣服脱光的人。警察才忍无 可忍对他进行正式逮捕,把他关入大狱。这次,他总算引起了传媒的注意。为了保持这种声势, 这几个月在Brixton监狱中,他一直拒绝穿衣服,最后11月在 Southwark法庭上开庭时,已经是冷 风刺骨,但是他宁可身体冻得发青,也不愿意放弃他的裸体信念。他说,之所以开庭推迟这么 久,就是因为警察想用冷空气来摧毁他的斗志,但是他不会屈服。在他踏进法庭之前,法官警告 陪审团中所有的女士们都回过头去,以避尴尬。Bethel那年28岁,是位没有什么太大成就的靠着 领取救济金生活的失业艺术家。一脱而出名,他成了英国有史以来第一位裸体出庭的人。最后陪 审团宣告他无罪,说他有不穿衣服的自由。他胜诉的那天,不顾冷风飕飕, 在法庭外他举行 了“裸体记者招待会”,他说能够裸体出庭,这就是他所倡导的“做你自己的自由”运动的最大 胜利。



追封打杀开裆裤

  我十余年前在圣马丁艺术学院的图书馆工作时,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位典型的特别正统的中年妇 女,每次一有新的时装或是艺术杂志进来,里面总是不乏裸体或是半裸体的模特,她就要忙不迭 地往杂志上贴“仅供参考”、“不许带出图书馆”之类的标签,而这些两寸长一寸宽的标签肯定 是要正巧贴在裸体或半裸模特的最要害部位的。等到杂志到了学生们的手中,都变成了“洁 本”,学生们再恼火也没有用。

  成人的裸体,爱看者睁眼睛,不爱看者闭眼睛,争议也都谈不上有什么原则性。但是一牵扯到 孩子,那就得大禁了。特别是现在越来越多的针对少儿的性犯罪,更使人们如临大敌。两年前, 也是在萨奇画廊中,就有过一次警察干预画廊展品的举动。画廊里有一个主题为“我是照相 机”(I am the camera)的摄影作品展览,展出两位摄影师的作品, 其中有一位是居住在英国的美国 家庭主妇Tienney Gearon。Gearon用照相机记录了她的6岁女儿和4岁儿子的生活,最引起争议的一 张画是两个裸体的孩子戴着面具在海边沙滩上玩水枪,另外一张是小男孩脱下裤子在雪地上撒 尿。

  这个展览刚刚开始时,报刊杂志上的评论还比较看好。但这些照片不可能让所有的人满意,有 一些看展览的观众抱怨,展览展出八个星期后,这些抱怨竟然惊动了伦敦警察总署,他们派出了 淫秽出版物组的官员来到画廊,粗粗扫过一遍展厅后,他们就下了结论,展览的作品中有三幅可 能会怂恿恋童癖的罪犯们有非分之想,对孩子的长期利益有所损害。裸体孩子,小猪的面具,水 枪,撒尿,这些都传达了虐待儿童的信息,有着典型的针对少儿的性犯罪的迹象。所以,伦敦警 察要求画廊立即把这三幅照片撤下来,并要求把画从展览目录中抽出来。

  画廊的管理员赶紧通知萨奇,说有警察来访,萨奇还以为是笑话。摄影师Gearon也被招到画 廊,但是她看到警察,还以为他们在恶作剧开玩笑,突发奇想来点行为艺术。她说:这些是我自 己孩子的照片,完全是天真无邪的,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色情在里面,除非你自己脑子里面全 是肮脏的东西,才会对这些照片动坏念头。而且,她说她的两个孩子都来看过展览,他们喜欢自 己的照片,而且对于母亲拍摄他们的作品能在伦敦最有名的画廊中展览很自豪。

  最后关于此事警察总署可能觉得自己做过了头,画廊经过全面咨询律师之后也决定公然反抗警察 局的命令,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此事让我想到咱们中国农村,孩子们向来是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夏天五六岁以下的孩子们几乎 都不穿衣服,男孩子们十来岁还光着屁股的也大有人在,整天在河边玩水,下河采莲蓬摸鱼的, 全是一个个赤条条黑黝黝的身体,也很少有人会生出什么非分之想。开裆裤若是被介绍到西方世 界来,肯定早就要被追封打杀了!
Posted: 2004-07-31 20:31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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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世纪末《画室》再巡

  书库角落黑色厚木书架上的那排旧书,久被尘封,已未可言香。一本本细细翻阅过去,竟翻出一本《画室》来。纸已极黄了,薄脆得几乎一搓便能搓成一把粉末。旧杂志毕竟比不上旧书可堪摩挲,然而内容却可同样喜人,值得玩味。这本杂志是一八九八年冬季的特刊,标题是“现代藏书票及其设计者”,昔日的书主定然也是位爱书人,杂志墨绿色封面里页上便贴着一张木刻藏书票:少女手持书本倚栏而坐,窗外是风云山水,长裙的波纹虽不很精致,但那凌空凭栏之态,却自成一番气势。不知它的年代,但想必也是几十年前的旧物。书中文字间插配的那一叶叶藏书票更是秀丽可人,大多是庭园花木及女子的体态和面颊,轻盈、流动、鲜活,娴静,极少有纹章盾牌的死气沉沉之态。杂志副标题中所谓的“现代”,便是指上个世纪末风行欧陆的“新艺术”(Art Nouveau)之时了。
  
  一八九三年,《画室》(The Studio)创刊于伦敦,一晃便是百年,世纪末的种种情绪值得再提,街上穿黑白二色长裙长裤长衫的少女若隐若现,简洁而有些怪异的线条仿佛几幅比亚兹莱的装饰画悄然走下画廊;书店中摆满了新版罗赛蒂,布朗、亨特等人的画册,先拉斐尔姐妹们金红色的长发如火,梦幻般的眼神如网,能罩住每一个路过的人;塔特美术馆深处那间幽暗的展厅中,弥漫着本恩-琼斯画笔下说不完猜不透看不尽的许多美丽的怅惘和幽怨;巴比根画廊中穆恰的旧海报旧招贴流光溢彩,巴黎百年前的醇酒美妇依然醉人;泰晤士河滨剧院里王尔德的旧戏,连月来演得场场爆满;以“《画室》及世纪末”(the Stu-dio and the Fin de Siecle)为主题的展览,也在英国国立工艺博物馆(V&A)三楼一间小展厅中开幕了。凡此种种,虽只是点点滴滴不足成势,但已能让赏心者为之悦目。
  
  在各种艺术中,工艺美术及设计源自于工匠手艺人之技,向来流于边缘,存在于民间,不算正统,也很少为人所道。到了上个世纪,它却枝叶繁华,经过威廉·莫里斯等人的推动,竟渐成正果,联系上文学、美学,纯艺术及日常生活诸领域,于实用中见古风情致,形成声势颇大遍及英伦及欧陆的“新艺术”运动,有关的杂志便也应运而生,其中《画室》最有影响,同时期在英国与之齐名的还有麦克莫多AH.Mackmurdo的《小马》(Hobby Horse,一八九三——四);比亚兹莱(A.Beardsley)的《黄面志》(YellowBook,一八九四——七)和《萨瓦》(Savoy,一八九六——八),以及瑞克兹和仙农(C.Ricketts&C.Shannon)的《时规》(The Dial,一八八九——九七)。可惜其他杂志都很短命,唯有《画室》几易其容,竟生存了近百年。杂志随着时潮变,身不由己,当时《画室》自标“纯艺术及应用艺术之插图本杂志”(Illus-trated Magazine ofFine and Applied Art),在它初创的十余年中,与《时规》等一起,既不取皇家艺术学院传统的古典主义,亦不取极前卫的塞尚等人的印象主义,而是将重点集中在装饰艺术(decora-tive art),装潢(interior design),设计(design),工艺(crafts)和建筑(architecture)上,是世纪末种种思潮的反映。
  
  当时,已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后期,国力虽仍强盛,艺术家手中的那碗酒却越喝越消沉了。先拉斐尔画派大势已去,一代大师罗赛蒂的影响虽在,但却不是兄弟会中那位意气盎然的年轻的诗人:丽西眼中的那泓春水太过清浅了,但丁诗中的精神之爱太过理想了,乡村女孩鲜艳的夏绿太过明媚了,亚瑟王妃的爱情太过浪漫了。世纪末诸人从罗赛蒂身上看中的,是沉迷于酒中、药中,女人的黑发中的永醉不醒的愁<IMG=AB94313501>绪,是珍妮深如海水的双眸中那潭望不穿的忧郁,是宿命的维罗尼卡·维罗尼斯竖琴边纤纤指尖上的那份无奈。画面越来越静了,颜色越来越深了,《黄面志》是暗黄的,《画室》是墨绿的,比亚兹莱画着一张张黑与白的装饰画,而那套最放浪的Lysistrata原来是要由深紫色的墨水印成(可惜公诸于世的仍是黑墨水,只有几张校样才是深紫色),王尔德写下过“暗夜绿色的叶子托住紫色的星空”如此怪诞的意象,《莎乐美》初版本丝质的封面装订是比亚兹莱古怪的蓝绿色。暗黄、墨绿、深紫,再加上黑与白,成了世纪末的五原色,是静,是美,是消沉。
  
  于是,世纪末的艺术思潮如同一枚透明的硬币。硬币的一面是精力过人而又矛盾重重的威廉·莫里斯(WilliamMorris)及其所倡导的“艺术工艺运动”(Art and Crafts Movement),莫里斯是罗赛蒂的学生,老友,他是艺术设计上的多面手,也是政治上的激进派。他鲜明的艺术观来自于他强烈的生活观,莫里斯是简单、明了、易懂的,他对图样、颜色的追求,是基于他对大自然的最直接的理解,他主张美与实用相结合,维护手艺人的尊严,反对机械化,主张回到中世纪手工艺人的工作作坊中去。他也反对“纯艺术”的主张,以为每一个平民百姓身上都有一丝艺术的灵性,他的设计朴素、美丽而有古风,虽说造价常常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难得百姓共鸣。莫里斯影响极大,世纪末时已是花甲之年,追随他的人有如建筑师伏尔赛(C.F.A·VOysey),设计师莱伯迪(Lazenby Liberty,此公建立伦敦名店Liberty,现在仍出售许多当时许多设计的复制品,如家具、挂毯、墙纸、烛台等),阿许比(C.R.Ashbee)以及伯明翰艺术学院中的诸人。硬币的另一面便是“唯美主义运动”,他们追寻为艺术而艺术,认为艺术家除了表现他们的天才外别无他求,他们弃绝大自然,设计的图样、所取的颜色都很抽象,具有象征意义。持这种思想的,以王尔德为首,最著名的有比亚兹莱,瑞克兹及仙农(王尔德呢称此二位<IMG=BB94313601>分别为“空谷幽兰”及“山中金盏”)以及格拉斯格艺术学院的马金托什(C.R.Mackintosh),麦克多娜姐妹(MacDonald Sisters)等人。
  
  这两种主张乍看上去截然相反,然而在艺术趣味上,却异常相似。两种思潮相互影响,纠缠,汇合,他们都拜在罗赛蒂的脚下,莫里斯一生的朋友及合作伙伴本恩-琼斯(E.Burne-Jones)极被唯美主义者推崇,比亚兹莱、瑞克兹和莫里斯的书籍设计美得如同出一路,马金托什等人与“艺术工艺运动”极有关联。这一枚光亮的硬币便如叶芝之屋,它是伦敦城中学者的修室,亦是爱人的密巢,窗外小花园中树影疏朗,初秋晴日树梢每一片叶尖上都蓄满阳光,在清晨的蓝天中光灿欲滴,而到了夜幕降临,“四壁墙上悬挂着深蓝色的装饰,形状怪异的绿色高脚烛台上烛火明灭,照着那一套威廉·布莱克的木刻版画墙上,比亚兹莱和罗赛蒂的那几幅版画作品也半明半暗,书柜中摆着许多珍奇神秘的书籍,也有Kelmslott的出版物,那本最杰出的书籍,本恩-琼斯插绘的Kelmscott的对开本《乔叟作品集》,平放在一张古旧的牧师讲经台上,翻开着……”
  
  可惜,比亚兹莱和莫里斯永远没能走到一起。当年,十八岁的比亚兹莱带着画夹与姐姐一同去参观本恩-琼斯Fulham庄园中传奇般的画室时,正在模仿Kelmscott出版物中莫里斯的装饰设计及本恩-琼斯的插图。画室又深又暗如同中世纪的墓穴静得出奇,摆满了莫里斯设计的家具及本恩-琼斯自己的画,丰富而遥远,如传说中的宝窟。那位被比亚兹莱视为“欧洲活着的最伟大的画家”的前辈,看过画夹中的画作,便对这位正在保险公司中谋生的纤弱少年说:“为了艺术,你该放弃你所做的一切。”然而莫里斯却未对年轻人有同样的赞许,比亚兹莱心细如发的模仿在他看来,既不够漂亮,也未得原作精髓。莫里斯讲究的是古风,是手工制纸手工印刷以及实实在在的木雕木刻,比亚兹莱追求的是新意,大胆采用物美价廉的铜版锌版石版蚀刻线刻。道不同,还有什么可说的,这便难怪六十岁的前辈对二十岁的后生没有丝毫的宽容,只看了一眼比亚兹莱的成名作《亚瑟王之死》的锌版底稿后便要勃然大怒,大骂其剽窃抄袭且不得要领(幸亏有本恩-琼斯在旁,才使他平静),也难怪比亚兹莱花了十八个月设计了《亚瑟王之死》的二十二幅插图,五百五十多种边界、装饰、章回标题、大写字母及章尾装饰后,便毅然弃绝了对Kelmscott的膜拜,另寻新奇、独特的出路了。比亚兹莱英年早逝,死时年仅二十五岁,在书籍插图与装帧上,其成就丝毫不让Kelmscott出版社的两位老前辈,他们共同将制书艺术在世纪末推向顶峰,如若当时Kelmscott对比亚兹莱网开一面加以收容,恐怕他也不复为比亚兹莱了,福祸之间是冥冥中的机缘,比亚兹莱上下求索之际,也正是《画室》创刊之时。
  
  一八九二年冬日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比亚兹莱在Meynell夫人家中遇见正在筹备出版《画室》的希德(CHind)。比亚兹莱犹豫地取出他从不离身的画夹,羞涩地说想请希德看一眼他的装饰画,并说他这种新风格怪诞而新奇,虽丑却极美。希德马上被吸引住了,不仅决定在第一期中请美国评论家潘奈尔(Joseph Pennell)撰文重点介绍比亚兹莱,而且还请他设计《画室》发行的海报,以及《画室》的第一种封面:那是一棵大树的茎与枝叶,左下角有三支百合,墨绿色的布面装订,是那个时代的颜色。《画室》第一期也没有怠慢其他设计师,它的主题是“艺术家与手艺人”,织锦缎、家具、挂毯、墙纸、金银器等各类设计都在其关注之内,自然,其中也包括《画室》最初十年一直热衷的话题:书籍的印刷装订,以及藏书票的设计,在当时的藏书票设计师中,最突出的要数年轻的贝尔(Robert Anning Bell)。《画室》与“艺术工艺运动”之间也从未脱离过联系,特别是在一八九四年“艺术工艺展览协会”(Arts and crafts Exibition Sociery)举行第四期展,会长莫里斯主编出版了一本工艺运动论文集,其中收入了十几篇“艺术工艺运动”主要人物的文章,如克莱恩(Walter Crane)、莱特比(W.R.Leth-aby)、沃克(Emery Walker)、戴(L.F.Day)等,《画室》配合展览,刊登了很长的评论,也以此奠定了它在工艺美术杂志上的领先地位。
  
  《画室》具有着宽厚、包容的精神,它扶植了无数新人,名声更是遍及欧洲,在世纪之交的维尼斯,“心细的丈夫慢慢从年轻的妻子身旁站起,任何细微的响动,都会打破她所选的那团孤寂,新的一期《画室》刚到,她慢慢翻阅着这本来自伦敦的杂志,房中是一片神圣的静谧。”灯光幽幽地打照在展厅中那一幅幅秀丽雅致的海报、招贴和黑白装饰画上,玻璃匣中王尔德的《斯芬克斯》打开着,瑞克兹手饰的暗红、铜绿与黑色相杂的插图更有奇异的东方情调,一切都太静了,法国图鲁斯-路德维克(H.Toulouse-Lautrec)红磨坊舞女活泼的裙风舞不去先拉斐尔画派留下的那份阴气逼人的沉默,巴黎与伦敦毕竟不同,《画室》带回了世纪末,鞋跟在地毯上敲不出声响,也许,那份纯美之中的静谧百年来未曾变过。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伦敦
Posted: 2009-06-02 23:36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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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蓝色电影诗人德里克加曼

  今年二月十九日,德里克加曼(Derek Jarman)死了,死于艾滋病,死在英国众议院投票决定同性恋合法年龄的前两天,没能再与朋友们共聚在泰晤士河畔的寒风中。那凛冽初春之夜的朵朵烛光,是同性恋者们对平等的合法年龄的期待,是对投票结果的愤怒(在英国,异性恋合法年龄是十六岁,同性恋合法年龄本来是二十一岁,这次投票的结果是降到十八岁,但许多人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年龄是多少,而在于平等不平等),也成了为加曼送葬的挽歌。
  
  德里克加曼,画家、诗人,电影导演,独立制片人,同性恋权利活动家,向来坦率、直言,极有艺术情趣和创造力,又独立于世,桀骜不逊。特别是他发现自己携带艾滋病毒后,更以其真诚、勇毅、智慧,为同性恋者寻求正义和公理,成为先锋艺术家们和年轻是同性恋者们的偶像、精神支柱和行动楷模,却也因此成为这个传统保守国度中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是主动要求医生对他停止用药的,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皮肤、肌肉都在脱落,然而他却死得极有尊严,表现出超人的耐心、毅力和勇气。虽有人说他死得活该,但更多的人,包括同性恋反对者,却为他一掬钦佩感动之泪。无论如何,他的死,无疑是英国电影界的极大损失。
  
  加曼是英国人,加曼是同性恋者,这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两个事实,也是始终纠缠在他的艺术中的两个主题。他出生于1942年,父亲是皇家空军的官员,加曼从小在意大利和印度的空军基地上长大。他与父亲的关系并不甚好,而母亲早染癌症,全靠加曼和妹妹照顾。加曼自幼钟爱绘画,但父亲却规定他去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学历史和英文,加曼遵从父命于1963年完成学业,旋即进入Slade艺术学院中学习绘画,加入60年代自由放任的狂欢宴会。他的同学中有当代英国艺术家霍克尼(David Hockney)、普洛克特(Patrick Procktor)、和克拉克(Ossie Clake),在波微广场霍克尼的家中,在德瑞街的艺术实验室中,在圆房子的生活舞场中,他们的音乐越来越狂野了。霍克尼的满头金发在舞场中飞动,加曼仿佛第一次“从很高的跳台跳水下去,”骤然发现“颓废是才智的第一表现”,“每个我认识的人都认识其他人,我们生活在一起,像是整整一代人生活在一起”。在此期间,加曼作为一个艺术家小有成功,他参加1967年塔特画廊的青年艺术家画展,1968年在利森画廊举行第一次个人画展,同时,他也写诗,从事舞台设计。到了七十年代,英国导演罗素(Ken Russell)请他设计电影《野蛮的救世主》(The Savage Messiah)和《魔鬼》(The Davil)加曼拍片一直用最简陋最原始的摄影机,背景常布置在画室或伦敦一些废弃的大仓库中,一方面自然是因为作为独立制片人,经费向来是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加曼看来,电影最重要的不是情节、故事,不是场面是否大,而是电影所要表达的导演的思想。他的电影都很个性化,作为一位抽象派的画家,他摄影机下那些如梦如幻的意境,也都很抽象。
  
  1975年,加曼拍摄了第一部公开放映的电影《塞巴斯蒂安》(Sebastine),这部电影结构松散,叙述了基督教早期圣徒塞巴斯蒂安的一生,他所受的折磨和他的献身精神。三年后,他又拍了《庆典》(Jubilee),把历史引入现实,表现了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她的魔术师的陪同下共游七十年代朋克(Punk)的伦敦城,真实地记录了那个时代颓废疯狂的亚文化。这两部新奇的电影让人耳目一新,然而毁誉并至,《塞巴斯蒂安》中,加曼让他的人物都讲拉丁语,配以英文字幕,而且还有许多男子的裸体以及男子同性恋的性爱场面;《庆典》中的伦敦是毁坏、衰败的,女王也成了后现代主义的形象,这很让一些自认“身心纯洁”的人受,不了,斥之为“腐败、恶劣、肮脏”。1979年,加曼拍摄了根据莎士比亚剧作改编的《暴风雨》,同样是现实、神话与历史的交融。同时,他也开始酝酿拍摄《卡拉瓦乔》(Caravaggio),然而经费和计划落实,却要在七年以后。
  
  1610年,西西里Porto Ercole的海滩慵懒地伸展在热气中,米凯莱卡拉瓦乔奄奄一息。自从四年前那场在罗马的斗殴之后,他流亡在那波里,在马耳他,在西西里。终于,听到了教皇赦免他的传令,于是,“他收拾了仅有的几样东西,租了条小船打算回罗马,然而在海滩上,他却又无辜被抓了起来,两天后从监狱里出来,他的船已不在那里。在愤怒和绝望中,他在七月酷暑的烈日下沿着沙滩奔跑,希望能看见那条船”,然而他倒下了,牧人们把他抬到山顶,他发着高烧,几天后,他死了。这一年,他39岁。
  
  卡拉瓦乔,意大利文艺复兴后期的最重要的一位画家。黑头发、黑眼睛、深色的皮肤。他的形象是他画笔下的许多画面,他的颜色是他的画面的主调。他粗犷、好斗,总是在寻找计划或是伤害自己,或是伤害他人。他爱女人,更爱男人,最爱的还是他那把从不离身的短剑,他作画不守传统路数,许多后代人受他的影响,却也有人认为他破坏了绘画艺术。从这位自我陶醉、满身不服从、充满勇气和破坏性的卡拉瓦乔身上,加曼仿佛看到了自己。《卡拉瓦乔》是他最珍爱的题材。于是,他在伦敦一间大仓库中重构文艺复兴后的罗马:白门白墙,酒肆草垛的街景;精力过盛,热情暴躁的意大利人。他更在重构卡拉瓦乔的画室和他的一幅幅画面:巨大的画布,石臼中刚磨出的鲜艳的赭红色,阴沉的黑色;手捧水果篮的男孩,被蝎子蛰了手的少年,“年轻人的音乐会”上四位乐手娇润的面颊和颤动的琴弦;还有罗诺其,那位卡拉瓦乔所爱着的最终又被他用短剑刺死的罗诺其,健美、粗俗、贪婪,身披红丝绒扮演着圣马修,扮演施洗约翰。卡拉瓦乔的一幅幅杰作在加曼的摄影机下被重新画过,画面上的人物成了围绕卡拉瓦乔的故事,虽少情节,却惊心动魄。水果鲜花、男人的躯体都透着欲滴的诱惑和欲望;美杜莎头上乱蛇飞舞,颈断处鲜血淋漓,张开的嘴哭《卡拉瓦乔》终于拍完了,在柏林电影节上获得很大成功。这七年中所遇到的阻力,舆论界所施予的种种压力,让加曼对同性恋文化和同性恋权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成了头脑最清醒的同性恋权利的支持者、争取者。1986年圣诞节前夕,《卡拉瓦乔》公映之后,加曼去医院做了艾滋病检查,结果不出他所料,是阳性。一个月后,他公开宣布了他的病情。八年之前,很少有人有勇气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更少有人有勇气承认自己得了艾滋病,加曼似乎成了第一个公开站出来道出真相的人。以后,有人问他为何当初要这样做,他说:“我这样做是为我自己,为我的自尊。我一生都在力争活得坦白、明了、被人接受,有时,竟发现自己周围的人都那么恐惧、不幸福,他们害怕告诉别人他们生活的真相。所以,我这样做是为我自己,并不是为别人,如果我的作法无意中帮助了一些人,那我会很高兴。”“我不是一个代言人,我只谈我自己。”
  
  于是,死亡每时每刻都会降临,加曼的时间紧迫起来,病情在恶化,但他的创作却进入了旺盛时期。1987年《最后的英格兰》(The Last of England),1988年《战地挽歌》(War Requien),1990年《花园》(The Garden),1991年《爱德华二世》(Edward Ⅱ),1993年《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直到最后一部影片,他去世前不久拍摄的《蓝色》(Blue)。在拍摄电影的同时,他也不断地有书出版,自传,日记,电影脚本兼拍摄札记,都是些流畅的散文,笔调很有诗意,也很干净。同时,他又提起画笔作画,在曼城,在伦敦,在日本都举行过画展。
  
  不间断地工作的同时,加曼的生活也有了变化,十几年来,他一直住在伦敦西区(West End)的一间窄小的居室中,西区是多彩多姿的世界,聚集了大大小小的影院剧院酒吧书店,也有索霍(Soho)区形形色色的色情商店,各种各样的人过往,加曼喜欢这大都市活泼多样。80年代末,他的父亲去世了,他便用父亲留下的钱在海边买了一栋渔民的小屋,于是,作为英国人的爱田园、爱园艺的痴性迸发,小屋虽在核电站边,然而它毕竟面临大海,加曼命名之为“希望之屋”,每日锄地拔草,竟将荒地土屋变成了最美丽的花园。他又去海边采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石子、石块,精心布置,加曼的花园便不仅有花草,而且也是独具匠心的现代雕塑馆了。如此的乐观,如此的雅兴,很难想象到他是位面对死亡的人,在这个花园中,他不仅制作了电影《花园》,而且出版了厚厚一本1989、1990两年间日记,题为《现代自然》(Modern Nature)。“园艺原本就该是我生活的中心,也许我根本不该闯入电影世界。”花园拂平了他心中的许多骚动,加曼以一种乐观而博大的胸怀面对死亡,“坐在帆布椅上,看着太阳落下,又看着灯塔后晚霞中一轮满月升起,花园中的石头反射着月光,他们能听到我在厨房中轻声歌唱。”(1989年8月15日)《现代自然》不仅是他这两整个银幕上是一片蓝色,只有音乐和一群声音:嘈杂的医院声,喧嚣的海水声,主人公的陈述声。有时是荒诞感中的幽默,“我在一家鞋店前停下,但还是打消了买鞋的念头,脚上这双鞋已足够让我走进死亡了”;有时是对已因艾滋病去世的挚友的怀念,不断重复那些名字,“大卫,霍华德,格雷厄姆,特瑞,保尔……”,“我已没有朋友了,他们不是已经死去就是正在死去”;有时是对虚伪社会的愤怒,“虽然有‘与艾滋病共存’的口号,但在与艾滋病的战斗中,我却不会赢。健康人只是利用病毒,而病人必须生存在艾滋病中,人们对艾滋病的知觉提高了,但有些东西却遗失了。现实感被戏剧化埋没,思想失明,变成盲人。”
  
  这是加曼的《蓝色》,没有画面,只是蓝色。《蓝色》是加曼去医院治病的经过,描述了他与艾滋病共存的最后岁月,是不同寻常的对病情的艺术性解释。拍摄这部电影时,加曼几乎已完全失明,他自知,这将是他的最后一部电影,他要“给人们一种感觉,最起码让人们感觉到死亡是怎么回事。”同时,这也是他在艺术上的最后一次创新,他拒绝表现物象、景致和人体,把电影的形式推到极致。蓝色,是裹尸布的颜色,是沉没、受难的颜色,却也是天空、大海和飞燕草的颜色。“爱琴海中的珍珠鱼,深深的海水,冲洗着死亡之岛……在轻柔的风中,丢失的男孩子,永远睡熟了。深深的拥抱,咸咸的嘴唇相吻……我们的名字将被忘记,没有人再会记住……在你的墓上,我放下一株飞燕草,一片蓝色。”
  
  《蓝色》是对恐惧和绝望的拒绝,是在死亡的利齿之间那种公然不服从的自由之态。“我献给你们这宇宙的蓝色,蓝色,是通往灵魂的一道门,无尽的可能将变为现实。”
  
  在最后一本书《自承风险》(At Your Own Risk)中,加曼这样为自己写下了墓志铭:“今晚,我累极了,我的目光无法集中,我的身体逐渐消沉。同性恋的朋友们,在我离那么而去的时候,我会唱着歌离开。作为见证人,我必须写这个时代的悲伤,但不是要拂去你们的笑容。请读一读我在字里行间所写的这个世界的关怀爱心,然后,把书合上,去爱吧!希望你们有更好的未来,无忧无虑地去爱。也请记住我们也曾爱过。夜幕逐渐掩下,星光便会露出。”
  
  “我活在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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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海天冰谷说书人

  虽是盛夏,房中的壁炉却仍是红红的,炉堂中的木炭和木柴偶而爆出噼噼啪啪的声响。窗外,长长的草坡通向海湾,白日的牛羊早已归去,海面平静,泛着柔白的月色,天上海中那两轮皎月,冷极静极,却荡人心魂。坐在软椅上,捧读乔治·麦卡伊·布朗(George Mackay Brown)的一则则脱尘清丽的小故事,便如在读着窗外那冷月,以及月下的海岛。这儿,大西洋与北海交汇所在的奥克尼群岛(OrkneyIslands),便是布朗的世界,布朗的家。
  
  一九二一年,布朗出生在海边小镇Stromness, 除了五十年代去爱丁堡大学读了六年文学,之后去过一次爱尔兰,一次英格兰,他从未离开过这海岛。Stromness街窄巷小,房子大都临海而筑,布朗无妻无子,住在一幢灰色公房的两室单元中,每天早餐之后,他花三个小时在厨房餐桌上用铅笔背海写作,之后,便去码头酒店与街坊四邻渔人农民们喝酒聊天,几十年如一日。他共出版了三部长篇,五卷短篇小说集,两部关于奥克尼岛的非小说著作,更有无数诗集和儿童故事,他还一直为《奥克尼人》周刊以GMB为名撰写家常琐话的专栏。
  
  布朗是当今苏格兰最著名的作家。英格兰文学界势利,在伦敦难买他的书,奥克尼人自然以他为荣,Stromness的那家小书店中便也摆满了他的著作。挑了他的两部短篇,付帐时,店主声音朗朗,“我当然认识他了,这儿的人都是他的好朋友,”“他是个很平和,很害羞,心肠最好的奥克尼人,”“他喜欢聊天,但他从来不谈自己,只谈天气,才不是英国人的习惯呢!在海岛,对打渔人来说,还不是天气最重要?”“他如今喝酒少多了,以前哪,真是海量,”“他现在肯定刚吃过中饭,在码头上和别人说话呢!”漫步到码头,果然,在长椅边的一堆老人中,很容易便辨出了他,乱乱的白发,刀刻般瘦削的脸,倔强的下巴,穿了件白本的夹克,灰裤子,倚在墙上指指点点地,若不是书封衬上他的照片,他与其他打渔老头实在无区别。上前与他说话,果然他开口便谈天气,问我去哪里玩过,又如数家珍般叮嘱我该去这里那里,该多穿衣服,慈祥得像个老祖父。总不断有人来与他打招呼,或问他美国来的亲戚走了没有;或问他上星期的感冒好了没有;或说刚做了些糕饼,要送他一些;家长里短,絮絮叨叨之间的亲切仿佛让我回到淮北爷爷奶奶的那个小村庄。
  
  奥克尼人生活简单,彼此之间无客套,车子从不锁,家门亦无须关。布朗的生活也不例外,据说,四年前南下英格兰时才见过作家们惯用的传真机,回到奥克尼还当新鲜事说给邻居们听;又据说两年前有位《泰晤士报》老记者特地来奥克尼采访他,事先写信约了时间,上了码头再打电话给他家中,却老没人接,原来他怕电话铃吵,竟坐在家门口外恭候了两个多小时。布朗生活如同隐士,不想入也不善入任何社会潮流,英伦作家们新书出版时遍用的舆论广告宣传等手段他全然不会,但他每天用秃铅笔写出来的文字,却最为独特。
  
  空灵,流利,干净,他的英文如阳光下透明的海水那般清澈,水下的鹅卵石粒粒可数;又如冰谷里的铃声,悦耳,锐利,遥遥传来,有些野气,使人耳目一新。他视创作为工艺,视纸笔为斧凿,每一首诗,每一篇小说,都是精雕细琢,却又似天成,平淡自然,不留痕迹。
  
  海岛的四时风物孕育着他的灵思,他写岸边的清晨:
  
  小岛北岸,在布满岩石的窄窄的海湾中,男人们正准备出海打渔。田已耕过,种已播过,牧牛从黑暗的棚中出来,闲闲地立在新绿的草坡上,仿佛依然半睡半醒,农民们避开女人和牲口的眼光,转脸眺望着眩目的大海。这是四月美丽的清晨。(《女孩》)
   
  他写渔村的午后:
  
  下午,村子里总是静悄悄的,渔人仍在海上,农民还在田中,夏日午后,除了学校高窗中传出的孩子们背诵乘法表的低语声,约瑟夫糕饼店中青蝇的嗡嗡声,码头上海水的拍岸声,格林佛岛便静极了。(《格林佛》)
   
  他写仲夏的黎明:
  
  大谷仓边的仲夏舞会后,他们走在闪烁迷人的夜光中,他们穿过小山丘,来到岩石沙砾的海滩,太阳快要升起了。他们徘徊着,个把小时过去了,明亮的波光旋动,一切又都朦朦胧胧,远远的东北方的尽头,初生的一天正滚滚涌出。(《安吉丽娜》)
   
  他写冬季的雪夜:
   
  通向村子里的路积满了雪,一片漆黑,只有老斯加伯的窗下,灯光将那一片雪地染成桔黄。他墙下的雪影泛着蓝光,天上的星星则如尖锐的长钉。(《丢失的男孩》)
   
  他的故事永远离不开这些海岛,它们是传说,是寓言,是海岛人的生与死、爱与恨,救赎与再生,是奥克尼的神话与现实,渔民们与大自然的关系,是海天之间的世界,四季交替,潮涨潮落,而人在这宇宙中又是什么位子,哪里是永恒?
  
  有人说,布朗是透过奥克尼这个针眼看世界,写世界。
  
  他也说,如果不是生在奥克尼,长在奥克尼,自己绝对不会成为一个作家。
  
  当年激励他爱上文学、开始创作的,一是古老的《奥克尼撒迦》,一是Rackwick海湾。《奥克尼撒迦》是挪威神话的一部分,创作于十二世纪,记述了挪威人在奥克尼的定居,北欧海盗对奥克尼的占领,以及奥克尼的许多英雄武士,他们的征战,复仇与传奇。布朗曾说,“这些史诗没有伤感,不浪费形容词,它们是流线型的散文,叙述那么流畅,带着野味,又很幽默,有一种很残酷,又很蛮横的正义感。”这些评价用在他自己的创作,也恰到好处。Rackwick海湾,在Stromness隔海相望的Hoy岛上,这里的景色,是大自然的极致,海滩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石,水石相击,声音豪迈雄浑,远处是伸向海中的陡直的红色峭崖,背后的草坡山地是田园般的宁静,Rackwick意味着“残余、衰败”,Hoy岛上人烟稀少,站在大圆石上听大海,纵是辉煌,却又不免凄凉,当年布朗来到这里,见此景,听此声,“那夏日的几个小时,将这个地方深深地印入了我想象力的最深处。”
  
  奥克尼的空气中随处都飘着故事,奥克尼的土地是六千年的历史、传说堆积而成。这儿有公元前三千年的石器时代的村庄,虽曾被流沙淹没,但那石街石墙石门石床一切依旧,依稀还能听见先民的脚步声;这儿旷野中神秘石柱组成的圆环,虽被风雨剥落了,被闪电击倒了,但仍有三十六根相向屹立,朝阳中,该有多少秘密要说与人听?这里的历史遗迹太多了,历史变成了现实,Stromness的人去世了,仍要被埋在郊外两里的临靠着大西洋的中世纪的墓园,几百年前的老墓碑斑斑驳驳,新墓碑与它们并立,同样背对大海,迎着东方,要捕捉那初生的太阳。这一切一切,都幻化成布朗笔下的故事,他写史前的部落,写海盗的传说,写骑士的勇武事迹,他对历史,对地方有最敏锐最犀利的穿透力,他又如每一个爱怀旧的人那般怀恋童年。他说,他童年时的Stromness, 有很多性情古怪的人,例如有一个男人,一直认为自己是一艘船;又有一位妇人,每日中午便在街上某一特定地方唱歌、跳舞,“那时,大海从不让海民们的渔网落空,而现在,渔民们出海越来越远,投网越来越深,捕的鱼却越来越怪。”他的许多故事,超越了历史,长篇小说《玛格纳斯》(Maganus)从十二世纪的奥克尼一直写到二战时的德国;更多的故事,则没有年代,而只是永恒的传说,他曾说,“当一则故事不只是关于那些男人和女人,而是关于他们的祖父母,曾祖父母时,传奇(legend)更代替了闲谈(gossip)。”他当然也写海岛人如今的生活,也关注于海岛的未来,一九七一年,他突然感觉到“海岛的空气中仿佛飘着巨大而神秘的威胁,”他开始写作长篇小说《格林佛》(Greenvoe),这是关于一个小渔村如何发现了石油而失去了宁静,现代工业如何挤走了渔人农民们自然的家园。小说发表之后一九七四年,钻井机果然在Flotta岛上运转了。
  
  围着营火讲故事,是苏格兰人的传统,也是他们精神中的和弦,布朗的父亲曾是Stromness的裁缝兼邮递员,他不仅认识所有的人,知道每家的事,更爱在茶余饭后讲故事,说唱民谣给人听。布朗的小说,特别是短篇,篇篇秉承讲故事的传统,或由一个人娓娓道来,或由几人琐碎穿插,任性自然,平铺直叙,布朗又从不主观解释主人公的行为,故而句子之间,段落之间,常常会有许多空白,让读者去猜测,判断。他似一位说书人,他的故事,会用最传统的方法开始:
  
  从前有个小孩,他又聋又哑又瞎。
  
  他从不知有圣诞节,他只知一年中有一天天气突然冷了,他的手指触摸到石头,便会被石上的霜花灼伤。
  
  一天,这个小男孩裹着厚厚的外套和围巾坐在妈妈的门槛上。
  
  一个陌生人走来,站在他身边,那陌生人的手和胡子中都有好闻的气味,这味道,和村子里渔人、牧民,他们的女人、孩子、牲口的都不一样,这是日出时的味道。
  
  (《主显节的传说》)
   
  有时,他也会先抖开悬念:
   
  在高塔中,公主已被囚禁了五十一年,然而,从她被囚的第一天起,她的脸上没有增加过一道皱纹,头上没有出现过一根灰发,她没有变老。(《冬天的传奇》)
  
  于是,简简单单的情节,却仍吸引人读下去,他的故事中所回环的气韵,格调,如他的文字,亦如海水,亦如月夜,更似出海人的心,已经历过许多大风浪,已看尽了人间喜与悲,虽有遗憾,却无戚怅,虽有悲剧,却不哀怨,虽有伤心事,却不乞怜,那么冷冷静静,却又有善和美,有爱和理解,最重要的,有宽恕。每一则小小的故事,都能在你心中荡起一圈圈涟漪,引来串串联想,让你掩卷而思,如口中嚼榄,余韵无穷,例如那动人的《安吉丽娜》:
  
  讲故事的是个老海员,故事这样开始:“这个冬季,每天天快黑时,安吉丽娜总是来看我。她点亮我的灯,生起炉中的泥炭火,查看立在壁龛上的桶中的水是否够,如果我着凉了,她总要唠叨几句,往火上多放一两块泥炭,在那只石头暖壶中装满水,并为我披上件厚毛衣。”老海员每天琐碎地向女孩诉说旧事,却从没问过她是谁家的孩子,从哪里来。这天,老海员向她讲叙了五十年前的一个故事,那年的夏日里,一对少男少女相遇了,他们心心相印,日日流连于沙滩,海边,夏天快结束时,少女告诉了少男一个秘密,于是,夏日的魅力突然消失了,少男转身跑去,飘洋过海,周游世界,一圈又一圈,直到风烛残年,才回到这海边小村,但那少女却早已不见。安吉丽娜没有听完故事便急急地走了,一连三天都没有再来。老海员起身到村子里去打听,没有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老海员回到家中,发现一封三日前收到的去年十月从澳大利亚发来的信,写信的正是五十年前的那个少女,信中没有责备,没有怨言,只告诉他,那个夏季使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又有了一个孙女,名叫安吉丽娜,安吉丽娜常问起祖父,常说以后要去苏格兰替祖父生火、倒茶,听他讲他自己的故事,信的最后却写道:“这一切却永远不会实现了,因为我们的孙女上星期死了,那么突然,在春天到来的第一瞬……”故事完了,最后一段,布朗这样写道:
  
  以后,注视着炉火,我常常想起那个冬日,那来访者带到我门前的亮光、嫩芽、露珠,一夜又一夜,想着她如何总是随着第一道夜影,第一道星光而来,然而在那里,在她化为尘埃之处,新的一天正照亮地和海。
   
  奥克尼群岛是纷繁大千世界中的一方净土,布朗的故事是五花八门的文学园中的一珠晨露,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九三年八月初稿于奥克尼群岛九月改定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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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冬日里的女子

  一八九四年冬日,多灵顿广场三十号。褪了色的维多利亚老屋,在冷风中更显衰落。克丽丝蒂娜坐在椅背半圆形的扶手椅中,已是许久未出门了。从窗口望去,是几棵干树,半方枯草,行人匆匆而过。她抿着的嘴唇微微上翘,是依然对什么都不屑一说?她深邃的眼睛目光冷冷,是一如既往的孤傲?她纤细的身材一袭黑衣,仍旧是先拉斐尔百花园中若隐若现黑斗篷的寻常姿态?她向来拒绝介入的人世离她更远,过早落下的暮霭重重,她渐渐变成窗帘后的一道阴影。窗外下着雪,她的心比雪还冷,被人忘怀或被人记念对她来说都无关紧要,只有层层雪雾尽头的天堂仍可令人企盼,至爱的亲人们大多都已在那边,这个寒冷的世界,已没有什么能让她留恋了。
  
  父亲在世的岁月已是很久远的记忆,相依为命的母亲辞世,也已是八年;挚爱的大姐早已奉身为尼,然而她黑袍裙边最后一次在修道院中曳地而过,那是十八年前,长兄但丁·加布里尔风流倜傥,光华一时,也终于十二年前散尽诗情,撒手西归。还有那几位曾与自己似有情意的,最终都是水云天际各一方,剩下的,仅仅是无名指上那枚查尔斯·卡莱的遗物,冰冷的寒气刺骨,似乎是对自己一次次拒绝的报复。只有任劳任怨的二哥威廉常来看她,嫂嫂露西去世已是半载,二哥已不再带来令人欣喜的消息,能说的只是些前尘旧事,这样的闲聊,也不会维持多久了。
   
  然而,童年的欢声笑语,冷不防仍会从记忆的深处钻出,五十多年前的夏洛蒂街上,罗赛蒂一家总是最热情好客的。街虽只是黑乎乎缺少阳光的小街,然而,那些意大利餐馆、教堂、驾驶学校,还有从家乡流亡而出的意大利人,仍可以不停地说话、争论天空中洒满了快捷如音乐般好听的意大利语,巷角墙缝里都弥漫着好闻的香料甘草的味道,这条伦敦老城深处的破街便时时洋溢地中海边特有的热情与温暖。加布里尔·罗赛蒂(Gaberiel Ros-setti)因政治原因从那波里流亡到英国,在伦敦大学的国王学院中任拉丁语及意大利文学的教授,是学者、诗人、肖像画家。他的妻子弗朗西丝(Frances)的娘家亦是书香门第,她的舅舅曾是拜伦的挚友兼私人医生,陪伴着诗人游览意大利。加布里尔年长弗朗西丝十七岁,他们于一八二六年结婚,便连着生了四个孩子:玛丽雅·弗朗西丝卡(Maria Francesca),但丁·加布里尔(Dante Gabriel),威廉·迈克尔(William Michael)和克丽丝蒂娜·乔治雅娜(Christina Georgina)。这个家庭热情、活泼,爱聊天,充满爱心。父亲总是时不时地把街上路过的意大利人邀至家中,喝茶喝酒,海阔天空。孩子们从小就同时使用意大利语及英语两种语言,小心地咬着英文字,却又时不时故意露出些意大利口音,异国情调成了一种逗乐的游戏。看戏看歌剧,自己也在家中置起舞台道具,表演起一些有趣的小故事,读书,画画,写作,更是日常生活的必须。四个由古雅的书籍经卷及热烈的阳光笑语伴着长大的孩子,都是早熟、聪明、可爱。但丁·加布里尔诗情难收、画兴更盛,威廉温柔敦厚,钻研古籍及理论,最小最受娇宠的克丽丝蒂娜,从小就是家中的诗人。
  
  这样曼妙美丽的快乐时光却未能持久,一八四三年,父亲突然病倒,被迫辞去国王学院中的教席。妈妈与姐姐为维持家中生计,出门去做家庭女教师,两个哥哥继续着学业,十三岁的克丽丝蒂娜留在家中,照顾越来越可怜、病越来越重的父亲。看着曾是那么精力充沛的父亲逐渐被病魔消蚀,本来便体弱的克丽丝蒂娜也大病了一场,有关她的病中的一切没有任何记载,等到十六岁的她再出现在人们面前时,已是判若两人,那个活泼、开朗、好表现自己,爱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完全不见了,她阴郁、内向、矜持、缄默,宗教渐渐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诗情依旧,一八四七年,外祖父为她印制出版了一本小诗集,收入了她流传在朋友亲人间的所有诗作,这本限定四十二册的诗集得到了热情的接受,但却没能让克丽丝蒂娜重新焕发出童年时的活泼性格。她是兄长画面上的那位低垂着眉眼美丽而沉默的少女时代的圣母玛丽亚,白色的百合纯洁无暇,但这过分的纯真却让人觉得刺人心骨的冰冷。她是哥哥们创立的前拉斐尔兄弟会中若即若离的一员,她的诗作常常出现在他们的短命杂志《萌芽》(The Germ)中,然而与醉中笑里疯着闹着的兄长相比,这位小妹妹的纯真与自制却是太疏远了。
  
  但也有着一些浪漫的情愫,也有着一位仿佛爱上的人。初恋的结果带来了一枚订婚戒指,然而婚约却又是莫名其妙被解除。是兄弟会中科林逊(James Collinson)才华不够,还是因为他最终竟皈依了天主教,与克丽丝蒂娜笃信着的英国国教大为冲突?反正谁也道不清为何,爱情被锁在门外,放在错处,没人要的礼物被归还了原主。谁又能说这位情窦初开的女子心中没有经历了一些渴望与痛苦:“我把脸沉默地转向四壁,我的心因这微小的爱情而破碎……”与科林逊的小插曲很快成了过去,然而十余年后,同样的故事重演,便让人着实迷惑,觉觉得她实在是不可思议了。
  
  青年时代的克里丝蒂娜,虽沉默,内向,但却并不古板,也会为哥哥们画素描肖像,大哥眼帘低垂、胡须微翘、沉思而有些俏皮;二哥嘴叼烟斗、长须飘然胸前,身边一把伞,手中一部书,稳重老成。但丁·加布里尔才华横溢,纵情诗酒,更是小妹的玩伴;威廉·迈克照顾着家中各位的健康及财政,用日记记录着兄妹的言行,更像是兄长。他们在一起切磋诗意,克丽丝蒂娜的成名作《丑怪市场》便是在大哥的推动督促四方联系张罗下出版,并由他亲自设计封面装帧并画插图。
  
  《丑怪市场》(The Goblin MarRet)是一首叙事童话诗,是一则寓言。克丽丝蒂娜对丑怪们的描写,表现出她对动物们的热爱,大哥在切尔西区的家中有着巨大荒芜的花园,里面满是野生的无花果树和桑树,还有各种珍奇的动物,其中的几只毛茸茸的小树熊,便是克丽丝蒂娜在动物园中发现并推荐给大哥的。一八五八年,在构思《丑怪市场》之时,克丽丝蒂娜曾这样描写她参观动物园的经历:“蜴蜥成群结队,乌龟们很活跃,短吻鳄抬起头来,有着黄鼬般脑袋的犰狳像往常一样躲开我们。一只树蛙爬出来,实在像一只在斜盘上跟着磁铁行走的锡制玩具。那只瞎着眼的树熊和它的邻居豪猪依然不甚友好,年轻的美洲狮开始厮咬……”于是,在《丑怪市场》一开始,克丽丝蒂娜奇妙的想象便将丑怪们描绘得如动物一样:“一个有张猫的脸/一个拂动着尾巴/一个像老鼠般移动着双腿/一个如蛇般地爬行/一个徘徊仿佛树熊笨乎乎毛茸茸/一个打着滚快速逃走像蜜獾……”丑怪们带着满篮的水果,在森林中不停地叫卖:“快来买,快来买/葡萄刚从藤上来/石榴圆鼓真可爱/枣子外加无花果/先来尝过再来买……”
  
  终于有一天,劳拉和丽西两姐妹去森林中提水,听着丑怪们的叫买声,丽西惊慌逃去,劳拉最终没有抵制住他们的诱惑,用一缕金色的卷发换来丑怪们的果子,一气吃了个够。她却不知这果子的魔力,吃了它们之后,她将时时渴望着它们,然而,世界上只有因渴望这些果子而死的人,却没有人能第二次尝到它们,因为在吃过一次以后,她将永远听不到丑怪们的叫卖声,再也没有机会用金发换取它们。劳拉因心中的渴望而日日消瘦衰竭,丽西回到森林中,寻到了丑怪,乞求他们卖给她一些鲜果,她能带回给姐姐吃。丑怪们逼她先尝,才肯卖给她,她不愿意。丑怪们见无法诱惑她,便设法折磨她,对她喊叫、嘲讽,把水灵灵的鲜果塞进她的手中,把鲜美的果汁抹在她的脸上,丽西紧咬着牙齿,硬是不吃。丑怪们玩厌了,哄叫着离去,丽西带着满面的果酱果汁,急奔回家中,她让劳拉吮吸着她面颊与双唇上的汁液,劳拉终于得救了,因为再尝那果子便会消除对果子的欲望……
  
  《丑怪市场》一经出版,便引起轰动,成为许多年来人们最爱的诗作之一,自然也引起了不少争议,有人把它看成一个简简单单的童话故事,有人说它是一则关于诱惑、原罪救赎与牺牲的寓言,有人说它赞扬了姐妹间的情感,有人则读出了情欲的萌动。克丽丝蒂娜的诗给人们带来一种新鲜感,有一种全新而独特的声音,一种清晰、纯粹的曲调,以后,弗吉尼亚·伍尔夫曾这样赞扬她:“你的直觉是那么清晰、直接、强烈,这种直觉写出的诗篇,如同音乐唱在人的耳中——像是莫扎特的旋律,或是格里格的曲调”。这种韵律敏锐却不规范,如石子投入水中的涟漪,有时会出人意料,却又吸引着人在阅读时禁不住跟着打上几下拍子,但这种不入潮流的独特古里古怪的神秘的想象却很不得当时的大批评家拉斯金的赏识,早在《丑怪市场》出版以前,但丁·加布里尔便将妹妹的诗作推荐给这位先拉斐尔画派的理论领袖,但拉斯金却颇不以为然地认为没有人会出版她的诗,因为她的诗缺乏最基本的诗的形式。拉斯金的评论自是一家之言,但他的断言却是错了。
  
  像每一位好哥哥一样,但丁·加布里尔为妹妹的成功而由衷地高兴,把书分送给亲朋友人评论家,并张罗着要妹妹继续出第二本书。克丽丝蒂娜虽向来矜持自制,但仍对哥哥的热情半推半就,第二本诗集《王子的历程及其他》(The Prince’s Progress and Other Poems)出版在四年以后,书的装帧设计及插图仍是由长兄一手操办,而且那首标题诗,她是听了哥哥不少也许并不足取的意见。
  
  《王子的历程》同样是首叙事长诗,但与神秘古怪的《丑怪市场》相比,则要平淡得多。诗意也很明显,克丽丝蒂娜原来并没有着意写此诗,只是为第二本诗集准备了两行挽歌似的题记:“爱已是太迟,快乐亦已太晚”。但丁·加布里尔看到题记后,力劝她把这两句变成一首长诗,也许是因为他的丽西于一八六二年服用鸦片酊过量而死之后,他自觉自己诗情已随丽西而去,诗稿也都葬入丽西棺中(以后开棺取稿又是另一则故事),所以才对妹妹的这个主题如此感兴趣。克丽丝蒂娜也许没有刻意为之,但哥哥与丽西之情事定是有意无意地萦绕在她的心头,所以这首诗在后人读来,显然是罗赛蒂与丽西间那一曲浪漫故事的重叙与悼挽。
  
  那位身材英俊但意志软弱的王子显然像她的兄长,“他黑色的胡须如缎子一样”。巫婆的咒语锁住了公主,她无法动弹,在森林深处的白色木屋中,等待着王子前来为她解除咒语,“等到所有甜蜜的树胶及汁液流动,等到所有盛开的花瓣吹浮”,像丽西等待着婚期,一样的等待,一样的无望。花的意象翻涌,百合花,玫瑰花尚未开放,围绕着公主,象征着她仍未识风情,此外还有罂粟花,红罂粟如血,是生命,白罂粟如雪,是死亡。王子优柔寡断,终于决定上路了,然而在行程中又必得受诱惑,绿眼睛的牛奶女郎,炼金术士们的国度,无数谜一般的女孩,虽然王子的耳中有一声声的呼唤,然而结果却是一次次的拖延,等到他到达公主的身边,白罂粟已堆满了公主的床,一切都为时太晚……
  
  对于误了公主性命的王子,克丽丝蒂娜没有多少责怪,正如她不会责怪她的兄长。也许因为她与那位红发美女丽西的关系从来便不甚好,正如每一位受宠的小姑子都难以与嫂嫂友善相处;也许因为她那颗自抑而冰冷的心,早已否定了女人会有幸福;也许是事实,在那个时代的男女关系中,女人只能是被动的等待,唯一显示权力的机会只是等待之后对等待的结果的拒绝,如简·奥斯丁,如夏洛特·勃朗蒂,亦如克丽丝蒂娜拒绝了一次科林斯,又拒绝了一次查尔斯·卡莱。
  
  查尔斯·卡莱(Charles Cayley)最初是克丽丝蒂娜父亲的学生,他是位很出色的语言学家,翻译过但丁的《神曲》。他极有才华,但却不修边幅亦不太入世,他总是穿着皱皱巴巴没有领子的衬衫,外套一件破旧的燕尾服。他也不善言辞,口音含糊,与人说话时总会停止半晌,然后又连珠炮般急吐出许多词句。他是位学者,一位真正的绅士,却又是位沉浸在自己思想世界中的怪人,对外界人与事物总似无所觉察。有关他的最有趣一件事是一天他与朋友及朋友的孩子们去大英博物院看还未装好的恐龙骨,博物馆员带他们去储藏室中,看过之后出来,朋友及孩子们已走到大门之外,才发现不见了卡莱,他们连忙再去找馆员,取钥匙开锁,看到他果然仍在储藏室中,正对着恐龙骨陷入深思中,丝毫不知别人已离去许久又回来找他。他也许不会吸引一般的女人,但他那聪明的头脑和善良的心却吸引着已不年轻的克丽丝蒂娜。一八五四年父亲去世后,他们六年没有见面,以后重逢,他们颇有交往,一八六四年卡莱向她求婚,也许是因为这期间她病重得厉害,所以,克丽丝蒂娜一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两年后才吐出一个“不”字,此时,她已是三十六岁。
  
  她究竟为何决定在后半生中独自忍受孤独寂寞?许多人把原因归结于宗教,因为卡莱是位不可知论者,怀疑神的存在,克丽丝蒂娜是绝对不会和不信她的上帝的人结合的。也有人归因于她对感情过于完美的追求,因为她曾暗示过:“如果我真的给予,只怕你无法接受。”在她的心中,除了上帝外,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男人能承受得了她的爱。或许,是因为诗的情愫将她禁锢,她更适合于生活在想象的世界中,不允许现实世界的侵入。无论如何,对查尔斯·卡莱,她还是动了真情的。他们仍常见面,通信。卡莱也写着并非很出色的诗,与先拉斐尔画派同样的但丁—比亚特丽莎的精神之爱的主题,克丽丝蒂娜小心地收藏着他的每一封信,诗稿和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在她死后,威廉在她的抽屉深处发现一叠密藏的诗稿,诗大都作于一八六二到六八年间,都是用意大利文写成,大部分是情诗,关于失而复得而又失去的爱,关于为爱做出的牺牲。羸弱的体质,虔诚的宗教,老姑娘的处境,一丝对失去的爱的暗示,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女诗人,自觉不自觉之间,克丽丝蒂娜无疑是符合了这一模式。
  
  中年之后,克丽丝蒂娜仍有几本诗集文集出版,影响不如早期诗作,而且,她的脾气越来越古怪,疾病缠身,亲朋纷纷早逝,她成了“古板的清教徒”,过早地有了老年人自我保护的面纱,她自称是“坐在埋葬着希望的坟墓边”,并对批评她的人颇为嘲讽,“我年轻时写了如许悲伤的诗篇,似乎到老了就有义务变得不同寻常的高兴,更不用说还该精力旺盛。”有时真对她有满腔的同情,然而她那冰冷孤傲的脸色,实在让人们的同情无处可去,也许是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希望过别人来分享她的情感,无论是欢乐或痛苦。想猜她的心事吗?且听一下她作于一八五七年的《秘密》:“告诉你我的秘密?不,/也许有一天,谁会知道?/但不是今天,冰在结,风在吹,雪在下/你太好奇,嘘——/你真想知道?好吧:/我的秘密是我的,我不会说///也许等到慵懒的夏日/昏昏欲睡的鸟儿越唱越轻/金色的果子完全成熟/太阳不太强烈,云也不太多/温暖的风既不太静也不太吵/也许我会道出我的秘密/也许仍全由你去猜测。”
  
  直到一八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去世,她的秘密她始终没说。她那首《在那寒冷的冬天》(In the bleak mid-winter)早被谱成圣诞歌,每年冬日都飘在空中,然而,她却始终没有被纳入英国诗歌的主流。也许是她的宗教意识强烈得太难让人接近,也许是对受难与自制的选择完全掩盖了她天性中的顽皮与有趣,也许是她兄长的光华太盛,故事太多,反正,在这一百年中,虽也有几位传记作家试图来猜谜,然而,如同她生前,克丽丝蒂娜始终没有让人亲近过。
  
 
  
一九九五年五月,伦敦
Posted: 2009-06-02 23:40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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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企鹅六十年

  前些日子去瑞典看望好友之前,打电话问她要我带些什么。唐人街的棕子皮蛋香肠咸菜?不不不。这馋鬼居然直说不。带几本英文小说来吧,平装本的,最好是企鹅版的,好久没读好的英文书了,怪想的。
  
  于是,又去那条满是书店的破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几日没来,倒有些陌生了:从何时起,这几家竞争极强的书店居然联起手来,推销起同样的书目,请起同样的橱窗设计师来了?再细一看,才明白原由:那一抹抹熟悉的桔黄色,那一只只可爱的小企鹅,还有别的什么,能让书商之间的恩仇暂时一笑而泯吧!今年七月,是企鹅平装本的六十大寿,生日快乐旋律,在一个月之前便随着那六十种六十便士一本的小型企鹅的发行而奏响了。
  
  六十年前企鹅初发行时,便是六便士一本,虽说是六六相碰,但事情的倒叙,却不止是六十年。一九一九年,大战方息,刚满十六岁的少年阿兰(Allen Lane Williams)便被表舅约翰·莱恩从Bristol老家接到伦敦,成了表舅的出版社Bodley Head的一名学徒。BodleyHead建成于一八八七年,以出版王尔德的作品以及由比亚兹莱设计画插图的杂志《黄面志》而在世纪末的文坛上颇有一席之地。约翰没有子女,不知是看中了阿兰的才气,还是因表侄的名字早有暗示,反正,他是意在培养这位年轻人成为自己的接班人。于是,少年放弃了父姓,简单的省略之后,便成了以后著名的阿兰·莱恩。
  
  一九三五年,阿兰·莱恩酝酿企鹅平装本时,老莱恩去世已十年。由阿兰·莱恩接管的Bodley Head经济状况不甚好,而且红色三十年代普罗文化兴起,出版社也思索着新问题。当时的书大都是精装本,每本最少要七、八个先令,对一般家庭来说,书价颇贵,而且,书店如象牙塔,只有上层社会之人、有钱人或受过好教育的人才敢涉足,一般人不敢进去。在莱恩看来,这些不敢进书店的人“在书店中没有他们在家中时会有的自信,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因为他们钱不够,二是怕自己显得太无知”。而这些人,则正是出版社应该面向的新读者群。初夏的一个周末,莱恩与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阿加莎·克丽丝蒂夫妇同在海边小城Exeter盘桓二日,在火车站等待回返伦敦的火车之时,莱恩环顾站边小店的书架,架上不是重印的大厚本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便是通俗的报刊杂志,找不到一本价廉物美的当代小说。失望之余,莱恩突然有了主意:何不印一些便宜结实的纸面装订的书,重印已出过精装本的当代作家的作品呢?这样既能让书走进平民读者群,又能挽救Bodley Head,一举两得。
  
  回到伦敦,莱恩便着手与别的出版社联系,希望重印他们已出的作品。然而,伦敦的出版社却对他颇有怀疑,以前也曾有人试过平装本,但大都以失败告终。他在Bodley Head的合伙人对他更没有信任,只同意他使用Bodley Head之名,但却不愿出钱。他只得另谋资金。莱恩最终说服了Jonathan Cape,一番付价还价以后,Cape答应莱恩以每本预付四十英镑的价钱重印十本他的出版社所出的当代作品,其实,Cape此时也没有把莱恩当真,若干年后,当莱恩在出版界掀起的这场平装本革命已无法逆转时,莱恩曾这样回忆此时他与Cape的一次会面:
  
  许多年后,我的生意很好,有一次与Jonathan见面时,他说:“是你这混蛋的混帐企鹅毁了出版界!”我回答道:“若不是你当年支持我,我怎么会有好开端?”他说:“我当然知道得很清楚没有我你也不会有今天,但当时我跟所有行内的人一样认定你会破产,我只是想在你破产之前赚你四百镑罢了。”
  
  事实却证明所有行内的人都错了。第一批十种平装本包括传记、 侦探小说和一般的小说,其中有阿加莎·克丽丝蒂的作品和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莱恩选书依据自己的判断力,他说“这本书应该是我一直想读而不得的书”,版面及封面的设计也力求简单大方,不同类的书的封面分别使用不同颜色,传记是蓝色,侦探小说是绿色,一般小说是那著名的桔黄色(以后又增加鲜红色封面的游记,灰色的实事及黄色的杂书)。关于这一系列平装本的命名,是最后才决定的,莱恩一直希望能用一种动物或鸟儿的名字,必须是一种“高贵而无礼”的爱物,他的秘书提议“企鹅”,美术编辑亲自前往伦敦动物园写生,蹒跚移步探头张望机灵可爱的小企鹅跃然纸上。一九三五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五,企鹅们排着长队走进伦敦的书店、烟杂店、百货商店,六便士一本的书正巧是十支香烟的价格,早上九点十五分,莱恩坐公共汽车来到Selfridge看到已然空荡的书架时,便知自己已获成功了,也许在那一刻他如同其他许多人一样,并不知他的成功其实是一场出版界的革命。
  
  企鹅丛书一夜之间流行伦敦,但这仍没能挽救Bodley Head倒闭的命运,第二年,莱恩创立企鹅出版社。最初的十八个月中,工作环境艰苦,编辑,销售,会计,书从印刷厂到书店之间的转运储藏各部都在一间教堂潮湿的地下室中,每人每天多发一便士的工资去使用马路对面的公用厕所。虽不见天日,但办公室却常是通宵亮着灯光,教堂的窄巷几乎开不进货车,却常能看到莱恩本人在那里卸书装书。企鹅第一个生日时,已销出三百万本。
  
  企鹅出现与成功,给出版界带来了全新的局面。书走向民众,拥有书,读书,都不再是某一部分上层人的特权。但同时,它也引来了许多作家、书商、评论家和出版人的争论。虽有人说企鹅丛书一出现是三十年代英国文化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如同二十年代BBC的成立一样,然而刚开始时,仍是贬语多于褒语。乔治·奥威尔(GeorgeOrwell)在评论第三批企鹅丛书时,虽然承认“只花六便士,企鹅丛书还是极为精彩的”,但仍担心如果书价太便宜的话,那么人们对书会越加不重视,花在书上的钱会越少。当时的出版界元老昂温(Stanley Unwin)更为气愤:“正如拉斯金曾指出的那样,文学过于便宜是很危险的,因为如果书价不值什么那么书也不会值什么。现在,已有一种倾向,许多英国人认为在书上花钱是多余的,如果公众们认为买几本六便士的书便算对文学表示支持,那就更悲哀了。”然而公众的反应仍是最好的判断,企鹅的销量直线上升,莱恩勇谋兼备,他的挑选书判断力不仅没有使文学因书价便宜而掉价,反而使企鹅丛书成为人们阅读的指南。
  
  一九三七年四月,第一批企鹅莎士比亚出版,五月,他们又发行了非小说类的鹈鹕丛书(Pelican Books)。他们也越来越多直接向作家组稿,跳过精装本这一环。他们不仅出版人们需要的书籍,更出版人们想要的书籍。企鹅书目中不仅有人们爱读的温和通俗的作品,也有如EM福斯特、弗洛伊德、萧伯纳这样颇有争议的先锋作家。企鹅渐渐有了独立超群的地位,不再依附于精装本出版社,奥威尔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了,对作家来说,便宜的平装本不仅是接近广大读者的最佳途径,而且,能否进入企鹅丛书也成为一种荣誉及被认可的象征。
  
  企鹅仍在扩展。一九三九年,他们开始出版国王企鹅系列(KingPenguin),这套书的开本比一般的大,有彩色插图,可以算是“战争黑暗岁月及战后的艰苦岁月中唯一的价钱合理的有着彩色插图的艺术书籍”(Sir Roy Strong),现在,它们早已是收藏家的爱物。一九四○年,“海鹦图画书”(Puffin Picture Books)开始出版。这是一系列的儿童书,开本比一般的企鹅丛书要大一倍,共三十二页,一半是插图,直至今日,海鹦仍是孩子们最爱的图画书之一。二战之中,最重要的企鹅新作家有格林(Graham Greene)、奥登(W.H.Auden)、斯班达(Ste-pher Spender)、依许武德(Christopher Ishwood)、普里彻特(V.S.Pritchett)等,当年曾抱怨过企鹅书价太低的奥威尔的作品也在此期间开始由企鹅出版并再版不绝,一九五四年的一个周末,BBC播放了电影《一九八四》,星期一早上企鹅仓库中还有一万八千册《一九八四》,但到星期三,便已全部售罄。战后,一九四六年,企鹅古典系列(PenguinClassics)创始,第一本亦即是最著名的一本,是由瑞奥(Dr.E.V.Rieu)博士翻译的荷马的《奥德赛》,瑞奥向来有个习惯,是在晚间饭后大声诵译荷马史诗给他的太太听,因为他自己深爱此书,也希望太太可以喜欢它,战后,他将译稿递交给企鹅出版社,编辑部关于是否出版此书有很大争论,因为《奥德赛》已有好几种英译本,每种都没有卖出过三千本,再多一个译本有什么意思?但莱恩坚持出版此书,并请瑞奥担任古典系列的主编,《奥德赛》一出即红,跃为畅销书榜首,它的销量在企鹅出版史上只被一九六一年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超出过,瑞奥的翻译很有现代感,到一九六四年他退休时,企鹅古典系列已有一百三十余种,每年的销量近百万。与古典系列几乎同时出台的有鹈鹕艺术史系列(Pelican History of Art),由著名艺术史家波伏斯那(SirNiko1aus Pevsner)任主编,在莱恩的支持下,波伏斯那以后穷二十三年之力出版了一套四十余卷本的《英国的建筑》(The Building of En-gland),亦算是伟业。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企鹅出版社最著名的事件要数出版了闹上法庭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劳伦斯的这一名著最早于一九二八年由意大利佛罗伦萨一家私人出版社印刷出版,但只算是地下发行,一九三二年在伦敦出版洁本。一九六○年,莱恩出版了未经删节的企鹅版《情人》,引起轩然大波。一九五九年英国议会刚刚通过《淫秽出版物法案》,《情人》被告上法庭,成为此法案的第一个案例。案子审理了一个星期,每日大小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使此案亦成为英国法律史上最著名的案例之一。许多著名作家站出来为《情人》说话,最著名出庭作证的作家有爱·默·福斯特和霍加特(Richard Hoggart)。官司的结果以企鹅《情人》的胜利而告终,于是,在书店中购买此书的人又排起了长队,到一九六○年底,《情人》已售出二百万本,第二年又卖出一百三十万本,成了企鹅出版史上的最高纪录,许多人说,在一九六七年《同性恋法案》等各种变革之前,英国六十年代“宽容的社会”(Permissive Sociery)早便由《情人》的胜利出版而开始了。
  
  在《情人》一案审理的过程中,莱恩已觉体力不支,胜诉之后,莱恩便决定让贤于小他二十岁的托尼·戈德温(Tony Godwin),自己隐入半退休的状态,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自己的农庄里。戈德温是位不同寻常的书商,六十年代不再是以前的各年代,企鹅也已不再是独占鳌头的唯一的平装本出版社,许多原来只出精装本书的出版社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平装本印刷厂,也有许多新的出版社产生,他们在当代实验小说及有关政治、心理学及社会学的新论点上,远比企鹅要走得远,平装本的封面设计越来越露脸,推销及广告也越来越不择手段。相比之下,企鹅庞大的存书目录成为累赘,素朴的封面设计显得保守而乏味,戈德温上台伊始,便锐意改革,他觉得自己的使命便是为文学界充添新的能量及血液,在他看来,“文学界越来越有变成垃圾桶的危险,如今,平装本出版社只是把过去六十年的写作及出版兑现成现金,如果他们再不承担起发现并鼓励新才华的责任,那么再过十年,文学界将光秃秃地分文不剩了。”他的改革的第一步便是使用彩色封面装帧,这样有利于书的正面陈列;第二步是将编辑部与销售部联系起来,对他来说,销售与编辑同等重要;第三步便是要将企鹅平装本拉出书店推向超级市场。六年之后,他以改变企鹅面貌而出名,有人说是他把企鹅拉进了二十世纪中期,但是有一点他却大意了,莱恩虽是半退休,但仍注视着企鹅的一举一动,而且此时早被女王授勋封爵的莱恩爵士,也已不再是当年敢当匹夫之勇的全面创新的莱恩了。
  
  也许每一个年轻时激进的人到老年时都会成为自己的反动,莱恩亦不例外。他始创企鹅,是为了把书平民化,反对精装本,但到老年时,也许还是抵不住精装本笔挺的气派。一九六七年戈德温在他的指导下成立精装本分社,取名为“阿兰·莱恩企鹅出版社”(Allen LanePeguin Press)并重租当年Bodley Head的旧址,作为办公室(也许这是他对戈德温唯一满意的一点,但却不足以讨好他)。他当年的事业刚有起色时,烟杂店,百货商店,站边小店,到处是他推销企鹅的好去处,然而以后,,他渐渐把企鹅拉回书店中,直到成立自己的书店。戈德温要在超级市场中卖书的计划遭到他强烈的反对。他也看不顺眼戈德温重量级的推销手段,例如为了推销Len Deighton的《柏林葬礼》(Funeral in Berlin),戈德温居然请七十五名记者和零售商飞往柏林参加首发式,这太没必要了。让他极为反感的还有戈德温的刺激、挑眼的封面设计,例如格林的《病毒发尽的病例》(A Burnt-out Case)的封面是一堵砖墙下一张被火烧毁的破沙发上坐着一具骷髅。一九六七年在一次采访中,莱恩的气不打一处来:“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粗鄙的封面设计,这是对书的内容的根本歪曲,对公众很不公平。我们的作家应该受到尊敬。而且,除了在正规书店出售之外,我也希望不再有其他任何销售花头,那些自以为是的市场‘神童’,他们就是不会意识到一本书不是一听黄豆!”最终使莱恩忍无可忍的是戈德温执意出版法国反教会的作家思纳(Sine)的漫画作《谋杀》(Massacre),书中充斥了有关残肢断体,耶稣受难,厕所茅坑和尼姑的漫画。老先生终于亲自采取行动,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他带着四名大汉开着辆农场大卡车驶向企鹅书库,运走了所有还没来得及走进书店的《谋杀》,在旷野中把它们化成灰烬,第二天此书便宣布绝版,在出版史上也算一绝。虽然聪明绝顶的戈德温已在七年之中将企鹅的营业额翻了三倍,但仍不得不递交辞呈。莱恩不顾病体虚弱,于一九六七年再度出山,重掌企鹅大权。
  
  一九六九年四月,为了纪念自己从事出版事业五十年,莱恩重出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作为企鹅丛书的第三千种。此书曾于一九三六年企鹅初建时出版过,那是《尤利西斯》在英国的初版,当时可谓是敢承风险的义举;然而三十余年后那同样简朴大方的版面,却更是一种怀旧感伤的情绪,是莱恩回首告别的一个象征。他已知自己患了癌症,这本《尤利西斯》,便是他与出版界说再见了。果然,第二年七月,他与世长辞,出版业的一个时代从此告一段落。
  
  莱恩去世后不久,企鹅出版社便被Pearson Longman公司买下。整个七十年代中,企鹅虽有一批最为出色的主编,例如Dieter Persner,Peter Carson,Jim Cochrane,Oliver Caldecott, 但却没有一个最有权威的“头”。一九七五年,企鹅与纽约的精装本出版社威金(TheViking Press)合并,使企鹅开始具有美国倾向。早在四十年代,莱恩已试过向美国发展,但因互相看不惯而放弃。一九七八年,梅耶(PeterMayer)成为企鹅的总裁,直到今日。
  
  梅耶与莱恩可谓是两个极端,莱恩是最正宗的英国人,也是出版业最地道的行内之人,梅耶则不同,他的出身极为国际性,经历也颇复杂。他的父亲是德国人,母亲生在卢森堡,二战时,他们双双逃到英国,梅耶出生在这里,然而他三岁时,举家又迁美国。梅耶在美国长大,却又是游学德、英、美三国,开过出租车还花了近一年时间在来往于纽约及巴拿马的船上工作,以后进入Avon出版社,推出过怀特(Patrick White)及贝娄(Saul Bel1oW)的作品,被任命为企鹅总裁时,他已在Avon工作了十四年,已是位颇有成就的平装本出版家。
  
  初到伦敦,梅耶亦是着手改革,他要对企鹅的传统带来的内耗进行挑战,要祛除企鹅那种不可一世的英国最好的平装本出版社的自满自得情绪。他的许多手段与戈德温当年相似,甚至走得更远,所幸的是,企鹅早已易主,已再无莱恩对企鹅的传统及特色鼎力保护,亦没有人在乎企鹅会变成什么样子了。他把编辑人员、艺术设计人员及推销印刷人员都放在同一屋顶下,一视同仁;他使用彩色的封面设计,增大企鹅丛书的开本,甚至取消了传统企鹅的小说类的桔黄色书脊,使用更能与彩色封面相配的白色书脊;他开始出版趣味颇低的畅销书,例如那本大受正统文学界人士攻击的Shirley Conran的《花边》(Lace)。他宣称要以通俗的畅销书来养活严肃的文学、学术书。企鹅越来越有普遍性,原有的特色也越来越少。他的改革着实让许多读者及作家们失望,但梅耶并不在乎。每每有人再提起莱恩的事业,他总是会不甚在乎地说:“自莱恩死后,出生的人实在太多了。”至于企鹅的纯净特色的消失,桔黄色书脊越来越少,梅耶丝毫不后悔,他觉得如果企鹅还死抱着文化领路人的架子及不合群的特色不放,那它便早成了某家精装本出版社的平装本印刷厂了,梅耶可是宁愿为瓦全,也不愿为玉碎的。他曾这样调侃那些表示失望的英国人:“也许普通平凡地活着比不上在纯洁无瑕的处女时死去伟大,但我却更愿意活着,而且,我也不觉得做一个老处女有什么乐趣。”是玉是瓦对梅耶都没有切肤之痛,一个人的传统并不一定是另一个人的传统。莱恩早已去世,梅耶大部分的办公时间是在纽约,别人还何必为企鹅的传统而干操心?那六十种小型企鹅虽是来自于西班牙书店的灵感,但毕竟彩色的封面还是配上了桔黄色的书脊,妥协妥协,终究是“地球村”的时代了,Internet早已取消了时空的界限,六十岁的企鹅仍能在书角扇动翅膀,已该庆幸,再谈传统与特色,便是奢侈了,虽然终究是可惜。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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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心事难与君说

  那个极冷极湿的冬天,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 Plath,一九三二——六三)在伦敦北部的寓所中开煤气自杀,至今已是三十年。虽说托体同山阿,虽说逝者长已矣,然而普拉斯的遗骨却未得到过片刻的宁静,她死后的三十年比她生前的三十年,要热闹、引人注目得多。她谜一般的诗,谜一般的死,谜一般的书信、日记及遗稿,吸引着无数传记作者、女权运动家、诗歌评论人。她的同代人虽大都健在,但她纠缠着疯狂、妒嫉、贪婪与绝望的故事,却依然扑朔迷离,难辨真伪。她生前的夫君,那位一九八四年荣任桂冠诗人的特德·休斯(Ted Hughes,一九三○—),三十年来保持着惊人的沉默,他从不与人谈及他与普拉斯的关系,他以保护他们的那对儿女为理由对普拉斯的遗稿、书信及日记的出版进行着严格的控制,他与普拉斯的研究者们屡屡冲突。
  
  最近,休斯出版了一本新的儿童故事《铁女人》(The IronWoman),此书是他二十五年前出版的那本家喻户晓的《铁人》(The Iron Man)的姐妹篇,新书出版之际,休斯竟出人意料地接受了布莱克·莫里森(Blake Morrison)为《星期日独立报》(Independent onSunday)所做的独家采访(在此之前,休斯只正式接受过一次记者的采访,那是一九七一年《伦敦杂志》的采访,其结果很令休斯失望。从此与记者绝缘)。普拉斯自然是这次采访的一个禁区,莫里森是大报的正人君子,绝不食言,采访中不问关于普拉斯的问题,文章中也不传任何小道消息。与此同时,休斯与普拉斯的女儿芙里达(Frieda Hughes)的首次个人画展在伦敦的一间小画廊中展出,女艺术家自然也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挂在父母的名下被人品评。虽说休斯新书出版,有权力亦有资格作为一位独立的作家面世,然而这父女两代人的声明却让人为普拉斯心酸。当年,西尔维亚与特德相识与剑桥,一见钟情,四个月后结婚,是最情投意合,才貌双全的爱侣,普拉斯曾在给弟弟的信中这样写道:“我们的志趣那么相投,我们都喜欢大自然,不喜欢聚会或虚伪的鸡尾酒会,我们都喜欢简单而丰富的精神生活,我们都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写作上,我们都爱简单精致的食品,都爱阅读,喜欢研究语言。特德仿佛是另一个男性的我……”(《家信》,一九五六年七月十四日)如今,一位早已命归黄泉,一位依然沉默面世,三十年后仍无法释怀。而那两位熟睡中醒来已失去妈妈的孩子,虽已长大成长,心头定是有过重重阴影,女儿长期居住在澳大利亚,儿子则在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中做水下生物学家。千千心结,果真有一道是死结?又有什么样的秘密与孤寂,得独自承受,什么样的心事,无法说与人听?
  
  普拉斯一九五五年底前来英国读书,一九五六年与休斯相识并结婚,一九六○年四月,女儿芙立达出世,六二年一月,他们又添儿子尼克拉斯。生儿育女的同时,他们的事业也都有进展,休斯出版了两本诗集《雨中鹰》(The Hank in the Rain)和《牧神》(Lupercal),普拉斯则有诗集《巨人及其他》(The Colossus and Other Poems)。普拉斯曾自豪地说:“我拥有我想要的一切,一个好丈夫,两个可爱的孩子,美丽的家,还有我的写作。”然而爱情最终成酸果,他们的婚姻也陷入困境,六二年七月,普拉斯发现丈夫与阿霞(Assia Guttman,加拿大诗人David Wevill之妻,于一九六八年自杀身亡,并同时杀死与休斯的两岁的女儿舒拉)的私情,妒嫉一发不可收,决定与休斯分居,并带走两个孩子。母子三人先仍住在德文郡美丽乡间那所大房子中,十二月,普拉斯带着一双幼儿移居伦敦,她拒绝了母亲请她回美国生活的建议,因为她在伦敦有更多成功的机会。此时,也确实是她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从与休斯分手到第二年二月十一日自杀,她每天靠安眠药支撑,清晨四时,药力散尽,她就起身,喝一杯浓咖啡,便发疯般地写作,直到八点钟孩子起床,她几乎每天都写一首诗,她有自信,“我是一个作家,我有作家的天赋,现在,我正写着我此生中最好的诗篇,它们能让我成名,如果我每天写,那么再要六个星期我就能完成我的小说(指她的自传体小说《钟形罩》The Bell Jar,于她死前不久以笔名出版),我有灵感。”(《家信》,六二年十月十六日)《钟形罩》终于写完,然而照顾孩子的重担,漫漫冬夜的孤寂,也终于渐渐耗尽了她的勇气和毅力,无论朋友如何关心、鼓励她,无论写作如何重要,无论她对孩子的爱如何深,西尔维亚还是没能熬过那个凄苦的严冬,撒手而去。她也许不知,她留下的那满屋的稿纸会使多少人洒泪,又会引来多少争执纠纷,引导多少人踏上寻求“真实、完整的普拉斯”的艰难旅程。
  
  普拉斯本人的作品的出版过程是缓慢的。普拉斯虽已打算与休斯离婚,但她自杀时却仍是休斯的合法妻子,所以她的所有诗稿,书信,日记, 随笔的版权,便都由休斯继承。普拉斯在世时,已着手整理出了一本诗集《爱丽尔》(Ariel),此诗集由休斯交与Faber and Faber出版社,一九六五年出版后,便轰动一时,但休斯没有紧接着推出其他诗集,而是慎重地等到七一年,才又出版普拉斯的另两本薄薄的诗集《穿过河流》(Across the Water)和《冬之树》《冬之树》(Winter Tree),同年,普拉斯的自传体小说《钟形罩》也终于在美国以真名面世,而且持续几个月居于畅销书榜首。在七十年代,普拉斯早已寡居的母亲奥瑞利亚(Aurelia Plath)在休斯的应允下选编了《家信》(Letters Home,一九七五),而普拉斯的儿童读物《床边书》(The Bed Book 一九七六),散文随笔集《梦经》(Johnny Panic and the Bible of Dreams,一九七七)也陆续出版。七十年代,休斯授权姐姐(亦或是妹妹)欧纹(OlwnItughes)管理普拉斯遗产——欧纹与普拉斯向来姑嫂不睦,二人曾于六○年圣诞节时在休斯父母家大吵一场,以后普拉斯与欧纹便无任何接触,故而休斯任命欧纹,引起许多普拉斯的朋友及对普拉斯有兴趣的人的不满,但每当休斯与好事的传记作家有冲突,总是欧纹抛头露面,独挡一面,这是后话——欧纹初揽大权之时,便通过自己的出版社Raibow Press出版几种普拉斯诗集的限定本(在英国,普拉斯的作品都由Faber and Faber出版),这些限定本中收入的都是普拉斯未发表的诗作,每本售价竟达一百二十镑。欧纹高价出版限定本,而普拉斯的诗歌全集却久唤不出,人们大是反感,终于于一九八一年,休斯发行了普拉斯的《诗集》(Colleeted Poems),此书获得当年的普利策诗歌奖,过世作家极少得此殊荣,人们更是对普拉斯刮目相看。八二年,休斯出版了最有争议的普拉斯的作品,她的日记(The Journals ofSylvia Plath),此书包括了她五○到六○年间的日记,却没有最后三年的,到了此时,休斯才承认,他早已销毁了普拉斯的最后一本日记,而另一本则丢失了,(很多人以为这是休斯的托词,其实日记仍在)他说:“最后一本,纪录了她最后几个月的生活,我销毁了它,因为我不想让她的孩子们读到它,在那些日子里,我以为遗忘是幸存者能生存下去的基础。”(日记前言)至此为止,在普拉斯辞世的二十年后,她的各种作品,才大致出齐。然而,仍有许多休斯认为不宜出版的残稿存在,休斯手头究竟还留有多少,我们不得而知,单单是普拉斯写给朋友的信就不在少数。许多年来,普拉斯结识休斯之前的最后一位交往较认真的男友拉马伊(Gordon Lameyer)一直想出版普拉斯写给他的信,但休斯却不允许他发表信中的任何一句话,理由自然仍是不想让孩子看到母亲与前任男友之间的情书,直到九一年拉马伊突发心脏病去逝,一直没有得到休斯的允许。
  
  虽然不知普拉斯真正的“全”集是否会在有一日得到出版,人们对她的一生还是越来越感兴趣。再加上女权运动的兴起,普拉斯更被视为烈士,休斯便成替罪羔羊,成为解放妇女、讨伐男权的最好祭品,说轻些,他曾折磨、摧残过女诗人;说重点,简直就是他谋杀了普拉斯。虽说休斯向来爱读女权作品,他的新作《铁女人》若是出于女性作家之手,也可以算作女权主义之作,但在饶舌的传记作家面前,他却不服输,不合作,这样,每一本关于普拉斯的书,每一篇有关她的文章,都藏着一团争议。
  
  六十年代中期,《爱丽尔》出版之后,Harper出版社便约人撰写普拉斯传,他们选中了艾美斯(Lois Ames),艾美斯打通了所有的关节:普拉斯的妈妈,她学生时代的朋友以及以前的男友,但却在休斯那里碰了硬钉子,休斯不愿与艾美斯合作,艾美斯苦心经营几年,最终还是放弃了计划。
  
  一九七一年,诗人兼评论家奥佛瑞兹(Al Alvarez)在他的著作《野蛮的上帝》(Savage God)中,用了一章来讲述普拉斯的故事,这是一本关于自杀的闲话式的著作,他认为普拉斯的本意并不在于自杀,却在于呼救,但是失手了。他写到普拉斯最后岁月的分分秒秒,那天清晨,本该早到的保姆晚了一个小时才到,普拉斯留了一张纸条叫她快去叫医生的,若她准时,普拉斯便还有救。她究竟要向谁呼救呢?自然是休斯。新书发行前,《观察家报》准备分两期先选载奥佛瑞兹书中关于普拉斯的那章,但只登了第一部分,休斯便写信给报纸主编进行抗议,报纸不得不将第二部分剪得很短,草草收场。同时,休斯又在《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撰文指责奥佛瑞兹无中生有,要求他的出版社限制《野蛮的上帝》一书的发行,并对有关普拉斯的一段进行更正,但出版社置若罔闻,继续将书推向市场,奥佛瑞兹便被视为有关普拉斯研究的第一位先驱。
  
  到了七十年代中期,又同时有两位女批评家着手研究普拉斯,准备写普拉斯传,一位是正在写大学毕业论文的罗森斯坦(HarrietRosenstein),一位是希斯利夫(Elizabeth Hinchlift),两人都收集了许多资料,而且都写了大部分初稿,但两人的著作,最终都没有得到出版。此时已是欧纹经管普拉斯遗产,她竟要求罗森斯坦的学校将她的论文锁在保险柜中,不许他人借阅。以后,罗森斯坦完全改变了研究方向,如今,有人再问起当年之事时,她仍愤愤然:“我不愿再和普拉斯的事有任何牵连!”
  
  然而想与普拉斯挂钩的后人却不断,八十年代初,特别是她获普利策奖之后,普拉斯再度风行,成为吸引人的热点。终于,第一部关于普拉斯的传记于八七年在美国出版(八八年出版于英国),这是女权批评家瓦格纳—马丁的《西尔维亚·普拉斯传》(Linda Wagner Mar-tin,Sylvia Plath:A Biography)。在美国版的序言中,作者详细介绍了写作此书的种种苦楚,以及休斯姐弟的种种“刁难”。她着手此书时,欧纹对她还算满意,也予以合作,初稿出来后,情况便有不同,“欧纹给我写了一封长信,与我争论对普拉斯的生活及发展的看法。特德·休斯一九八六年读过手稿之后,要我修改的意见达十五页,并要我删去一万五千字”,“一接触到普拉斯与休斯的关系,我总是弄不对”,休斯不许她对他们的关系做任何主观的评价,并在给她的信中说:“你不能提及我父母的名字,不能提我孩子的名字,不能提阿霞的名字!”为了能得继续引用普拉斯的诗文,瓦格纳—马丁不得不按休斯姐弟的意见做了多方修改,但他们始终不满意,最后,瓦氏意识到“若不放弃得到他们允许引用普拉斯诗文的愿望”,则她的著作永远不会出版,最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建议下,她删去了一百五十页的引文,将引文压缩到版权法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没有通知休斯的情况下,出版社印刷发行了此书。欧纹见此书后,大怒,斥之为“垃圾”,据说还立即打电报给瓦氏:“马上停止发行,否则法庭上见”(以后,欧纹曾撰文否认曾发此电报,是真是假,又成疑团)。法律纠纷最终没有引起,瓦格纳—马丁却对选择普拉斯作研究对象表示后悔。
  
  于此同时,欧纹亲自出马选才,邀请诗人兼评论家斯蒂文生(Annne Stevenson)出手撰写普拉斯的“钦定传记”,于是,经过这两位妇人长时间的争吵与合作,五易其稿,《苦名声》(Bitter Fame)于八九年秋出版。书中,普拉斯的形象不甚佳,书中的她童年时爱画“细致忸怩的图画”,长大成人后喜欢性生活,度假时常常做坏事,并曾偷走过欧纹的一件睡袍,她的眼睛常常是“带着景仰之情注视着休斯”,而休斯,则是位宽宏大量的诗人,在酒吧中他总是先为朋友买第一圈酒,而自己则从不多喝。书后还附了三位自称是极了解普拉斯的人的回忆文章,这三位都曾出现在普拉斯的日记中,而诗人生前表示很讨厌他们。这本“得到双方认可”的“钦定本”结果并不完美,而是得罪了所有的人,奥佛瑞兹在《纽约书评》上称此书是对普拉斯的“三百页的藐视”,诗人的朋友们无休止地反对它,休斯依然沉默,对之采取不予评论,敬而远之的态度,欧纹懊恼自己看错了人,选了一个“笨蛋”,斯蒂文生和任何一个研究过普拉斯的人一样表示后悔,她在写作此书时便说:“我对每一个试图写普拉斯的人都深表同情!”
  
  与她“同情”的仍大有人在,九一年,有两部关于普拉斯的著作同时出版,一部是海麦(Rona1d Hayman)所写的传,另一部是罗丝(Jacqueline Rose)的学述著作《寻找普拉斯》(TheHunting ofSylvia Plath)。这两本书都没能让欧纹满意,特别是后一本,她说罗丝的诗评是“完完全全的胡说八道”,“是对特德的性格谋杀”,并说罗丝“这可怜的小东西实际上自己需要一个心理医生。”罗丝的书中综述了前辈批评家对普拉斯诗作的“心理批评”,也有自己对普诗的分析,其中,在分析普拉斯一首题为《捉兔人》(The Rabbit Catcher)的诗时,罗斯阐述了诗人对性的看法,休斯曾写信给她,请求她删去此段,请她为他们的孩子考虑(他们都已是三十多岁的成人),并说在某些国度中,这样的臆测实在是犯罪。九二年,亚历克山大(Paul Alexader)的普拉斯之传《粗暴的魔法》(Roush Magic)在美国出版,作者不仅根本没有征求休斯姐弟的任何意见,而且还打算与好莱坞哥伦比亚影业公司合作,拍一部关于普拉斯的电影,此书自然也引起报上往还不断的笔战,大西洋两岸出版社向来呼应,但英国出版社至今还未出这本书。最新对普拉斯问题做出贡献的,又是在美国,那是马尔科姆(JanetMalcolm)在《纽约客》上分三期刊登的新著《沉默的女人》(TheSilent Woman)。……看来,研究普拉斯虽是一桩苦差事,然而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会源源不断。
  
  在文学史上,很少有其他作家如普拉斯那般吸引传记作者。每个人都试图,每个人都声称,他们写出了事实的最真本。然而所有的人都知,最真本在休斯口中。休斯有权力沉默,在给史蒂文生的信中,他曾这样表达苦衷:“我知道我的沉默可能会让人们以为是证实了某些对我的指责,但我宁可这样,也不愿被扯入斗牛场中,为了取乐成千上万的英国文学教授及研究生们被逗弄,被刺激,被激怒,直到我吐尽与普拉斯生活的所有细节。”他多次在公开的文章或未公开的私信中称自己作为一个“幸存者”,早已“不知生与死之间的区别”,这是他的难处,他不讳于向人报怨,那么普拉斯呢?在那个大雪清晨,她在两个孩子卧室的门上塞上湿布条,贴上胶带,自己披散长发,跪在冰冷的地上,把头搁在烤箱垫板上打开煤气,真正处于生与死之间时,她作为人的生命是否比她作为诗的生命更重要?她是否仍有许多委曲,许多心事,许多难处要说与后人听?传记作家们不会放弃,只有休斯打破沉默,道出真情,才会停止人们的臆测,地下的逝者才会安宁。只是不知休斯的心结何时会解,或许明天,或许永远。
  

  
九三年十月初伦敦秋雨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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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有编辑从上海打电话来,说听人提起我曾采访过马尔克斯。我说有过此事,掐指一算,那可已经是十六年前了,一下子就很有人到中年的感觉。
  
   那应该是1988年秋天,我刚开始在外语系读研究生。一天晚上大约六点多钟,才吃过晚饭,天已经黑了,我接到一家报纸的主编打来的电话,很兴奋地告诉我说,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就在上海,下榻于某某宾馆,他说你会说英文,对他的作品又熟悉(我在复旦中文系的毕业论文写的是马尔克斯对寻根文学的影响),快过来,我们要想办法采访他。
  
   要去采访国际文学大师,我非常兴奋,但又觉得心中无招,信心不足,所以,就拉了同班同学王腊宝去助阵,王腊宝的英文字正腔圆,比我要好很多。
  
   主编老师在宾馆等我们,那个给他提供重要线索的宾馆经理也来了,告诉我们马尔克斯的房间号码,我们就往他的房间里打电话,但是没有人接。经理说与他同行的除了夫人以外,还有另外一人,住在隔壁房间,于是又往隔壁房间打。这次有人接了,是个女的,英文略带些口音,但很有礼貌。听说我们是报社的,就答应下来见我们。
  
   我们见到的是一个褐色头发的中年妇女,她说她是马尔克斯的文学代理,我们提出要采访,她回答说马尔克斯与夫人出去吃饭了,而且他从来不喜欢接受记者采访,有什么问题就问她好了,她可以全权回答。我们就问她马尔克斯这次中国之行的目的是什么,来多长时间,对中国有什么感想之类。她说他们就来几天,主要是观光,还有一些私人原因,又说了些对中国感触很深之类的客气话。我有些激动地说,马尔克斯是否知道他对中国作家的影响有多大,我们都对他崇拜极了,《百年孤独》是一代文学青年最钟爱的作品。她的口气一下子变得有些严厉,她说你知道么,马尔克斯的书在中国都是违法出版的,从来没有得到过版权,从来没有付过马尔克斯一分版税,他们这次中国之行就是来追版税的,但是中国出版商不守国际法,什么都没有追到,所以,马尔克斯非常失望和愤怒。我们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我们读的都是盗版书!她似乎是等待我们说句道歉的话,但是道歉也轮不到我们呀。主编老师赶紧问她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因为报纸毕竟是媒体呀。她说太可惜了,因为他们第二天一大早就要离开上海。她上楼之前,又很严肃地对我们说,马尔克斯从来就不喜欢接受记者采访,请我们尊重他的意愿。
  
   这下我们可傻眼了,怎么办呢?虽然见了宰相,但是还是没有见到皇帝。我们当然不甘心“尊重他的意愿”,最后,就决定在宾馆大堂里坐候。他从外面回来,肯定是要经过大堂的,凭我们三个人十二只眼睛(我们都戴着眼镜),不可能错过他。如果能守住他,堵上去采访几分钟,也不枉他这次中国之行。那时大陆还没有狗仔队这个概念,我也不知道这类人物的存在,记者还属于无冕之王类,是个受人尊敬的职业,能上报的基本上都是好事,还很少听说过有人拒绝采访的。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真可算是不折不扣的狗仔队。
  
   经理说,你们别傻站着,到那边沙发上去坐坐,饮料咖啡随便喝,都算是宾馆请客。打开酒水的单子,价格不菲,主编老师说,我们要守夜,喝咖啡提神,今天经理请客,你们就挑贵的喝。我和王腊宝就挑了最贵的爱尔兰咖啡。当时哪里知道,这咖啡里可是充满酒精的。爱尔兰威士忌起作用了,没多久,就觉得自己很迷糊,那天晚上的事我现在大多记不清了,反正是守了一夜,马尔克斯没等到。
  
   第二天一大早,六点钟左右,我们决定不再做君子,摆开正宗的狗仔队架式,直接来到他房间的门口。敲门之前我们还是犹豫了一下,但是最后的决定是敲门,因为从走廊上能听到里面的说话声,显然里面的人已经不在睡觉。敲过之后,就后退一步,毕恭毕敬地在门口等着。心里还是挺激动的,因为毕竟要与景仰已久的文学大师见面了。
  
   门打开了,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正是马尔克斯,他穿了睡袍,但脸上已经没有睡意,那年他应该正好六十岁,仍然很帅很英俊,脸上有几道很深的皱纹和很阳刚的板刷胡。我们三人站在他门口让他很惊讶,显然他以为是服务员敲的门。他夫人也出来了,对他说了句我们听不懂的话,他耸耸肩膀,回了一句,想必说的是:“我怎么知道他们是谁!”
  
   我赶快上前解释说我们是报社的,得知他在上海,想采访他。他满脸不耐烦,摆手用英文说:“我不会讲英文!”我们又解释了一番,他仍然直摆手。眼见我们毫无成果,马尔克斯直往后退,马上就要退回到房间里去关门,主编老师毕竟是做新闻的老手,对我们说,赶紧问他可不可以拍张照,再让他为上海读者题个字。这马尔克斯肯定是听懂了,虽然仍不太情愿,但还是让主编老师卡嚓嚓拍了几张照片,又在我们递上去的笔记本上胡乱写了几个字,读不清楚写的究竟是什么,但是那个签名我是认得准的。
  
   与狗仔不同的是,饭店房间的门没有关在我们的脸上,和大师最后是握了手,说了再见的。拿着那一纸签名,心想大师是见到了,但是只说了半句话,这文章可怎么写呀。主编老师千叮嘱万叮嘱,叫我们回去可千万不要打磕睡,先把文章写出来,他去印照片。
  
   坐公交车回到复旦二十三号楼,咬了一个上午的铅笔头,最后把文章写出来了,自己还觉得挺学术的,题目(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也挺文雅。下午到报社交稿子,主编老师读过之后就摇头,说你这是写论文呢,新闻性是什么知道么?我辩解道,怎么写采访呀,一句话都没说上。老师说你别管了,我来改吧。
  
   等到那期报纸出来,看到的是头版头条通栏标题“马尔克斯来上海了!”非常醒目,副标题“马尔克斯问候上海读者”的字体型号也不小,标题下面是他的大照片和题字,有了这标题照片题字,文字已经完全不重要,仿佛我们与马尔克斯彻夜促膝长谈一般。
  
   当时我大喊一个“哇”字,随即连说佩服佩服。
  
  
  
20061020 上海文汇报
Posted: 2009-06-02 23:44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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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英格兰风俗画卷

  五月份回国参加《龙腾》系列片的采访拍摄,奔波于全国各地,很少能在一处长住,也极少有读书的时间。片子是关于中华文明的,于是,与住了七年的英国更容易渐渐疏远,英伦文事自然无法再了解,许多有趣的书竟也要靠国内的朋友们相告。夏日回英度假,好友安迪再三叮嘱我带一本《简.奥斯丁所食及狄更斯所知》(What Jane Auster Ate And Charles Dichens Know: Fascinating facts of daily life in the nineteen sentury)的书回来。书名奇巧,内容更是有趣,便忙中偷闲将它读完。少年时代常为矫情,每至一处,总是在乎思古的悠情,喜欢的是八大的写意,总觉得《清明上河图》是太过平实质朴的,时光虚度,已是三十开外,才意识到人面市面街面无比有趣,世人的生活,世事的流转,才真正有着无限的滋味。这一本普尔(Daniel Pool)的著作,便是一卷《英人上河图》,是幅英格兰的风俗画卷。
  
  英人向来爱闲言碎语,许多小说都是市井人生的写照,十九世纪的各位作家,更是以对现实生活的细致入微的描写而著称。狄更斯的盛名,始于描写伦敦街邻里普通百姓的生活,笔下窄街陋巷中的贫穷孤困,其力度不亚于传统以来的任何一位使命文学的作家,“狄更斯的伦敦”枝节蔓生,层层相叠,至今仍是老城吸引游客之处。简.奥斯丁下笔触及汗普郡三、二家乡绅居处,那些关于仪表、举止的精细描写幽默横出,不乏冷言旁观的俏皮调侃。勃郎蒂姐妹们的写作呕心沥血,才华盖世,却又都少年早夭,闺中少女构想出的爱情故事是多少代人的浪漫理想,只是约克郡斜坡上那间教堂即便在朗朗夏日也阴气袭人。艾略特的郊区小镇要略显窒息了,陈规陋习不容易被调侃,倒是哈代南方的绿草斜坡较为宜人,虽说也演绎着不少悲剧,但农场主秋季的收获仍一片金黄,草坡尽头是片美丽的小山庄,“盛夏七月,最惬意的莫过于从早到晚躺在浅草覆盖的荒山斜坡上,蜜蜂在花丛中梦游般地鸣唱……”
  
  风俗、民情、习惯、规矩,普尔的书将英国十九世纪各文学大家的作品汇集一炉,拆散打乱之后再进行编排,最后呈献给读者的是按门类而分的各种信息,上半部分分为基本情况、公共生活、交通运输、乡村、私人生活及贫穷世界几个不同章节,下半部是本“字典”,是对许多字词的解释,易读易懂,如同一部关于维多利亚时代英国风情的小百科全书,当然,其中的精辟妙语皆出自名家之作,自然要比枯燥的百科全书要生动得多。书中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钱币、日历、度量衡、教会、官职、称谓、社交、礼仪、游戏、法律、学者、交通、乡村、农场、集市、谷物、牛羊、婚姻、沐浴、待客、访友、饮食、衣着、仆役、孤儿、医生、学徒、疾病、死亡,等等,都在作者讨论的范围之内。
  
  例如怎样拉关系,十九世纪时,递送名片风行一时。“递送名片的规矩如下:进城之后,你该做的第一件事是由脚夫驾车去那些你希望他们知道你已在城中的人家留下名片。(例如《感情与理智》书中所示那样,詹夫人初回伦敦时,‘整个早上都花在去她所识之家留下名片,告诉他们詹宁夫人已在城中。’)这种活动对女士们来说尤其重要。”“在你确实是初次进城的情况下,如果能从哪位朋友处得到张介绍信,那就能省去你许多麻烦,这种信也被称为‘汤票’。”社交场合中礼节规矩极多,什么时候该去哪里,该说什么,衣着打扮如何,普尔都有详细描述,例如去出席宫廷宴会,“女士们的长裙必须有条正巧三码长的拖地长裙,帽后必须插上枝羽毛,这样进入大厅时能被女王看见。她的颈肩处必须袒露在外,无论天气多么寒冷,或是这位女士多么保守或年高,只有在医生出具证明后才能有例外。”公共场合的许多习俗在现代英国也多有保存,有关的述说虽能让人增长知识,但却不如那些关于私人生活的闲话读来更有趣味。
  
  “在十九世纪初期,如果你和别人交谈,根据经验,你最好是抢着站在上风口。”为什么?
  因为那时的英人还不常洗浴,平时只清洗手、脸、脖颈之处,其体味自然不雅。到了中期,沐浴在中产阶级逐渐流行,每周六晚的热水沐浴,是全家人都得参与的大事。水源不足,肥皂昂贵都是问题,加上英格兰冬寒夏凉,冷水冲凉,或跳入河中洗浴,都不能是常事。“进入浴室中最好的办法是马上打开龙头,而不要站在那里全身哆嗦,那被冷水一激的颤栗最多只能被推迟几分钟。”
  
  还有酒,“十九世纪的英国人钟爱他们的酒,每翻过一页狄更斯、艾略特或哈代,你都能读到某个角色伸手去取他的杜松子酒、葡萄酒、啤酒或朗姆酒,这是生活的真实写照,英人嗜酒,十九世纪中,每人每年平均饮啤酒三十加仑。”向来知道英国文化有“酒吧文化”之说,在这里才找到其原因,以酒代水,是怕水不干净,茶又太贵,而英国农业产品又都是制酒的好材料,怪不得在英国住时,若说起“白开水”,总是要遭英人几个天方夜谭似的白眼。
  
  从酒,自然要提到下午茶。“人们都以为下午茶的历史在英国由来已久,其实这种情况始于一八四O年左右,在那之前,茶常是饭后那些女士先生们从餐厅退回到客厅之后的饮料。到了六十年代,五点钟的下午茶已成社会公认的仪式,主人常邀请客人共饮下午茶,到了一八七七年,竟又发明了一种特别的服饰,茶服,女士们身着此服可使满堂生辉。一般说来,下午茶是在客厅中饮的,但在乡间豪宅,如果天气适宜,下午茶也可在院中草坪上,例如《一位女士的肖像》中所写。”-
  
  对每一个熟悉英国,或熟悉英国文学作品的人来说,读普尔的这本著作都会有亲切感。对我个人来说,现在的工作是深入到中国的腹地,虽说英伦是他人的国度,但毕竟住了七年,总是有些感情,偶尔也会有些思念之情,这本书中的许多文字,便会时不时触着心中那游丝般的情感,若隐若现,有时使人不知身在何处。在四川古朴的黄龙溪镇会白日梦到英格兰草坡上的那绒毯般覆盖的小花,“那是种小巧的,微紫色的小花,秋季将至,这种花能远远地散发出秋日的私语,那种褪了色的私语,干干的,稍稍有些生硬……上一个夏日的蓝铃花,温柔的浅紫色,秋雨将它的颜色洗净了,十月的阳光把它晒得干燥,逐渐晒去了它的生命……”
  
  西望英格兰,仍有它许多可爱的地方。
  

  
原载1998年11月《万象》第1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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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为了遗失的画像

  十余年前,印度画家Krushen Khanna告诉拉什迪(Salmon Rushdie)这样一个故事:一九四七年,在他尚未出生之时,作家的父亲曾请画家为他怀着拉什迪的太太画过一幅画像,红色的沙丽,绿色的背景,然而,画成之后,作家的父亲却拒绝购买此画,可能是因为画面上的女子被描绘得过于美艳,过于轻浮。以后,Khanna离开孟买时,便将这幅被退了稿的画与其他一些不甚成功的旧画留在另一位年轻画家Houssan的阁楼画室中,Houssan正愁没钱买画布,便在这些旧画布上进行创作,竟也卖出去几幅。如今,两位画家都已成名,Houssan更是印度画坛舵手,那身着红色沙丽的女子和胎中的婴儿却隐在另一幅画面背后消失在芸芸众生中,早已不知去向。
  
  近十余年,拉什迪写了《撒旦的诗篇》,惹来杀身之祸,生活境况急转,然而,母亲那幅遗失了的肖像却仍是他时不时的牵挂,希望着有朝一日能重见年轻时的那曾让父亲如此敏感的母亲。最终,这种愿望成了最近出版的四百余页的小说《摩尔最后的叹息》的推动力,自然,经过几年推敲锤炼出的小说中的母亲和儿子早已是完全不同的母亲和儿子,然而,那幅遗失的母亲的肖像的故事,却是整本书的契机。失落,寻找,关于家园,关于爱,失而复得,得而复失,拉什迪在《撒旦的诗篇》出版之后七年的第一部小说,展现伽马-佐戈比家族的历史,环环相扣,往返回复,构成一幅印度次大陆的绚丽画面。
  
  小说开始于西班牙的南部,叙述者兼主人公摩尔被囚禁在疯子画家墨兰达的城堡中,墨兰达随时都会来杀他。在等待死期的同时,他回忆起家族四代人的历史,拼贴镶嵌出富饶斑斓的家族风云及恩恩怨怨。
  
  我要说的,是一个失宠的上层社会混血儿的故事,我,摩拉斯·佐戈比,称摩尔,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科钦的伽马-佐戈比王朝那庞大的香料调味品生意的唯一继承人,我的母亲奥罗拉,剥夺了我从任何角度看都有着权力的生活。奥罗拉,娘家姓德·伽马,当代最有光彩的艺术家,一位美极了的妇人,最为伶牙利齿,对每一个来到她身边的人都很厉害,对她的孩子们也从不客气。
  
  摩尔母亲一面的伽马家族是发现印度次大陆的十六世纪葡萄牙探险家Vasco de Gama的后代,他们笃信天主教,在印度南部沿海小镇科钦经营着胡椒与香料的生意。外省小镇疏懒的生活,“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睡过懒觉之后醒来,床边已是一杯又酽又甜的茶,拍一下手掌叫来厨师,订好这一天的菜单,使女进来,润滑梳理着她那依然柔长但已灰白稀少的头发,可以因梳发后梳子上留下的越来越多的发丝而责怪使女,一切都简简单单……”然而悠啭的笔调叙述的,却不尽是田园诗意,家中的故事所有的,还有秘密丑闻,勾心斗角和互相欺骗。家中的长子,摩尔的外祖父,曾一度热衷于布尔什维克,组织着科钦的一批人模仿列宁;次子则是位对一切都不在意的花花公子,新婚之夜便披着新娘的白纱与情人导航手“亨利王子”畅游于月光笼罩的湖面之上,留那包办的新娘在房中哭泣;他们的父亲,摩尔所述家族故事的第一代人,有一天被咸水滩神秘的海浪冲走,留下的家产引来亲家之间的战争,两兄弟锒铛入狱,家中剩下的婆婆和儿媳如同书中的其他女性,都有着坚强暴烈不屈服的性格,“不在分开中生存,便是一同死亡”,巨大的房宅被地上的白石灰线一分为二,盛装着胡椒和香料的麻袋在家庭中堆出前沿阵线。家中唯一的孙女奥罗拉在家庭的内战中长大,闪烁着出众的艺术才华,同样叛逆不驯的性格,父母相继去世,十五岁那年,她已继承了伽马家族的所有财产,也同样是这一年,她已坐在仓库中堆积如山的胡椒口袋上,等着三十六岁的情人亚伯拉罕·佐戈比的到来。
  
  胡椒之爱,强烈,刺激,却也犯了大忌。奥罗拉出生于天主教徒之家,亚伯拉罕却是犹太人,他是在最后一位安达卢西亚苏丹下台时被天主教徒赶出西班牙的犹太人的后代。他们的结合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祝福,不过,他们不在乎。分分合合,家族的生意在亚伯拉罕的经营下日趋扩大,等到他们从科钦迁往孟买时,伽马-佐戈比公司的生意已从胡椒香料扩展到银行、土地、药材等各领域。奥罗拉此时也已是印度最著名的艺术家,美丽的社交界的宠儿,激进的民族运动的英雄,无所畏惧的传奇性人物。她公开嘲笑蔑视神明,“每年一次,我的母亲奥罗拉·佐戈比都要在神明的头上跳舞”,这是在象神节时,崇拜者们说每年此时象神都要来海中洗浴,他们在海中膜拜象神,奥罗拉则在海边的山崖顶上跳舞连续四十一年,“她白色的头发飞扬起来,像一个个又长又松的惊叹号围绕着她”,“她踩踏着光赤的双脚,脚腕上的银镯子叮咚作响”,“这位伟大的画家跳着她的公然反抗,她跳着对人类的邪恶及荒谬的蔑视。”
  
  许多新的人物被引入家族的故事中,如那被奥罗拉无意断了一条腿而后成了她的守门人的海盗;画商莫迪;政治漫画家罗曼·菲尔丁,以后变成凶狠丑陋极右的印地教民族主义的鼓吹者;名声越来越大的艺术家乌玛,是摩尔深爱着的最终却背叛了他的情人,是她的诡计最终让奥罗拉将摩尔扫地出门;还有另一位极有野心的艺术家墨兰达,他到达奥罗拉身边时一贫如洗,以后则成为“国际金钱机构的宠儿”,他是与遗失的画像最有关的人物。初登场时颇有英雄气概的亚伯拉罕逐渐暗淡,所有这些人物互相伤害着,背叛着,欺骗着,又都如走马灯般来往于奥罗拉周围,如此被她吸引的自然还有她的四个孩子。
  
  大女儿伊娜长大后美丽而愚钝,二女儿米妮献身成了尼姑,三女儿玛娜是极端的女权活动家,在街上和在监狱中的时间远远多过家里。奥罗拉怀胎四个半月便生下摩尔,他比平常人的生长速度快一倍,十岁时,他的身体已是二十岁的青年,三十六岁在墨兰达的城堡中时,他已是七十二岁的垂垂老人了,他的右手畸形呈黑梅花状。孩子们从小在富有、奢华的家庭中长大,但奥罗拉对他们却从未尽心,他们结局却都不甚幸福,伊娜与玛娜早死,米妮独守青灯,摩尔因他所爱的女人的背叛被母亲逐出家园,然而,对这样一位早就预言她的孩子们“总是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似乎他们命中注定要摔跟头”且不在乎的母亲,拉什迪笔下的摩尔仍对她充满着敬爱:
  
  她是我们生命的光明,是我们所有的想象力中最令人振奋的事情,是我们梦中的最爱,即使她摧毁了我们,我们依然爱她……如果她践踏了我们,那是因为我们自觉自愿地躺在她穿着靴子带着马刺的脚下,如果她在深夜里训斥我们,那是因为我们喜欢她的口舌的甜蜜的鞭打,也正因为我最终意识到这点,我才原谅了父亲,我们都是她的奴隶,她使我们苦役如同天堂……
  
  奥罗拉是杰出的,她不遵操守,会算计,狠心,冲动,但她又是那么才华横溢,美丽,聪明,有趣,可爱,她是“印度之母”(Mother Indian)的象征。“母亲,在印度是个大的观念,可能是最大的观念”,无论她的孩子们怎样被践踏,被疏远,被摧毁,然而他们却不会抱怨,正如被驱逐出家门之后的摩尔:
  
  母亲,你把我送入黑暗中,驱逐出你的视线之外,然后你给我的称呼,诸如无种姓的人,无阶层的人,亡命之徒,贱人,我都将紧紧拥在我的怀中;你扔在我脸上的仇恨,我将如甘露般饮下,丧失了体面,我将带着你给我的羞辱,并称之为光荣。
  
  孩子们总是渴望回到母亲身边,一九八七年,奥罗拉六十三岁时在象神节时于悬崖上跳舞时坠崖而死,寻找母亲遗失了的肖像,促使摩尔踏上前往西班牙的旅程:
  
  以后,在他那高高的花园中,亚伯拉罕告诉我在那些过去的岁月里,常常,奥罗拉渴望着能够伸出她宽容的手,挽回她放逐我的姿态,召我回家。……当我听到这些,那些失去的岁月捕住了我,日日夜夜地缠绕着我,在睡梦中我发明了时间机器,它能让我的时间倒流,穿越它死亡的界限,而醒来时,发现这只是一场梦,我又会非常愤怒。这样无望地挣扎数月之后,我记起了墨兰达为母亲画的那幅画像,而且意识到,至少,我可以找回她,既然无法在短暂的生命中,却仍可以在永恒的艺术中。
  
  拉什迪在新书发行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觉得对于外界对我的种种仇恨,我有必要以一种最敞开心胸的方式,写一本有关爱的书做答。”摩尔一生深爱着的三个人,父亲、母亲和乌玛,三个人都欺侮了他,背叛了他,然而受到极大伤害的他并没有恨他们,爱是贯穿着整本小说的一条默默流淌从未间歇的河,虽然是受了伤,不成功的爱,“即使世界上的美和爱已到了将被摧毁的边缘,然而,它们仍是永恒的,被击败的爱仍会是爱,胜利了的仇恨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爱恨交织,不仅对人,也对城市,孟买是拉什迪最钟爱的城市,他对孟买那种既爱且恨(恨总是很短暂的)的关系在小说中也很重要。孟买是拉什迪的童年,过去常自由地来往于伦敦与孟买之间,过着既在这儿亦在那里的生活,似乎处处可以为家,但如今对他来说,可能孟买已是不可回归的故土,他真正有了被放逐的感觉,被流放于故土之外,流放于心灵及想象力之外,在描写孟买时,拉什迪显然是倾泄着所有的记忆,既是在写一首挽歌亦是在写一首赞曲,这个有着两面的城市,“下层世界在上层世界之下,黑道之上是白道”,“看不见的现实世界如幽灵般游入看得见的虚构世界之下,倾覆了它所有的意义”,这个多元多彩的社会绝不是单色的,它是一张Palimpsest。
  
  Plimpsest,是《摩尔最后的叹息》中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摩尔说它是“互相编织缠绕的幻想”,它是将原有的文字擦去后重新书写的羊皮纸,它是刮去原文后重刻的碑,它是先前的文字被擦去后重写的手稿,它是在已有的原画上覆画上的新的画。是印度多层次的文化的象征。它更是小说复杂的情节:亚伯拉罕的生意帝国非常成功,正常的买卖背后却有敲诈勒索贩毒走私,罪恶走进伊甸园,伽马-佐戈比帝国最终在硝烟爆炸中升入半空;每个出场的人物都有多样的性格,善变的脸,很难道明哪个是真实;更有许多莫名其妙无法解释的事,每一环背后总是藏着或明或隐的无数其他的环,如曾祖母的死及诅咒,如卖蘑菇的老妇和亚伯拉罕的心愿,如生锈的铁盒中不知名的王冠,如奥罗拉每年的舞蹈及最后的坠崖。
  
  有时,也有真正意义上的Palimpsest出现,墨兰达的第一幅画,奥罗拉的最后一幅画,都有两层。当年,亚伯拉罕请墨兰达为怀了身孕的奥罗拉画像,深爱着奥罗拉的墨兰达自然在画中难掩真情,亚伯拉罕拒买此画,墨兰达闭门三日,在这幅画之上另作新画;奥罗拉曾以儿子摩尔为模特,创作“摩尔系列”,在将摩尔驱出家门后仍凭记忆作画,最后一幅也是最神秘的,便是“摩尔最后的叹息”,巨大的画幅后隐藏着小说的主要框架和最后的背叛,谋杀及谜语:画面之下藏着将她推下悬崖的凶手的肖像,摩尔在墨兰达的城堡中通过X光发现那肖像是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件事是简简单单直截了当的,也没有一件事是确切无疑的,一切都是Palimpsest,编织缠绕的幻象,揭开一层,还有另一层,很难说哪层是幻影,哪层是真实。读者屏住呼吸,拉什迪则不急不忙,在许多次的往还回复、欲说还休之后仍是慢慢道来:
  
  墨兰达的画破坏了,画面被一小片一小片地剥离下来,我年轻时的母亲,那位裸露着胸部没有孩子的圣母玛丽亚,那曾让亚伯拉罕如此愤怒的形象渐渐地从她长久的幽禁之后显现出来。然而,她的自由是以她的解放者的牺牲为代价的,没有花多长时间,我便注意到那个站在画架前的女人,她从画布上小心地剥下颜料片,放在盘子上,她是被铁链锁住的,在脚踝处,被锁在红色的石墙上……
  
  我审视着母亲的肖像,静静地,询问着我的生命中一些最重要的问题的答案,我问她她是否真曾是墨兰达的情人,或罗曼·菲尔丁的,或其他任何人的?我问她要一个她的爱的证据。她笑着,却不做回答。
  
  拉什迪是位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家,《摩尔最后的叹息》有着丝丝入扣迭起不衰的故事情节,诡秘神奇的意象,更有着绚丽多姿的语言,有人称拉什迪为英文创作最出色的魔术师,双关,隐喻,幽默,玩笑,浓郁得如同印度小店中那数不清的各种香草调料,斑斓得如那些五颜六色绣着金丝银线的沙丽,将这本书一气读下,感觉似乎是没得一丝喘息的机会。拉什迪向来以聪明游戏著称,然而此书在游戏文字之外,却另有比以前任何一本书都要沉重的信息,如他在电视上接受采访时所说的:“我是在急于表示我不愿停止,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我最好的反应是不甘沉默,甚至是用双倍的声音表达。我以前所做的一切(指《撒旦的诗篇》以前——作者注),仿佛很少被人认可,人们看到的只是那个形象(指被霍梅尼判了死刑的拉什迪——作者注),而不是我,有时,与别人见面时,从他们的眼睛中我可以看出,我得先抹去什么人,才能让我自己被别人看见。”似乎他自己已变成了一张复杂难测的Palimpsest,那位被许多人仇恨,被另一些人赞赏,受到一些保护,但又时时处在危险之中的写了《撒旦的诗篇》的拉什迪是最表面的那一层,原来的拉什迪,在这一世界轰动的现象中消隐了,丢失了。创作这个有关失落与复得的摩尔的故事,难道不正是一次让旧我现身恢复正常生活的企图?
  
  《摩尔最后的叹息》已被提名为今年布克奖(The ooker Prize)的候选书目(拉什迪的另一本杰作《午夜的孩子》曾获一九八二年布克奖,并于九三年被选为布克奖二十五年来的最佳小说),得奖与否,它都该独立于那个曾经发生且正在进行的举世触目的事件之外,以它自身而受到品评。
  
  伸手拥抱那无法逃避的,由此我不再害怕。告诉你有关“恐惧”的一个秘密:它是一个绝对主义者。恐惧,或者是一切,或者什么都不是。或者,它会像一个恃强凌弱的霸王,用一种愚蠢无知的全能控制着你的生活,或者你能够击败它,它的权势便如一缕青烟般霎时消散。还有另外一个秘密:反对“恐惧”的革命,推翻这艳俗的暴君的举动,和所谓“勇气”几乎没有关系,它是以一种更为直接的东西为动力,一种继续生活下去的最简单的需求。我不再感到害怕,因为如果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命那么有限的话,我没有一分钟多余的时间去畏惧。
  
  生命只是一般人一半的摩尔无所畏惧地生活下去,被莫名其妙判了死刑的拉什迪也将无所畏惧地生活下去。无论怎样,那位穿着简简单单白色印度棉布衬衫的拉什迪是最令人钦佩的。
  
  Salman Rushdie,The moor’s Last Sigh. London:JonathanCape,1995.437pp.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于伦敦
Posted: 2009-06-02 23:49 |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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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笨拙》之死

   报馆云集的弗利特街旁的一条岔路上,《笨拙》的旧址是一片凄凉和萧索。不再有繁忙的运送纸张和新杂志的大卡车,不再有来来往往前来聚餐的文人画士,只有寒风吹着地上的纸屑,红砖墙上是一片冷峭。半年以前,《笨拙》停刊了,四月八日那最后一期封面上便是这样一街零落秋景,夕阳西下,暮色苍茫,老态龙钟的笨拙先生鼻更弯、背更驼,带着他的朱迪他的狗,一步三回头而去。手提箱上印着的是“太阳下山,我归去也”,万般无奈与惨淡。没有人为他送行,没有人为他流泪,只有他自己为自己在那期的漫画栏中圈了块墓地,树了块墓碑,写了几句悼辞,也只有在那期的读者来信中才见几只残花饰成的花圈,听到几声不成调的挽歌。英国新闻界的热情都集中在次日的大选上,《笨拙》生前众多的撰稿人则是一片沉默,该洒的泪早已洒尽,该说的话也早已说尽,当手上没沾过一滴墨水星的斯蒂文爵士成为《笨拙》的新老板时,当任职十年的主编阿兰·库伦(Alan Coren)递交辞呈时,当西装族们带着电脑带着财经预算进驻《笨拙》虎视眈眈地注视它的发行量和财政结果时,当大卫·托马斯(David Thomas)绞尽脑汁让老笨拙试穿各式新时装时,在很多人的心中,《笨拙》已经死了。
  
   屈指算来,《笨拙》临终之时,正是一百五十一岁。一八四一年,杨柳吐绿,莺啭鸟啼,大卫·列文斯通探险非洲,怀特福斯发明街道清扫机,托马斯·库克创立假日,大不列颠占领香港,维多利亚女王芳龄二十二,一切都风华正茂,生机勃勃。七月十七日,第一期《笨拙》问世了。创立人是作家亨利·麦休(Henry Mathew)和雕版师E·兰德尔斯(E·Landells),第一任主编是弗利特街上破产的酒店老板马克·莱蒙(Mark Lemon)。《笨拙》本是模仿法国由昂利·陀米埃(Henri Daumier)主画的幽默日报《喧闹》(Charivari)而成,但又有所不同,正如莱蒙在创刊号上所宣称的那样,新杂志须得比《喧闹》少一些挖苦,多一点亲善,而且要寻求比一般插科打诨的出版物更高的文学水准。同时,任职二十九年的莱蒙还创立了著名的《笨拙》俱乐部,开始了每周一次的著名的《笨拙》午餐。他觅到一张可供二十人围坐的橡木大桌子(萨克雷曾有诗《红木树》吟咏此桌,带头在上面刻下自己姓名的缩写),每次午餐,虽无佳肴,却有美酒,不仅酒多,而且话多,点子多,幽默更多。伦敦的市民们常常会在午餐那日聚在《笨拙》门口,看他们出入,与他们同醉同笑。如今,这桌上的名字已是无数,除了历任编辑外,更有每个时代最出色的漫画家,如约翰·李奇(John Leech),费兹(“Phiz”),理查德·道尔(Richard Doyle),德·穆尔(du Maurier),查尔斯·金恩(Charles Keene),林利·桑伯恩(Linley Sambourne),菲尔·曼(Phil May)和最优秀的幽默作家,如萨克雷,玻西弗·李(Percival Leigh),道格拉斯·杰拉德(Douglas Jerrald),贺拉斯·麦休(Horace Mathew),F·C·伯纳德(F.C.Burnald),高尔斯密斯(Gordsmiths),A.A.米恩(A.A.Milne)等等。
  
   最初几期的《笨拙》并不很畅销,发行量只在六千份左右,在出版一周年纪念集时,亨利·麦休想出妙招,请一位俏皮幽默的因无钱还债而入狱的人写稿,销量竟到九万份,一年之后,马克·莱蒙刊登了托马斯·霍德(Thomas Hood)的诗作《制衣妇之歌》,使《笨拙》的销量又翻了一倍。此诗叹惋了制衣妇工作之辛苦,报酬之低,看似与《笨拙》的幽默取乐精神相悖,但却在某种程度上暗合了《笨拙》最初十年的主要撰稿人及漫画家萨克雷所说的关于幽默的一段话:“如果幽默只意味着好笑的话,那么你会对能引你发笑的小丑们更感兴趣,而不是幽默作家。除了好玩之外,幽默作家还必须能唤醒人们的爱心、同情心以及良知,去批评那些不真和虚伪,去抚慰那些弱小、沮丧和不幸的人们,他是竭尽全力在评价日常生活中的所有行动和情感。”
  
   确实,《笨拙》一直是关注英国生活各方面的,而且,它总是代表着大多数英国人的想法。从一百多年的《笨拙》漫画中,人们可见英国政治兴衰史,服饰演变史,机械发明史,戏剧电影史,儿童生活史,妇女地位史,如同百科全书。《笨拙》还一向以政治漫画而著称,英国的首相,女王的夫君,外国的政治强人,所有的头头脑脑都在《笨拙》的伶牙俐齿之下,最著名的要数约翰·泰尼尔(John Tenniel)的一幅描写俾斯麦下台的《不听忠告》。《笨拙》曾多次被法国和德国政府禁为非法,德皇魏玛二世还悬赏过《笨拙》主编的人头,而英国政界人物则整日提心吊胆地不知它下期会有何新招。《笨拙》的成员们更是视为英国百姓解除痛苦为己任。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伦敦大轰炸时,主编埃冯·诺克斯(Evoe Knox)每日怀揣一瓶威士忌,沿街行走,寻找那些需要安慰的人们。
  
   时光荏苒,《笨拙》悠然度过了一百岁,风风雨雨,战火纷繁,《笨拙》在英国文化中一直占着一席重要之位,作为第一本幽默杂志,在英国人心中,它如同一本赞美诗集,一册祈祷书,如同葡萄酒,下午茶,冬日客厅中的那盘炉火,亲切自然,必不可少。二战以后,它的文风更为儒雅,脱俗,它以轻松的调侃让人发出会心的笑,不以刻薄的挖苦让人面红耳赤无所适从,它不是硬梆梆热辣辣刺人的仙人掌,只如周日午后阳光下花园中刈草机轻轻辗过绿草地,在知识分子的心中,它更是休闲的处所。它沉醉于英国中产阶级温暖舒适的怀抱中,五十年代,销量达到最高峰,十二万五千份。
  
   一晃到了六十年代,世道突然变了。学生运动蜂拥而起,摇滚乐所向披靡,电视传播更是吸引人们纷纷离开书本。神圣的下午茶不再神圣了,藏书票、初版书没人再谈起了,旧文人纷纷过时了,老笨拙似乎是大梦初醒,还没能回过味来,另一份名为《私眼》(Private Eye)的幽默杂志便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以砸碎一切旧世界的姿态,以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潇洒,很快占了《笨拙》的上风。
  
   《笨拙》第一次觉得自己老了,第一次觉得在以幽默著称的英国,逗英国人发笑实在是最辛苦最困难的一桩差事,它虽然也曾强打精神涂脂抹粉模仿了一次《花花公子》而使销量有所上升,然而这掉份的强心针也没有多大效果,哗啦啦大厦将倾,它终于被传播媒介的大爆炸炸成了碎片,被挤出了文化的主流,流落到牙科诊所的候诊室中。雪上加霜,一九六九年《笨拙》自创刊以来的主人邦德街上的那家古董商将它卖给了联合报集团,一个由伯特森爵士拥有的地方报纸网。
  
   没有了古董商的资助,重返文化之主流更是无望,幸亏新老板还通文墨,也懂得《笨拙》历来的自由精神,对它并不过问,这样到了七十年代,阿兰·库伦成了《笨拙》的第十一任主编。库伦本人是位出色的杂文家,在他统治的十年中,《笨拙》虽仍在文化之边缘,但却恢复了那种悠悠然之书卷气,撰稿人大都是库伦的好友,当今英国一流的杂文家,如谢立丹·毛莱(Sheriden Mor-ley),基斯·沃特豪斯(Keith Waterhouse),亨特·戴维斯(Hunter Davis)等,《笨拙》如同一个小俱乐部,虽读者不多,但其文其画都属上乘,而且墙内不香墙外香,《纽约人》曾想以一千八百万英镑收购《笨拙》,未成。然而好景不长,伯特森爵士仙逝,新爵爷斯蒂文是生意人出身,虽不懂编杂志得靠灵感靠才气靠学养,但却懂收支平衡,更懂得不做亏本生意。于是,那小巷中惯于沉醉的懒散文人们有一天突然发现他们杂乱的办公室中来了一群西装革履的财政家,没纸没笔,却有着储存着各式图表的计算机、高科技。自创刊以来,《笨拙》向来机构精简,都是主编当家,配以两位精通文字及漫画的编辑相助,从不用市场预测财政管理的商业人才,对西装族们库伦力拒不能,只得唱然长叹递上辞呈,斯蒂文爵士竟点头应允,库伦不懂经营之道,留他做甚?有识之士为之扼腕,库伦对《笨拙》,便如詹姆斯·瑟伯对《纽约人》一样,放走他,只怕《笨拙》再也演不出喜剧,只能演悲剧了。
  
   库伦走后,老实巴交的大卫·泰勒(David Taylor)被选为主编,与西装族们周旋,上任伊始,一九八八年一月,他在一家牙科诊所的候诊室中召集会议,宣布将重整《笨拙》。这原本有些反讽的举动最终成了真正的自嘲,会上,一位年轻的杂志记者以滑稽杂志不再滑稽这一古老的话题为出发点向泰勒大发其难,他就是八个月后成为《笨拙》第十三任主编的年仅三十的大卫·托马斯。
  
   这位《笨拙》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一位主编和他的前任们可不一样,他灵敏机智,咄咄逼人,他时髦应景,锐意革新,他知道当今读者的爱好,他要让《笨拙》返老还童,加入雅皮士的行列。他取消了库伦风格的消闲栏目和优雅文字,他开始刊登关于遥控电话和高级汽车的笑话,《笨拙》的老撰稿人纷纷挥泪告退,《笨拙》俱乐部惨然解体。不破不立,托马斯毫不在乎,《笨拙》有史以来的几次高峰都在于新生力量的加入,如初创十年间年轻的萨克雷与李奇、费兹共事;如世纪末时伯那德出任第四任主编,高尔斯密斯,费尔·曼初露头角;如二战前后H.F.艾利斯(H.F.Ellis)引进轻捷的新文体;托马斯颇有信心,现在,该是他的时代了。
  
   然而天不助他,虽然托马斯已将《笨拙》改得面目全非,但西装族们并不满意,与《私眼》及另一份发行量逾百万的以黄色漫画著称的幽默杂志《Viz》相比,老笨拙虽着新装,仍然太落伍了。看着老笨拙倍受折腾,旧编辑的心中委实不忍,第十任主编维廉·戴维斯(William Davis)曾想以一百万英镑购买《笨拙》,库伦则筹集了三百万去与西装族们谈判,但都被拒绝。库伦怒叹道:“他们的态度诚实恶劣,看来,他们宁愿让它死,也不愿给它一丝生的希望。”果然如他所言,斯蒂文爵士很快厌倦了负债累累奄奄一息的老笨拙,宣布回天无术,关门大吉了。
   《笨拙》死了,这首辉煌过、曾代表过英国文化的一段传统就这样被抛弃了。虽然最后一期《笨拙》仍被抢购一空,但每每和英国人谈到《笨拙》,听到的回答都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早过时了”。读者们如此薄情,对于当年以二十五英镑创刊的鞠躬尽瘁的《笨拙》来说,也许关门比改装更好些吧。
    

  
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Posted: 2009-06-02 23:50 | 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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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梦中人不醒



三年前从英国回来度假时,给两岁的侄女小木头买了五本一套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英国的儿童书 出的总是很漂亮,因为是准备着给孩子们抓摸撕咬的,所以是厚厚的消毒的纸板,每本书没有几页,也没有多少文字,画却很好看。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小爱丽斯,有一天,她和她的姐姐一起去河过,躺在草地上,她突然看见一个兔子走过来,起初她不觉得奇怪,草地上是经常会有兔子的,但奇怪的是那个兔子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小女孩觉得很好奇,便跟着兔子往前走,一走便掉到兔子洞中去了。

小木头将信将疑,但还是问,后来呢?

她掉到兔子洞后又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碰到许多奇怪的人,最后她在河岸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梦。

书是英语的,我离开上海回英国后,家中不再有人读给她听。心想这兔子洞中的故事,是很容易被她淡忘的。这次回来,看到那五本一匣的小书丝毫没有被打入冷宫的迹象,它们已经大大尽了职责,硬纸片的边角都已很磨损了,图画倒仍清晰。

还记得那个掉到兔子洞中的小女孩么?

小孩怎么会掉到兔子洞中去?孃孃你还在胡说八道,五岁的小孩,已学会了怀疑一切。你看看,你看看,她把最后一本打开,翻到我的鼻子下面,这个小女孩在河边睡觉,她正在做梦呢。小木头说得很自信,都说现在的孩子整天看电视,都被成人文化熏陶得像大人,果不其然。但是慢着,小木头仍在将这五本小书翻来翻去,并没有因胡说八道而失去兴趣。看着看着,她突然如梦初醒,其实,她还是很危险的,如果她不从梦中醒来,她不就一直呆在兔子洞中了么!

孩子总是孩子,即使是被成人文化培养成了小大人一般的孩子,他们总是会出其不意说出些让你颇能有些咀嚼的孩子话。反过来,也有大人总是像孩子,喜欢与孩子为伴,我们或称之为老顽童,或称之为童心未泯。有些童心并不是坏事,老顽童也能很可爱,但如果未泯的童心过滥而变矫情,继而成为一种工具,对孩子的喜欢变成一种不能割舍的痴迷与依恋,那就会变得可悲,变得让人怀疑这颗未泯童心的不纯洁,人们禁不往要发问,为什么?

例如,《爱丽斯漫游奇境》的作者,路易斯·卡洛尔(Lewis Carroll),便是这样一位在童心梦中永远不醒,近来让人常常有所疑问的人。




卡洛尔向来是位双重性格的人。据说当年维多利亚女王读了《爱丽斯漫游奇境》后非常喜欢,立即命令她的手下前去搜罗这位故事高手的其他作品,没想到带回来的却是厚厚几本艰涩难读的数学著作,署名是道基森(Charles Lutwidge Dodgson)。女王勃然大怒,几乎将手下斩首,最后才不得不相信,这位著作甚丰的牛津大学的数学教授,确实另有名分,也是童话故事高手。

卡洛尔本人对这个故事未予评论,对他来说,数学教授是他冠冕堂皇的正式身份,童话作家是他的爱好,是他的隐私,是他从不愿与成人分享的秘密。一八九七年,在他去世前一年,卡洛尔还是非常坚决地要把他的双重身份分开。对于那些写信给道基森询问卡洛尔作品的人,他准备了一封统一的退信书:

许多陌生人毫无道理地认为道基森先生是那些根本没有在他名下出版的书的作者,他觉得有必要对所有类似的声称作个说明。他与任何化名及不在他的名下出版的书籍都无关联,所以他在此没有必要保留或阅读你们寄来的任何信函,故而将写错地址的尊函原封退还。

卡洛尔的父亲是一位牧师,也是一位数学家。他一向希望儿子能步自己的后尘,而且卡洛尔自幼也确实在数学上颇有天赋。他尊从父命进入牛津,一方面往数学及教堂方面发展,但终说话结巴而放弃做进入教堂的设想。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没有放弃在文学及艺术上的追求,一八五六年二十五岁的他开始用卡洛尔的名字发表诗作,建立了他的另一个世界。直到他六十六岁时去世,他创作了许多童话。能够进入这个虚构世界,认识到作为卡洛尔的他的,只有那些可爱的十来岁的小女孩。

爱丽斯的灵感,便来自于这样的一位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叫爱丽斯·林朵儿。卡洛尔第一次讲述爱丽斯的故事,是在一八六二年七月四日。若干事后,卡洛尔回忆起那天:

我依然清晰记得,那天,我绞尽脑汁想讲一个新童话给孩子们听,这样就把我的女主人公送进了一个兔子洞中,我丝毫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自那以后,许多年过去了,但那个金色的下午,在我的脑海里仍如同昨天一样——上是无云的蓝天,下是如镜的河水,小舟漫自漂浮,来回懒懒荡着的双桨偶尔溅起几点水滴,那三张小脸,带着期待,如饥似渴地得注视着那个童话世界中下一步将发生什么。

卡洛尔与林家相识于一八五六年,林父是卡洛尔执教的学院新来的院长,他们初次见面是二月,在前往观看牛津划船比赛的火车上,正式结识是两个月后,卡洛尔当时刚开始对摄影大感兴趣,他与一位朋友拍摄一家教堂,正巧林氏一家在那儿,他邀请爱丽斯三姐妹做他照片中的小模特。这次拍摄并不成功,因为这三个孩子无法安安静静听从安排,但是他与林家的交往却就此有了基础。他为他们全家拍照,讲故事给孩子们听。但是早在当年秋天,林太太便对卡洛尔与林家孩子的交往抱着谨慎的态度,她觉得照片拍得太多了。“这好像是暗示我我对他们家的侵犯太久了。”卡洛尔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幸而在那个冬天,林氏夫妇远在国外,照顾三个孩子的家庭教师对卡洛尔偏爱有加,她允许卡洛尔自由出入林家大院。林氏夫妇回来后,卡洛尔去他们家的次数减少,但夏日里仍能一年四五次带着三个孩子荡舟在牛津附近的泰晤士河上。于是,几年以后,便有了那个金色的下午,便有了文坛上的这篇不朽这作。

第二个夏天,《爱丽斯漫游奇境》书稿将成,卡洛尔又带着一群女孩前去游河,下午三点,其他人都坐马车上了归途,卡洛尔带着林氏三姐妹坐火车回家。卡洛尔在日记中称此次旅程非常爽心,特别是旅程的结尾更是十分愉快。第二天,卡洛尔请求林母将三个孩子送去让他拍照,林母没有答应,而且至此后林母便禁止卡洛尔与她的女儿们有任何交往。究竟事出何因,无人知晓。

卡洛尔向来有记日记的习惯,从一八五三年他在牛津的三年级开始,到一八九七年圣诞节他去世前三个星期,卡洛尔从没间断过写日记,总共有十三卷。在他去世前一年,他的侄子依据这些日记出版了第一本《卡洛尔传》,但是在当时,还没有人意识到道基森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有多重要,没有人再去注意这堆日记,十三本笔记都去向不明。若干年后,人们在一个地窖的硬纸箱中重新见到它们,四本已经丢失,其中两册正是他与林朵尔一家交往的最关键的时期。现在的传记作家所能依据的,只有他第一本传记中所引用的段落。卡洛尔与林家交往六年,除了丢失的日记之外,最后林母绝交这天的日记也被人撕去,而且此地无银三百两,在前一页的最后,不知是谁的笔迹,写道日记此处没有缺漏。这一撕一辨就造成了文学史上的一个千古疑团。一般最顺理成章的猜测便是卡洛尔对林氏三姐妹图谋不轨,被林母察觉,特别是那个“十分愉快”的旅程的结尾到底发生了什么,成了林家与卡洛尔绝交的关键。

林家的姑娘们自始至终没有对那天发生的事作过评论或解释,她们渐渐长大成人,都以她们的美丽及修养而著称,不再是卡洛尔所喜欢的小女孩们。爱丽斯后与维多利亚女王的四王子相爱,但终因她出身平民而未能成婚。《爱丽斯漫游奇境》成为经典读物,她们不再与卡洛尔有任何接触,这一段公案渐渐被人遗忘。直到近几年,政治正确的流行让人们的言谈举止越来越小心翼翼,这段公案才频频引起传记作家的兴趣,按照女权童权的诸种观点,卡洛尔对年幼少女的迷恋与兴趣非但是极为政治不正确,简直就是变态。但在他的有生之年,人们的警惕性及政治正确的觉悟还没有那么高,他便也从未缺少过十来岁的小女孩做他的摄影模特和朋友。卡洛尔的世界,是作为作家的他与这些小女孩们共同拥有的世界,这些小女孩,或是他学院同事的孩子,或是许多剧团的小演员们,也有一些,是他自己在火车或沙滩上结识的。这些小女孩虽没有任何一个超过爱丽斯三姐妹所给他的灵感,但却是他整个生活的精神寄托所在,他的无数书信都证明了这一点。




卡洛尔向来爱写信,从二十九岁到去世,他总共写了十万多封信,他曾说:“人是写信的动物”。在他晚年,他曾发表过一篇关于写信的短文,论述了他自己写信的十二条原则。第一条是书写清晰,最后一条更妙:“当你去邮局寄信时,千万要拿在手中,如果放在口袋里,根据我的经验,你就会在乡村道路上来回折腾,两次路过邮局,回到家中才发现信仍在你的口袋里。”卡洛尔的信写给亲朋好友,新旧相识,报刊杂志,更写给他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小朋友们。他给成年人写信向来署他的真名,只有在给小女朋友们写信时,他才署笔名。这两类信的文体文风也截然不同,前者正式刻板,后者生动活泼,有趣有情。为了让他的小读者高兴,卡洛尔想尽办法变换风格,有的信是图文并茂,或以图代文,有的是镜中之信,文字反写而成,需从镜中阅读才能读懂,还有些信是以他童话中人物之名写成,因为是精灵之信,故而字迹极小,需在放大镜下才能读。信的内容往往有像讲故事,有许多逗趣,调侃,信口开河,胡说八道的成分,其想像力及文风笔调丝毫不逊于他那些发表了的童话,让人绝不相信写信的人也是位著述甚丰的严肃的大学教授。

例如有这样一封写给他的小朋友的信:

亲爱的孩子:
现在天气太热了,我虚弱得几乎无法握住笔,即使我能握住笔,笔中也没有墨水。墨水都蒸发成了黑色的气,在屋内乱飞,把墙壁和房顶都染成模模糊糊的。今天凉快了一些,有些又变成了黑雪回到墨水瓶中。很快,我就能有足够的墨水给你写信,也能预定那些你妈妈想要的照片了。

这样热的天气让我很伤感气闷,有时候我真想发脾气。例如,牛津主教刚刚来看我,他可是一片好心,但我一见他来,怒气顿发,抄起一本书便向他扔去,而且把他打成重伤。嗯,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你不要相信我,记住,下一次可不要这样急急忙忙相信人。为什么呢?因为你如果总是相信别人,你脑子中的相信肌肉就会累死了,你也就虚弱得连最简单的事实都无法相信了。就是在上个星期,我的一个朋友想要相信杰克巨人杀手,他费了好大劲相信了,但他累死了。所以,当我告诉他外面正在下雨时,他一相信我,没有带雨伞,也没有戴帽子就冲出去,他的头发被淋得透湿,有一绺卷发过了两天才恢复到原来的形状。嗯,对不起,这里面有一些也不全是真的……


有时,他也以真身向他的小朋友们评价自己:“我的一个朋友让我带信给你,他叫卡洛尔,这个人很是奇怪,而且太喜欢胡说八道。”许多时候,这种信口开河的胡说八道会在他与小朋友之间往返好几次,渐渐一个故事使舒展开来,人们能在他的书信中看到他童话的影子,例如《镜中奇遇记》里的那只猫:

你又问起那三只猫,它们真可爱!自从上次信中告诉你它们半夜到我这儿,它们就没有离开过我!那天我外出散步,它们把我所有的书都从书架上取上,摊在地上,这样我回来时就可以读了。而且它们把每本书都翻到第五十页,它们觉得从这页开始读最合适。不幸的是,它们把我的一瓶胶水拿出来,想把一些画粘到房顶上,可能它们觉得我会很喜欢,但它们一疏忽,胶水打翻了,都倒在了书上。所以当它们把书合起来放好时,书页都粘在一起,我就永远读不到第五十页了。

不管怎样,它们的心还是好的,所以我并不生气,为了奖赏它们,我送给它们每位一勺墨水喝,但它们好像并不感激我,纷纷作着怪脸,但因为是礼物,它们也无法拒绝,只得喝了,它们中的有一位原来是白猫,现在当然变成了黑猫了。


卡洛尔的信件大都以取乐他的小朋友为重,虽不乏非正统观念的内容,例如他在信中多次劝孩子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但总体来说,并没有什么歹念。信中自然也常常有感情的流露,大多数并不过分:

请把我的爱分给你们所碰到的所有孩子,另外我也寄上两个半吻,由你分给你们四位,注意,可得分得均匀哟!

但仍有些信让人读来不太舒服,例如一八七九年,四十六岁的他写过这样一封信给一位在沙滩上碰到的不知名的小女孩:

噢,孩子孩子,昨天下午我信守了诺言,来到海边,这样可以与你一起在岩石间散步,但我却看到你与另一位男士在一起。我想你可能暂时还不需要我,所以我走开一会,等我回来时,就再也找不到你了。我在岩石间找呀找呀的,看到一位穿粉色衣服的孩子特别像你。可怜的孩子,她不是你,这也不是她的错呀!我帮她建造沙堡,然后回了家。我一路上都在哭。

卡洛尔对小女孩的兴趣除了为她们写信写故事外,他的另一主要兴趣是拍她们的照片,他让她们穿上各种不同的服饰,扮作吉卜赛人,印度人,希腊人,中国人等等,作出许多不同的姿态。他从他的小朋友们中选择童话中的模特,为她们画素描,作为童话插图的底稿,供插图作家们参考。有时,他也拍摄这些小女孩的裸体的照片,并画裸体的素描,这在社会上颇有非议,使他于一八八О年七月放弃摄影这项他极为喜欢的爱好。

卡洛尔的梦想也许是这些小朋友们最好都不要长大。一八八О年二月他给另外一位小朋友写的信中配了一幅画,画中的小女孩的腿和头都已长出了画面之外,信中说等到下次他们见面时,这个小女孩可能已长得太高,他无法为她拍出美丽的照片了,“如果你能控制自己的话,求求你不要再长高了”。

然而孩子们总会长大,小女孩们都渐渐变成了大姑娘,就像爱丽斯终究会醒来。卡洛尔创作了爱丽斯,他知道离开童话世界不是易事。你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副扑克牌。爱丽斯有勇气对着耀武扬威的女王及武士们这样说。

整个一副牌都飞到了空中,又从空中向她飞扑下来,她惊呼了一声,一方面是因为害怕,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生气,她举手挥打它们,发现她自己躺在河岸上,手搭在姐姐的腿上,而姐姐正轻轻地把落在她脸上的树叶拂去。

看着身边的小女孩们一个个长大,一个个将她们送离童话故事童话书,又吸引着一个个的新女孩到来,卡洛尔却一直没有勇气告诉他自己童话只是一场梦,总该有梦醒时分。真实生活里的道里森很快被人遗忘了,那个梦中未醒的卡洛尔却永远流传了下来,无论褒贬,成了永恒。

卡洛尔一直未婚。
Posted: 2009-07-01 00:28 |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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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恺蒂:梦中人不醒

Quote:
引用第11楼bbsriver于2009-07-01 00:28发表的 恺蒂:梦中人不醒 :


三年前从英国回来度假时,给两岁的侄女小木头买了五本一套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英国的儿童书 出的总是很漂亮,因为是准备着给孩子们抓摸撕咬的,所以是厚厚的消毒的纸板,每本书没有几页,也没有多少文字,画却很好看。

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小爱丽斯,有一天,她和她的姐姐一起去河过,躺在草地上,她突然看见一个兔子走过来,起初她不觉得奇怪,草地上是经常会有兔子的,但奇怪的是那个兔子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小女孩觉得很好奇,便跟着兔子往前走,一走便掉到兔子洞中去了。
.......


感谢政府出手修理google.cn。这才让我意识到,.CN搜索到的结果,和.COM搜索的结果不一样~《梦中人不醒》我一直想转贴,无奈以前用.CN找不到电子版。换.COM一搜,手到擒来。转贴时据纸质书改了几个错别字。

原文配有多幅插图,无法复制。但网上也有些图片,可与原文相配。




“爱丽斯的灵感,便来自于这样的一位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叫爱丽斯·林朵儿。”(卡洛尔摄于1859年5月或6月)


爱丽丝·林朵儿,卡洛尔摄于1857年6月2日。


爱丽丝·林朵儿,卡洛尔摄于1858年夏天。


熟睡的爱丽丝·林朵儿,卡洛尔摄于1859年。


爱丽丝·林朵儿,卡洛尔摄于1850年代后期。(点击看大图


爱丽丝·林朵儿,卡洛尔摄于1860年。(点击看大图


爱丽丝·林朵儿,卡洛尔摄于1860年7月。


“他邀请爱丽斯三姐妹做他照片中的小模特。这次拍摄并不成功,因为这三个孩子无法安安静静听从安排”(卡洛尔摄于1859年。)


爱丽丝三姐妹(Edith, Lorina & Alice Liddell),卡洛尔摄于1860年7月。


爱丽丝和Lorina穿着中式服装。卡洛尔摄于1860年春天。


爱丽丝和Lorina,卡洛尔摄于1860年5月或6月。


爱丽丝·林朵儿和卡洛尔的合影,约摄于1862年。



“林家的姑娘们自始至终没有对那天发生的事作过评论或解释,她们渐渐长大成人,都以她们的美丽及修养而著称,不再是卡洛尔所喜欢的小女孩们。”(爱丽丝·林朵儿)


十八岁的爱丽丝·林朵儿。这张照片的拍摄者是茱莉亚·玛格丽特·卡梅隆(Julia Margaret CAMERON ),杰出的英国女摄影家


爱丽丝·林朵儿,同为卡梅隆所摄。


爱丽丝·林朵儿,同出于卡梅隆之手。


爱丽丝·林朵儿


爱丽丝·哈格里夫斯(Alice Hargreaves)(1852-1934),在英格兰肯特郡逝世,享年82岁,堪称高寿。


爱丽丝·哈格里夫斯之墓,位于Lyndhurst,2007年摄。


爱丽丝·哈格里夫斯的墓碑



“卡洛尔一直未婚。”


“为了让他的小读者高兴,卡洛尔想尽办法变换风格,有的信是图文并茂,或以图代文。”


“有的是镜中之信,文字反写而成,需从镜中阅读才能读懂”



(以上所有图片来自万恶的www.google.COM:更多图片请看 http://images.google.com/images?gbv=2&hl=en&sa=1&q=Alice+Liddell&btnG=Search+images&aq=f&oq=
Posted: 2009-07-01 01:21 |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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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因为荒谬,所以收藏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基本上都住在伦敦,当时读书之余在圣马丁艺术学院的图书馆中打工,毕业以后就去维多利亚博物院的国立艺术图书馆就职,有几年的时间,整天打交道的就是各种书。特别是在国立艺术图书馆时,工作不太忙,图书馆馆长非常鼓励我们学习,所以,有空就躲进书架的深处,把那些珍本书善本书拿出来看。大多数时候要戴白手套,有时还要戴上口罩,例如看中世纪的描金手写本。许多书都是大名鼎鼎的,所以,浏览这些书就如同去拜见某个名人,也像是去参观某个著名景点。嗅嗅古意,看看别人家珍,觉得能和那些描金抄本、原画插图本、小羊皮精装本等有一面之缘,已经很心满意足了。当时年轻,整天还是梦想着要浪迹天涯,走遍世界,虽也爱书,却毫无藏书之心。

  十几年后,浪迹天涯的愿望早就烟消云散,家倒是搬了无数次,从北半球到南半球,从西半球到东半球,没有了当年伦敦图书馆旧书店的便利,好书只能远距离欣赏。所以,读德国出版家、藏书家卢修斯的《藏书的乐趣》,仿佛是重新品味当年在伦敦浏览别家珍品时的感觉。

  与其说此书是一部收藏指南,还不如说此书是一部收藏文化史。

  作者首先探讨的是人们为什么要藏书。“收藏家的首要动机是喜爱美好的事物”;“收藏的第二个动机是抢救和保存”;“藏书的第三个动机是个人对于某个特定主题或人物的强烈兴趣”。藏书家的品质是什么?收藏所最需要的是“耐心,记忆力和金钱”,最重要的当然是“激情,无穷无尽的精力,也许再加上点儿好胜心,这就是大收藏家的品质”。

  收藏意味着选择,收藏意味着去淘宝,特别是藏书,要在浩如烟海的书堆中淘到自己的宝贝。作者兴致盎然地介绍他自己多年的藏书经验,在收藏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要建立起自己的资料库。这个资料库中可以包括旧书店所发布的书目、书展的展览目录、私人的收藏目录和拍卖会的拍卖目录以及成交价格等。说起收藏资料库,这里我要提一下欧洲木版基金会的老板,我曾经在那里工作过几年,那位老板就是这样一位真正的藏书家,他不仅收藏中国从古至今的木刻版画,他收藏的精品更大一部分是中国古代带有插图的书籍。老板以前是书商出身,手头已经有一个庞大的资料库,他若在办公室中,主要的精力就是归纳总结所有的拍卖目录和书商目录,每一本书何时被拍或被卖,估价多少,实价多少,多少年内曾经有过多少次转手,曾有哪些人收藏过等等,他都有着详细的记录。

  藏书和收藏其他东西不一样,因为书还有着实用价值,它们是传统信息表达思想的工具。书离不开文字,但是书却又比文字多出许多。从作家纯粹的文字到一本精美的书,还要经过插图画家、装帧师等人之手。所以,在古代,书籍曾经是稀罕之物,能够读书、拥有书都只是少数人的特权。中世纪时,拥有几百本书就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收藏家了。到了十七世纪,英国著名日记作家塞缪尔·佩皮斯曾经理直气壮地宣称,他那五千册藏书已经非常齐全。进入十八世纪后,书籍越来越多,书本身的非文字特性越来越受到藏书家的关注,阅读和藏书也渐渐分离。

  所以,收藏和阅读是两回事,许多藏书家其实并不使用他们的藏书,更没有收藏家通读过他们的藏品,有些收藏家还会拥有收藏本和阅读本两种版本,因为对于某些藏品来说,使用简直就是亵渎,所以,如果偶尔不得已要使用一次,那简直就像在举行一个庆典仪式。

  对于每一件藏品来说,它的生命远远超过收藏家。各种书籍在不同的藏家手中流转,“就像纸牌一样,在一代又一代人的手中一次又一次地重新组合分配。这种收藏在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特点,虽然藏品始终是这些,但是由于各种不同的组合,它们会成为反映当代时尚的镜子,并染上收藏家的个人色彩”。

  收藏是一种占有,但是这种占有并不是永久性的。一位收藏家将一本书藏上几十年,但是也知道这本书以后还会有新的主人,就像知道这本书会转世再生获得新生命一样,肯定会有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所以,真正的收藏家不应该因变卖藏品而伤心。也正是因为书籍在一代代的收藏家那里转手,让收藏书籍更有意思。通过黯淡失色的烫金和字迹模糊的题词,旧书能向我们诉说许许多多的陈年往事。如果知道一本书曾经与它的旧主人一起跋山涉水去过遥远的国度,又辗转回到家乡;或是从题字中看到一种情谊,某某在某年某月送给某某,让人想象送书人和受书人的音容笑貌,送书和受书的情景地点,有些自作多情,但是确实是冬日炉火前阅读此书时所适宜做的遐想,手上的那本书是否曾是某位名人赠送给秘密情人的礼物?这些,在作者看来,都是“令人非常感动的事情”。  

  此书对于收藏西方书籍的人来说,也不乏指南作用。例如作者在第四章《藏书撷要》中,向我们介绍了插图、封皮、初版和高级版等的详情细节;在第五章《寻踪觅迹》中,作者分析了信息渠道和货源:旧书店、拍卖目录、专业杂志、目录学著作、图书馆、展览和博览会以及现在流行的因特网。以后的章节中,他还介绍了旧书的价格,如何安置保养藏品,相关的法律问题,如何与同道人切磋,如何与旧书商交往等等,颇有些“藏书指南百科全书”的味道。这里我略拣一二,具体说来。

  关于插图,作者认为不宜配插图的文字非常少,可能只有纯法律或哲学的著作与插图无缘。插图和文字之间总是有种对话,这不仅让读者把文字作者和插图画家联系起来,而且使创作文字的年代和制作插图的年代之间,产生一种令人遐想的关系。因此许多藏书家,就是把自己收藏的重点放在收集同一种文字的不同插图本上。

  而一本书的封皮就像油画的画框,一本书要外观漂亮,得让所有的元素相互和谐才能取得,这些元素包括版式、字体、插图、纸张,当然还有封皮。过去,一本书的封皮往往都是个人定制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初。当年我在国立艺术图书馆中工作时,就一直觉得西书的封皮装帧要胜过中国古籍,因为每一本书都很个性化,仿佛有着独立的生命呼吸,西方书皮的缝订、包裹、拼贴、勾画、压印、镶嵌等手法,是艺术,更是技术。选择什么样的皮革,书脊如何装饰,使用摩洛哥羊皮做封皮,还是用纸面或亚麻布的封皮,都很讲究。《藏书的乐趣》中进一步说明:在封皮设计上,并不是说摩洛哥羊皮和镀金切口的就能算是上乘,有时那样豪华的装帧只能体现暴发户的口味,反而让真正的学问之士嗤之以鼻;所以,现代藏书家所热心搜索的不只是贵重的皮革封皮,著名艺术家设计的纸质封皮也同样可以非常抢手。到现在为止,西方还有一批书籍装帧艺术家们孜孜不倦地在手工装订上求真求善,所以,伦敦这样的地方,还有“对开本协会”或“设计装帧师”这样的组织存在,仍然会开展当代书籍装帧比赛这样的活动。

  作者还谈到了高级版本和特藏本,从印书之始,就有高级版和普通版之分,例如西方的第一本印刷书是谷登堡的 《四十二行圣经》,其中有一百五十本是用普通纸张印刷的,另外三十本则印在羊皮纸上,羊皮纸自然比普通纸高级。而且,上等纸印刷的高级版本往往也是开本更大,版口宽阔,版芯不再顶天立地,而且,上好的纸张也能把铜版画和精雕细刻的文字印得更细腻。

  虽说纸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但纸张在中国和西方的发展却很不一样。就像我们喜欢吃养胃的稀粥而他们喜欢坚硬的杂粮,中国纸的特点是薄如蝉翼,柔软轻灵,而西方纸则厚重实在。十八世纪晚期以后,西方制书家、插图家开始有人用中国纸印刷插图,中国纸吸水性极强,可以把铜版画和蚀刻画印得极为细致,印完后再贴到厚实的手工纸上,作为插图非常理想。  

  《藏书的乐趣》的作者是藏书家,也是爱书人,当然,要为这些年来旧书店地位的直线下降而感叹。旧书店被挤向边缘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市内店铺的租金的暴涨,这在世界各地都相同,旧书店不得不搬到边远地区或商业大楼的顶层。过去,爱书人总是在出门办事或会友时顺便逛逛旧书店,现在已经不那么便当了。而且,旧书店也不像以前那么悠闲,逛书店淘旧书,原本应该是从容不迫的举止,但是整个世界在飞速发展,一切都在加快节奏,所以,拍卖会和博览会也日趋盛行。安安静静的旧书店,耐心等待买主的旧书,这样优雅的境界已经越来越少。

  书中引用了德国作家和昆虫学家恩斯特·荣格尔的一段话,颇为准确:“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少,这种可恶的状况对旧书商的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结论是,这个行当正在朝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方向是珠宝买卖,另一个方向是废品买卖。”荣格尔这话说在三十多年前,三十多年后,这种倾向可能更明显。就像作者所说,三十年前,在巴黎塞纳河边的街头旧书摊上可能还会淘到宝贝,如今那里已经完全可以算是废品收购站。另一方面,还有一些精致典雅的旧书店,书价高得足以让新手望而却步。也许我们也可以这么说北京的琉璃厂和上海的福州路。

  然而,我个人仍然认为,爱书人不应该泄气,也许大家都应该把聂鲁达的小诗《书颂》 抄录下来挂在书房里来安慰自己:“书,/ 美妙的书,/ 一片微小的森林,/ 一页又一页,/ 你的纸张 / 散发出 / 木料的清香,/ 清晨 / 你是谷粒,/ 是海洋。”书籍所给人的这种乐趣,不是任何电子媒体能够取代,也不是快节奏的生活能够抹去的。
Posted: 2009-07-01 16:38 | 1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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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蒂:“快把电话拿起来,我不是你妈!”

许多同性恋朋友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他们能像异性恋一样结婚,像不育的夫妇们一样可以领养孩子。他们要家庭生活,他们要传统婚姻的保护。




记不清楚什么时候开始知道同性恋的确切概念,只得十余年前,读大学时在上海,每次去外滩,总要远远去瞅那溜读报栏,因为传说那里经常可以看到男人去碰男人的手,然后他们就会一起离开。当时有很多的好奇心,很想知道那些互相碰手的男人们是不是特别奇怪。可惜的是,那溜报栏始终没有给我答案。到了英国以后,半年的辛苦餐馆打工下来,居然在最有名的圣马丁艺术学院的图书馆中找到份工作,于是,不用再脑袋朝下洗盘子,可以放眼乱观西洋景了,触目皆是的,首先就是那批最能满足我好奇心的学时装设计的孩子们。学绘画学雕塑学陶瓷学印染的都有他们的画室染房窑洞,学时装设计的纸上谈兵比较多,整天便都泡在图书馆中。那帮男生全长得清清秀秀的,穿得都特别时髦,每一个人在你面前走过,都会有一阵香风吹过,再加上小细腰还要扭两下修长的手臂还要晃两下,朱唇轻启吐出来的字也都如大珠小珠,让他们同班的那帮女生好痛恨,也好羡慕,论打扮比不上他们,抢男朋友也抢不过他们,咳,每天便到出借图书的柜台前来抱怨,现在这个世道男人们本来就不够,他们自己还在内部消化许多,如何是好?

当时的那批学生中,有一名叫爱迪的马来西亚男孩与我最亲近,他一直叫我姐姐,因为他有位姐姐与我同龄,在澳大利亚,是他那个几十口人的大家庭中唯一知道并支持他是同性恋的人。他刚到学校时像一只小鹿,睁着一对大眼睛东张西望,静静的,但不到两个星期他就从守势变成了攻势,把伦敦变成了他的天堂。他逛了Soho所有的同性恋酒吧,把头发染成了金黄色,一个月后,他已经搂上了那位时装系中最帅的爱尔兰小伙子肖的肩膀了。肖很先锋,他的发型是两只牛犄角,脑袋上大部分都是剃光的,只在脑门上留下左右两小撮,用发胶粘成尖尖的往上坚起来,最尖处还打了个弯儿。他也很进入环文化,耳边,眉际,胸前,能打洞的地方全打了洞,但是他的那些洞并不吓人,叮叮当当的银饰还是挺好看的。爱迪改了所有能改的形象,唯独没有在身上打洞,因为他毕竟还是位华人的孩子,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损伤,此孝之始也。头发染黄了还能再长出来,身长上有了洞可不能再填回去了。

肖有些结巴,这是他的可爱之处,他很害羞,也特别有礼貌,可能是天生如此,也可能是家教使然,第一次被爱迪搂着不过来认姐姐时,他羞红了脸。当然,我这个姐姐也不是白做的,能开后门的地方总是给他们开些后门。有一天晚上,图书馆已经关了门,我一个人在里面正准备离开,突然看见肖在外面敲门。“等了半天才等到你的同事都走了,有件事不知你能不能帮忙他的舌头打着结,很不好意思的说:“我需要复印我自己。”

见我不解,他又解释说他正在搞毕业设计,论文中是要有插图的,他需要复印自己的身体以及那些圈圈环环。照片太写实,不够朦胧,而复印的若隐若现正是他所需要的效果。让他进来,又把门反锁上,他才放了心。他又很不好意思地问我他可不可以脱衣服。我说当然你本来不就是要复印自己的么?他撩开T恤衫,乳头上是两个小秤砣形状的精巧银挂件。他又害羞地问我好不好看,我说挺不错的,他露出满意的笑,白白的牙齿。他把上衣脱掉,又把外裤脱掉。我觉得可能应该回避,但是见他把头伏在复印机上,又要抹瞎去找复印机的起动按扭,实在是不容易,便去帮他的忙。他在复印机上爬上爬下,好一番折腾。把他自己复印好了后,他用自己的T恤把复印机擦了又擦,擦得干干净净。

肖是位极用功的学生,他的毕业成绩是优秀,他如同许多出色的时装系毕业的学生一样,离开伦敦,到巴黎去碰运气。爱迪的第一个圣诞节没有回家,第二个圣诞节回家时,他的男朋友已经换了好几任,头发也经历过五颜六色,最终又回到了黑色上。父母只以为他在伦敦一直是苦读书,所以他回来时又装备了一张数额不小的支票。我离开圣马丁时他刚进三年级。毕业前,他到维多利亚博物馆来找过我一次,说他面对着两个选择,一个是回马来西亚去继承祖业,那么他就得结婚生子,二是违背父母之命留在伦敦,过他自己想过的生活,那么他以后的日子就不会有保证了。他的成绩不好,又不太用功,想在时装设计上有所建树几乎不可能。他害怕与女人同床,但是更害怕穷途潦倒。我说那么唯一的办法是回马来西亚,向父母道明真情,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不行不行,他连连摇头,千万不能让我父母知道,他们会要了我的命的。见他唉声叹气,我真想踹他两脚。他是家中的独子,本来就不是意志坚强的那种人,最终还是被父母押解回马来西亚,看来结婚的命是逃不脱的。

一年后,我去参加另外一对在博物馆工作的同性恋朋友家中举行的晚会,居然碰到肖,他还在巴黎,事业已初有成就。谈起爱迪,他说过去的校友们在谣传说爱迪已经结婚了,他很气愤,实在不明白别人为什么会造这样的谣言。我说不一定是谣言,爱迪是生活在一个中国式的大家庭中的,又是独子,可能他现在已经有孩子了。肖直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现在已经是九十年代了,不再是三十年以前,爱迪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我说中国的传统中,“应该”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们的“应该”与你们的“应该”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往东走,时差虽然只是八个小时,但人们的观念的差别,可能是三十五十年都不止的肖那一个晚上变得很沉默。我劝他说,爱迪在伦敦三年,是从东方的许多“应该”中放假出来的,他很幸运能有这三年的假期,很多人连一天的假都没有。当然,尝了禁果之后,他的生活可能更难,但是,是他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他父母,是他自己选择一种容易的生活,他会慢慢适应的。肖垂下了眼睛,说,你很残酷。我说,这是生活。

对肖以及在这个晚会上的那一群同性恋来说,过自己的生活如同呼吸空气一样,不是一种奢侈,而是一种必然,虽说社会上还有不少偏见,法律上还有许多不平等,但是在大多数人眼中,同性恋已不是怪物,不是病症,特别是在伦敦、纽约、巴黎这样的大都市,他们有自己的酒吧,自己的社团,自己和文化,在许多年轻人眼中他们渐渐成为一种先锋和时尚的象征。三十余年的西方同性恋解放运动,的确走了很长一段路程。现在的孩子们,可能很难再去体会没有空气不能呼吸的那种生活了。




同性恋自古就有,而且在古代似乎比现代要宽松得多。古代希腊与罗马,成年人是同性的年轻人的导师,这是很普遍的现象,荷马、赫西奥德的史诗中都有描述。萨福的诗歌写了她对其它女子的感情,柏拉图则从哲学理论的高度阐述了同性相爱的可能及其美妙之处,古希腊神话中也有很多同性相爱的例子。维吉尔的牧歌中不仅描述发许多男性之间的爱恋之情,其中还重笔描述了一个牧童,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另一个男孩,这使牧童成了同性恋的代名词。以后的各世纪中,同性恋并不少见,有不少名人。亚历山大大帝、米开朗基洛、圣女贞德、狮心王查理一世、达芬奇、亨德尔、柴可夫斯基、阿拉伯的劳伦斯等等,都被同性恋们视为自己的先驱同盟。现代作家中,同性恋更是数不胜数,惠特曼、王尔德、福斯特、奥登、依修伍德、金斯堡等等,似乎同性恋与文学艺术有着必然的关系。

然而同性恋向来就没有成为社会的主流,特别是中世纪之后,上帝创造男女是为了让人类繁衍后代,男人必定要一辈了在地上劳作,女人必有生育之苦,性生活只是繁殖的手段,享受其快乐是不应该的。在这样的神学教义下,同性恋被视为是完全反对上帝意愿的举动,是纯粹的感官刺激的追求,是罪恶,是要下地狱的。文艺复兴,社会改革变迁,文化进步,都没有让同性恋解放出来,他们一直很难为人接受,社会正统们向来视之为大敌。如果同性恋者们苟且偷生,甘心躲在黑暗角落不露头面,那么还能与主流文化相安无事。如果同性恋者们胆敢申请什么权利,胆敢向传统挑战,那么,传统的力量是绝对不会客气的。许多同性恋者都明白这一点。例如福斯特,他的一生中有过不少同性恋伙伴,但是他们大都是另一阶层的人,公共汽车售票员,出租车司机等,他们与他的朋友,社交、生活圈子完全没有关系。他不愿把他的同性恋倾向公开化,他的小说《莫里斯》(Maurise)写于一九一四年,但是一直等到他一九七0年去世后,此书才于一九七一年出版。书中描写的是一个不幸福的婚姻和一段热烈的同性之恋的对比,小说中主人公是典型的中产阶级,剑桥的毕业生,而且书的结果是光明的,是一个有希望的幸福的同性恋的故事。他生前不愿出版此书,是因为他觉得公众无法接受,是因为他向来就不是一个喜欢抛头露面的人,也是因为他不愿意招惹麻烦。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福斯特那样中庸平和,血性烈火的也大有人在,但其结果大多是引火烧身。众所周知的王尔德之案就是最好的一个例子。这个案子共审理了三次,法官本来就对王尔德没有好感,但因为王尔德在法庭上义正辞严,口才极好,又风趣幽默,所以第一第二次的审理都以王尔德的无罪而告终。王尔德大胆为同性之爱辩护,当法官问他“那种不敢说出名子的爱”到底指的是什么时,王尔德回答说:“那是一种深深的精神的依托,它是纯洁的,是完美的,它是最真、最善、最高尚的感情,它没有任何虚假的成分。”陪审团被他说服。

但是王尔德越是勇敢不愿屈服,传统的势力就越要置之于死地,他们是绝对不会让他轻轻松松地离开法庭的,那位法官一定要把他打入大牢才肯罢休。他们开始进行第三次审理,这次的审理没有陪审团。王尔德的朋友们都知道三审的架式是凶多吉少,他们劝他逃到法国去,一位犹太朋友已经为他准备了一个豪华游艇让他去住,但是他拒绝了,也许是出于自信,也许是出于骄傲,王尔德不愿意夹着尾巴逃跑。他选择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命运,他被判处两年监禁和苦役。两年之后出来,他已经从体力到智力上被完全摧毁。他放逐到法国,最后在巴黎拉丁区的小旅馆中穷途潦倒,客死异乡。

王尔德不愿逃避的选择,他为同性恋所做的勇敢大但的辩解,他最终入狱两年,客死异乡的结局,使他成为一位烈士,成为被压迫、被凌辱的象征。他现在在巴黎拉雪兹公墓的坟冢是人们朝圣的地方,雕塑家爱泼斯坦设计的白色大理石的飞天墓碑本身就是件雕塑珍品,许多英国人更想要他回家,他们在他的坟墓基座上,摆满了地铁票、火车票、汽车票,我曾在那里凑趣放过一张伦敦的地铁图,心想他的游魂若真要回家,只怕他在错综复杂的地铁网内转不出来。毕竟,时代不同了,他能找到Soho的那些同性恋酒吧么?他知道每年六月有同性恋的狂欢游行么?

同性恋运动的分水岭,可以说是一九六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到二十九日之间的纽约的石墙之乱(Stone Wall Riot)。古今中外,葬礼、纪念日之类,都是惹事生非的时候。石墙之乱的起因之一,是Judy Garland的葬礼。这位女演员一直是同性恋的偶像,因为她的生活一直不顺利她不知跌倒过多少次,五十年代时她曾自杀过,但是她又总是能从苦痛中走出来,同性恋们对她很有认同,觉得他们自己也得像这位大起大落的女演员一样充满韧性才能在歧视、痛苦中生存。

葬礼的前一天,许多同性恋们排着队去与她告别,同性恋们出入的格林威治村的许多酒吧也都挂上了黑纱以示哀悼。葬礼的那天晚上,警察突然袭击了黑社会手中的石墙酒吧。这种夜袭在当时当地是例行公事,在这一带的同性恋酒吧中常常发生,从来没有人反抗过。这天也不例外,警察逮捕了几个人,将大多数人放走,但是那些被放走的人却没有如往常那样回家,而是聚在酒吧之外观望,不多会就有许多路人加入他们,人越聚越多,当警察押解着被逮捕的人出来时,人群中的情绪突然变了,有人开始大声喊叫,同性恋也是人,为什么每次都让他们得逞?

被逮捕的同性恋们开始在警察手中挣扎,警察开始使用武力要把他们弄进警车中去,聚集着观望的人们开始向警察身上扔啤酒瓶,接着便是扔石头和砖头。双方动起手来,更多的警察前来援助,市民也越来越多,从四面街上袭击警察。整条街上一片混乱,直到早上三点多钟,才渐渐平息下来。第二天,睡醒过来的人们又聚拢而来地上是一片狼籍,墙上出现一些标语,例如要求同性恋酒吧合法化,支持同性恋运动,等等。这件事让向来逆来顺受的同性恋社团大为震惊,他们似乎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们是可以反抗的。石墙之乱不仅让同性恋从地下逐渐转为地上,而且把同性恋从黑手党酒吧中分离出来,同性恋不展必再躲藏在危险的阴暗处苟偷生了,他们突然惊醒过来,要争取以与平常人一样的平等自由的权利人们当时评论说,石墙之乱,是“一个发卡掉在地上,但它发出了震动全世界的声音”。发卡原是女人的用品,后来被同性恋们用作互相联系、表露身份及爱慕之情的暗号。

一九七0年六月,石墙之乱一周年,一群同性恋和他们的支持者们聚集在格林威治村的酒吧街上,纪念一年前曾在这条街上发生的事。有人提议往中央公园走,他们鼓足勇气,结成队走上纽约大道。一路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们游行的行列,没有警察阻止他们,等他们到达中央公园时,声势已经比较浩大了。一九七一年,伦敦的同性恋们开始响应纽约同性恋们的举动,也上街游行纪念石墙之乱,之后,全世界的各在城市都开始了六月的示威游行,渐渐地,游行从示威变成了狂欢,很多游行的同性恋们都尽心打扮,穿着节日的盛装,男扮女,或女扮男,支持同性恋的乐队也加入进来了,人们边走边跳边唱,每年如此,他们称这个游行为“同性恋之骄傲”(Gay Pride)。

整个七十年代,可以说是男女同性恋真正获得解放的年代,石墙之乱后,“同性恋解放阵线”、“同性恋解放同盟”先在纽约成立,之后又发展到伦敦,澳大利亚开始了“反对道德压制运动”,英国开始了“同性恋平等权利运动”等等。这些如雨后春笋般的各种同盟运动承六十年代整个社会风气的左翼思想,所争取的不仅是男女同性恋们被社会认同的权利,他们也支持其它的左倾解放运动,他们对社会上的所有陈规陋习都加以批判,认为男女同性恋组织能让社会变得更好,认为能通过解放同性恋而解放全人类。他们鼓励那些还没有公开自己同性恋倾向的男女同志们携手出来,公布自己的性倾向,他们出版杂志,散发传单,聚合集会,互相支持并坦露心扉。这些组织有的时间持续很长,有的很短,但是一个组织下去了,又有其它组织发展起来。他们活动的手段及方式虽大体相似,但是他们的目的很不相同,所以,分歧、争执也是少不了的。七十年代中期,女同性恋女权主义逐渐成熟,女同性恋们本来就觉得以男同性恋们为主的那些阵线同盟之类没有考虑到整个妇女阶级的解放运动,妇女是被压抑的阶级,而女同性恋们忍受着双重压迫,是社会的最底层。这批伟女子们与男同性恋们的分歧越来越大,最终决定独立门户。

女同性恋女权主义者比一般的女同性恋及一般的女权主义者都要激进,她们认为整个世界都是男权的世界,世界上的一切犯罪行为、不平等和怨恨都有是因为男人们要把权势凌驾于女人之上,男人向来是通过性来控制女人,压迫女人,所谓的爱情、浪漫的故事和婚姻都只是糖衣炮弹,是男人们引诱女人们屈服的软刀子。女人一旦落入婚姻的陷阱就再也没有出头之日,她们得循规蹈矩,小心翼翼,男人一有不顺心的地方,就会拳脚相加,怒目相对,婚内暴力、打骂孩子等等,都是男人们在时刻提醒着女人们记住谁是主人。这帮女同性恋女权主义者有的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但是她们都选择成为同性恋,因为她们认为非女同性恋的女权主义者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那是与敌人共枕。所以,这样的女同性恋也被称为政治女同性恋。她们在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初期阵容非常强大,最大时她们的英国组织达到二万余人。

然而她们极端的观点逐渐让人们产生争议,因为她们简单地把世界分为男人和女人,忽略了种族、阶级等各种其他因素。例如黑人女同性恋们,她们并不把黑男人视为敌人,相反,她们觉得与黑男人联手出击种族歧视更重要,还有很多女同性恋,她们也觉得不应该的男同性作为敌人,而应该和他们一起争取同性恋的权利。世界上有许多问题不是以性别来决定的。

无论如何,女同性恋向来比男同性恋者的生活来的沉重,政治性更强。现在男同性恋的通用英文单词是Gay,它的原意是快乐,到十七世纪时人们用此词称呼花花公子,到了十九世纪,它的意义延伸为所有的妓女妓男,到了本世纪初,很多同性恋的男女们开始用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一则因为Homosexual一词太死板,二则是因为Gay代表同性恋还不为众人所知,它变成了一个密码一般,同性恋们用它来寻找性伙伴。到了七十年代,Gay已被普遍接受,但是逐渐变成专指男同性恋,女同性恋们觉得Gay中掺杂了太多男性的权利,她们更普遍地称呼自己Lesbian。

Lesbian原是希腊女诗人萨福所居住的海岛的名称,文艺复兴时人们用此词来称呼与萨福同类的女子,但是这个词的意义一直不很确定,七十年代,当女同性恋们重操此词时,有人询问lesbian一词究竟有何意义,美国一个女同性恋激进组织回答说:“Lesbian是全世界妇女所集中起来的愤怒。” Lesbian不仅代表性倾向,更是社会政治的承诺。对男同性恋来说,性倾向是至高无上的,对女同性恋来说,性倾向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她们的社会政治上的观点。语言是政治倾向的代表,中外都是如此。英文的另一个代表同性恋的词是Queer,二十年代在英国开始使用,但是鲜为人知,后来Gay一词越来越通用,有些劳动人民阶层的同性恋觉得Gay的中产阶级情调太重,他们开始用Queer来称呼自己,所以这个词在九十年代变得非常时髦。同性恋政治流行,英文叫Queer Politics。

到了八十年代,同性恋们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解放自己的使命,他们刚开始享受自由而公开的爱情,新的危险袭来。一九一八年六月,美国疾病研究中心注意到在同性恋团体中有一种置人于死地的传染病,他们称病是“与同性恋有关的免疫功能失常症”,这种不为人知的病症像残酷的收尸人一样,让一个接着一个的同性恋们丧了命一些痛恨同性恋的人认为这是上帝对同性恋的惩罚,是上天的报应。一九八三年,这种病被正式定名为爱滋病(AIDS)。最初,政府及公众都对爱滋病持沉默态度觉得这种病与“正常人”无关,同性恋们自己成立了许多社团,互相支持。直到一九五八年,美国著名影星Rock Hudson公开承认自己得了爱滋病,三个月后死于他在好莱坞的寓所,人们才猛然醒悟,爱滋病并不只是同性恋们的专利,每个人都有染上爱滋病的危险。一九八六年,英国政府组织了“爱滋病——不要死于无知”的运动,世界各国的非官方机构都有建立了许多爱滋病服务组织,对那些爱滋病患者进行帮助,并向公众宣传安全性关系的重要性。与爱滋病斗争,成为同性恋社团的一项主要任务。

爱滋病让所有的人,更让同性恋面对残酷的现实,让人们突然意识到生命的重要性,没有人再愿意浪费时间。九十年代,同性恋社团中开始产生非暴力直接行动组织,例如美国的“同性恋全国阵线”(Queer National),英国的“愤怒!”(Outrage!)同性恋们不再像以前那样采取旁敲侧击的办法来争取自由平等,他们提出要以愤怒直接面对歧视他们瞧不起他们的公众。他们游说政府或通过示威游行要求改变法律,例如领养孩子的权利,军队中同性恋的合法化,同性恋在社区、工作单位中不受歧视的保证,合法发生同性恋关系的年龄界限的平等化等等。他们一般都是通过礼貌的途径来进行活动,当然,有时也有人会滑出轨道,诉之于武力。有时,他们存心在公众面前做一些有伤大雅的出格和事情,例如“愤怒!”曾组织几十名同性恋们在鸽子广场举行集体婚礼,又组织几百名同性恋们在伦敦最繁华的地方当众接吻,对这样的举动,警察往往是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

九十年代的同性恋所要追求的,已经不只是公众的认同,他们有自己生活的小天地,他们有可能已经不在乎公众怎么想他们,他们所追求的是从法律上来保护自己。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直到一九六七年,男同恋之间的性关系都是非法的,而女同性恋之间的性关系自古以来没有被明文禁止过,当然也没有被明文首肯过。六七年男同性恋关系合法化,这是一个大进步,但是有一点是歧视性的,这就是合法年龄的问题。异性可以发生性关系的合法年龄一直是十六岁,同性则是二十一岁,一九九四年,英国国会重新讨论同性恋合法年龄问题,许多同性恋及他们的支持者在议院外的泰晤士河边点着蜡烛等待讨论结果,他们要求同性恋与异性恋享有同等权利。但是最后议院只把年龄降到十八岁,让许多同性恋激进分子极为不满。但是保守者说,同性恋的性行为合法年龄不应该降低,而是异性恋的应该提高。同性恋者们说年龄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平等。

西方的同性恋解放运动进行了三十年,在美国的许多州,法律是宽容的,但是人是不宽容的。而英国的法律不那么,但是英国人却很宽容。人的宽容比法律的宽容更重要。现在,越来越多的教堂中的神职人员,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们都从壁橱中走出来,披露他们的同性恋身份,法律的不平等条款不改不行,但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需要时间的。
许多同性恋朋友们的最大梦想就是有一天,他们能像异性恋一样结婚,像不育的夫妇一样可以领养孩子。他们要家庭生活,他们要传统婚姻的保护。尽管自古以来,幸福的婚姻实在很少,不幸的婚姻实在很多,有关婚姻论述大都消极,婚姻被称为枷锁,但是,同性恋们还是相信婚姻是美好,想进入围城的还大有人在。




可能是因为我的工作环境一直是在文化艺术界,所以我的男性朋友大部分是同性恋。我喜欢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们干净、漂亮、喜欢女孩子们喜欢的东西,与他们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他们也是叽叽喳喳的,与他们说话可以毫无顾忌,能谈到一块去。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同性恋们在性关系上,都很随便,他们在公共厕所、酒吧,或是其它一些公共场所,诸如公园、停车场之处寻找性伙伴,他们可以和陌生人做爱,可以完全不谈爱情。但我的这些朋友,都比较传统,比较浪漫,也可能是比较无能,有一位还在寻寻觅觅的有一天慕名前往同性恋聚集的公园,不出五分钟便赶紧撤离,生怕被人拽住不放,“我真害怕他们要把我给强暴了。”他说。这批朋友中大多数都有很稳定的关系,他们才真正像两口子一样,这个管着那个少抽烟,那个管着这个少花钱,一个烧饭,另一个必定要洗碗,坐在一起时一定要手拉手,那份相亲相爱真让人妒忌。反而是我的女朋友们,个人生活都不甚如意,她们有的和丈夫闹离婚,有的三十出头还抓不到一个男朋友,所以这些同性恋的朋友们,常常要很自豪地挤兑我们。在一起聊天,便常常免不了要讨论男男、男女和女女的关系。

男女之间的事总是有些政治的因素,男女性爱有时是一种权利的竞争。采阴补阳,怜香惜玉,这些都是男人世界的准则,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女人不仅要和男人一样在田中劳作,或是一日三班倒,还得回家烧饭带孩子打扫卫生,就这样还会被男人称为头发长,见识短。大自然的规律向来如此。男女之间的性总是对立的,平等几乎没有。男方可以有权利表达自己想要什么,而女人只有权利半推半就,明明心中想要,还得口中故作不要不要,因为一个想要的女人会被别人看作是贱女人,而女人一贱就没有价值了。所以女人说不要时,男人只当做是女人的借口,有多少强奸犯在法庭上振振有词,女人的“不”从来就不意味着“不”。

那么同性恋的关系呢?因为是同性,那么更自由,更为平等,没有一方剥削另一方的说法,没有权利的竞争。所以,同性恋们可以到咖啡馆或酒吧中去大大方方东张西望,看到他们的意中人时也不需要忸怩作态,不需要顾左右而言他,可以直截了当的说出自己的兴趣,说自己想要什么。据就同性恋们还有一种手帕语,左中袋与右口袋中露出不同颜色的手帕,代表着自己想要什么。蓝手帕代表想要发生性关系,红手帕代表想要拳交,黄手帕代表喜欢互相往对方身上撒尿的“水上运动”,橄榄绿代表喜欢与军队制服有关的性幻想,左口袋橄榄绿表示喜欢扮演高级官员,右口袋的橄榄绿表示喜欢扮演被控制的下级。金色的手帕代表喜欢三人游戏,左口袋的代表一对找一个,右口袋代表一个找一对。左口袋的黑手帕代表虐待狂,右口袋的黑手帕代表受虐狂。紫颜色代表喜欢耳环鼻环舌环乳环及一切环环圈圈的人。桔黄色代表愿意做一切事。到了八十年代。又有一种黑白相间的手帕出来,这代表着安全性关系。

男同性恋的朋友们很少和女同性恋们交朋友,:“因为她们痛恨男人,我们虽然爱男人,但是我们并不痛恨女人”。他们总觉得女同性恋之间的关系又不如男同性恋之间的关系和谐,他们说得振振有词:“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的关系本来就不一样,男人们闯荡江湖,一旦成了结拜兄弟,那真是可以两肋插刀、为了兄弟送命的,现代社会中十二个男人在一起,便能组成一个足球队。而女人之间则很少有这样的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的关系,即使是亲姐妹,互相在背后捅刀子的也比亲兄弟要多。所以女人们天生爱妒嫉,爱猜疑,爱嚼舌头,爱使小性子。”他们在论述他们的观点时,我总是要止不住发笑,因为他们自己就像是一群典型的女人。

想当年我曾责备过爱迪的懦弱,交往的同性恋朋友多了,才知道他们最大的苦衷是如何面对。他们大都已经经历了面对自己、面对朋友的过程,但是,如何面对父母,无论在哪个国家中,都是难题,都需要勇气。当然,在西方,没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这里的年轻人没有结婚生子的压力,所以生活还较在东方的同性恋正常一些,至少很多父母是持不过问态度。同性恋中的勇敢者都应该“出来”,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勇敢。出来,Out,是一个被同性恋赋予了全新意义的词,它意为从黑暗的壁橱里面出来,这是同性恋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举动。“出来”的条件还挺苛刻,首先他们要面对自己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他们要有一定的同性恋经验,要向亲戚朋友道明他们的性倾向,还要参加一些同性恋活动。我有一个苏格兰朋友说他六、七岁时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从来就没有过女朋友,他和他和新西兰男朋友一起相亲相爱已经五年,他们一起在伦敦买了一套漂亮的房子,但是他还不算“出来”,因为他没有勇气向他远在苏格兰的父母亲道明真相。他们家的电话永远是没有人接的,因为他怕他的父母知道他与别一个男孩住在一起。所以给他们打电话,总要等录音过后说:“快把电话拿起来,我不是你妈!”

但他不同意自己是胆小鬼,“我不同意出来一说,为什么同性恋要出来,而异性恋则不用出来呢?从来没有一个异性恋的人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会告诉,啊,顺便说一下,我是异性恋!”

但是一般人的先入之见总是觉得这个人是异性恋,所以,大部分的人还是选择“出来”。另一个朋友一直对自己的性倾向模模糊糊,大学时也曾交过女朋友也曾与女孩子上过床,但是一直觉得不过瘾。直到二十二岁时有了第一次的同性恋经验,才意识到天地的宽广。他向父母披露真相时,母亲马上流下了眼泪,手中拿着他与前任女友的合影不放。“有时我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别人我的性倾向,因为这完全是我的私事。但是出来之后,我的生活简单多了,我不用再解释为什么没有女朋友,为什么要去巴西度假,为什么这个,为什么那个等等,等等。”是啊,我也希望有一天,我给所有的同性恋朋友打电话时,都不用再说:“我不是你妈!”

一九九年十二月于伦敦
Posted: 2009-07-01 16:55 |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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