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郎
级别: 嘉宾


精华: 13
发帖: 2411
威望: 925 点
金钱: 11650 静电币
支持度: 600 点
在线时间:153(小时)
注册时间:2002-08-11
最后登录:2007-09-13

 刘绍铭文录

      为英国卖霪  

「为英国卖霪」这么难听的话,也只有007才说得出来。007是占士邦,英国皇牌特务,遇坏人,杀无赦,这点你是知道的。但除非你看007电影外,还读弗拉明(Ian Fleming, 1908-1964)的小说,否则to pimp for England这句话你是听不到的,因为这是007内心的独白,没有在银幕上「公开」出来。我们在《From Russia with Love》的小说版本内看到007应召到老板M办公室报到。老板对他说莫斯科有位「密码员」,因为经常接触到有关007的文件和照片,疯狂地爱上他了。她要冒险跟心上人见面。要是发觉007一切如她所望,她会带着密码机the Spektor投诚。这位多情的俄国女子芳名Tatiana Romanova,小名Tania。据英国在伊斯坦布尔情报站头子Darko的报告,这个女子「非常漂亮」。在第十二回007老板把他的新任务一一交代后,最后语重心长的说:It's up to you to see that you do come up to her expectations。他要这位「干探」好自为之,竭尽所能,给她所需。用浅白的语言翻译过来,M说的是:「在床上俘虏她。」007离开老板办公室后,思潮起伏。他知道自己目前的「任务」:去勾引一个但闻其名却从未谋面的「敌国」女子。虽然听说她人很漂亮,但现在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倒不是她的长相如何,而是她答应带来的嫁妆。这不正是为钱跟富婆睡觉一样?他有没有能力「好自为之」?面对Tania时,他话可以说得很得体,但想的一套和做的一套是两回事。他的身体会听大脑指挥有效做好「做爱」的工作么?在床上,男人满脑子想到的如果都是女子的银行存款,又怎能说服对方自己做的是爱?也许,也许男子想到拥抱的对象是一袋黄金时,会有突如其来的性冲动。但是如果拥抱的是一部密码机呢,会怎样?007感怀身世,想到自己这份「为女皇陛下服务」的差事,形同卖霪。但他马上把这些「叛逆」的念头抛诸脑后。别胡思乱想了,他对自己说。听命运安排吧,还好你干的不是二手车的推销员,或八卦小报记者,一天到晚泡在酒精和毒品里。我们在银幕上看到的Tania,借用旧小说描摹美人的八股套语说,端的是「娇波流慧,细柳生姿。」我们看不到的,是007的内心世界。如果拿弗拉明的「间谍小说」作为文学作品一个类型来看,那么我们当会认识到,文本内水银灯照射不到的字里行间,别有天地。这才是弗拉明的vintage产品。为了让读者看到007内心世界的一鳞半爪,我把Goldfinger开头的一段翻译出来:

占士邦坐在迈阿密机场离境大堂。他喝了两杯双份bourbon威士忌后,开始沉思生死问题。干这一行,免不了杀人。他从来不把杀人视为乐事,但要是非下手不可,他倒干得干干净净。事后再也不放在心上。以00为记的皇家特务是精英中的精英,有先斩后奏之生杀大权。职责所在,要动手杀人时他会像医生做手术一样不动情感。要来的,总会发生。遗憾?懊悔?这种想法不但不专业,更坏的是感觉好像背着墓碑在路上走。皇家特务二十四小时前刚杀了一个墨西哥人,一个当地人称为capungo的坏蛋。这坏蛋可以为鸡零狗碎的报酬动刀枪杀人。当然,杀的要是占士邦的话他会多拿一些。这家伙,你瞄一眼就猜到他一生干的都是伤天害理的事,让人在他折磨下痛不欲生。他死有余辜,命也早就该绝了。但现在事隔一天,007把夺capungo性命的场景重组起来时,感觉有点怪怪的。他当时好像看到墨西哥汉子的生命像小鸟一样从口里溜出来,溜得这么快,这么彻底。一个活生生的人和一个空荡荡的躯壳,多大的分别啊!登机前十多分钟,007再要了一杯双份威士忌。他摇了摇杯内的冰块,一口喝了一半,接着揿熄烟蒂,左手支颐,闷闷不乐的凝望着跑道的尽头,目送西边晚霞。

像上面这种内心翻腾的活动,银幕上也是看不到的。我们只能在文字的明暗处观察到这位风流人物原来也有soul-searching(「灵思」)的习惯。007的小说和电影自上世纪陆续推出以来,时有论者谈到「占士邦现象」的文化价值。英国小说家和评论家Anthony Burgess (1917-1993)想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位(Stanley Kubrick曾将他的小说A Clockwork Orange搬上银幕)。他在〈The James Bond Novels〉一文的开头就不含糊的说:I think it is safe to say that James Bond had the stuff of immortality in him。Burgess接着说既然007已经「活」了半个世纪,够得上资格称为间谍小说的「经典人物」了,更可能演变为一个二十世纪灿烂的英国神话。 Burgess还拿占士邦跟福尔摩斯比拟。他认为007这个角色,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创造出来的「推理神探」Sherlock Holmes一样「引人入胜」(intriguing),可看作两代英国人不同的世界观、生存状态和价值取向的比对。两个人都坚毅勇猛,机智过人,但他们的处境或弱点有时却迫使他们做出一些自相矛盾的事。在男女关系上,占士邦比福尔摩斯较有男人本色。Bond is a fuller man。占士邦爱女人。福尔摩斯一生只「欣赏」(admire)过一个女子,而且还一直没给她吐过心声。除了吸过毒(cocaine),福尔摩斯可说是个苦行僧。占士邦抽的是绕着三条金线的Morland Specials特级手卷纸烟。福尔摩斯虽吸毒犯法,但在维持法纪、打击罪行方面却一丝不拘。这就有点自相矛盾了,是不是?占士邦呢,在许多方面是作者弗拉明心性的投射。这就是说,007也承受了好些祖先遗传给弗拉明的浓得不可开交的清教(puritanism)思想。清教徒一生敬畏上帝、禁欲,过的是自食其力的近乎原始生活。这跟我们在小说和电影中看到的007生活派头,喝着Vodka martini,'shaken not stirred'过日子,真有天壤之别。因心中的宗教意识挥之不去,007执行任务时偶然会出现Burgess所说的self-disguist,「自我厌恶」的时刻。譬如说他受命「诱奸」俄国女子,把「做爱」作为收买别人的手段,把两情相悦而交合的原来意义本末倒置,这种别有用心的轇轕,他自己想着也觉恶心。当然,他跟Tania相处一段时间后,慢慢真的爱上了这位千娇百媚的俏佳人,觉得这种「牺牲」是值得的,再也不把自己看作「情欲工具」了。但我们知道这种峰回路转的安排,不过是一般畅销小说取悦读者的手法。根据书中的内在逻辑,Tania即使貌如母夜叉,007也要出尽浑身解数笑面迎人的。他别无选择。不是对这份差事厌恶到极点,他不会想到自己实在是「替英国卖霪」的话。

007过的是朝不保夕的生活。为了专心工作,他不能让self-disguist消磨意志力。我们因此看到他不断追求官感刺激,企图以靡烂的物质生活填补心灵的空虚。这自然跟苦行禁欲的清教原旨大相径庭。从上引《Goldfinger》一段译文可以看到,007不喜欢杀人,但职责所在,为了大英帝国的最高利益,他也别无选择,非干不可。从这角度看,取「坏人」性命与勾引敌国女子成了对等,都是替英国卖霪。由此可见小说内的占士邦远比电影上的007复杂。也是为了这个原因Burgess促请007电影的 aficionados(「粉丝」)不妨「言归正传」,不妨抽空翻翻文本。也许是由于清教背景的关系,弗拉明对007的「床上活动」,一向轻描淡写。但对其他生活细节的描述,绝不放过。角色穿什么衣服、脸上的疮疤或打斗场面的刀光剑影,都刻划得淋漓尽致。弗拉明更是描写酷刑的能手。007在Casino Royale失手被坏人拿着了,安放在一张特制的椅子上。椅子坐板空空,让他睾丸下垂。坏人用一根家居晾晒地毯时拍打灰尘的棍子拍打他那话儿。这种对细节巨细无遗的陈述,Burgess引《Ulysses》作者James Joyce的话,是一种「对描述的迷恋」(a descriptive lust)。007小说算不算得上是文学作品?Burgess说如果他点头默认,一定有「势利之徒」(aesthetic snobs)站出来叫骂,理由一如他们反对把柯南道尔的推理小说看作文学作品的道理一样。但文学的一个基本功能,应该是通过文字给读者带来 enlightened pleasure、一种教人豁然开朗的乐趣。007有那些地方说得上是「不朽」呢?不朽的另一说法是「长生」。在二次大战后的英国文化史上,占士邦的名字将会跟「披头四」一样入了青史。不因为他们建立过什么丰功伟绩,也不因为他们品格超凡入圣,而是因为他们家传户晓。007初出道时,是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初。大英帝国夕阳西下,在国际舞台扮演的只是陪衬角色。占士邦是个虚构人物,但英国观众在银幕上看到这位On Her Majesty's Service的汉子处处建奇功,为国争光,一时真假难分,必定会感受到一种灵魂按摩的快意。007小说是否文学作品难有定论,其实也无关宏旨,但My name is Bond。James Bond的故事,绝对称得上是a national allegory,一个民族的讽喻传说,其对英国老百姓的感染力,一如金庸的小说、李小龙的电影对华裔读者和观众那么历久不衰。
這是淚花晶瑩的世界,然而是美麗的
Posted: 2007-04-02 20:26 | [楼 主]
读书郎
级别: 嘉宾


精华: 13
发帖: 2411
威望: 925 点
金钱: 11650 静电币
支持度: 600 点
在线时间:153(小时)
注册时间:2002-08-11
最后登录:2007-09-13

 

学者散文

香港的文学刊物,为了醒眉目,不时推出专题,因有「学者散文」这类特辑出现。依流行惯例,学者散文的归类标准是以作者的身份,而不是文字的性质来厘定的。只要你是学界中人,谈的是天国福音或吃喝玩乐,悉听尊便。因此就香港的情形而言,学者散文的涵义倒也简单,「学者」写的散文就是了。

但如果我们拿陈平原教授在《从文人之文到学者之文》所立的标准来看,那么学者这顶大帽子,今天学界中人除余英时教授外,恐怕再没有几人戴得下了。陈平原一口气以李贽、陈继儒、袁宏道、张岱、黄宗羲、顾炎武、余祖望、姚鼐和汪中九大家的作品和道德操守来界定文人与学者的异同。九家中陈平原对开清代朴学之风的顾炎武(1613-1682)特别推崇。亭林先生精经史、典制、天文及兵农之学,是大学问家。陈平原也说得对,「讲散文史,一般不会专门讨论顾炎武。」他看得起顾亭林,固然因为他做学问的态度。亭林先生做今人所说的field trip时,「登危峰,探窈壑,扪落石,履荒榛,伐颓垣,畚朽壤,其可读者,必手自钞录,得一文为前人所未见者,辄喜而不寐。」但最为陈平原钦佩的是顾氏不事二室的气节。清兵南下时,这位复社会员与同侪浴血苏州保家乡。明亡后,「以游为隐」。康熙年间,朝廷诏举「博学鸿儒」修《明史》,亭林以死相拒。顾炎武文如其人,处处讲求「经世致用」,因此笔无闲墨。

《日知录》明言:「文须有益于天下。」但不是人人可为尧舜,顾亭林巍巍然的书写,对一般读者而言,只合供奉在庙堂。陈平原历年在北大讲明清散文课,学生「争先恐后」发言讨论的是「酣睡于十里荷花之中」的张岱(1597-1679)。张岱写过类似读书笔记的《夜航船》,考证不多,因此通例不称他为「学者」。对他说来,这个称呼其实有损清誉。且看他怎么自招:「学书不成、学剑不成、学文章不成……任世人呼之为败子、为废物、为顽民。」话说得半真半假。假的是「学文章不成」,因为像《陶庵梦忆》这类文字,允为散文极品。中有真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这种话,个性不独特说不出来。他坦言自己是浪子废物,可见其自嘲自谑本色,也一下子把自己跟读者的距离拉近了。这种姿态,今天看来非常现代,其实古已有之。

大宗师庄子教我们记挂的,就是这种情性。学者散文固不易为,像周作人那样能把「竹头木屑」和「鸟兽虫鱼」写活,亦非等闲功夫。周氏兄弟曾在大学任教席,把他们的作品称为「学者散文」亦名实相副。但就我所知,鲁迅的文章,都以「杂文」为标榜。周作人呢,当然是「小品」了。要是周氏昆仲、朱自清和梁实秋等prose writer活在今天,有杂志要为他们的文章出个「学者散文」的特辑,他们大概二话不说就摇头。帽子太重了,戴着不舒服,何必?


這是淚花晶瑩的世界,然而是美麗的
Posted: 2007-04-03 21:51 | 1 楼
读书郎
级别: 嘉宾


精华: 13
发帖: 2411
威望: 925 点
金钱: 11650 静电币
支持度: 600 点
在线时间:153(小时)
注册时间:2002-08-11
最后登录:2007-09-13

 

      江湖寂寞行

在黄灿然新书《格拉斯的烟斗》中读到〈徐吁先生趣事〉。黄灿然说得也对,究竟「趣不趣」,全看读者的观点。譬如说徐吁认为在香港「怀才不遇」,得看他个人以何者为「遇」。黄灿然引文说「还有一件使徐吁很不舒心的事,便是因为他未有博士学位,他在香港便只能当讲师,而不能当教授。」世间不少「教授」都是南郭先生,徐先生连这一点也看不开,实在「迂」,怪不得他不快乐。

徐吁(1908-1980)认为自己不遇,看来还有一个原因。他的书在香港不卖,出版社也不向他约稿。应知徐吁在抗战期间出版的《风萧萧》风靡全国。他在台湾也有读者,正中书局给他出版了十七卷《徐吁全集》。他的书在香港没有市场,乃怪而问《星星、月亮、太阳》的作者徐速:「你是搞出版的行家,你得老实说,为什么我的书卖不动,而那些黄毛丫头写的书却有人看?」

办出版社的总得通点人情世故,面对这位昔日名满大江南北的小说家,徐速只好impersonalize自己的答案:「大概因为这里是香港吧。」这句话可有多种解读,不必细表。但如果徐先生曾一再声称过自己是流落香港的过客,把香港视为「令人憎恨的地方」,那怎能希望他的作品对香港读者有「亲和力」?若说徐先生到底是上海人,那么「黄毛丫头」时期的亦舒小姐,亦是上海人。新一代的陈冠中,也是上海人。但徐先生在香港《江湖行》三十年,一句「唔该」也不会说。小说创作,除了两三短篇有香港味道外,都跟这块饮于斯、食于斯的地方无缘。

「身在江湖,心怀魏阙」的「遗老」心态,跟「顺民」相处,自然格格不入,自己独处,也不好过。徐先生在香港的岁月,想是非常孤独的,也很寂寞。邵逸夫也是上海人,但在他的王国内,日常跟他亲近的人都会操「阿拉侬」乡音。邵先生当然不用到市场买大闸蟹。徐先生一介布衣,没有这种福气。「唔识听唔识讲」粤语,问题可大可小。到茶餐厅吃饭,可以看图比划。但到公立医院的急症室,有苦说不出,就误大事了。

读罢黄灿然记徐吁「趣事」,使我想起威斯康辛大学老同事周策纵教授。周老先生「心怀魏阙」的情怀,可从他音译大学所在地的Madison看出来。 Madison约定俗成的音译是「麦廸逊」。周先生却别开生面译为「陌地生」。他是1949年前就到美国留学的,学成后一直「滞留」异邦,但入梦的都是故国河山。相对之下,自己儿女成长的居所,反成「陌地生」。他给自己公馆取的名字也够风雅:「弃园」。

「弃园」也好、「陌地生」也好,在同胞听来只是别有怀抱的「伤心人」一种寄意,但在「吾土吾民」的美国汉学家听来,却另有一番滋味。其中一位问我:「周先生在美国是不是很不快乐?」我答道:It's only Chinese poetry。
這是淚花晶瑩的世界,然而是美麗的
Posted: 2007-04-05 22:54 | 2 楼
读书郎
级别: 嘉宾


精华: 13
发帖: 2411
威望: 925 点
金钱: 11650 静电币
支持度: 600 点
在线时间:153(小时)
注册时间:2002-08-11
最后登录:2007-09-13

 

  凭本姑娘高兴

三联书店最近出版了历代经典作品选评系列,由杨义挂名主编。《聊斋志异选评》是由刘方喜负责选注和译评的。他是南京大学文学博士,研究以中国古代文学和理 论为主。刘方喜在〈前言〉中道及蒲松龄(1640-1715)小说世界的男女关系,认为「《聊斋》肯定性的思想意义,主要是通过塑造一系列成功的女性形 象、描写男女关系的丰富性 等表现出来的。」「丰富性」的男女关系,自然少不了因情欲而产生的「享受性」。〈前言〉比较新颖的看法是把男女关系看成一种「力量对比」。旧时中国社会男 尊女卑,因此《聊斋》世界的男女关系「男强女弱」亦想当然耳。刘方喜在此通例中却找到些特殊个案。据他说可作「女强男弱」的例子看的计有〈娇娜〉、〈婴 宁〉、〈翩翩〉、〈葛巾〉和〈黄英〉五篇。

刘方喜认为《聊斋》描写男女关系成功的作品多为「女强男弱」的描述,但我们细读文本后,发觉此说相当牵强。他点题的「女强人」,不是狐仙就是菊妖。因有 「特异功能」,自然把身边血肉之躯的男人一一比下去。旧小说中的「妖物」无不神通广大。传奇〈任氏传〉中的狐狸和话本小说中的白蛇是显例。她们以「女身」 露相,但女身并不等于女人。《聊斋》故事最适合演绎「女强男弱」现象的,应该是〈侠女〉,因为起码她是个人。这位奉母索居的无名女子,与金陵顾生为邻。顾 生家贫,鬻画为生。但女家生活更为拮据,常常餐粥不继。顾生母亲看在眼里,叫儿子送米粮过去应急。「生从母言,负斗粟款门,而达母意,女受之,亦不申 谢。」受人恩惠而不言谢,寥寥几笔就把这个不言不笑、「冷如霜雪」女子的性格勾画出来。侠女之为侠女,不单因功夫过人,还因行为与思想拔乎俗流,虽然在 「有恩必报」的大传统中,她还是守了古礼。

一日但见「女出门,生目注之,女忽回首嫣然而笑。生喜出意外,趋而从诸其家,挑之亦不拒,欣然交欢,已,戒生曰:『事可一而不可再』生不应而归。」侠女肯 跟顾生一夜情,「正以怜君贫耳」,因讨不到老婆就会绝后。她原以为此事「一索而得」,才说出「事可一而不可再」这么决绝的话。长话短说,侠女终于给顾生生 了个儿子,道别时对他说:「所生儿善视之,君福薄无寿,此儿可光门闾,夜深不得惊老母,我去矣!」我在〈苦命男人〉一文说过,「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小女 子要出头天,只有勤练武功,做个kung-fu woman」。侠女人如其份,也是个kung-fu woman。要不要跟你好?什么时候跟你好?全凭本姑娘高兴。I call the shots。
這是淚花晶瑩的世界,然而是美麗的
Posted: 2007-04-06 20:33 | 3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狗狗静电BBS - wwW.DoGGiEhoMe.CoM » 科学人文 Scientific & Humanistic Cultures

沪ICP备05008186号
Powered by PHPWind Styled by Magi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