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想法,虽然可笑,但确实有可能。
就是骷髅可能给法官的丢牌顺序写错了。
其实最开始我写丢牌顺序时,也差点写错,比如ABCD,4张牌,最开始写成这样,我是想表达从D开始扔,最后扔A,我想这是很多人的书写习惯。但后来突然发现规则里面有例子,如果我想从D开始扔的话,要写做DCBA。幸好我及时发现,否则我也会按照相反的顺序发给天神。
那么,也许骷髅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他的本意是想按照恶魔,X,X,杀手,这样的顺序扔牌。但是由于书写习惯的问题,误写作杀手,X,X,恶魔。于是才产生了现在的局面,不过由于他很可能还有一张狼人,所以仍旧可以杀人。
叶子不要介意,我只是有切身体会,所以才写了出来,呵呵,大家觉得不对就全当笑话看吧。
但是,现在真正的关键在于,第2天晚上,4个人中究竟没开枪的是哪个???
[ 此贴被克里斯蒂安在2006-05-06 19:5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