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死者与死亡原因
按照惯例,都是验尸官来开启案情分析会。
斑马打开卷宗,前面是一些被害人基本材料
被害人:秦文涛 45岁
曾任中国公安大学的心理学教授。
后离任创造文涛心理工作室,2009年将文涛心理工作室迁到本镇,兼任本镇公安局的心理医生。
被害人:孙艳艳 39岁
夜夜香酒店的陪酒女,一直在本市定居。
2011年11月12日,两个人被发现赤裸裸遇害在秦教授的家里。
“这是基本情况,我来继续说一下死因吧。”斑马继续说道。
两个被害人最直接死因是一刀直刺咽喉,这一刀应该是致命刀,因为往往第一刀刺入血会涌向这一处伤口。所以这一处血溅出是最多,而且其它刀有可能是刺醒被害人,这里用了刺醒这个词,我想说一下,两个死者还有共同一个特征,就是被吸入一种XYZ-乙醚的一种麻醉气体,这种气体能使人全身麻醉达到十二个小时之久。这种气体我查了下,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正规大型医院,另外就是一个网络,具体的我已经把资料交给了胡蝶。
我还补充的一点,秦文涛身中十四刀,咽喉一刀,其它的全在胸口,孙艳艳身中两刀,一刀在咽喉,另一刀是在脸上,个人认为这这十六刀为一人所为,因为两人所为难免会出现角度和力度的不同,这些细微的不同,有些人观察的到,有些人观察不到,
也许只有我敢下这样判断。”斑马得意洋洋的说着他的观点。
听着斑马作完了他的报告。觉觉问道,能再详细说一下XYZ-乙醚这种气体吗?比如能作出判断他们是什么时候吸入的吗?
斑马“哦,这个啊,我暂时是很难做出他们是什么时候吸入的,因为我无法最开始的这种气体的浓度,因为最开始吸入浓度很高的话,人稀释他的时间就会加长,有可能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最开始的浓度比较小,有可能会小于十个小时,这种气体起效特别的快,你吸入的瞬间就可以麻醉你的神经,大医院虽然有,但是用的比较少,就在于他的起效快所带来的副作用相同来说很大。不过我可以作个实验,来证明一下这两个人是不是同时吸入这种气体。因为人稀释他的本领是相同,就算男与女,个体存在差异,差别也应该不算太大。同时我想强调的是,如果麻醉时间超过二十四个小时的浓度是可以直接要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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