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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三十二]《国际象棋》规则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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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请注意:下文中所有“白天”、“夜晚”、“一天”、“一夜”指的都是游戏时间,游戏时间的一天共有48个小时。其中夜晚11小时,白天37小时。请不要按地球自转的自然时间来理解。

本规则不算复杂,建议
点击此处打印出本文细读。

规则讨论稿发布之后进行的修改,在文中以下划线标明。


     
  1. 概说

  2. “国际象棋”规则仿照国际象棋的设置,分黑白两个阵营,每个阵营8人。率先杀死或投票处决对方的王的阵营获胜。



  3. 游戏人数和阵营划分

  4. 双方各8人:1王、1后、1马、1象、1车、3兵。合计16名玩家。

    游戏另设替补游戏者,至少2人。



  5. 游戏身份和特权

  6. 3.1 王
      王拥有两种特权:1)王车易位、2)杀人权两种特权可以在同一夜行使。
      3.1.1 王车易位:王在游戏中有且仅有一次使用王车易位的权利,让自己和本方的车交换身份。这个身份交换是永久性的,不能再换回来。
      3.1.1.1 使用条件:王车易位特权只能对本方的第一个车使用,而且只能在这个车还没有出局的时候使用。对本方小兵升变而成的车不能使用王车易位。
      3.1.1.2 使用方法:王用论坛短消息秘密通知天神使用王车易位。天神再秘密通知本方的车。
      3.1.1.3 后果:王和车秘密的交换身份,王变成车,车变成王,两人的特权也跟着交换过来,交换从下个时段开始时生效。但是天神不向其他玩家公布。原来的王表面上仍然是王,但实际上身份已经是车,可以被杀死、被处决。而原来的车变成真正的王,如果不满足杀王的条件,即便其被杀、被处决也不会死。
      3.1.1.4“王车易位”的公布:以下几种条件下可以向其他玩家公布真正的王的身份:(a)原来的王或原来的车自己公布(也可能是忽悠);(b)原来的王被杀或被处决后,天神将公开现在的王的身份。
      3.1.1.5 说明:(a)“王车易位”是由天神向车转达,原来的王不能直接和车联系,也不能获知本方的车是谁。(b)本方的车不能主动要求王车易位,也不能拒绝执行王车易位。(c)王车易位在一局游戏中只能使用一次,易位后的新王不能再次进行王车易位。

      3.1.2 杀人权:王并不是游戏一开始就可以杀人。仅在两种情况下,王可以在夜间杀人:
      3.1.2.1 条件一:本方在场上没有后的情况下,夜间由王代行杀人权。一旦重新出现了本方的后(由兵升变而来),王的杀人权就消失。
      3.1.2.2 条件二:对方已经可以将军之时,无论本方场上是否有后,王在夜间都可以行使杀人权,每夜杀一人。将军的条件见“9. 胜利条件”。
      3.1.2.3 说明:(a)满足条件后,天神将秘密通知王可以杀人。(b)王写不写杀人宣言都可以杀人。(c)王不能使用一击必杀特权。

    3.2 后
      后拥有两种特权:1)杀人权、2)一击必杀
      3.2.1 杀人权:后每夜可以向天神提交一篇杀人宣言,杀死一人。如果杀人成功,被杀者在天亮时死亡。不写杀人宣言视为主动放弃杀人。
      3.2.2 一击必杀:后主动放弃一夜的杀人权,下一夜再杀人就是一击必杀。一击必杀无视车的禁锢权和象的救治权。

    3.3 车
      车拥有禁锢权
      3.3.1 禁锢权:车每夜可以向天神提交一个人名,禁锢此人。被禁锢的人无论属于哪一方,当夜都无法行使特权。包括王的杀人权都可以被禁锢。但王车易位和一击必杀不受禁锢。
      3.3.2 说明:(a)两车互相禁锢时,两车的禁锢都生效。(b)甲车禁锢乙车,而乙车禁锢其他棋子时,甲车的禁锢生效,乙车禁锢其他棋子失败。

    3.4 象
      象拥有救治权+特赦权
      3.4.1 救治权+特赦权:象每夜可以指定一人。被指定的人如果是本方成员,当夜被杀则获救治不死(但兑子而死和一击必杀无法被救治),下一天被投票处决则将自动获得特赦,当天不处决任何人。救治和特赦权只能每夜打包使用在一个人身上,不能救治一个人同时特赦另一个人。
      3.4.2 说明:(a)王不能被救治和特赦,但王使用王车易位特权的当夜除外。(b)如果象对自己使用特权,夜间的救治无效,但白天的特赦仍然有效。(c)除了王和自己之外,象可以连续多夜救治同一个人。(d)如果一方有不止一个象的话,这些象的互相救治无效,但互相特赦仍然有效。

    3.5 马
      马拥有两种特权:1)兑子权、2)诅咒权。但每夜只能从这两种特权中择一行使。
      3.5.1 兑子权:马行使兑子权时,每夜可以指定一人。如果此人是本方成员,当夜被后所杀,后和此人一起出局(无论是本方的后还是对方的后)。但如果此人是被王所杀,则马的兑子权无效。
      3.5.2 诅咒权:马行使诅咒权时,每夜可以诅咒一人。被诅咒者在下一天投票结束时将被额外加上n票。n=下马的对方阵营当天还存活的人数的一半。如果不是整数,向上取整。诅咒的效果不带入生死投票。
      3.5.3 天神不直接公布诅咒的票数和被诅咒的对象,只在计算投票结果时直接统计诅咒的实际效果,即某人加上诅咒票后被处决或某人加上诅咒票后进入生死投票。如果被诅咒者加上了诅咒票后也达不到最高票,则天神根本不公布某人被诅咒。

    3.6 兵
      兵每夜可以指定一人行使特权,特权后果由此人的身份决定:
      3.6.1 如果此人是本方的后、车、马、象,此人当夜所遭受的所有负面特权(被杀、被禁锢、被兑子而死、被诅咒),将自动转移到兵的身上,但此人所受的正面特权不会转移给兵。
      3.6.2 如果此人是对方的兵,此人被禁锢,当夜行使的特权无效。
      3.6.3 如果此人是本方的王、兵或对方的王、后、车、马、象,不发生任何后果。
      3.6.4 如果兵代替本方的后、车、马、象被杀,则被代替者在接下来的一天一夜中,自动获得特赦+救治的状态:下一天如果被投票处决则将自动获得特赦,当天不处决任何人;下一夜如果被杀则获救治不死(但兑子而死和一击必杀仍无法被救治)。

    3.7 兵的升变
    兵累计三夜成功的把本方同伴所受的负面特权转移到了自己身上,而自己还没死,则可以升变为后、车、马、象中的任何一个子。具体升变为什么由王决定。天神将秘密的通知王作出选择,并把王的决定转告兵。但天神不会把兵的名字告诉王。升变从下一个时段开始时生效。
    满足升变条件的兵必须升变,不能继续作为兵存在。兵升变之后,不再作为兵计入阻止对方将军的条件之中;但如果升变为马或象,将作为马或象计入阻止对方将军的条件之中。

    3.8 杀人宣言
    后杀人时必须写一篇不少于100字的杀人宣言。杀人宣言禁止抄八竿子打不着的书,必须根据游戏剧情进行合情合理的原创。
    为了通过杀人宣言或剧情栽赃陷害他人,故意在杀人宣言或剧情中引用大家熟知的经典文字(动漫对白、电影台词、文学作品),不超过杀人宣言或剧情长度的1/3的,视为合理的战术,不算抄书。

    如果未能在天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杀人宣言,视为主动放弃当夜杀人权力。

    3.9 到天亮之前10分钟,游戏者都可以更换自己行使特权的对象,不限次数。
    所有玩家都可以放弃行使当夜特权。
    马的两种特权可以对自己行使;象的特权对自己行使时救治无效,特赦有效;其他人的特权都不能对自己行使。
    游戏者可以在白天给天神寄出行使特权的短消息,但是要等到下一夜结束才能产生效果。例如:第一夜里寄出的行使特权的短消息,第一夜结束时生效;第一天和第二夜中寄出行使特权的短消息,第二夜结束时生效;依次类推。

    3.10 行使特权的短消息必须寄给“神的使者”这个ID,才视为有效。
    给“神的使者”写短消息的快速链接是:


    Quote:
    http://www.kaobanma.cn/doggiegame/message.php?action=write&touid=17



  7. 游戏身份的公布

  8. 4.1 双方的王从游戏一开始就由天神公布阵营和身份。

    4.2 其他14人的身份和所属阵营在活着时保密。

    4.3 后、车、马、象死亡后,由天神向全体玩家公布死者所属阵营,并将死者的身份用短消息秘密通知该方的王。

    4.4 兵直接被杀或被处决后,由天神向全体玩家公布死者所属阵营,并将死者的身份用短消息秘密通知该方的王。

    4.5 兵使用特权,代替本方的后、车、马、象被杀后,天神不公布对应的杀人宣言,也不向任何人(包括本方的王)透露其所属阵营和身份。

    4.6 兵在同一夜当中既被直接杀死,又成功代替本方其他成员被杀死,按4.4条的规定处理。


    4.7 不禁止任何游戏者公开自暴其身份,无论自暴的真假。

    4.8 如果最高票得票者未被处决,不公布他未被处决的原因。



  9. 游戏流程
  10. 〖本部分引自“通用规则”1.3〗

    5.1 报名
    报名方法由天神在报名帖中另行公布。请各位报名者到时关注报名帖。

    5.2 签到
    天神在报名帖中会公布游戏正式开始的准确时间。
    到时天神将准时贴出《游戏者名单》,并用论坛短消息通知所有正选游戏者他的身份和游戏专用马甲,意味着游戏正式开始。24小时之内,游戏者应当检查自己的论坛短消息,并用游戏专用马甲登录,在《游戏者名单》后跟贴签到。
    24小时之内未跟贴签到者,视为自动退出游戏。由天神通知替补入替。

    5.3 游戏分为夜晚和白天两种时段交替进行。
    游戏开始之时是第一夜,第一夜之后是第一天,第一天之后是第二夜,第二夜之后是第二天,依次类推。

    5.4 夜晚是游戏者行使特权的时段。
    天神贴出《游戏者名单》或公布当天被投票处决者之时,意味着天黑了,游戏进入夜晚时段。每个夜晚的长度是真实时间的11小时,从晚上22点到次日中午13点。
    所有游戏者在夜晚使用权力,都要到这一夜结束时才能产生效果。所以即便已经寄出了杀害某人的短消息,但只要天神还没宣布天亮,被杀的人就还活着,仍然可以行使自己当夜的权力。

    5.5 白天是游戏者分析和投票的时段。
    天神公布当夜遇害者之时,意味着天亮了,游戏进入白天时段。每个白天的长度是真实时间的37小时,从中午13点到次日晚上22点。
    天神将在天亮后1小时之内贴出当天投票帖。投票持续到白天结束。
    如果需要进行生死投票,白天时段将在38个小时的基础上再延长24小时。

    5.6 时段的延长
    如果某个时段内需要换人,则这个时段自动延长12-24个小时,作为交替期,让替补适应游戏。

    5.7 生死状态
    游戏中,任何游戏者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死亡,都必须等到天神公开宣布他死亡的那一刻才算已死。只要天神没有公布某人已死,不管游戏进行到了什么局面,这个人都算还活着。



  11. 游戏者的分析贴
  12. 〖本部分引自“通用规则”1.3〗

    6.1 分析
    每个白天时段,活着的游戏者应当单独开一个主题发表一篇自己的分析贴,对其他游戏者的表现发表评论,提出怀疑对象,表明自己的观点。
    分析贴的多寡,将作为将来从报名者中选择游戏玩家的重要依据。
    游戏者的分析必须用游戏专用马甲发表。禁止游戏者用其他ID发表分析。天神如果发现游戏者用其他ID参与分析,将公布该ID所对应的马甲以示惩罚。

    6.2 遗言
    当夜被杀的游戏者,白天可以单独开一个帖子留下遗言,指控杀自己的凶手。
    遗言可长可短,可以是一段剧情,也可以是系统的分析。遇害者还可以随时更改自己在遗言中指控的对象。
    被处决者死后没有留遗言发表系统的分析贴的权力。
    除了留遗言之外,死者的发言就是诈尸。

    6.3 诈尸
    因为诈尸者的游戏身份已经公布,发言的可信度远较其他游戏者为高。为维护游戏平衡性,禁止诈尸者以真身或马甲单开主题发表系统的分析贴,只能以短小的跟贴的形式参与发表个人意见。
    诈尸者违背这条规定发表的分析贴,由天神移入天神专用版块暂时保管,游戏结束后再移回游戏区。

    第一夜遇害者,在其死后第一个白天(包括生死投票)当中的发言不受诈尸规定的约束,可以像活着的游戏者一样自由发言。

    6.4 默哀期
    游戏进行到4人残局之时,局面往往比较微妙。这时诈尸者和旁观者的发言对游戏的影响远大于游戏前期,不利于坚持到最后关头的游戏者。为了保证游戏的公平、保护游戏者的积极性、增加游戏的精彩程度,天神要求全体死者和旁观者和天神一起为游戏中的死者默哀,不能再参与任何分析。

    游戏到还剩4人之时,天神将宣布游戏进入默哀期。从此时到游戏结束,全体死者和旁观者都要像天神一样,在游戏分析中保持缄默,禁止发表分析言论,无论长短。但是灌水不受限制。
    某贴算分析还是灌水由天神来裁判。
    违反本规定的发言可能被天神删除。情节严重的发言者可能被天神禁言。

    进入默哀期后,如果某个死者当天还有发表遗言的权力,他在发表遗言这一天可以不受默哀期的约束。但是这一天过完,他就必须像其他死者一样开始默哀。

    6.5 马甲
    天神会根据游戏的剧情,事先为每位游戏者注册一个游戏专用马甲,游戏开始以前,天神会用短消息把游戏专用马甲的ID和密码发给游戏者。
    游戏者必须使用天神注册的游戏专用马甲参加游戏,发表分析、行使特权、进行投票。
    每件游戏者马甲的真实主人是谁在游戏结束以前保密。游戏者自行泄密的,天神不予证实。

    6.6 禁止真身参与分析和禁止游戏者分析真身
    禁止游戏者用真身在游戏中公开发表分析。天神如果发现真身参与分析,将公布真身所对应的游戏专用马甲。

    在游戏者主动自己泄露自己的真身,或者天神没有公布某个游戏者的真身所对应的游戏马甲之前,禁止游戏者推测真身对应的是某个马甲,或者推测真身在游戏中的身份。
    一旦游戏者主动自己泄露了自己的真身,或者天神公布了某个游戏者的真身所对应的游戏马甲,真身和对应的游戏马甲就可以被视为同一个人,都可以作为其他游戏者分析的对象。



  13. 游戏者的投票
  14. 〖本部分引自“通用规则”1.3〗

    7.1 投票
    所有活着的游戏者白天需投票处决一名游戏者。

    7.2 生死投票
    当投票出现最高票得票者不止一人的情况,所有最高票得票者要接受生死投票。
    诅咒的效果不能带入生死投票。
    如果王也是最高票得票者之一,也要和最高票得票者一起接受生死投票。如果王在生死投票中得票最高,但没有满足将军的条件,则当天不处决任何人。
    如果最高票的得票者不止一人,但其中一部分人已经被象特赦,则剩下的人进入生死投票。如果剩下的人只有一人,直接处决这个人。


    7.3 修改投票
    投票或生死投票开始以后到投票截止时间之前一小时,为允许改票时段。这段时间内每个游戏者有一次改修自己的投票的权利。
    游戏者修改投票必须以跟帖说明的方式修改。而不得直接编辑自己的原投票帖。直接编辑的视为改票无效,仍按游戏者原投票贴的投票对象计票,并禁止游戏者再次改票。如果无效改票导致天神不能判断改票者的原来一票投给了谁,这一票将被计为投给了改票者自己!
    改票权利只有一次,改票后就不能再次改票。也不能反悔或撤销自己这次的改票。
    投票时段的最后一个小时禁止改票。即便没有改过票的,也不能再使用自己的改票权利。

    7.4 投票期的延长
    如果因为更换替补而将某个白天延长24小时,投票期也相应的延长24小时。所有投票者,无论是否已经改过票,在延长的这24小时内(除最后一个小时之外)都可以再改票一次。

    7.5 投票禁止弃权
    所有活着的游戏者都必须按时参加投票和生死投票,不得投弃权票,不得超时投票。投弃权票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游戏者,他这一票视为投给了自己!

    7.6 最高票得票者不惟一时
    如果投票和生死投票都不能产生唯一的最高票得票者,则当天不处决任何人,游戏直接进入下一夜。

    7.7 投票格式
    投票不要求固定格式,只要在跟贴中清晰、明确的指定一个投票对象即可。
    投票不得附生效条件,或者要求天神根据设定的条件从几个投票对象中选取一个。
    当天神认为游戏者的投票因为措辞含混或笔误而可能引发歧义,无法清晰判定这一票投给了谁之时:如果是原投票有歧义,无论是否在改票时段内,天神均可要求游戏者再次投票,但取消改票权利;如果仅仅是改票有歧义,天神将判改票无效,仍按原投票计票。

    7.8 压秒
    游戏者投票和改票时间,均以论坛服务器记录的发帖时间为准。
    只有投票时段内的投票和改票时段内的改票才视为有效。

    7.9 手机短信投票或改票
    游戏者在无法及时上线的情况下,可以发手机短信给天神投票或改票。发短信的时间不得晚于投票结束时间之前15分钟,以天神的手机时间收到时间为准。天神接到游戏者的手机短信投票或改票后,应当立刻在投票帖中公布,并说明是手机短信投票。
    需要手机短信投票的游戏者请事先和天神交换手机号码。



  15. 请假和犯规
  16. 〖本部分引自“通用规则”1.3〗

    8.1 游戏者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游戏,应及时向天神请假。天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当前游戏时段或更换替补。游戏者自行找到替补换人,也应当向天神说明。

    8.2 游戏者出现犯规情况时,天神视犯规程度,向其出示黄牌、红牌或黑牌处罚。

    8.3 黄牌
    游戏者出现下列情况时,将领受一张黄牌:
      8.3.1 未按时投票而被判自投。
      8.3.2 一整个白天都没有发表分析(灌水不能被视作分析,某帖是灌水还是分析由天神判断)。
      8.3.3 天神贴出《游戏者名单》后24小时内没有跟贴签到。
      8.3.4 其他天神认为故意的消极游戏的情况。

    游戏者领到一或两张黄牌之后,天神可以视情况强制更换替补,但不是必须更换。天神应当根据游戏者自从游戏开始以来的参与程度,判断游戏者是一时疏失还是故意消极游戏,并以此决定是否需要及时换人以保证游戏顺利进行。

    8.4 红牌
    游戏者出现下列情况时,将领受一张红牌:
      8.4.1 一人用两个以上的ID号报名参加游戏。
      8.4.2 利用自己与天神或其他游戏者的QQ、MSN、论坛短消息交流记录或屏幕截图来证实自己的身份。
      8.4.3 天神发现游戏者对规则非常陌生,经提醒仍不能遵照规则进行游戏。
      8.4.4 三张黄牌自动折合一张红牌。
      8.4.5 其他天神认为恶意违反规则的情况。

    游戏者领受一张红牌之后,天神必须强制更换替补。如果无人可换,则必须将该游戏人物判死。

    8.5 黑牌
    游戏者违反规则自行泄露了自己的身份,将领受一张黑牌。这时由于该游戏人物的身份已经外泄,天神不能再更换替补,只能将该游戏人物直接判死。
    黑牌会严重游戏的平衡性,如非迫不得已,天神应当尽量出示红牌而非黑牌。

    8.6 更换替补时,游戏进入交替期。交替期为12-24小时,视情况而定。
    天神宣布进入交替期后,询问所有替补能否立刻进入游戏。最先回复的替补,将接替被换下的游戏者加入游戏。
    如果在替补拿到马甲和身份之前,要被换下的游戏者又可以继续参与游戏了,则天神可以取消本次换人。。

    如果一次要换几个人,则从距今潜水时间最长的游戏者开始换人。第一位上线的替补接替潜水时间最长的游戏者,第二位替补接替潜水时间次长的,依次类推。



  17. 胜利条件

  18. 9.1 满足将军条件后,率先杀死或处决对方的王的一方获胜。

    9.2 将军条件是:对方场上的兵、马、象这3类棋子的总数少于2个。否则即便杀王或投票给王,王也不会死。是否已满足将军条件由玩家自行判断,天神在游戏中不会提示。对方的车和后是否存活,对将军条件没有影响。

    9.3 双方的王同时死亡,判和棋。



  19. 其他
  20. 〖本部分引自“通用规则”1.3〗

    10.1 剧情
    为了增加游戏的趣味,天神会给每局游戏设计一个故事背景。并根据这个背景编一段故事。但这个故事和谁是杀手没有任何关联。游戏者在游戏中可以和天神一起编这个故事,但是不要指望通过天神编的故事看出谁是杀手。
    如果有游戏者把天神编的故事和游戏中各人的身份混为一谈并因此受到误导,天神对此不负责任。

    10.2 单项奖和头衔奖
    游戏设立MVP1-2人,平民方和杀手方各一人,游戏结束后由天神根据各人的表现提名竞选。如果天神觉得一方没有人表现够格,该奖可以空缺。
    游戏设Fair Play奖1人,授予最能体现公平竞争、积极游戏、团队精神的游戏者,由天神根据各人的表现提名竞选。如果天神觉得没有人够格,该奖可以空缺。 在游戏中领受过红黄牌者,原则上取消被提名FP的资格。
    游戏设最佳剧情奖1人,授予撰写剧情文笔最好的游戏者。除非无人参与剧情写作,该奖永不空缺。
    天神提名之后,其他游戏者也可以提出自己支持的单项奖候选人。
    游戏另设头衔奖若干。

    10.3 规则
    游戏情况瞬息万变,规则不可能事先预见和包罗所有情况。如果游戏中出现变数,天神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正的立场和对游戏者负责的精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创造性运用规则,解决问题。
    游戏者一旦遇到规则事先未能预见的新情况,应该主动向天神反映,要求天神解决问题。
    游戏者不应当把钻规则的漏洞当作战术来谋求利益。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天神可以根据制定规则时的本意,而非规则的文字来裁判。并可以在游戏中途公布补充规则来修补规则漏洞。
    对规则进行重大变更,可能会影响游戏进程与游戏平衡性的,天神应该公开或秘密(视情况而定)征求各方游戏者的意见,以达成一致。
    如果各方游戏者无法就变更规则达成一致,不变更规则游戏又无法继续进行的话,天神可以被迫宣布游戏提前中止,不分胜负。

    10.4 不可抗力
    天神将在每局游戏开始之前公布QQ或MSN联系方式,一旦出现论坛或网络的原因导致无法登陆论坛发贴,玩家可以通过天神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络天神,了解下一步安排。
    因为论坛或网络的原因导致全体玩家都无法登陆论坛发贴,天神将视实际情况延长当前时段,以确保玩家的分析和讨论质量。
    因为论坛或网络的原因导致个别玩家无法登陆论坛发贴,天神将征求该玩家的意见,代其贴出分析主题或代其贴出投票,或者延长当前时段。实在迫不得已,可以换人。



Posted: 2009-07-20 22:03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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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本规则的设计思路,可以参考:《 “国际象棋规则”雏形》(http://www.doggiehome.com/read-htm-tid-96252.html) 一帖。
Posted: 2009-07-20 22:20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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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允许特赦自己。那么把规则改为:象救治自己无效,但是如果下一天象被处决,对自己的特赦生效。
Posted: 2009-07-22 16:31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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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虑一个修改:王杀人的时候写不写杀人宣言均可。而后杀人必须写杀人宣言。

因为如果一夜出现了3篇杀人宣言,场上立刻会知道至少有一方已经满足将军条件了。对落后一方的王不利。允许王不写杀人宣言,即便一夜死了3个人,也可能是兑子而死的,有助于保护落后一方的王。

但王如果代替后行使杀人权,又不想被人看出,可以继续模仿后的风格写杀人宣言,天神也会公布。这样,王写不写杀人宣言由王自己决定,不影响杀人成功与否。
Posted: 2009-07-22 16:45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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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引用第4楼恋飞の鱼于2009-07-22 16:44发表的  :
也就是说象的特赦何救治可以对一个人使用,象有点猛啊。。。。

晚上保护一个人不死,白天也能保护一个人不死。。。

象的特赦和救治是打包使用,一用就管一整天。这个人夜晚也不会死,白天也不会死。但是不能拆开来,夜晚保护一个人,白天保护另一个人。
Posted: 2009-07-22 16:47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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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Posted: 2009-07-23 16:58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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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原来的表述有歧义。实际说的是发出诅咒的马的“对方阵营”。已改。
Posted: 2009-07-23 20:04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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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当天的最高票得票者有两人,但是其中一人被象特赦了。那么是应该:

a) 照常进入生死投票,生死投票中如果决出了单一的最高票得票者,再公布其是否被特赦。还是:
b) 直接公布其中一个人被特赦,直接处死另一个人。

哪种处理方法好一些?
Posted: 2009-08-08 18:21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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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有出现突然死亡法的可能。大家还正准备生死投票呢,天神一公布结果,一个被特赦了另一个死了。不过这样比较刺激。要是没有其他意见,规则就按b修改了。
Posted: 2009-08-10 23:35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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