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4楼天堂有令于2007-09-04 09:43发表的 :真热闹~~PS:每次法医都是那么墨迹,没办法啊
引用第12楼小呆警官于2007-09-04 09:25发表的 :楼兰侦探啊~要真是意外死的,死者为啥喝醉了酒还跑去街心花园哪?死者的手机又到哪里去了嘛?跟你说,我们警察也不是随随便便立案的,总是有疑点,才需要侦探们帮忙调查嘛!
引用第2楼小呆警官于2007-09-03 10:27发表的 :9,高跟鞋高度为5.7厘米。.......
引用第18楼bbsriver于2007-09-04 10:42发表的 :本瓶论员没穿过高跟鞋。请问各位女探,大醉的人可不可能穿高5.7厘米的尖头细跟高跟鞋走20多米啊?
引用第25楼小呆警官于2007-09-04 11:54发表的 :本呆认为,这个问题不妨问问场上的两位女士。另外,本呆过去交过一个女朋友,根据本呆的回忆,伊的脚就从来没离开过7公分高跟鞋。不要说20分钟,20个小时也不在话下。要诀是:走路的时候挂在本呆肩膀上。.......
引用第26楼天堂有令于2007-09-04 12:01发表的 :故而 该男子身高至少应该在175以上
引用第24楼楼兰故衣于2007-09-04 11:45发表的 :恐怕不行,一般都会脱了鞋子走路吧。难道那个BT杀手用双手放进高跟鞋里倒立行走,留下高跟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