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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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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二十]规则总结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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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bbsriver 执行加亮操作(2007-04-21)
从实践来看,大商人和期货商在竞标中优势相当明显。央行行长没有使用特权,但是如果使用的话,当天轻松拿下2-3个特权也不成问题。因此主要对这几个特权作了调整。


  • 3杀手 + 1腐败的央行行长 vs 4职业者 + 4平民。央行行长腐败了,并被划归杀手方。
  • 腐败的央行行长和杀手们不互知,可以互杀
  • 杀光平民,判杀手获胜
  • 同一个人连续两夜买到束魂,可以用连续两夜空束同一个对象的方式将其杀死。不同的人连续两夜空束同一个对象,不产生空束致死的副作用。
  • 大商人每天对每项特权都可以报两个出价,但所有出价总计不能超过其金币总数。
  • 杀手死后仍然可以报价,如果死亡的杀手竞标成功,当夜无人行使该项特权。死亡的杀手竞价同样像活人一样被扣除金币。但每天不再新发给他金币。当死亡的杀手的金币耗尽之时,或杀手总人数大于活着的人的人数的1/3时,不再接受死亡的杀手报价。
Posted: 2007-04-21 09:42 | [楼 主]
钟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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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守财奴也有优势的,钱多就是优势。从第二天开始就完全有条件每天同时竞四个特权。

这次一我没做好,二也是运气太差。(第三天竟然有三项与贝贝撞车)
Posted: 2007-04-21 13:38 | 1 楼
钟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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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央行行长、大股东(是叫这个吧..就是有股票的那个)可以去掉,这两个身份增加很多计算量,而没有其他三个身份那么简单实用。

其实可以考虑增加一个小偷:每天晚上偷三个人,分别偷得1金币,归为己有。当天没有对任何特权出价的,不会被偷。

另外我觉得瓶子说的做成两方对抗比较靠谱,这样无所谓公开讨论竞价策略,无所谓跳身份什么的了,反正任何人不互知,公开讨论让己方知道的同时也让对方知道了。
Posted: 2007-04-21 15:52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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