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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和曹操繁荣流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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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和曹操繁荣流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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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和曹操繁荣流氓史
“流氓”一词究竟起源于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手边没有词源辞海之类的工具书,所以不敢乱下结论。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流氓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这后一个涵义应该是白话文以后出现的。而七八十年代在,大陆人们通常所说的流氓,特指男女之间性关系上有问题的人。与流氓有关的一还有一个词叫“耍流氓”。但“耍流氓”并不是戏弄流氓,而是流氓戏弄别人。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也不懂.
虽然流氓特指男女关系问题的这个涵义是新的,但乱搞男女关系的行为在中国却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我们的古书里也记录了不少这样的故事。追溯起来,根据本人的考证,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个大流氓出现在战国末期。他的名字叫吕不韦。他的流氓行为直接导致了中国的统一。我们作为中国人,封他为“流氓始祖”也不为过。
吕不韦是当时出名的大商人。他最拿手的本事就是用金钱和美女腐蚀国家干部,再利用他们为自己服务。在赵国经商时,他偶然在一次招商会上遇到子楚。子楚是秦太子的儿子,作为人质交换到邯郸的。当时秦赵两国之间关系紧张,经常发生摩擦。赵国人对子楚自然没有好脸色。子楚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过得奇惨无比。只好时常靠著自己马车上黑色的外交牌照混到公家宴会上打打秋风。吕不韦眼光独到,认为子楚属於奇货可居的那一类商品,决定利用他达到自己的目的。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子楚答应和吕不韦签约。按协议,吕不韦负责将子楚送上秦国国君的宝座。而子楚则把秦国一半的市场份额交给吕氏企业管理。可惜这份协议的原件已经失传,不然的话,可以作为我国于公元前就进入垄断资本主义的有力证据。
协议生效后,吕不韦自投资金一千金,重新对子楚进行全面包装,并且亲自去秦国展开数轮行贿和公关活动,让秦国国都每个十字路口都可以看到子楚的形像海报。海报上的子楚,拥有服用类固醇之后挺拔健硕的身躯.这对尚武的秦国王族和百姓有极大的亲和力。同时他还用重金贿赂后宫嫔妃,让她们为子楚在秦王耳边吹枕头风。这一切努力终於有了结果:在子楚的爸爸当了秦国国君后,不是长子的子楚被立为秦国太子。子楚做梦也没想到,当年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在王族中属於牺牲品的自己,居然也会有扬眉吐气的这一天。从此,他对吕不韦言听计从,再不做他想。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自己的计划,老谋深算的吕不韦又把自己的美妾送给秦太子。当时这个美妾已经怀有身孕,太子并不知道,以为拣个大便宜,高高兴兴的抱得美人归。据说婚礼那一天,秦太子的脸上从早上就乐开了花,一直乐进洞房,嘴一次都没合上过。那天全城的人们奔走相告,“你看你看太子的脸!”
和吕不韦相比,秦太子的社会经验少得太多,不明白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他属於后人所谓“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的那种人。后来美人生下儿子,太子更乐得找不著北。给孩子起名叫“赢正”。由此可见他一直被蒙在鼓里,自以为“赢个正著”,哪知道是“输得精光”.
再后来,赢正慢慢长大。他身上越来越多的体现出吕不韦商人加流氓的天赋。巧取豪夺,纵横天下,终于一统江山。吕不韦也“商而优则仕”,成为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的当朝相国。赢正还尊称他为仲父。虽然富贵都已到人臣之极,吕不韦仍不改其流氓本色,继续和自己当年爱妾,如今太后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人说“吕教不改”就是指的这件事。
为了掩盖其行踪,吕不韦故意广招门客,把自家搞的象个农贸市场,天天人山人海。他乔装打扮,混在人群中出入。同时,他还利用文人的见钱眼开,雇佣大量写手撰写回忆录。这部回忆录被他编辑后叫做《吕氏春秋》。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我这一辈子: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下过海,做过官,乱搞过男女关系的流氓的不得不说的故事》。经过他的“编辑”,所有参与写作的人,名字全被从书里抹掉了。作为历史上第一个名人编辑,吕不韦为后世做出了一个很恶劣的榜样,他对现在广泛存在的,名人当挂名编辑,只拿稿费不干实事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多行不义必自毙”。吕不韦也不例外。就在吕不韦豢养的门客中,有一位野心勃勃的写手叫李斯。由于不满自己的劳动报酬被吕不韦手下官员苛扣,他给赢正打了小报告,汇报了吕和太后之间的私情。秦始皇帝为了以德治国,不得不大义灭亲,下令制裁吕不韦。吕自知大限已到,不等皇帝圣旨到,先行一步服毒自杀了事。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在国家号召“以德治国”的时候,通常都是当权者里有大流氓的时候。
吕不韦生前,权倾一时。全中国没有人敢议论他。直到他自绝于政府的消息传开后,大家才敢开口。后人把当时人们对他的议论编成一本书,书名是《中国可以说“不” 》(“不” 就是吕不韦的“不”)。随著吕不韦的逝世,流氓也沉寂了几十年。直到秦末,才又有一位大流氓横空出世,做下了一番令人瞠目结舌的流氓事业。不过,这是我下一章要说的故事了。
(2)
上回说了流氓始祖吕不韦。这一回咱们再侃侃流氓高祖刘邦。刘邦开创的汉朝是我们汉族族名之源,纪念他也算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怎么那么巧,他也是一个大流氓。正所谓“江山代有流氓出,各领风骚几十年”。
按“史记”记载,刘邦从年轻时起就暴露出流氓习性。他在沛县当厅(亭)长时,就以好色嗜酒而出名。有一次,县长的一位姓吕的朋友带全家从外地来投靠。刚安顿下来,刘邦和萧何、曹参等一众狐朋狗友就来凑热闹。还美其名曰上门送温暖,其实他们的真正目的是老吕头的漂亮女儿吕雉。老吕见多识广,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乐得借此机会把搬家费挣回来,于是就借口来客太多,屋里坐不下,布置把门的家人:凡来的客人,送礼超过一千钱的才往屋里带,送得少的留在院子里等着吃水席。没钱的乾脆不让进。据我考证,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有记载的收门票,而且座位好坏按票价区分,相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这个方法后来流传到国外。直到今日,美国的政党还是靠这个方法筹集经费。所以说美国比中国落后了好几千年。
话说别人都老老实实交钱买票,只有刘邦进门的时候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来了句:我掏一万,然后朝后面一努嘴,钱在他们身上。大摇大摆地上了堂屋。他也因此成为历史上成功蹭票的第一人。可怜跟在刘邦身后的萧何, 掏尽了自己的褡裢也只凑出两千一百七十八钱,最后写了张欠条才算了事。萧何长这么大没受过这委屈,心里这个气呀! 更可气的是,待他进了堂屋,才发现前后不到三分钟的功夫,老吕已经同意把女儿许配给刘邦了。这下萧何实在是再忍不住了:靠,这世界上还有老实人的活路没有哇! 我们掏了钱,连吕雉的面都没有看见,你刘邦就把人家搞定了,这也太流氓了吧! 萧何是读书人,打不过刘邦,只好凑到老吕面前给刘邦上眼药:刘四这人最爱吹牛皮,没见他干成过什么正事。(“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即使过了两千多年,这话听来还是醋味十足,我们不难想象当时他对刘邦的嫉妒有多强烈。要是萧何活到现在,他一定会在网上详细披露刘邦的生活丑闻,写些类似“我为贪官找小姐” 之类的控诉文章,倾诉自己被生活所迫,不得不为他所痛恨的人出钱办事的委屈。
刘邦是个流氓。结婚之后,很快他就受不了婚姻生活的枯燥了。为了逃避家庭的束缚,他躲进芒砀山区,和吕雉玩起捉迷藏的游戏。后来为了纪念这段时光,他把芒砀山改名为“氓荡”山,即“流氓在此游荡”之意。让刘邦感到奇怪的是,每次吕雉都能找到他的藏身之所。他问她为什么。吕雉十分熟悉流氓心理学,为了拢络住刘邦,她告诉他那是因为刘邦所在之地,天上总有代表富贵的五彩祥云相随。刘邦每次听了都高高兴兴地被哄回家。可是,过不了几天他就又会因为寻花问柳而逃离家园。同样的一切又会周而复始地重演一遍。刘邦至死也不知道,其实吕雉每次都是靠了和刘邦在一起的萧何故意留下的指路暗号,才顺利地把他捉回围城里去的。这也是萧何能够想出的、通过折磨刘邦减轻心头妒忌的唯一方法。
到后来,刘邦斩白蛇,起氓荡,东征西讨。说穿了,他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逃避婚姻的牢笼。因为在军中他从不用带家属。相反,明明知道把家属置于自己保护之外对他们十分危险,他却仍然无动于衷。结果他的死对头项羽几次捉住刘邦的妻子父兄,并以此威胁他。可是每次刘邦都流露出一种令外人莫名其妙的、发自内心的幸灾乐祸的情绪。在流传下来的刘邦给项羽的一封亲笔信里,他甚至写了一首只有三句话的朦胧诗,鼓励项羽杀掉自己的亲人:
我的老爸啊,他也是你的
你尽快清蒸了他吧,
最好也分我一碗肉羹
如此惊世骇俗的言行,难怪后世的人称他为“氓之大者”,或曰“大哥大”,简称“老大”。每个流氓提起他来,都禁不住要往地上啐口吐沫,说一句:“呸,算你狠!”
刘邦逃避家人只是表面现像,你要是因此觉得他不近女色,不搞婚外恋,那就大错而特错了。事实上,刘邦的部队里从来不缺少女人。随便举个例子:刘邦被项羽围困在荥阳。为了突围,他就让随军的两千多妇女披上盔甲,趁夜色从东门冲出。在楚军被吸引过去以后,他自己带几十人从西门逃出包围。这一招后来在他被匈奴围困时又用过,同样成功。
当初刘邦攻破咸阳,眼看着秦国宫廷中的美女就挪不动地方了。当晚就想入住温柔乡。要不是大将樊哙和参谋张良拼死劝说,他才不会封宫闭库、秋毫无犯呢。即使后来他当了皇帝,后宫佳丽无数,他也还是不满足。经常撇下她们和吕后,自己到各地巡视。地方官员少不了投其所好,奉上美女以求升官发财。可惜,从他掌握生杀大权之后,就没有人敢照实记录他的荒唐生活了。相反,他们还竭力想出一些漂亮名词,称之为自我放逐,流浪天子,BLAH,BLAH。连他荣归故里时哼哼出的“大风歌”,也被夸为“行走写作”的开山之典。后来的流氓们不断效仿,写些“苦旅”,“山居”之类的作品,到现在还能从中牟利。一个人抵御吹捧的能力是有限的。即使流氓如刘邦者,也不例外。最后,他就在这种种马屁熏陶下施施然结束了自己快乐的流氓生涯。
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中国出现了吕不韦和刘邦两位著名流氓先锋。与他们相比,後人只有感慨自己生活在伟人阴影之下的份了。这种情形一直持续了几百年,才因为另一位身兼数职的大流氓的出现,而有所改观。关于这位流氓的故事,咱们下一章再聊。
(3)
曹操是历史上第一个用脏字做名字的人。仅这一条,就足以让他在流氓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更何况,他还身兼政治家和文学家的头衔,实在是承前启后的一位关键人物。所以,谈流氓史,无论如何不能漏了曹操。
曹操本不姓曹。他亲爷爷为了巴结当时宫里掌权的太监,把他爸爸过继给一个姓曹的公公。后来那个曹公公因为自己本身的缺陷,逐渐发展成变态。他把一切属于他的东西都改了名字,新的名字都和他做不了的那种事有关。开始他还比较隐讳,比如,他把自己的名字从曹腾改为曹疼。把曹操爸爸的名字从曹嵩改为曹松。可是到曹操出生后,曹公公变本加厉,执意要给孩子起名。结果曹操的名字就被他给起成这样的了。
从曹操记事开始,他就因为这个名字被小朋友们笑话。他恨死了这个名字,以致后来每次别人问起他的名字,他总要千方百计的隐瞒。大人们则想尽办法从他嘴里套出他的名字。起初很容易就可以诈出来,后来曹操在一次次失败中学得越来越狡猾,到最后即使最聪明的大人也不知道他叫什么了。大家提起他来,都说“那谁,就是那个总瞒着自己名字,净说瞎话的那个孩子,……”。慢慢的,人们干脆就叫他“阿瞒”了。
从小生活在这样环境里的曹操,心灵上受到很大伤害。他到了青春期之后,由于骗人的名声在外,谁也不敢把女儿嫁给他。结果他不得不从外地娶了一位面貌丑陋,水桶身材的女子。偏偏此女擅长辩论,把曹操治得没有脾气。人们都管她叫“辩(卞)氏夫人”。由于这次婚姻,曹操一生都对面貌娇好,身材窈窕的女歌舞演员情有独钟。他叛逆,多疑,饶舌和好色的性格就是从孩童到青春期这一段时间里养成的。
结婚以后的曹操,日子越来越惨。由于名声不好,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家里又有个“三心级”(带到街上省心,搁在家里放心,自己看着恶心)的老婆,处处与他为难。在这段艰难岁月中,濒临精神崩溃的曹操曾写下一首诗,真实的记录了自己的窘境:
粒米不足舂。寸布不足缝。
甖中无斗储。发箧无尺缯。
友来从我贷。不知所以应。
——曹操“谣俗词”
Posted: 2004-07-25 2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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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知道曹操是怎么样下定决心,彻底走上流氓之路的。我们现在知道的只是,从某天开始,曹操不再在乎别人知道自己的名字了。事实上,他变成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名字了。后人传说他是做梦时得到高人点化,所以又叫他曹“梦得”。我个人认为,他很可能是觉得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了,索性破罐子破摔,放手一博。在这一点上,王朔很理解曹操。他曾替曹操说:“我是流氓我怕谁!”
曹操变成流氓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聚众打群架。五短身材的他,深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可以利用的垫脚石”的真谛。他鼓动一群地痞流氓和另外一群头上包着黄手帕的流氓搞了一次武斗。尽管他躲在后面没有动手,但他的名声实在太大,当地爱好和平的知识分子都知道只有阿瞒有本事哄骗群众斗群众。为了避免武斗加剧,他们联名向皇上举荐曹操,希望他到京城做官,赶紧离开这里。过不多久,皇上果然下旨,让曹操进京当都尉。
曹操满心欢喜的走马上任。谁知到了京城才知道自己官小。原来都尉只是个弼马温似的小角色。一心想要一鸣惊人的他,不甘心这么老老实实的混日子,经过研究,他决定行刺董卓,做个天字第一号的大案,显一显自己的流氓本色。董卓是当时的太师,除了深宫之内被软禁的傀儡皇帝以外,他就是最大的官。所以曹操打定主意拿董卓开刀。
年轻人做事容易认死理儿。曹操也一样。他铁了心要杀董卓,为此详细计划,甚至还从司徒王允那里专门借来了一把宝刀。但是他却忘了董卓新收的义子,天下武功排行第一,天下弱智排行第三的吕布。结果大家都知道了,他不但白白丢了宝刀,还不得不从此亡命天涯。不过,他本人对自己这次失败的行动还是挺满意的。在他抄袭别人的“魏武兵法”中,特意亲自写进去一章,就叫“借刀杀人”。
曹操在逃亡的路上,说出了后来成为无数流氓座右铭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句话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我国的流氓理论,达到了流氓的最高境界。而且,比一般流氓更糟的是,曹操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在好友吕伯奢家歇脚时,偷听到厨房里的下人议论捆绑杀头之事,以为他们要把自己捉住请功。于是大开杀戒,把吕家上下杀了个一干二净。即使他看到厨房里有一头猪被捆好待杀,知道自己误会了人家好心,也不停手。他的行为使得和他在一起的流氓同夥都觉得寒心,趁夜色掩护弃他而去。
曹操一个人回到乡下老家,纠集起当初的一帮子弟开始造反。时值乱世,正是象他这种流氓浑水摸鱼,出人头地的好时机。据当时国际流氓联合会住中国特派代表“流氓特乐夫”统计,全中国领悟了流氓理论的人足有28个半之多。可是,如果按曹操的标准,天下真正的流氓只有两个:刘备和他自己。我估计他的评判标准是他们两个人的夫人同样难看。后人费找病(辛弃疾的远亲)比较全面的概括了当时国内的形势。他说:“天下流氓谁敌手?曹,刘。装孙子要数孙仲谋!”
随着他人马越来越多,地盘越来越大,得意忘形的曹操胆子也越来越大,开始公然利用职权乱搞男女关系。在宛城,他率军收降张绣之后,命令手下谋士给自己找女人。就是在此时,他提了著名的" 三个代表"理论:必须代表城里最美姿色,必须代表城里最高阶级,必须代表城里最富人家。谋士们按这个标准,还真找到一位,就是张绣叔叔的娇妻,演员出身的邹氏。曹操见了邹氏喜出望外,立刻把她留在自己帐中。他知道手下众人会嫉妒,就吩咐天下武功排行第三,天下弱智排行第一的典韦替自己把门,除了送酒饭的,其它人一律不许进来。他自己就在帐中和邹氏颠鸾倒凤,日日春宵。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没过几天,张绣就知道了此事。他立时气得七窍生烟,发誓杀掉曹操雪耻。当天晚上,他就率部队偷袭曹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杀得曹操大败。这一战曹操吃了大亏:大傻子典韦死了也就罢了,连曹操自己的长子曹昂和亲侄子曹安民都死于乱军之中。可是,您要是觉得曹操经过这么大的挫折,会改邪归正了,那说明您还没有领悟流氓的境界。实际上曹操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当他听说江东孙权的地盘上有两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时,立刻带队前往迎娶。同时命人搭好铜雀台,准备把美人领回来后开舞会。不幸的是,这次曹操还是损兵折将。要不是关羽念旧,在华容道放他一马,曹操这条命就交代在那儿了。
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曹操并没有意志消沉。为了从理论上反思自己,他开始写诗。我前面说了,曹操在历史上除了是个大流氓外,还是个文学家。他的文才因沾染了流氓习气而别具一格。可以这么说,他开创了"用下半身写作"的先河。比如,在"陌上桑"一诗中,他这样描写男女之道:
“……交赤松。及羡门。受要秘道爱精神。……绝人事。游浑元。若疾风游欻翩翩。……。景未移。行数千。寿如南山不忘愆。……”
在另一首更加有名的诗里,老年的曹操竟然借乌龟来眩耀自己那方面的能力:
“神龟虽寿,猷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如果你不明白这些诗谈的是什么,别指望我会告诉你。因为你肯定不到18岁。如果你不幸过了18岁却还不明白,我仍然不能告诉你。因为你肯定未婚。如果你竟然已婚而依然不懂,我就更不能告诉你,因为你……你……你……,不行,我实在说不出口。我能够告诉你的只有一个事实:自从"龟虽寿"问世之后,全国的乌龟王八数量锐减。至于为什么,对不起,我这个人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但是今天我不说。
在曹操的成功经验指引下,后来的文人们看到自己成为流氓的希望。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历史上第一个流氓文人集团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关于他们,请容我下回再说。
(4)
对,你没看错。后世文人所仰慕的“竹林七贤”的的确确是个流氓团伙。这个团伙原名”竹林七闲”,指的是无所事事,终日游手好闲的七个流氓:来自陈留的阮籍和阮咸叔侄,来自谯国的嵇康,来自河内的山涛和向秀,来自沛国的刘伶,还有来自琅砑的王戎。
说起来这七个人能够辏到一起,还真是有些难以理解。因为从表面看,他们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如果你把他们叫过来,让他们背靠墙根站好了,基本上就是一个供受害者指认的样本群体:高的高,低的低,俊的俊,丑的丑。老的老,小的小。贪财的贪财,好色的好色。嗜酒的嗜酒,吃药的吃药。升官的升官,下狱的下狱……那么,他们到底为什么会结成这个团伙呢?
是鲁迅第一个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之处的。为此,他专门写文章回忆到:“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有流氓,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竹林七贤’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流氓’!”用更通俗的白话说就是: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流氓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让我们先从这个团伙的大头目阮籍开始,透过各种表象,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样暴露出自己的流氓本质的。
阮籍长得浓眉大眼,体格魁梧,喜怒不形于色。天生是个做首领的料。他的弱点是有强烈的俄底浦斯情结,也就是弑父恋母情结太重。早年做官时,他过问的唯一一个案子就是逆子杀母案。他判了凶手死刑。这本身没有什么奇怪。奇的是他的结案词。他当时一反自己无喜无嗔的作风,气的破口大骂:“你这个畜生不如的东西!你应该杀你爹才对嘛,TNND你干吗要把妈妈杀掉呢?!”(“嘻!杀父乃可,至杀母乎!”)偏巧那天皇帝也到庭旁听。当时惊得目瞪口呆。待缓过神儿来,他赶紧问阮籍:“杀父乃天下第一的恶行,你怎么能加以鼓励呢?”阮籍自知失态,仗着自己脑筋好使,眼珠子一转,瞎话就来了:“陛下,这个这个这个…这个事情是这样的:畜生都只知道跟着娘到处跑,从不知道哪个是自己的爹。杀父亲,还算畜生的同类;如果杀母亲,则是连畜生都不如啦!”
阮籍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正在和别人赌棋。听到这个消息,对手劝他别下了。他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弱点,故意蹦着劲,坚持把棋下完。等到他自己回到家里,就一头扎进酒缸里,想要死了算了。可惜家里酒剩的不多了,没淹死他。他泡在酒缸里,不知不觉喝下去两斗酒。直到喝得肝硬化,吐了好几升血才住嘴。在母亲的葬礼上,他又一次喝得吐血,酩酊大醉,披头散发,两眼翻白。人家来吊孝,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哭,也不言语,就那么呆坐着。别人见他总是白眼相向,都不愿再理他。后来嵇康知道了,连忙抱着琴来,给他弹了一首阮籍母亲最爱唱的“摇篮曲”,阮籍这才回过神,露出黑眼仁来。从此他就对嵇康青眼有加,引为知己。没事就缠着嵇康让他弹那支曲子。
母亲死了以后,阮籍的恋母情结转移到嫂子身上。每次哥嫂来看他,他都和嫂子聊个没完。有一次他嫂子要回娘家,阮籍特意跑去和她告别。别人对此说三道四,他眼睛一瞪:“我是流氓我怕啥?你们那些礼法到阮爷我这儿统统无效!”再后来,他这种恋母情结进一步恶化,逐步扩大到全体适龄妇女身上。体现的症状就是满大街的追着女的交朋友。别人家死了女人的,不管已婚未婚,也不管认识不认识,阮籍都要跑去哭上一回。像他这样的,要是放在解放后,早就给当流氓送去劳改了。
阮籍也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儿子也立志成为一个小流氓时,立刻加以制止,说:“你堂哥已经学了坏,越来越像我了。你要是再加入进来混这碗饭,我们这些流氓早晚都得饿的没饭吃了!去去去,赶紧读书准备当官去!”阮籍说的儿子的“堂哥”,指的就是他侄子阮咸。
阮咸从小就羡慕阮籍游手好闲的本事。大了以后乾脆脱离家庭搬到阮籍家隔壁。阮家在当地是旺族。大部份阮家人住在大路的北边。唯独阮籍阮咸两家住路南。路北的阮家富丽堂皇,路南的阮家土坯草房。七月七,晒冬衣。北边阮家晒的衣服都是织锦罗缎,光闪闪耀人眼目。阮咸气不忿,抄起根竹竿,上挑一件大号粗布背心儿,在自家院子里晃来晃去。北边阮家的人看见了,不知道是怎么回儿事,跑过来问:“怎么了这是?大白天的不干活,招什么鸽子玩呀?”阮咸酸溜溜的来了句:“我看见你们的衣物在跟我打招呼,我也只好让自己的衣服回个礼咯!”
Posted: 2004-07-25 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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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咸也和他叔阮籍一样好色。不过他可没有什么恋母情结。他甚至在母亲的丧葬期间,还勾引姑姑的使唤丫头呢。姑姑帮他料理完丧事,准备回夫家了。她看阮咸当时正在招待客人,就没告诉他,自己上路了。阮咸听说姑姑和使女都走了,噌的一下子从席子上跳起来,二话不说的从客人手里抢过马鞭,冲到院子外,骑上客人的马就开始追。一个在前面跑呀跑,一个在后面追呀追。最后追上了,阮咸在马上一伸手,就把那丫头从马车上拎到自己的马背上,然后拨转马头,乐颠颠的带着她回去了。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明目张胆地强抢民女,当时却没有人敢管。可见国人的麻木不仁实在是古已有之,算不得什么新闻。
大概阮家的人都好喝酒。阮咸尤其如此。与众不同的是,他喝酒不用杯盏壶觞。他用大号洗脸盆。只要在他家喝酒,他就把家里的脸盆撂在院子里,里面装满酒。大家围着脸盆坐一圈。别人都拿杯子从盆里舀出来喝,他却把脑袋凑到盆里去喝。久而久之,连他家里的猪都学会了这招。往往酒喝到后来,就见一圈猪头加一个人头围着酒盆,你拱我,我拱你的争着喝酒,在一片哼哼声中,偶尔传来阮咸的几声吆喝:“喝,喝,不喝的是小猪……。”其实不只喝酒用脸盆,在阮咸家里,刷牙洗脸生炭火,炒菜做饭涮火锅,样样都要用脸盆。这种一盆多用的现象,至今在我国还可以看到。凡在东北生活过的,都知道我这话是真的。
虽然阮咸是个和猪同槽共饮的酒鬼,但他至少不撒酒疯,酒德还在。而这个七人团伙里的另一位,名叫刘伶的,则连这点长处都没有。刘伶不光人长的丑,还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在家里,老婆知道他那德行,把酒瓶酒壶都藏起来,一滴酒都不敢给他喝。有一次,他馋坏了,对老婆说,我从今天开始,彻底戒酒。老婆冷笑着说:“你已经戒了N次了,每次都是三天之内就开戒。你以为我不知道咋地?”刘伶严肃的说:“以前的失败我已经总结过了,都是因为我戒酒的时候心不诚,没有祭神。这次我得这么做。二儿他妈妈,你去,给我烙俩糖饼,买上好的酒肉,我对神许个愿,这回一定戒掉!”老婆禁不住他这么软磨硬泡,被说的动了心,跑去买好了酒肉,供到神龛前。刘伶在神案前跪定,高唱“祝酒歌”:
天生我刘伶,喝酒最有名。
一口干一瓶,五斗仍清醒。
老婆孩子话,千万不能听!
唱完了,起身抱起酒肉就跑得无影无踪了。等喝醉了,他不象别人似的找地方睡一觉,忍一宿就过去了。他善于借酒撒疯。有一次,喝多了,他和一东北大汉碴上架了。酒壮松人胆,他也拍桌子踢板凳的,弄得挺象那么回事的。可东北人不吃这套。说急了眼,挽起袖子,提着拳头就过来了。刘伶一看人家动了真格的,他也不含糊,呼啦啦把衣襟撩起,露出两列排骨,嘴里说道:“您看我这鸡肋骨上有地方放您的拳头吗”(“鸡肋不足以安尊拳”)结果那个人大笑而去。就刘伶这么个喝酒就闹事的人,您猜他流传下来的文章是什么?嘿嘿,猜不着吧?他的文章就叫“酒德颂”。不知道的人,看了他这篇东西,还以为他是个酒中君子呢!您说他流氓不流氓?
了解了这些流氓的事迹,您就会觉得嵇康实在是这七个人里的一个异数。首先,他的个子是这几个人里最高的,有七尺八寸。这个尺寸搁现在就是姚明的个头。按史书记载,他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长的可谓一表人才。他这个人我比较欣赏。本来可以不把他算在流氓里的。可惜他性格太软弱,不敢反抗老大阮籍的淫威。虽然心里不满,但也不敢明白表露出来,只好平常靠服用一些不明来源的药物麻醉自己,仍然混迹在其中。
嵇康原来最擅长的是弹琴,琴技可谓出神入化。他对阮籍“白眼病”的治疗,创下了历史上第一个“音乐疗法”的成功案例,他的“广陵散”和华佗的 “麻沸散”一道被誉为中医的两座丰碑,被当时蒙古大夫广为采用。人们尊敬地称他们两位用“散”的高手为“散仙”。可惜不久这两道散的配方就失传了。后来有些不三不四的流氓土匪自封为“散仙”,啸聚山谷,以骂人取乐,无端的坏了“散仙”美名,真是大煞风景。
阮籍母亲去世后不久,嵇康就不再弹琴,而是改行打铁了。原来,那一阵阮籍天天缠着嵇康让他弹琴,而且每次只能翻来覆去弹那一首摇篮曲,他实在不堪其烦。开始的时候他消极怠工,后来索性把琴给砸了。以至于到后来,他上刑场的时候,也只能借别人的琴,弹他的”广陵散”了。
琴砸了,可他不敢跟阮籍直说,只是拎把锤子开始打铁。而且他还专门挑阮籍上门的时候打。他嘱咐帮他钳着铁块的另一位流氓向秀,让他每次在自己抡锤敲完之后,把铁块抬一下,好像它自己弹起来的样子。这样,嵇康就可以一边敲打铁块,嘴里还念念有辞:“我叫你弹!我叫你弹!看我不把你砸扁了!”阮籍每每看的后脊梁骨冒冷汗。如此几回,阮籍再也不提弹琴的事了。
同属“竹林七闲”的向秀,本来一直在嵇康的铁匠铺里当夥计,偷着从嵇康那儿学了不少手艺。嵇康因为不愿当官,被捕入狱,斩于东市大街。嵇康一死,向秀立刻摇身一变,参加了革命队伍。皇帝见到他,不无讽刺的问:“我听说你小子不是和嵇康一起,准备当隐士的吗?怎么,到底还是忍不住,跑我这蹭饭吃来了?”向秀脸皮够厚,立刻对自己的铁匠师傅反戈一击,大拍皇帝马屁:“那些个作隐士的,其实都是些个精神病。他们根本不能理解皇上您老人家的圣明贤良。这些人有什么值得让我羡慕的?还是跟着你老人家好!” 象这种背叛朋友,落井下石的小人,不骂他流氓都对不起他。
向秀的老乡,同样来自河内的山涛,是这七个流氓里最滑头的。所以他的官当得最大。位列三公,到了80岁才告老退休。表面上他清正廉洁,生活朴素,实际上,他贪污受贿起来并不比别人心慈手软。当初有人为了升官,送给他百斤丝绸,他悄没声地收下了。后来那个人东窗事发,官府顺藤摸瓜找上山涛的大门要他退脏。山涛翻翻自己的笔记本,钻进夹壁墙里,不一会儿拽出来一筐,交给官差。官差一看,筐上尘土一寸多厚,显然很长时间没动过。把浮土扫掉,以前那人贴的封印还在上面,果然就是赃物。原来,山涛有收藏癖。别人受贿都是图享乐,他就是为了享受拥有的乐趣。他给自己收到的每件贿赂都详细分类登记,妥善收藏。平常他时不时点着小油灯钻进夹壁墙,象慈父端详孩子一样,仔细在每件贿赂面前坐坐看看,常常一呆就是一整天。受他的影响,后世的脏官多有此癖好。当然,如今都讲与时俱进。脏官们也不例外。比如,现在脏官的笔记本里,记得都不再是赃物,而是和自己耍过的小姐了。一个两个不算,金陵正副十二钗一般,有娘子军连的人数才够得上是人物。
山涛虽然也算贪官,但他的贪婪比起“竹林七闲”里最年轻的王戎来,只能算是毛毛雨了。王戎不仅贪,而且奸。他虽然比阮籍年轻20岁,可是心眼绝不比他这些流氓哥哥们少。当时科技不发达,他就利用人们的无知为自己制造知名度。比如,他曾当众表演自己的绝活:他能不眨眼睛的对着太阳看上半天。别人对他佩服的不得了,可谁也不知道,王戎天生斜视。你觉得他在看太阳的时候,他看的却是第一排坐的那个小姐。别人说他目光炯炯,可谁也不知道他眼睛根本对不上焦距!
王戎的心眼多到什么程度?六七岁的时候,他和小朋友在路边玩,看到有一棵李子树结了很多果实。别的小孩都跑去摘李子吃,他一个人躲边上。别人觉得奇怪,问他为什么不过去。他说:“李子树在大路边,树上还能有这么多果子,那它一定是没有人爱吃的苦李子!”结果真是如此。各位看官,您在那岁数上能有这份心眼儿吗?
按说心眼多不能就算是流氓。可他这心眼用的不是地方。他用在哪儿了?他全用在聚钱兴利上了。成家立业以后,每天都在琢磨怎么能多敛财。每时每刻手边都得有一个算盘,睡觉的时候,手里都得拨着算盘珠才能睡踏实。他算计到什么程度?给您举个例子:他家里种有良种李子。每年卖李子可以收入不少。为了不让别人得到种子,他卖的时候要把李子打个眼,把核取出来再卖。
对外人算计也就罢了,他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放过。他儿子王万,天生肥胖。王戎从医生那里打听到,儿子即使喝开水也能长肉。这下他可乐坏了:从那以后,他再没给孩子一顿正经饭吃过。平时就让他吃糠。后来儿子结婚,王戎借给他一件单衣。婚礼一过,第二天天刚亮,王戎就堵在新房门口要儿子还衣服了!您说这种人活个什么劲?
就这么七个人,就因为有个“竹林之游”,被后世的流氓以讹传讹,由“闲”而“贤”,尊为“竹林七贤”。奇怪的是,对于这次重要的竹林一日游,正史中从没有详细记载。今天,凭着对他们的了解,我想当天的情形一定是这样的…
盛夏的一天。一望无际的水田里,农民们在顶着日头辛苦耕作。在他们从田里直起腰来喘口气的时候,看到田边山脚下的竹林里,游荡着这么几位“闲人”:
阮籍走在前头开路。一旦到了路的尽头,他就扯开嗓子干嚎一声(文词叫“长啸”,俗话叫“踩着猫尾巴了”),坐在地上开始痛哭流涕。嵇康跟在他后面抱着琴,一看见阮籍哭了,赶紧准备为阮籍弹摇篮曲;刘伶醉熏熏坐鹿车上喝酒,上车前他塞给向秀一把铁锹,说:“你,帮我扛着。待会儿走哪儿看我不行了,就挖个坑把我埋那儿算了!”向秀老老实实的扛着锹,累得呼哧带喘,心想这流氓当的不易,看来还是做官清闲。阮咸替刘伶赶车,时不常从车上偷点酒喝。同时左右端详路边的竹子,寻思着那根可以拿回去,七月七晾衣服时用;跟在后面的山涛不停的在笔记本上描画着,想着路上要是发现点宝贝,拿回家该放哪儿。王戎埋头劈哩啪啦拨着算盘,算计着这次旅费一共多少,自己应该找个什么借口,把这费用摊在另外六位头上……
Posted: 2004-07-25 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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