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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六:吃货



  最近,只要有超过一个月没见过面的朋友相见,都要冲俺惊呼一声:“你丫怎么胖成这样?!”

  我只能抱以无奈的解释。没办法啊,谁让我跟一个人打得火热呢?

  这个令我胖不欲生的人,叫陈晓卿。这名字听起来有些香艳,其实卿本男人。

  我与晓卿老师吃饭频率之高到了什么地步?某天,我在SMN上讷讷地问他:“今天晚上要再搞,咱们就是连续第四天一起吃了。您说这是不是有些过分呢?”电脑那边马上回道:“哪儿吃?”到了第五天,傍晚时分,我又接到陈老师一个讪讪的短信:“今晚怎么安排?”

  为什么要这样呢?得从饭局的精神内核和人性层面来找原因。但凡搭伙吃饭,最困难的是两个环节:定饭局地点、点菜,往往是大家谁也拿不出个准主意,一旦有人挺身而出,就成了话靶子。有了晓卿老师,这两个重担都被他一人扛之若饴。

  先说饭局地点,你只要说出自己在北京哪一地带,想吃什么风味的,他马上就能制订出最佳方案。有好几次,我说,那家饭馆我没去过,不知道怎么走。他就答道,你先挂了手机,我发短信告诉你。我正要说,直接在电话里告诉俺不就得了,再写短信多麻烦,那边已经挂了机。未几,一条短信脱颖而出,标明了详细路线及问路电话。原来,他的手机中已经将若干餐馆的资讯存成常用信息,随调随发。他的脑子里,就是一张现成的京城美食地图,我们已经吃了不计其数的饭,而据他喝多了的时候不小心透露,还有许多秘不示人的贴身珍藏小饭馆没有带我们去吃,比如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政府驻京办的湘菜。有这么庞大的数据库和这么周到的服务,你说能不愿意跟他一起吃饭吗?

  再说点菜。原先召集饭局,我都是抢着把菜飞快地点好。这方面我是有天赋的,总能把那家饭馆最难吃的菜点到,所以我经常起到刽子手的作用,凡是在某饭馆进行处女吃的家伙,只要是我点的菜,基本上那家饭馆就不可能让他回头再吃了。而晓卿老师则有起死回生的拯救作用,他会让那些吃伤了的心重新焕发欲望。比如航天桥西北角的“湘鄂春”,第一次聚会由我点菜,结果第二次再建议去那里吃,众人纷纷摇头。勉为其难地去了,吃的是陈老师点的菜,大家这才知道原来那家饭馆“还是蛮不错的”。这能解释为什么他愿意拉我吃饭:任何人都喜欢有菜鸟作衬。

  经历了几次羞辱后,我就收敛起自己的点菜欲,从此过起了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晓卿老师是真的好这口,有着不厌其烦不烦其劳不劳别人动手的科研精神,为大家奉献出一桌桌搭配和谐沙里淘金的菜肴。他点的菜好吃到什么地步?某次在万柳的“金沙江畔”吃重庆江湖菜。上来一份竹捆肉,加上我当时喝多了些酒,等把一块肉干掉,才发觉别人吃完肉后,盘子里会剩下一条捆肉用的竹草,而我的盘子里没有。

  既然胖不欲生,为何不摆脱这种美食统治呢?我不是没有尝试过,比如前天,陈老师约我去吃六里桥的“芙蓉镇”,我硬下心肠予以拒绝。半小时后,他的电话打来,给我念他们的菜单。我不堪其扰,粗暴地挂掉手机,兀自吞咽口水。六分钟后,短信又来了:“除了说的之外,还有清炒红薯藤、小炒腊猪脚,家常豆腐是先奸后杀,不,是先煎后烧。蚕豆汤很鲜,锅巴饭北京独此一家。冰豆沙白送。”……

  你能受得了吗?

  最近一两个月以来,我的夜晚基本都是这样过的:吃到饱得不能再饱,陈老师就开车拉着我等在城市里巡游。即使穿行在那些叫不上名字的小巷里,他也会如数家珍,哦,前行三十米右拐有家贵州菜不错,路东那家饭馆的荞麦锅贴是北京最地道的,刚才过去那家涮肉馆有个非常漂亮的女服务员……我耳边听着这些唠叨,手抚被他搞大了的肚子,潸然泪下。

  写到这里,你大概想像到,这样的吃货定是个肠满脑肥的油胖子。错,陈老师的身材保持得还算不错,在腊肉没吃多的情况下,他要再使劲憋口气,你要再仔细观察的话,便能发现伊居然有几块腹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那黝黑的肤色。而当年的陈太太皮肤白皙,一黑一白夫妻俩,所以陈太怀孕时,就有小朋友非常担心地问:“阿姨你不会生个斑马吧?”天可怜见,陈家大公子最终还是平安降临到世上,既不是斑马,也不是奶牛。...
Posted: 2007-02-02 01:20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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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见到许多人在网上发言不好好说人话,把好端端的句子弄成一股截一股截的。再问,原来是受了赵丽华老师的影响,觉得自己也可以成为诗人,要再多股截几下,没准就是个著名诗人。

  是的,某些人所起到的作用,就是能激发出别人的信心,让你一下子变得勇气百倍,高叫“我也能”。比如某一天,我和朋友用手机短信互相来往了四下,成诗一首:

    只恨人生无来生,
    否则继续做朋友。
    一生朋友怎么够?
    永远是你的朋友。

  此诗写罢,心怀大畅。通读之,如闻李杜之声,仿佛欧苏之气,就贴到自己的论坛上,让那些大老粗见识一下真正的诗和隐藏的诗人。

  我们的自我感觉何以这么好?是被郭沫若老师激发出来的。比如他老人家的《咒麻雀》:“你真是混蛋鸟,五气俱全到处跳。犯下罪恶几千年,今天和你总清算。”还有《宇宙充盈歌颂声》:“人民英雄纪念碑,屹立天安门广场。广场浩荡人如海,丰碑巍峨天变矮。人间出现双太阳,天上地下增光彩”……呜呼,聂鲁达老师对用他的诗去泡妞的乡村邮递员说:“诗不属于写诗的人,属于需要诗的人。”

  扯远了。与我共同创作出这首不朽诗篇的,是我的大学同学,名唤咣咣。关于他的大学生涯,我有六件事儿记之:

  一,他家曾成功举办过六次左右的毛片观摩活动,俺的处女毛片观影活动就是在他家(详情请参见拙作《关于毛片的记忆碎片》)。如今那片小区要被拆掉,一群当年的老战士正惦记着重返故里,搞一次纪念放映活动。

  二,咣咣大名“晨光”,我们班一名美女在写作课上写道:“明媚的晨光爬进窗子,钻进了我的被窝,扒开了我惺忪的眼皮”,回过味来后,两人皆羞死,全班皆笑死。

  三,入学伊始,咣咣宣称围棋造诣已达业余三段,众人皆不敢捋虎须。混熟后,他才透露老底:是曾经跟一位业余三段一块下过棋。不过到毕业时,他的棋力已达业余三段。

  四,军训时在山西,全都饿得像狼,咣咣买老乡六成熟的柿子,一气吃了六十多个,剩下的军营生活全在医务室拉肚子,躲过许多苦差使。

  五,男生曾为班内女生打分,咣咣提议某女生为最高分,众人皆点头。后咣咣将其据为己有,再不提伊为班花之事。后来她成了他的老婆,咣小咣为俺们系唯一一个直系嫡传子弟。

  六,某次打麻将,咣咣欠了一屁股债,别人怀疑他空手扎蛤蟆,他大急,从口袋里掏出一堆钱砸在桌上:“谁说我他妈没钱?”却又忙不迭地往回收手。眼尖的人看到,钱里裹着一个安全套。

  大学毕业十年后,我和咣咣又接上了头,从此陷入无休无止的酒局中。时至如今,我们已经至少喝掉了一口井的酒。

  就像多年做爱的老夫老妻一样,对方的生理节律、高潮频率,莫不烂熟于胸,他一个眼神飞过来,我就知道喝到了什么地步。问题也出在这里,我俩的喝酒节奏同样像配合默契的老夫老妻一样步调一致,所以关于他酒后的故事,就像我自己的酒后表现一样,在记忆中不留下一片云彩,这还得有赖于那些清醒的现实主义者来挖掘。以下是公路记录的咣咣酒后六件事儿:

  一,河北鸡鸣驿,几辆车停在农家院,咣咣的车停在最里面。绿茶找到咣咣时,他正在挂倒档,绿茶赶紧问:“你要去哪儿?”咣咣面露微笑:“钱柜。”

  二,“你放心吧,我先把天狗送回家。”“那你自己能回家吗?”“当然,你先告诉我,我在哪?”天狗当场吓哭了。

  三,咣咣对着手机喊:“我爱你。”身边人问:“你又给谁打电话呢?”“老六,他关机了,太可爱了。”

  四,“警察!”“不是,那是小区入口的警示灯。”“操,真的是警察,停车!”“师傅,你别理他。”

  五,“啧,你这车……”“怎么了?”“你这车开得不太好,我来开吧。”(小声)“咱们坐出租车呢,你怎么能说人家开得不好呢?”“他确实开得不好,我直晕。”

  六,“我的包?”“在这儿呢。”“我的摄影包?”“也在这儿呢。”“嗯哼,今天没喝多。”

  文章写到这里,不能老抄别人的东西,我就再凑出咣咣的六件事儿,也算六宗罪吧——朋友就是养着摧残羞辱用的:

  一,若干次酒后分手,我会和咣咣继续用短信抒情,发的最多的一句是:“你是我一生的朋友。”于是相互简称对方为“一朋”。又过了些天,他又和老颓发展成了一朋。

  二,咣咣发展友情之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如他看到人家的SMN签名是:“好好喝吧,因为我们醒时太多;好好活吧,因为我们死得太久。”心有戚戚,当晚就组织人家喝了顿大酒。

  三,咣咣为什么这样人尽可夫呢?是因为他内心对生命怀有深深的绝望和恐惧。我们毕业后重新接头,我惊讶于他当时的生活状态,他答曰:“对死亡的恐惧使我活得肆无忌惮。”

  四,两年前,咣咣做了个脑部手术。手术有一定的风险性。术后,有人接到了一个短信:你是某某吧?我是咣咣的妻子,他于昨夜术后去世。我看他手机上有你的名字,特此通知。这个玩笑严重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出院后他说,当时疼得死去活来的,就拿你们这些健康人解解闷。

  五,咣咣对老婆说,你和孩子先睡,我去楼道里抽颗烟。然后就出门,三天后,带着一身麻将味儿回到家中。

  六,这小子最令人神共愤的就是酒后驾车。这实在是后悔不起的事儿。无数人无数次的苦口婆心,威胁利诱,劝他把酒戒了。这些劝说终于见到成效,如今咣咣已经把车戒了。

  好了,写到这里,该找我的一朋喝酒去了。把那首诗贴出来后,许多朋友也骚兴大发,纷纷唱和,就用其中一首和诗来结尾吧:

        莫怨人生无来生,
        一世良友已足珍。
        如若来生变做狗,
        岂不拖累你朋友?...
Posted: 2007-02-02 01:22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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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年前,“北漂”这个字眼还没制造出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的汪继芳辞职来京的时候,需要背一袋米,来到北京后,她经常要做的事情是:换北京或全国粮票(“粮票”如今在电脑输入法中已经不是现成的词组了)、去菜市场拣剩菜、安慰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要比有北京户口的小朋友多交几百倍的钱才能进学校读书。

  后来,我见到一部纪录片,《流浪北京》。片中记录的几个主人公,没有为粮票发愁,他们受到的是艺术追求的压迫和灵魂的煎熬。其中一个,是话剧导演牟森。

  那时流行艺术青年范儿,我总结其最高境界是“秃胡辫”:前面看是个秃子、养一口大胡子、脑袋后梳着辫子。影片中指导众人排演《大神布朗》的牟森达到了第一档次,秃头。但他一开口,我马上发现艺术青年更重要的是其说话的腔调:语速低缓,偶有口吃,及深思熟虑似的停顿。这才是一个牛逼艺术家应有的做派啊,那部片子我激动地看了好几遍,以后开始不自觉地学着牟腔,摆出一些艺术的POSE,哦不,发出一些艺术的声音。

  若干年后,我有机会与牟森吃饭。奔赴饭局的路上我就想,如今我已经不那样说话了,不知道始作俑者还那样说话吗?

  我是第二个到的,牟森已经坐在那里。一开口说话,哦,他也不那样说话了。如今的他像盗版碟贩子一样平实谦和,平均两分钟不到,就要发出一些笑声。而《流浪北京》那部片子长达三个多小时,他在里面都一笑不笑的。

  他还是秃子,但鬓角花白。这就是当年的先锋戏剧导演啊。他笑着说,就是先疯掉的戏剧导演。

  那顿饭吃得很浩大,各色人等来来往往。各自一番表现之后,每人的社交机制进行了自我筛选,觉得投缘的人开始约第二顿饭。

  我和牟森约了第二顿饭。

  第二顿饭,照例喝多了。第二天从宿醉中醒来,大家在SMN上痛定思痛。陈晓卿老师提议再吃顿饭,好好总结一下,再也不能这样活。

  第三顿饭的第一杯酒端起来之际,我说出三个词:节制、克制、理智。吴兴文老师马上跟贴:但你不能牵制。最后,我们把吴老师抬出了饭馆。另几个人在厕所门口伺候,等着抬还在里面呕吐的牟森。
  第四顿饭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有的人是喝啤酒醉的,有的人是喝二锅头醉的。第二天从宿醉中醒来,我内心深处发出一声哈姆雷特的诘问:啤酒,还是二锅?这是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个终极问题,马上登录SMN,提议大家再吃顿饭,好好商议一下。

  第五顿饭,那三个字眼,节制、克制、理智,已经被幻化成一个美籍华人的名字:杰克李。一瓶五十七度红星二锅头端上来,牟森的小眼睛里突然一亮,我的心里马上一黑:杰克李又完了。最是男儿多薄幸,误人两字是酒精。

  第六顿饭,酒后告别,牟森摇晃着高大的身躯,向家的方向摸去。坚持长距离步行,是他至今得以保持魔鬼身材的秘诀。刚才在酒桌上,王小山老师提到,上次牟老喝醉,回家经过过街天桥,见到一些建筑工人住在桥下,在雨中瑟缩,当即泪如雨下。

  看着那个渐去渐远的身影,我想起另一个曾经大哭的男人,美国摄影师凯文·卡特。

  1993年,他来到饿莩遍野的苏丹,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个小女孩艰难地向食品发放中心爬行,奄奄一息,一只大鹰在其身后耐心地等待着小女孩成为它的食物。卡特拍完照片,赶走兀鹰,注视着女孩继续蹒跚前行。然后,他坐到树下,点燃一支烟,念着上帝的名字放声恸哭。

  卡特记录下来的这一情景使他声名斐然,并于次年获得普利策摄影奖。得奖后两个月,他杀死了自己。

  他的遗言是:“追求真实的人,只有去死。”..
Posted: 2007-02-02 01:23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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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的那个夏天,我骑车百余里,赶到学校,拿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当晚不及返乡,便径直扣门,借宿王曦家。

  王曦是我们的学长,当时已经在北大哲学系接受了一年的熏陶。对于一个刚刚毕业的中学生来说,领略其谈吐,那简直就是一尊混合了托尔斯泰、苏格拉底、爱因斯坦和释迦牟尼气质的神。当晚吃过炸酱面,踱出王家小院,我们坐在马路边,在夏风吹拂下,开始探讨人生。

  马兆骏有一首歌叫《那年我们十七岁》,与我们差相仿佛。与马大哥不同的是,我们的十七岁显得格外深刻,王曦把他从北京趸来的见识全倾销给我,什么美国留学生政策的失误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啊,传统文化的积淀与断裂啊,我一面吸吮着手中的一筒劣质冰淇淋,一面睁着一双蒙昧而渴求的眼睛,凝神倾听。趁他吸吮堪堪将化的冰淇淋的当儿,我期期艾艾地问了一句:“可是,那可是,到底,什么是文化呢?”

  “文化?”王曦扶一下眼镜,轻巧地一挥手,指向身边婆娑作响的法国梧桐,斩钉截铁道,“文化,不是这棵树。”

  …………

  饿滴神啊。

  我已经不记得当时目瞪口呆的时间有多长了,反正,一见王郎误终身,从此,他就成了我的精神导师和人生标杆。做人要做这样的人。

  等我来北京报到,首先想到的就是要与王曦会合。一进到他们宿舍,我的眼睛顿时就不够使了,他的床上堆满了书,从建筑工地偷来的一条木板做书架,上面同样佳作林立。他见我口水频咽,更是得势不饶人,翻身从床底下拽出一个纸箱,拿开几只站立在上面的袜子,打开箱子,是更多更多的书。王曦的父亲给他的钱非常充裕,那年头的大学生,既无学费之累,也无生活费之忧,所以他可以随心所欲地逛中国书店,买自己想买的任何书,几乎每个月就要增加一纸箱。

  每次去北大哲学系的宿舍,都要经受这样的煎熬,但我却表现得非常镇静,对王曦更是温良恭俭让。其实我内心是有小算盘的:他比我大两岁,大概要死在我前面,只要我致力于跟他发展感情,成为他最好的朋友,最后他写遗嘱,没准儿这一大堆书就留给我了……哦哈哈哈,穷哥们的耄耋之年,还是有盼头的。

  这个罪恶的念头,随着我大学毕业,与王曦天各一方而日渐淡薄。后来我又回到北京,与他重新接上头,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的那堆书呢。他说,前几年居无定所,他说,把七千多本书寄存在一个朋友的库房里,他说,被朋友当废纸卖了。他说,他说。

  此时的王曦,已经不复当年的锋芒。今年春节后的一顿酒,他姗姗来迟,居然留了一口胡子,我便想起温瑞安笔下的追命崔略商,“一个落拓的江湖汉子”,就是王曦这样的啊。后来参加中学同学聚会,与大家寒暄一番,我俩住进一个房间,他叹道,原来大家都是四十岁的人了。

  是啊,能好好活着就不错了。

  躺下细聊,他的大学同学,已经有三个不在了。

  不愧是北大哲学系啊。我想,以后搞什么大学排行榜,直接按死亡率高低往下排就是。

  王曦许是看透了哲学的死亡本质,大学毕业没多久,就投身商海,却还是与文化有关。这些年,他全是做与书有关的生意。去年我从石家庄归来,聊到河北教育出版社的改制。当年的许多好书,都要烂在库房了。我叹息道。他说,不会,那些库存,已经被我全部收下。

  若干次喝多酒后,王曦的声调就高了起来,动作也大了起来,拍着胸脯保证,没有他找不到的书。果然。我曾向他倾诉对一本书的思念,《梅厄夫人自传》。第二次见面,他就拿来一本几乎是全新的二十年前出版的内部发行版。我说,这本书可真难搞的。他冷冷一笑,第三次见面,就又请来了三本梅厄夫人。呜呼,这本书当年可就印了7300册啊。

  又有一次,我又对他倾诉对一本书的思念,刘逸生老师的《宋词小札》。中学时看的是图书馆的书,现在再买,已经是新版的了,总是感觉有点儿不对付。第二次见面,他就拿来了一本1978年出版的《宋词小札》。加之那天我喝了些酒,情热之下,将那本书的前半部分每一页都印上了俺的唇印,开始激动地背诵其中的段落。他施施然又拿出一本书,这本我估计你也没有,就一并搞下。是刘逸生老师的另一册,《唐诗小札》。我已完全说不出话来,只能继续盖着唇印。

  而真正的传奇却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某天喝酒,他说,刚从旧书市场淘来一本书。当时不经意,回家细翻,里面有“王曦”字样,依稀是他少年时的字迹,再细翻,还夹着一张北大图书馆的借书单,上面写着他的学号。果然,这是当年他流失掉的书中的一册。这样的邂逅,会比失散多年的初恋情人重逢更令人甜蜜而苦涩吗?

  接着说点儿跟文化有关的事儿。某次吃饭,几杯酒下肚,我们又不自觉地深刻起来。坐我旁边的一个家伙突然问,你说,为什么首都北京作为政治中心,却能产生那么多摇滚、诗歌、地下电影、流浪画家,而别的城市较少呢?

  哦,我佯装镇定地吃一口酸汤鱼,把自己的嘴塞满。如你所知,像我这样的文化骗子,是很难从自己嘴里说出“我不知道”这样的老实言语的。趁着鱼儿尚在嘴中,我的脑子飞速旋转,想搬弄几句什么深奥的话,来打发掉这个不识趣的家伙。结果坐在对面的王曦听到了我们的议论,扶一下眼镜,轻巧地一挥手:任何城市,主流、正统文化越强大,那么反体制的叛逆文化也越强大。相生相克,就这么简单。

  嗟乎哉。子曰,瞧瞧,瞧瞧,彼吃货兮,不素餐兮。..
Posted: 2007-02-02 01:25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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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倏忽一年光景。

  今年的中秋节,我是和杨葵杨大婶一起过的。去年的中秋节,我也是和杨葵杨大婶一起过的。

  今年的这个中秋,我和大婶去民族剧院看了张火丁的《梁祝》,然后他把我送到川嫂麻辣烫独自去偷食。次日老男人喝酒,又聊起了说不尽的张火丁。大婶说,查了《锁麟囊》“一霎时将七情俱已味尽”那段唱,“这也是老天爷一番教训,他叫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两句,“兰因”这个词他就琢磨上了。然后就着酒劲儿,他抿起那张老太太嘴,发了一大堆见解。

  难怪,如今的大婶,整天价琢磨佛法,日渐精进,无聊偏向网上寻。

  去年的中秋节,我、大婶等四头男人在中央戏剧学院旁边的侣松园宾馆喝酒。将两盆炸酱面一扫而空后,一直厮混在戏剧界的袁鸿来到。他承包的北兵马司剧场难以为继,中秋节最后一场演出过后,要把剧场退还房东。一条悲壮的短信在京城的话剧爱好者中传播,大意是,北京的一块话剧圣地将在九·一八沦陷。

  袁鸿还没坐稳,就开始不停地接各种咨询或慰问电话。终于消停下来,大家端起啤酒杯。

  “需要我来蹂躏一下你的痛苦吗?”我跃跃欲试,想对其施以粗暴疗法。

  大婶却端上一碗婉约派的心灵鸡汤。他掐指数来,在座的男人基本都处于失业状态。接下来,他就抿起那张老太太嘴,开始弘扬佛法:一个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会失去自己,只是成为“做那件事的人”,把那样东西失去了,也就恢复了真正的自己,自己才可以看得清。

  袁鸿开始点头,酒风逐渐浩荡起来。

  我坐在旁边,想起大婶不久前刚在网上与我探讨人生。他写一篇文章,有句话是“前些年心不静”,应该是“静”?还是“净”?我俩就琢磨上了。

  关于闷骚这件事儿,有人先闷后骚,可称“闷骚”,有人先骚后闷,可称“骚闷”,有人持之以恒地发闷,可称“闷闷”,有人夜以继昼地发骚,可称“骚骚”。杨大婶属于骚闷系列,他那张上窄下宽的梯形脸,也曾经桃花灿烂过。我与他相熟的时候,大婶已经是桃花不再笑春风,所以开始琢磨静与净。就像喝酒,只要我一撺掇他走一个,他就开始嚷嚷,真要喝起来你又不行,表惹。然后开始讲述自己若干年前如何喝倒一片酒瓶子和人身子。

  接着说今年。“兰因”话题的那顿饭局次日晚间,哦天哪,我和大婶又坐在了一张饭桌上。吃着吃着,一颗颗渴望被八卦塞满的心就开始驿动。有人问起一个唐璜式帅哥的现状,大婶说,估计丫现在老实多了,前两天见到他,感觉他的眼神不那么乱了。

  那张老太太嘴啊,又开始搬弄眼神学说。

  我贱贱地加以佐证,说到一个很有名的美女,观其眼神,就知道这个人其实是很那个的。果然,后来在书店看到了她写的一本书,我随便翻到一篇,开头几句话,大意是,与某某约在某酒吧见面,其实这么多年来我还是喜欢不被人关注的生活,于是就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了。三句话,就暴露了她的那颗芳心是不静也不净的。

  看,我和大婶的饭局进行得多么深刻,多么有质量。写到这里,我得意地拍了拍自己的肩膀:真有你的,老六。

  我这颗长满皱纹的芳心,也是难得静净啊。

  眼神学说的那顿饭局次日晚间,哦天哪天哪,我和大婶又坐在了一张饭桌上。几杯酒下肚,又到了探讨人生的时间。大婶说起前些年打得火热的文友,如今极其相左。对方老是说他的文章写的难看,因为“不逗”。逗,如今成为这世道衡量一切的法则。趣怪搞笑之外,平静冲淡是要被冷笑的,长歌当哭是要被大笑的。

  我点头称是。如果有人告诉我这是个多元化的社会,打死他我也不信。

  关于领导这件事儿,你只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衷心拥护的份儿,反对质疑是不存在的。
  关于事业这件事儿,你只有全力打拼目标一致向钱看的份儿,不干事业是不许存在的。
  关于男人这件事儿,你只有体健貌端离异无孩权重多金的份儿,安贫乐道是不男人的。
  关于女人这件事儿,你只有又丰满又苗条又清纯又性感的份儿,少一样都是不女人的。
  关于爱情这件事儿,你只有甜蜜忧伤浅吟低唱忠贞不贰的份儿,忠贞不六是不存在的。

  嗟乎哉。子曰,瞧瞧,瞧瞧,我们过的就是这样一种,没有反义词的生活。...
Posted: 2007-02-02 01:26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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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一部越狱电影,主人公身处深牢大狱,属于一根筋的那种人,他认为每个工种都要尽到自己的本分,而越狱,就是一个犯人义不容辞的天职。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抓了再越,越了再被抓,抓了再去越,蹲狱不息,越狱不止。

  作为一个读书人,他义不容辞的天职就是愤怒。

  王晓是这样的。每顿饭吃到后半截,他抒发出来的全是对眼下这个世界的不解与抗拒。翻开任何一家都市报,我们都会发现各类社会新闻基本上就是集人性之恶于大成。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无论多么触目惊心的事件,大家都当笑话与稀罕事儿来讲,稍微多谴责几句,便会被视为少见多怪。

  这个他娘的多见少怪的世道啊。

  王晓则不。他始终处于怀疑人生的阶段。我见过最严重的一幕,发生在东四一家濒临倒闭的饭馆里。那顿饭只有我和他,寒冬腊月,小店门前冷落,饭菜冷陋,暖气也变成冷气,我俩没喝两口酒,就进入探讨人生阶段。王晓马上就开始怀疑人生了,用鄙夷的口吻数落起来。

  我俩聊到刚看到的新闻,一个母亲被刑拘,她的小女儿被活活饿死在家中。

  “这他妈是人干的事儿吗?是人干的事儿吗?是人干的事儿吗?”王晓端着酒杯的手在哆嗦着,嘴唇在哆嗦着,两眼在瞬间变得通红潮湿。

  半年之后的一个夏日,我和武汉的刘晖老师在一起喝酒,聊到了我们已经很少去设想的未来。他提到了自己的孩子,难道,我们的孩子长大后要生活在一个人人自危,充满敌意和不公,贫富和教育极端悬殊的社会里吗?

  刘晖老师说到这里,他脸上的表情让我觉得很熟悉,就突然想到了王晓。

  是的,是的,他们有着一样的情感。他们都是已为人父母者。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抑制住自己忧思难忘的情愫,否则的话——我们尽量不否则。

  过了一周,接着写。轻松些。

  “如意!我爱你爱得紧呐!”这是王晓博客上的一句话。你觉得肉麻吧?

  如意,是他的小女儿。冰雪可爱,小脸蛋像苹果像葡萄像海棠果像荔枝肉像一切好吃的东西。他曾经把女儿的照片用作自己MSN的头像,让许多人垂涎三尺。王晓的博客基本保持着五十天更新一次的频率,而今年写的七八篇帖子中,有六篇是记述他的刚上小学的如意。

  “快下课了,老师要求把课堂上的作业交上来。如意很守规矩,乖乖递上作业本。老师回到办公室一看,鼻子都快气歪了——崭新干净的一个白本!除了班级姓名,没有任何手写体的字迹。老师说: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情。知子莫如父,我能想见如意课堂上的情景,老师在前面讲的时候,小家伙一定是眼望窗外了,最后的念头一定是,老师要交的是作业本又不是交作业。我甚至能看见她当时的样子。我对老师说:这刚第一天,再看她两天。闷闷地回家吧。小女却开心地说:爸爸,我看见云走得好快!知道我怎么看见的么?窗棂不动。”

  “晚上,如意说:今天我哭了。没人知道我哭!我自己跑到操场的墙边上哭的。——我告诉你,其实这种事情……没等我说完,如意突然嚷嚷起来:哈!幸亏我跑到那里哭!后来我看见墙上有许多水留下来的道道,真好看,跟画的一样!”

  为了避免王晓在饭桌上怀疑人生,现在每次酒酣之际,我们便不讲述社会新闻,而是直接问他如意的情况。

  他就开始讲述如意姑娘自己的故事。如意班上有一个男孩,喜欢上了她。趁没人的当儿,要亲她。如意说,不行,我得问我妈妈去。男孩说,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徐星老师插话说,多牛的孩子啊。试问现在的大人,有哪个能拍着胸脯对女人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我便想起十几年前在报社上班,有同事住我家楼下,有一儿子,名叫点点。这小子思慕少艾,向幼儿园一个女生强行索吻,被人家女孩反咬一口,脸蛋上留下了一道齿痕。只要在家属院里见到点点,这个小色狼就成为我们的笑柄和榜样。

  十年前,我离开报社,便疏于来往。后来见到老相识,问起故人故事。得知点点身患恶疾,已经早夭。他的父母几年来为孩子看病折腾得身心疲惫,也离了婚。一个家庭已经不复存在。

  天堂里,有没有一个脸上有伤疤的小男孩?有没有天使去向他主动献上一吻呢?...
Posted: 2007-02-02 01:27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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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许多渊源,我与《新京报》关系密切,很难说个“不”字。前天接到其文化部记者的电话,邀我周四去看一场《满城尽带黄金甲》,然后座谈一下观感。当时答应下来,过后觉得不妥。本来不是说好不凑那热闹的吗?《无极》以后,我就不看这些大片了,不花钱都不白看。《夜宴》时节,参加任何一个饭局,莫不在纷纷议论之,纷纷骂之。回家的路上,一个朋友嘴里还闲不下来,我对她说,最高的轻蔑是无言,骂它都是赏脸。我建议大家坚持三不原则:不关心,不议论,不打听。一些东西就需要这样臊着。

  难道,这次我要破戒不成?

  天可怜见,今天接到记者短信,观影时间有所变化,正好那个时间段我已有约在先,顺势辞了。我就像潘金莲,见西门庆没猫下腰拣筷子,便松口气,开始讴歌自己是个贞妇。好了,又可以保持对这些东西的守身如玉了。

  令我对其产生绝望之情的,内因是他们生产的确确实实是垃圾,外因则是因为一个人:杜嘉。

  杜嘉坚持不看国产电影已经十几年了,并且在这方面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化法西斯,没有一点儿“君子和而不同”的雅量,见周围朋友有谁去看了国产电影,当即啐人家一脸雪花膏。大家见他极其当真,就更喜欢逗他,在酒桌上总是有意提到国产电影,杜嘉的肾上腺分泌速度就迅速赶上国产大片糟蹋钱的速度,两张薄薄的嘴唇也一刻不得闲了。

  受杜嘉潜移默化的影响,我真的对国产电影的感情日益淡薄起来,然后看着一帮被骗进影院后开始骂娘的傻蛋,内心也有了一些优越感。

  两年前,杜嘉坐出租车,司机开得飞快,一个急刹车,杜氏脑袋撞在前玻璃上,玻璃当即花了,脑袋当即破了。他却一股劲安慰司机,然后换了辆车走人。我们听到这一险情,纷纷问他,你有没有看司机行车证上的名字,是不是叫张术谋?那是张艺谋派他的亲弟弟来暗杀你的,让你埋汰人家。

  今年八月份,我们共同的朋友张军结婚。新娘天性爱热闹,反宾为主,反倒折腾起贺客来。她准备了各种礼物分送不同人等,待杜嘉上台,念罢一篇深情款款的贺词——把我都感动得老泪横流,新娘拿出一个画轴,说是送给他的礼物,与新郎分持一端打开,让杜嘉念上面的字。那是两行颇见书法功底的字:愈是民族的,就愈是世界的。杜嘉念罢,新郎又撺掇他念边上的落款,是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三个名字,杜嘉的反应真够快的,在这三个名字中间夹杂了几个爆破音,婚礼现场前排嘉宾的茶杯顿时就不用续水了。

  写到这里,你大概以为杜嘉是个坚定的反影像主义者。不是的,我没见过比他看电影更多的人,十几年如一日,他基本保持了每天至少看两部片子的收视习惯,小西天电影资料馆每周四的内部放映,他十几年间也很少缺席,因为——“那种胶片的感觉”。我称他为“电影疯狗”,他能疯到什么地步?DVD时代来临之前,电视台播出了法国老喜剧片《虎口脱险》,画面质量上乘,但新的配音让人无法卒听,他便想办法找来1982年上影厂由尚华、于鼎配音的那个版本,用新版本的图象和旧版本的声音,一句话一句话地重新制作在一起,加上与其中音乐、音响的天衣无缝的组合。个中辛苦不必细说,这个“杜嘉版”绝对是我见过的《虎口脱险》中最棒的一个版本。

  类似这样的疯狗举动还有许多,比如他积攒的电影海报,每一部电影,都有数十款。后来,他挑选那些版本比较罕见、画面优美、不靠堆积明星脸拉客的,出了两册《钻石海报收藏》,我担任责任编辑,这是那几年职业生涯中我出的最有面子的一本书。见猎心喜的我还主动为他的书写了序,里面有这么一段:“电影《不道德的交易》中,罗伯特·雷德福等一帮有钱人在参加慈善拍卖,当他们把价码加到五万元的时候,响起一个声音:‘一百万元’,穷小子伍迪·哈里森从人群中走出来。全是掌声,包括罗伯特·雷德福。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也为鼓掌的罗伯特·雷德福鼓了掌。他可以随便拿出一百万,但这一百万是伍迪·哈里森的全部家当,他是不敢拿出来的,但是他懂伍迪·哈里森。”

  杜嘉就是伍迪·哈里森,把自己的所有都拿出来热爱电影。我们就是罗伯特·雷德福,只是懂他。

  说到这一层,也许我们就能理解,他反对国产电影,只是反对拍国产电影的那些人。因为爱得太深,他看不得国产电影总是与垃圾为伍。每次饭局,听他痛骂那些杂碎,旁人老是产生终极思考:“那您说,到底怎么才能搞好国产电影呢?”

  “很简单,把现在那些搞国产电影的人全部枪毙。”他迅速答道。

  前些天吃饭,我深情地回忆了与他的定情之夜:那是在北兵马司胡同的一个小院里,1999年的夏日午后,一间被阴翳遮蔽的小屋,我和他穿着大裤衩,汗流浃背地聊电影,聊到一部很少被人提起的片子,《哭泣的大地》,那部伟大的电影啊,那两个伟大的演员啊,理查德·哈里斯和詹姆斯·琼斯,我俩激动得难以自持,相互揉搓着对方的毛腿,然后宾主双方又深刻交流了对其他电影的看法,等到意犹未尽地走出小屋,哦,夜已深。

  此后,我就与他打得火热,我闯荡北京起初几年的业余生活,基本都是与他一起晃悠过去的,一起去新街口买碟,一起组织朋友吃饭,被他拉上网,一起混“饭局通知”。如今我们见面少了,从原来的每周聚三次稀疏到现在每月聚三次,究其原因,主要是怪我,一,买碟少了,二,朋友多了。

  而杜嘉,还是困守着他的那些碟,那些老哥们。你永远不要指望他会丢掉那些东西,会丢掉那些人。没错,前面我已经用过这个词了:十几年如一日。他十几年如一日地穿着一双方口布鞋,背着一个军用挎包,戴着那款老卡西欧电子表,即使不下雨也带把雨伞因为怕同行的女孩淋着,即使不抽烟也塞包中南海因为怕朋友一时断了炊,手机丢了就去金五星再买一款同样的,饭馆搬家了就跟踪到新地重新吃起,吃饭永远点最便宜的啤酒,喝酒永远是和同样几个人——除非对方主动替换。

  我有资格说这样的话吗?当然。因为我们认识已经有十九年了。说到这里,你也许不相信,我俩是大学同学。你更不会相信,我俩大学四年说过的话没超过六句。所以我会把我们的定情之夜定为十二年后的那个夏日,那其实是我们的第二次握手。

  杜嘉上大学时——那可真够轴的,除了几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坏天气,他基本没有在宿舍住宿过,每天都要倒若干次车坐几十分钟赶回家中。和同学也丝毫热络不起来,我俩说过六句话,都算多的。定情之夜后,我知道了,他之所以着急往娘家跑,是因为家里有录象机,可以看片子。

  后来,成为真正的朋友之后,一个十几年的谜底才终于揭开。当年的大学生一入学就要去军训,就是在军营里,当我们还在摸着被剃光的脑袋嘿嘿傻乐时,杜嘉已经痛切地感受到了一个人被体制化的过程和结果是多么可怕。就是从1987年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下定决心,毕生要与这种把人改造成机器的体制相抗衡,绝不接受,绝不妥协。于是他从此离群索居,自得其乐,宁可沉浸在电影中。他后来给自己起的笔名叫“托托”,不是《小英雄托托》中的托托,而是《天堂电影院》中的托托。

  听他讲述到这里,我内心的震撼无以言传。这样的决心,中国有过多少个青年,就曾有多少个毒誓,但真正做到的,能有几个呢?毕业后这十几年,杜嘉蜗居在一家单位,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本分,不去琢磨职务,不去追求职称,不去逢迎上级,不去迎合同僚,自己退缩到很小的一个角落,却拥有很大的一片天空。

  做到这一点,容易吗?老实承认,我做不来。后来有人聊起星座,说到水瓶座。我想到杜嘉,马上说,这个星座我熟悉,又柔弱,又坚定。

  如果可以这样以偏概全的话,我还要说,水瓶座属于很温柔,很清醒的那种。比如,杜嘉是个武器发烧友,特别是电影中的枪械舰船,他真的是如数家珍,还能看出许多道道来。《读库》出了一年,唯一形成每期都有的专栏的,只有杜嘉的文章。我曾对他说,你这个战争狂。他马上纠正,错,我只是军械爱好者,绝对不是战争狂。只要是真正的武器迷,就能知道那些武器是多么可怕多么残酷,就会是个坚定的和平主义者。

  哦,原来如此。我大点吾头,再看到网上有愤怒的年轻人说什么千军万马打到台湾,宁肯牺牲自己的小肉体之类的狂热言语,我就冷笑一声,想他肯定不知道牺牲和死亡意味着什么,他为什么就没有宁肯牺牲自己的小肉体,来换取两岸间和平的想法呢?

  对了,我写的是吃货系列啊,该说点吃吃喝喝的事儿了。先说杜嘉的酒风,虽不浩荡,但十分绵长。不管你如何冲动,他喝酒时永远保持着自己的节奏,但最后算下来,一点儿也没少喝。他就是那样慢慢抿着,可以抿掉一口井。如果你提议转台接着喝,他也会“呵呵”干笑两声,陪你到天明。有时候,只是几个体己的朋友,说一些很深的话题,我一杯酒下肚,抬头看一眼,会见到杜嘉的眼中,有泪光闪动。

  还有不得不提的杜家炸酱面。那是杜妈妈的拿手活计,杜妈妈爱张罗,杜嘉也经常把狐朋狗友邀至家中,那是人艺一栋老家属楼,高大阴凉,水泥地已经被拖得宛如大理石界面。杜妈妈先把酱炸好,菜码切得,然后开始煮面,此时杜爸爸并不出现,因为煮面的速度赶不上这群客人吃面的速度。

  有一次,杜妈妈一边搅动锅里的面条,一边面带微笑看着狼吞虎咽的我们,关心地问我一些个人问题,我急忙打断她:“阿姨您不要让我分嘴,要不这一轮面条就没我的份儿了。”

  就是那顿饭,我们干掉了三斤面条,共是四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女孩——不过在吃面条的时候,我并不能确定她是不是个女孩。

  炸酱面后,我们诚恳道歉,因为杜妈妈要去菜市场再追加些面条,好让家里也有饭吃。然后,几个人挺着圆圆的肚子,缓慢地下楼,向下一处酒局地点挪去。

  行至在东四繁华的街道上,我突然看到了一家冷僻的小店,匾额上写着“修钢笔”,门玻璃上挂着“周五学习,不营业”的牌子。几个吃货议论纷纷,这样一家过时的小门脸,还会有生意吗?

  唉,管他娘这么多呢,人家这不也活得好好的嘛。我咂摸着嘴里的大蒜味,想这真是美好永恒的一天。
Posted: 2007-02-02 01:30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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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小小的发现:看一篇文章中使用频率比较高的标点符号,可以约略晓得作者的性格,比如一个人爱用感叹号,那他大概是个感情强烈的人,一个人爱用省略号,那他大概是个喜欢弄些玄虚的人。萧言中写文章爱用引号,一句很平常的句子,他会把其中几个字眼加上引号,这说明他是喜欢“加重”、“着重”的人,用俗话说,有点儿“心重”。——瞧我这引号用的。

他有一次来北京,本来约好我俩小规模地吃一吃,但那天是咣咣的生日,要搞个大型生日饭局。我就问他,一起来参加我的朋友的生日饭局好吗?他说好啊,你的朋友叫什么?

当时他的《笨贼一箩筐》刚刚在内地出版,就带了两套书来,其中一套献给寿星咣咣。人家还专门在每一册的扉页上画了漫画,题签给咣咣。但咣咣这小子不识货,把书带到单位,很随便地扔在办公桌上。有同事过来,说很喜欢萧言中的漫画。他说,你喜欢就拿走吧。

  在那次生日饭局上,萧言中充分展示了他浩荡的酒风:与喝啤酒的人整啤的,与喝白酒的人整白的,与喝红酒的人整红的,并且拿白酒当啤酒喝,拿啤酒当可乐喝。在座二十多个吃货,全都领受了他的“我干了你随意”。

饭局进行到下半场,他有事儿要先离开。我送他到外面,两个男人勾肩搭背地用六分钟走了三十六米的路,然后在街边,开始了激情大拥抱。萧言中个子很高,搂住我开始转圈,我马上就双脚离地,如同风车之转,被放下地后,脑袋里七荤八素,犹如陀螺之旋。

他回台湾后,某日我突然收到他的一条短信,才知道两岸之间居然也可以拇指互联,于是信息传达就更频繁了些,得知他参与倒扁绝食,把自己饿出了毛病。

再次见面,我问及他的身体情况,他说,肠胃已经恢复好了,但皮肤被晒得太厉害,至今还不是很好看。瞧瞧,这么个五大三粗、梳着马尾辫的男人,其实是很注重仪表的。

我问他,为什么要干这些呢?他说,许多台湾记者也这么问我,因为我是个对政治丝毫不感兴趣的人。我对他们说,你们回答我,陈水扁的个人操守如果能好过一个小学校的劣等生,我就不会倒他。
我点点头,却有些腹诽。任何一个政治人物,怎么配和孩子相比呢?

这次见面,主要是为了陈升的事情。萧言中和陈升是多年好友,我托他向陈升为《读库》约稿,陈升答应下来。这次陈升也在北京录音,他就说,你们直接见一面吧。

当时已经是晚上十点,我已经吃过了饭,颇有酒意,但还是兴高采烈地赶了过去。边聊边等陈升出录音棚。

过了子夜时分,陈升那边的消息变来变去,腻腻歪歪。萧言中的脸色逐渐凝重起来。他开始对我说,阿升的脾气经常不好,但他是要给我面子的。我说没关系没关系,就是这次不见面也行。他说那怎么行,他对我怎样都可以,但不能冷落我的朋友。

终于在簋街和陈升会合上。找饭馆颇费了番周折,陈升确是个混世魔王级的人物,径直走来颠去,对我们爱搭不理。萧言中就一再在我身边念叨,他不能冷落我的朋友,不然我会跟他急的。

终于找到一家重庆火锅店,坐下。我说,我不善夜战,阿升明天一早就要赶飞机,所以今天不能喝太多。

我这边说着,萧言中已经让服务员抬上了一箱啤酒。

我实在是不行了。我说,最近连续喝多,昨天是我的生日。

哦?陈升端着酒站起来说,我要向另一个自己敬一杯。

原来他也是天蝎座。我心里马上就踏实下来。天蝎座的性格我是知道的,都是小尼姑仪琳那样的,外冷内热。

果然,喝得还好。

饭局结束时,萧言中又悄悄对我说,阿升今天算很乖,他不能冷落我的朋友。

呜呼,这顿酒喝的,他比我还紧张。看到一番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他比我还高兴。

再一次吃饭,萧言中带了一位台湾朋友来,说俩人是拜把子兄弟,他们之间相互要称“安答”。

那顿饭照例喝多了。我说起咣咣生日饭局那次,他在街边抱着我转圈的事儿。他非常吃惊,哦是吗?我已经不记得发生过这种情况了。

饭后告别,照例是激情大拥抱。我说,我们也是安答。

这次也会失去记忆吗?两天后,我接到他的短信:“我在上海机场,马上回台湾。安答万事顺心!”
Posted: 2007-02-02 01:31 | 7 楼
na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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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好 很好 非常好 顶
Posted: 2007-02-02 10:55 | 8 楼
rig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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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应该是钱钟书的fan吧,描摹痕迹处处可见,不过很有趣。欣赏ing
Acting like Bree,Guess I am still a kidult.
Posted: 2007-03-13 12:55 |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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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能体现命运之不公的,就是麻将。上大学时打麻将是要受到惩罚的,奇怪的是,那些老麻疯病患者很少被校方抓获,往往是一些新手,刚摸两把牌,就被逮个正着,背个处分黯然伤神。

  周志方是我的大学同学,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偶尔打过几次麻将,就被组织上抓住。当时即将毕业,学校对屡禁不止的麻风显然大为光火,就想乱世用重典,真要这样,这一拨被抓的学生的毕业证就成问题了。在此情势下,几个罪犯把校领导和老师请过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往死里羞辱自己,往活处做深刻检讨。我记得轮到周志方时,这小子还没张嘴,眼圈就红了,他用颤抖的声音说:“我的父母是革命军人……”

  大学毕业几年后,我和周志方联系上,我俩还干过一桩小活儿,试图挣点儿外快,未遂。那两年,他意气风发,酒风浩荡,是同学饭局的常客。

  有一年,周志方给我打电话,用沉痛的口吻宣布,自己走了背运,饭碗成了大问题。

  然后,他就人间蒸发,同学饭局再也不见了伊人身影。

  又过一年,我突然接到周志方的电话,说自己人在成都。他向我咨询了一些出版方面的事情,说自己在写一部电视剧,有出版商找他谈出书事宜。

  啊,你怎么写起了电视剧?我莫名惊诧。

  他不愿多谈,只是说,自己在写一部贞观之治的电视剧,就当养活自己的手艺吧。

  然后,就到了2007年。前两天翻报纸,我看到央视一套要播《贞观长歌》,便突然想到了周志方。我记得有好几部跟李世民老师有关的戏,所以并不能确定这首长歌是否周志方的手笔,但还是与太太感慨了一番,志方当年受了那么大的挫折,应该是他出的活吧。这小子确实属于那种对自己有股子狠劲的人。

  今天早晨刚过八点,我尚在梦中,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居然是周志方。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贞观长歌》是不是你写的?

  他说,是。

  他打电话来,就是为了这部戏。天涯有若干帖子在狂骂《贞观长歌》,吴子牛老师的夫人司马小加去那里看了,半夜两点半给他打电话,老太太都要哭了。你老兄老在网上混,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我说,一,网络空间跟现实社会一样,有各种各样的地域和社区,现实中有的地方、有的群落,是你不该去、不能去、不敢去、不屑去的,网上也有这样的地方;二,你千万不要去那里表任何态,你说一句话,那里有几万句话等着你,你根本斗不过人家。让某些人兴奋起来,是不道德的;三,《贞观长歌》如今红极一时,享尽风光的同时,也需要你付出代价。

  到了晚上,周志方的电话又来了,拉我吃饭。

  赶过去,他依然为网上的言论耿耿,你说我的戏如何有问题有错误,都没关系,但有的人侮辱我的父母,我不能答应。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几年不见,周志方的体型没什么变化,但患了慢性支气管炎,已经不能喝酒。

  我按捺不住好奇,问他一些问题,约略知道了他和这部戏的一些情况。

  《贞观长歌》全剧八十二集,编剧是他一个人。

  在接这个活之前,他没有写过剧本。

  三年前投资方找他写戏的时候,让他看一部叫《大清风云》的剧本,他翻了两页,说知道剧本是什么格式了,然后就开始写。

  他写的前五集后来一点儿都没用上,其中前三集写了十几遍。

  三年间,他辗转成都、贵州、北京,幽居遗世,与同学朋友均少联系,与老婆团聚的次数以个位计。

  他每天必须要保证至少八千字的写作量。

  我对他说,我们家看不了电视,我也不知道你写的这部剧如何好看如何难看,但你是我们同学的骄傲。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回家。聊起当年的挫折,我俩异口同声,幸亏,幸亏。

  所得即所失,所失即所得。

  前两天,与几个老吃货吃饭。大家抚今追昔,感慨自己一把被蹉跎的年纪。我这几天没有干活,是因为身体不好;我这几周没有干活,是因为心情糟透不在状态;我这几个月没有干活,是在装修房子;我这一年没有干活,是因为老婆生孩子;我这几年没有干活,是一直忙着离婚的事儿……

  没错,应该的。

  毕业十几年了,都没有一部能拿得出手的作品来,你还有什么理由呢?..
Posted: 2007-04-06 09:23 | 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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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起初的想法,吃货系列以写中年老男人为主,但这次,我要写的是一个美女。

  严歌苓。

  决定写严老,原因有二。一者,那天一干人等去簋街吃苗岭酸汤鱼,严老与大家吃得不亦乐乎,喝得不亦乐乎,同桌一头吃货见状大为感慨,她刚接待了另一位著名女作家,来京前便提出百般要求,诸如非五星级宾馆不住云云,完全拿自己当特别有身份证的人看待了。对比与人民打成一片的严老,该吃货便发出“差别怎恁大呢”的疑问。我听了,也很义愤,便产生了讴歌严老的念头。

  二者,记得美国一位传记作家这样写玛丽·黛德琳:“她是这些男人的异性,也是这些男人的同性。”这句话令我大为赞同,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必然是这样的。严歌苓就是这样的。在我们这些男人眼中,她是一个大美女,也是一个老哥们。

  所以,请让我来写写她。

  那天的簋街饭局,由头是一个朗诵会。严老的小说《不速之客》继在美国出版并大受好评后,又在英国出版,英国方面的出版商借她回京之际,搞了这么个小活动,地点是三里屯的“书虫子”。我得到她的电话召唤,又唤上几位老战士,奔赴这家以外文书和外国人为主的书吧来助拳。通盘的朗诵和读者交流全是英文,我们便摆出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仿佛每句话都听懂了。活动结束后,大家憋得不行,严老也直嚷嚷中午就没吃饭,问去哪儿许个愿呢,于是就杀奔苗岭酸汤鱼。

  “许个愿吧”——这四个字一定要用某感冒药广告里那种贱得嘀嘀叫的语气来念——也是我们之间的暗语,去年此时,《第九个寡妇》和《读库0601》分别新鲜出炉,饭桌上我们举杯“许个愿吧”,祈求各自的书疯狂销售疯狂加印。如今,《第九个寡妇》已经卖到了十万册,将可怜的《读库》远远抛在后面。其后在同一年里推出的《一个女人的史诗》和她直接用英文写就的《不速之客》同样许愿成功。

  瞧,这就是严老的本事,写小说如吃大餐,麻利干净。

  而她所心仪的大餐呢?严老说,我什么都能吃,什么都爱吃,就是越贵的饭菜越不爱吃。我们混熟后不久,她被带去吃了著名的川嫂麻辣烫,一见倾心。在酸汤鱼的饭桌上,她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惦记着明天的。什么时候去川嫂那里许个愿呢?

  众所周知,新街口一带如今已经被拆得不成样子。昨天我特意打了个电话,问在那里卖碟的小张,兄弟帮忙去看看川嫂还有吗?小张说,香香的还在。我便急忙拨通了严老的电话。

  约的是五点半相聚在川嫂。五点三十二分,我正在路上狂奔,接到严老严厉的电话:“吃川嫂你都迟到,这都什么人品。”此时她老人家已经循着味道找过去,兀自吃上了。等我赶到,她眼前的那个碗已经是空的,我想起松鹤楼上的乔峰,“桌上放着一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两大壶酒,此外更无别货。可见他便是吃喝,也是十分的豪迈自在”,严老就是酱紫滴。

  见到川嫂,我也是控制不住自己的人,匆匆抓了些串串,结账时心里打了个突,居然是三十七元的。众所周知,在川嫂的食量大小,是以消耗的钱数为标准,一般来说,一人干掉二十元,已经算是很多了,问题是,此前严老已经干掉一碗了啊。

  等了一会儿,窗口喊我们的号,过去领货,端过来。严老一见,也感觉吃不消,你怎么又要了这么多?!

  边吃边聊。

  你知道马金凤吗?

  “辕门外三声炮”啊,她老人家的声音当年可是响彻黄河大地。

  严老便对我说,前些天见到了马老太太,都八十多岁了,每天还坚持练功,精气神好得不得了。严歌苓问她健身之道,老人家说:“不生气,不闲着。”——这六个字要用河南话来说,才显得有劲道。我大点吾头,对她说,你就是不生气、不闲着的人,你笔下的女性角色,也是不生气、不闲着的人。

  聊着聊着,那两个碗空了。这一轮次,严老也并没有比我少吃。嗟乎天。见旁边等座者期盼或愤怒的眼光,我知道不能再无期限地探讨人生了,便提醒严老撤退。她得意地说,你看,幸亏我来得早,五点半那会儿人少,吃了个舒坦。

  与严老走出小巷。上次来时是好几个人,食罢出小巷,我和严老并肩走在一起。她年轻时颠倒众生,如今身材也是超级一流。我当时并未意识到与一个久经考验的前舞蹈演员同行所产生的视觉效果,那次行程结束后,走在我们后面的吃货悄悄对我说:“你和严老走在一起,像父女俩。”...
Posted: 2007-04-06 09:25 | 11 楼
帕克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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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饭馆是很熟悉的感觉啊,哈哈。
飞天大元帅
Posted: 2007-04-20 08:29 | 12 楼
bbs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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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第一次见到王小山时,他正担任《新京报》的文化部主任。当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了,我扑到南城的一家饭馆,见一个乌烟瘴气的包间里,一堆土匪模样的人激战犹酣,似乎饭局才刚刚开始。子夜过后,饭馆打烊,王小山又嚷嚷着不许大家走,这么早就散了呀?再换个地方接着喝酒!

    众人呼啸而至一家路边烧烤摊,叫了上百支羊肉串,和几十支啤酒。

    我向来不善夜战,坐到摊边的小马扎上,刚追加了一瓶啤酒,然后去路边撒了泡野尿,就在凛冽的寒风中睡过去。等他们把我叫醒,已是凌晨四点。

    这是一个典型的日报工作者的生活:每天都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结束,面临一次紧张的战斗,也享有一次彻底的放松。

    那时的王小山几乎天天清完版下班后蹲守在各式各样的饭局上,与各式各样的人把酒言欢。他还具备一个高科技优势,能够通过手机遥控自己的博客更新,而他的博客纯粹就是个图片网站,以“天天腐败”为主题,将饭局主角先用手机拍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再在饭局过程中遥传到网上。那个博客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经常是这边吆五喝六地腐败,那边有人对着电脑屏幕点头,哦,原来侯孝贤长这个样子,章子仪穿得这么多。

    成为王小山博客芸芸闲达人士中的一员后,我们迅速打得火热,双方无论是谁组织饭局,都要招呼对方一声。说实话,王小山这人可取之处并不多,长得像土匪,眼圈与肚皮同圆,腿毛与胸毛齐飘;说话像土匪,一句感叹句能把人气死,一句疑问句能把人噎死;性格更像土匪,没喝醉就招人烦,喝多了连鬼都烦。这样的人,跟他少喝两顿酒会死呀?

    幸亏初识王小山时,他做的一件事深得我心,从此一见倾情,觉得别的毛病也不算什么了。

    当时一堆网友为一个身陷困顿的小女孩募捐,然后对这个女孩的所作做为横挑鼻子竖挑眼,连人家用个MP3、穿一双耐克鞋、跟妈妈说说笑笑都成了千不该万不该的事儿,似乎接受别人帮助的人,只配拥有这样的生活:整天泡在眼泪里,沐浴在凄风苦雨中,衣衫褴褛,吃糠咽菜,嘴里千万遍地感恩戴德感激涕零。

    王小山在饭局上提到此事,险些被那些外表狂热内心冷漠的人气死,说自己刚刚给那个女孩寄了一千元过去,并特意在汇款附言中说道:这笔钱是捐给您的,您完全有权利支配它,爱怎么花怎么花。谢谢您接受我的捐赠。

    当时,我也正在思考这方面的终极问题。作为大千世界中庸俗粗俗艳俗烂俗低俗恶俗的一分子,一个人虚荣,自私,好色,浅薄,猥琐,都算不上什么毛病,最不应该有的品德是:市恩。

    没错,就是这两个字。我查了一下《现代汉语词典》,没找到对这个词的权威解释,而事实上,生活中这样的镜头无所不在。一些人做几件理所应该的份内之事或惠而不费的举手之劳,便要口口声声地挂在自己嘴边:某某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是我给找的啦;某某当年是我带的实习生啦;要没有我,某某哪有今天啦……直把自己视为人家的重生父母再造爹娘。我见过最令人发指的事,是一个人在论坛上发牢骚,说现如今的人心多么坏,在公共汽车上给别人让个座,对方连声“谢谢”都不说。我正欲反驳,见有网友已抢先一步跟了贴:你还指着人家给你磕一个呀?要不,给您送面锦旗?

    许多人的善举让我们承受不起,是因为感受不到他的善意,只感受到你欠下的他的情分。那些恩惠,反而成了一种要挟,一种负担。严歌苓有个短篇小说叫《小顾艳传》,里面有个贤妻良母,即使家里买得起一斤肉,她也就只买三两,然后全部让给丈夫吃,再被自己的高风亮节感动着。她的丈夫说:“你就是要唱苦肉计给人看。”

    天哪,不能再写下去了,就像那篇小说中说的:这句揭露性的话太恶毒了。

    总之,从那一天起,我就跟王小山好上了。某日夜间,接到他一个醉醺醺的电话,说你快过生日了,我在长安大戏院吃饭,正好看到有张火丁的演出,就给你买了三张票,算做生日礼物吧。等我拿到票,不禁嘀咕起来,这一共花了九百六呀!你把这笔钱给俺多好。再不济,也不能买《鸳鸯冢》啊,要买也得买第二天的《红鬃烈马》,瞧你办的这叫什么事儿。

    瞧瞧,我们之间毫无恩惠与感激,只有埋怨和指责。

    人到中年,王小山这几年,经历了若干次职场浮沉和情场风波。而许多变动,往往只是激于义愤和意气。如今,他和昔日领导程益中以及一干昔日同仁,一起鼓捣着一份体育类杂志:中文版《体育画报》,冒充自己很懂英语的样子。

    这些变动也给他带来一些变化,最集中的体现是,他越来越成为一个碎嘴子。某天喝酒,我突然发现了他的这一特性:具有浓郁的杠头气质,无论你说什么,他都要站在你的对立面,与你抬几句杠。于是,就给他起了一个新的外号:山杠爷。

    众人莫不称是。

    山杠爷得外号不饶人,愈来愈杠。原来还只是与别人抬一些理论上的杠,比如你要来一句“愈是民族的,就愈是世界的”,他马上就要反驳:“傻不傻呀?!明明是愈是世界的,就愈是民族的。”反之同样开杠。如今好了,他连你的一些行为也要抬杠。比如你要汇报说自己是坐公交车来的,他也要展开反攻:“傻不傻呀?!明明可以坐地铁。”总之,在这个清醒的批判现实主义者看来,无论你做什么,说什么,都是傻不傻呀。

    这些杠头,基本发生在他烂醉之前。烂醉之后,他就进入另一个状态,为病入膏肓的老父亲和无能为力的自己而痛哭流涕。

    久而久之,大家都有些怕他,烦他。在这一点上,王小山很例外地没有与大家抬杠,相反他也开始怕自己,烦自己。终于,在某次饭局中,酒至半酣,他便颓然离席。一周后的再次饭局,他宣布,从此戒酒,只喝可乐。

    好啊好啊。酒桌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一幕,众酒鬼对一个战友的戒酒举动,均不予阻拦,反倒无一例外地举手赞同,比两会代表还要整齐划一。

    但那顿饭吃的也并不比原来王小山喝酒时更轻松,因为他的杠头气质依然浓郁,得谁捋谁。大家一开始以为是他上周那顿酒的劲儿还没过去,后来得出结论:对于山杠爷来说,抬杠已经成为他的宿命,喝不喝酒的,已经无关紧要。

    饭局结束,大家纷纷离席,都匆匆往外赶。这是与王小山喝酒多年养成的习惯,只要你不幸挨他近些,就要被其搂住肩膀,用楚楚可怜或飞扬跋扈的口吻说:“这么早就散了呀?再换个地方接着喝酒!”

    我也紧着跑在前头,然后才回过味来,对呀,山杠爷已经戒酒了,还怕他何来?这时,我听到罗永浩一声惨叫,原来他被山杠爷搂住了肩头:“这么早就散了呀?再换个地方接着喝可乐!”
Posted: 2007-05-19 11:26 | 1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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