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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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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童话和狗狗联谊赛

  瓶总来商量一下
举办地点
规则
参加人员

我想用那个楚汉争霸规则
音从清暑殿,
乐自广寒宫。
虫蝶舞琴瑟,
子寅着绿红。
Posted: 2006-10-07 07:58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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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子中秋快乐 ^^

十一期间狗狗论坛在大规模改版,并且计划把论坛程序由phpwind更换成Discuz!,有点手忙脚乱。

十月份我自己也有考试,没法参加游戏,不如先定在十一月。用十月这二十多天仔细打磨一下规则~

用那个楚汉争霸规则的话,我们再仔细研究一下如何改进。
Posted: 2006-10-07 09:04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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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考虑车马相士炮是设1个好还是1对好。
Posted: 2006-10-07 11:37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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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马士象炮都是双的,会出现职业者比平民(小兵)还多,有点诡异。
Posted: 2006-10-07 19:41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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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下……

胜利条件:处死对方的帅。

帅为明身份,拥有杀人权,每夜杀一人,本方被杀中照样死。满足特定条件之前,帅被杀、被投都无效。

本方车马炮相士全死,帅可以被杀;本方小兵全死,帅可以被投。

小兵的特权是祈祷,有效祈祷人数=本方活着的小兵/对方活着的车马炮相士人数,最少不得少于2人。

祈祷不能对帅使用。(或者祈祷可以对帅使用?没想好。)
Posted: 2006-10-07 21:02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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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mecyl于2006-10-07 21:39发表的:


明身份的话,达成可以死的条件后就只有等死了啊。给帅一点保命的伎俩吧,象棋里面帅还可以爬两格呢

达没达到可以死的条件需要判断……涉及翻牌的问题。肯定不能全翻。翻部分?像狗狗这样投翻杀不翻;或者全不翻,但是如果挂了的是本方的子,秘密通知帅这个子的身份,这样帅对双方的大形势始终有个掌握——清楚本方还存在哪些子力,以及对方还有多少个子。但是对方的子力帅不掌握。但是会不会导致帅在特别时机下主动说出他掌握的情况呢?

还需要想一想。
Posted: 2006-10-07 22:32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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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马士相炮,假定车为占卜、相为束魂。两个最传统的职业。士假定为双士,左士诅咒、右士庇佑。

还有马、炮未定,考虑一下各种特权类型:

攻击型特权:狙击、地雷、炸弹、圣人
调查型特权:占卜、翻牌
反调查型特权:欺骗占卜
保护型特权:束魂、防弹衣
禁锢型特权:禁锢、反狙击、禁言、禁投票
延缓型特权:延缓
复活型特权:特赦、复活、招魂
转职型特权:转职、叛变
(组合特权:蝴蝶)

说明一下国内规则里不多见延缓型特权:这个角色来自普林斯顿规则的"Scharping"(见http://www.doggiehome.com/read.php?tid=42029&page=3 第40楼)。延缓者每夜指定一人,被指定的人当夜和(或)次日行使的一切特权和(或)投票,发生效力的时间后推一回合。如占卜被延缓,当夜结束时他不能得到占卜的结果,而要到下一夜结束时才能得到结果;如果是投票被延缓,则当天计票时不计被延缓者的一票;这一票将被统计到下一夜的投票当中,等等,类推。

此外,小兵的作用除了祈祷之外,也可以设计为助推加强他人的特权。一个职业者每夜得到x个本方小兵助推,当夜使用的特权自动升级为加强版特权——这对天神来说管理起来可能会麻烦一点……

此外,似乎应该设计每个职业者对对方阵营的同职业者的特权有免疫力——眼镜蛇不会被自己的毒毒死。所以一方的警察查另一方的警察无效、一方的医生扎另一方的医生无效、一方的诅咒咒另一方的诅咒无效……等等。但是自己对自己使用特权是允许的。

以上只是零星想法,没有整理……提出来启发一下思路……
Posted: 2006-10-07 23:25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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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Posted: 2006-10-08 17:07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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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实习警花于2006-10-08 08:13发表的:
这样可以吗?


帅:1个   明身份,技能:复活权(1次) 在本方小兵全死以前,帅不被投也不被杀

士:2个 一个救治,一个延缓

车:2个 技能:暗杀

马:2个 技能:查证

炮:2个 一个狙击,一个反狙击

相:2个 一个诅咒,一个庇佑

兵:5个 祈祷

胜利条件1、对方车马炮相士全死
2、 帅死(是否满足条件要自行判断)

职业者对对方阵营的同职业者的特权有免疫力,对自己使用特权是允许的
医生可以扎死人
死者身份只说明阵营,不说明职业


我想还是把杀人权给帅比较好。因为别看角色很多,决定性的还是杀人权。杀人权一去,一方基本就大势去矣,游戏有可能进入垃圾时间。在剩下的垃圾时间里还要抓对方老帅,没有多少刺激性了。而老帅在垃圾时间也没有翻盘的利器。
而如果把杀人权给帅,那就是明知擒下对方的帅就能胜,但是还必须一步一步来,先设法满足擒帅的条件。而只要一夜擒不下对方的帅,对方就还能杀人,局面就始终有被翻盘的危险,从始至终局面都保持着高度紧张的对抗性。

帅除了杀人权之外,有两次抽将权。就是说,如果帅估计到今夜或者明天自己可能被杀或被投,可以任意抓一个本方成员来替自己挡刀,如果当天已经满足了杀帅或者投帅的条件,而且帅也确实被杀或被投,帅不死,本方被抓来挡刀的这个人被抽杀。
如果帅误抓了对方成员,挡刀无效,还是帅死;如果帅本轮并没有被杀或被投,浪费一次抽将权,法官不公开宣布。

也就是给帅一个饮鸩止渴的保命法。牺牲一个本方成员,争取一轮苟延残喘的机会。
Posted: 2006-11-12 02:28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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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棋规则》Alpha



人数:双方各1帅 2车 2马 2炮 2相 2士 5兵。
--------------------------------------------------------------------------------

胜利条件:杀死对方的帅。
--------------------------------------------------------------------------------

子力规则:

为了便于叙述,定义四种状态:

无敌状态:无论如何本轮不受任何负面特权(被杀、被禁锢、被诅咒)影响。
禁锢状态:只要不处于无敌状态,无论如何当夜不能行使特权。
必杀状态:只要自己不处于禁锢状态或对方不处于无敌状态,一定可以杀死对方。
兑子状态:只要攻击者不处于无敌状态,自己死亡的时候一定是和攻击者同归于尽(相当于地雷),BUT,兑子状态对老帅是无效的。

四种状态的效力等级是:无敌>禁锢>必杀=兑子。


身份:帅是明身份,除了帅以外,其他棋子都是暗身份。


--------------------------------------------------------------------------------

帅:拥有杀人权、抽将权。

杀人权:帅每夜杀一人,如果该人没有被相救治或不处于无敌状态,就会被杀死。
    设计思路:我想把杀人权给帅比较好。因为别看角色很多,决定性的还是杀人权。杀人权一去,一方基本就大势去矣,游戏有可能进入垃圾时间。在剩下的垃圾时间里还要抓对方老帅,没有多少刺激性了。而老帅在垃圾时间也没有翻盘的利器。
    而如果把杀人权给帅,那就是明知擒下对方的帅就能胜,但是还必须一步一步来,先设法满足擒帅的条件。而只要一夜擒不下对方的帅,对方就还能杀人,局面就始终有被翻盘的危险,从始至终局面都保持着高度紧张的对抗性。
抽将权:帅在游戏中有两次抽将权。如果帅估计到今夜或者明天自己可能被杀或被投,可以任意抓一个本方成员来替自己抽将,如果当天已经满足了杀帅或者投帅的条件,而且帅也确实被杀或被投,帅不死,本方被抓来抽将的这个人被抽杀。
如果帅误抓了对方成员,抽将无效,还是帅死;如果帅本轮并没有被杀或被投,浪费一次抽将权,法官不公开宣布。
    设计思路:也就是给帅一个饮鸩止渴的保命法。牺牲一个本方成员,争取一轮苟延残喘的机会。
特别规定:老帅自己永远不会处于禁锢状态、无敌状态、必杀状态,也不受兑子状态影响。但是老帅不能杀处于无敌状态下的棋子。


--------------------------------------------------------------------------------

炮:炮也有杀人权。但是炮必须每夜指定一个玩家作炮架子。如果炮架子是本方成员,该成员当夜处于禁锢状态;如果炮架子是对方成员,该成员当夜处于无敌状态。炮不能选双方老帅作炮架子。
    设计思路:这是游戏中的第二杀人权,相当于狙击;每方有三个杀人权(帅+双炮)的话太强大,所以对炮加入了限制条件:即炮如果要杀人,要以本方一个成员被禁锢,或者对方一个成员无敌为代价。
特别规定:(1)一个炮选本方另一个炮作炮架子,构成重叠炮。这种情况下,做炮架子的那个炮当夜进入禁锢状态,而打过去的那个炮进入必杀状态。两个炮互相选对方做炮架子的话,先寄出短消息那一方行使特权,后寄出那一方作炮架子。

(2)本方两个炮共选一个炮架子,构成连环炮。这种情况下,两个炮都进入兑子状态。

(3)炮选择本方马作炮架子,构成马后炮,这时本方马不因为当炮架子而被禁锢,但同样有可能被别马腿或被车禁锢。


--------------------------------------------------------------------------------

车:禁锢权。被禁锢者当夜进入禁锢状态。不能禁锢双方老帅。

特别规定:(1)车给本方炮当炮架子,且车同时禁锢这个炮的时候,出现互相禁锢的问题,这时炮被禁锢而车不被禁锢,简单的说就是车比炮大。但如果不是互相禁锢,而是单方向炮禁锢车或车禁锢炮,则还是被禁锢一方进入禁锢状态。

(2)双方的车互相禁锢,双方都被禁锢。


--------------------------------------------------------------------------------

马:查证权,相当于警察。双马互知身份,共同行使。这是游戏中唯一开始就互知身份的一对组合。

特别规定:(1)对方小兵选择作用对象和本方马查证对象为同一人时,马被别马腿,进入禁锢状态。

(2)除非马被别马腿,否则双马天然构成连环马,处于兑子状态。

(3)只要双马当中的一个处于禁锢状态时,两人就都不能行使特权。


--------------------------------------------------------------------------------

相:救治权,相当于医生。救治成功或空针都不产生副作用,允许两夜救治同一人。禁止救治老帅。救治权不能抗必杀状态。

特别规定:(1)对方小兵选择作用的对象和本方相救治的对象相同时,本方相被塞相眼。该相当夜进入禁锢状态。

(2)一个相选择救治本方另一个相且没有被塞象眼时,构成连环相。被救治的相进入兑子状态。两个相互相选择救治对方且都没有被塞相眼,都进入兑子状态。连环相都不能被普通杀人权(帅、炮)杀害,但是可以被必杀(重叠炮),但是必杀者也会同归于尽。


--------------------------------------------------------------------------------

士:左士诅咒、右士庇佑。无特别规定。

--------------------------------------------------------------------------------

小兵:

祈祷权:每轮祈祷生效人数为本方小兵数/对方小兵数,小数位进一取值,最小等于2。不能祈祷双方老将。被成功祈祷者进入无敌状态。
别马腿,塞象眼:详见马、象规则。


--------------------------------------------------------------------------------

吃老帅条件:对方小兵全灭,或者对方士相全灭(即士相全不能打将)。
Posted: 2006-11-12 02:33 |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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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路:

  这个规则参照中国象棋的特点,在规则里面设计了抽将、重叠炮、连环炮、连环马、马后炮,连环相、别马腿、塞象眼、炮架子、士相全、兑子几个概念。

  规则和中国象棋最大的差异是把杀人权给了帅而不是象棋中威力最大的车。原因是要确保游戏不会因为车的出局而进入垃圾时间——只有杀手出局,游戏的胜负才不会再有更多悬念,而这个悬念应该保持到游戏的最后一刻,即老帅被将死。

  因为杀人权给了帅,第二杀人权必须予以限制,而炮因为要求炮架存在,刚好可以设计一些限制条件出来,因此把第二杀人权给了炮。炮组合而产生的变数也比较多,行使时虽然可以杀掉对方的子,但同时己方也会因为炮的副作用而吃亏,以此限制第二杀人权的威力。

  除了杀人权,最强大的就是禁锢权。因此禁锢权给了车。如果要分配给车以第二杀人权,一是很难设计出像炮架子那么自然的限制条件,二是如果炮的特权不是杀人权的情况下,还对炮架子加以限制,炮的特权就太弱了。

  第三位的强力特权是查证权,给了马。马的查证权受到别马腿和和其他禁锢状态影响,而且是两人之一被禁锢,整个查证权就都不能行使,目的就是弱化查证权。但是例外是,马后炮的状态下马不会被禁锢。

  以上车马炮,共同构成进攻子力。

  士和相是两种比较弱的防守型子力,因此士拥有弱势的投票特权,相拥有专注防守的救治特权。相的救治权受到塞相眼、禁锢状态和必杀状态影响,威力已经被削弱,因此取消了救治的副作用。

  规定士相全的时候不能杀老帅,是参考象棋自身的规律。把杀老帅的条件设为要先干掉对方的弱子力(士相兵),能给玩家战术上的选择:先杀强子(车马炮),本方可以占据优势;先杀弱子,本方可以率先将杀对方老帅,任何一种着法都不会过分破坏场上形势平衡。

  连环炮、连环马、连环相三种情况下棋子都进入兑子状态(地雷状态)。但是兑子状态实际对于第一杀人权(帅)无效,主要是用来对抗第二杀人权(炮)。因为我不想把兑子状态用得过滥,兑子成功的机率不宜太高,否则玩家会郁闷的。

  无敌状态是在被本方小兵成功祈祷或者被对方炮选作炮架子的时候才出现。禁锢状态一般由车发动,特殊情况下由本方炮架子、别马腿、塞相眼发动。必杀状态仅仅是在重叠炮的情况下出现,马后炮没有设计成必杀状态,是因为马不被炮禁锢本身已经是很强的设定了,不想再给加码。
Posted: 2006-11-12 09:01 | 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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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修远于2006-11-12 09:00发表的:

瓶子,是查证吧?马相当于警察?连环马的兑子状态?呃。。瓶子解释下吧。这样理解不知道有错没:当对方双马存在的时候,除非自己是无敌状态,否则杀死对方的马自己也得陪葬?

咳。。帅的身份是明的吧?
双马除了互知身份以外,帅是否也知道己方马的身份?

是查证。我最后的定稿当中当中交换了相和马特权,有些地方没改过来。原来相马特权正好相反,后来决定把防守特权和弱特权交给相士。

有三种破连环马的方法:一是本方炮处于无敌状态(由两种情况发动:被本方小兵成功祈祷,或被对方炮选作炮架子);二是对方马被别马腿;三是直接让老帅去破连环马,兑子状态对老帅是无效的。

帅是明身份。
是否设定帅不知道本方马的身份好些?
Posted: 2006-11-12 09:08 |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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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有32人,一夜最多可以死10个人呢!
当然,每夜也可能出现2-10个禁锢、2个救治、0-6个无敌~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在一起,会出现什么局面我也很难想象。
Posted: 2006-11-13 20:16 |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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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削减人数的余地。但是要减到猫命那么少不太现实。这个规则还是建立在每每角色不互知身份的基础上的,要改造成猫命的话游戏方式都要重新设计。
Posted: 2006-11-13 21:31 | 1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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