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莫小贝于2006-09-19 19:58发表的: 刚到家,555投票对象:公孙乌龙投票理由:来不及了
下面是引用莫小贝于2006-09-19 20:28发表的: 绝对的乌龙事件......
下面是引用断指轩辕于2006-09-20 12:35发表的:小贝其实不大像杀。虽然她这个“乌龙”是个我很不认同的解释,但是如果杀手最后关头出手,不造高而要干掉乌龙,会把自己放到格外引人注目的位置。除非当时有杀手面临极大的危机。但是谁当时面临了极大的危机?4-5个人都要进入生死投票,杀手的3票几乎可以轻松救出同伴,有什么必要不顺水推舟的造高,而要干掉乌龙呢?这是我暂时放下小贝的原因。另外两个带头票乌龙的,生死投票里也坚定的继续的带头票乌龙。大嘴连理由都没换。这个我还要想一想。
下面是引用公孙乌龙于2006-09-20 17:43发表的:因为杀手怕有意外,那就是职业行为,想想秀才为什么会各老夫对决,所以2:2并不保险只好行险着先票掉一个保住同伙再说
下面是引用祝无双于2006-09-20 17:45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