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规则贴]回复纯猪的建议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bsriver
杀人游戏MVP勋章I 杀人游戏MVP勋章II
级别: 管理员


精华: 52
发帖: 17391
威望: 8729 点
金钱: 7064 静电币
支持度: 19901 点
在线时间:13725(小时)
注册时间:2002-11-21
最后登录:2016-12-22

 [规则贴]回复纯猪的建议

Quote:
下面是引用24k纯猪于2006-08-18 13:05发表的:
我明白违反规则应该受到处罚,但我想在自己的角度解释一下原因并提些建议。

一、关于权限
我的好奇是奇怪居然旁观者“有权限”投票。
参加过两三个论坛的版杀,不会不知道旁观者不可以投票,就算没有这条规则也会遵守,故意去破坏规则我也没那么无聊。
一直以为是给ID权限来限制的,而不是靠大家的自觉。不知投票按扭也是人人可按的。记得刚来的时候,不是游戏ID连投票人投给谁都不能看到不是吗?一直以为是有权限限制的。因此看到乌鸦发言,我的反应是马上呼叫天神,以为天神忙中出错,忘记锁定。曾经想过乌鸦可能是报名ID,就自己投票试试是不是天神真的忘记锁了。

认为天神的判罚没错,但没有人情味,不是因为那100块钱,而是很冷,我只是一片好心。
其他论坛因为有限制旁观权限因此只强调游戏ID报名ID包括马甲不可进入旁观贴灌水,是不希望游戏者用场外因素来引导思路。但仍给予两次机会,开始只是警告,因为可能有些新玩家没注意规则或老玩家看到场外点评一时按耐不住忘记规则而回复又或者纯粹搞笑灌灌水缓解紧张情绪,这些都对游戏没什么影响且无伤大雅。何必一次就一概严肃处理。

应该做的事是使用限制权限插件一劳永逸,并增加宽容度,因为还将不断有新人加入。

二、关于编辑
始终认为不应该不限制游戏者编辑帖子。
因为到了游戏后期,很多人会花大量时间来翻阅以前的帖子,考察其他游戏者的思路,如果随时修改编辑,带来很多不利,特别是人数较多的时候随时修改非常混乱。狗狗的版杀规模都不太大,这点弊端还没有太过显现。
有人说之前也有一次版杀就是因为编辑帖子而被眼快的人抓到把柄推死,我想寄希望于眼快未免太。。。。。。而且我发现最近很多时候编辑帖子下方不显示编辑过的提示了。

个人认为深思熟虑就放在台面下,发了帖子就是登上舞台,人生只有一次,失误了就要面对失败。

三、关于杀手堂
不知道目前是否还有杀手堂,这的确是狗狗特色。如果这次结束可以看到罗蜜和杀手斗智斗勇一定很精彩。呵呵
数帖子的事件应该不会再发生了,的确比较场外因素。天神是不是用修改游戏者的帖子数来控制的?
想来想去还是这种方法最好,天神工作量不太大,杀手也不必两套马甲那么辛苦。


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但我的确不是为了这一点点处罚,
了解的人会知道我也是为了狗狗更好,有些之前提到过,
现在要走了不得不再说一次,用洪晃的话“再憋着我会得癌的。”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自己不能习惯就不再勉强自己了,这次罗猪版杀会继续关注。
很高兴来狗狗后认识了几位朋友,感谢你们:)







规则问题不适合在投票贴里讨论,单开个帖子。

几个问题,倒着来谈。

    [*]改进杀手堂

    这局采用leaf的建议,重新设计了杀手堂(这次还包括“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密室”)的发帖方式。新的设计杀手不用换马甲,天神也不太辛苦,只是发帖过程有点繁琐,前两天杀手和天神都有点不太适应。这两天好像适应一点了。新的设计可以做到从帖子数上不露任何痕迹。详细的还是游戏结束后再公布解密贴给大家看,并听听杀手和猪猡们对这次改进的想法。

    [*]是否应当允许编辑

    版杀和面杀不一样,因为不是实时互动,说出去的话还有往回吞的时间差。该不该允许编辑的问题从游戏二的时候就开始讨论。到现在,多数人的意见还是允许编辑。

    首先从规则的平衡性上来说,允许编辑不存在对某方游戏者明显不利的因素。杀手固然说错了话会给拿住把柄,平民也可能一个口误给抓住了就越抹越黑。甚至还可能存在杀手说话往往反复斟酌,没啥漏洞;平民说话却有时不想太多,给抓住了百口莫辩的情况。因此允许编辑,对各方游戏者来说是平等的;

    其次从推理的过程来说,现实中的侦探也不是随时拿个录音笔录下一切口供来作为指控的证据。以我对版杀的理解,指控某人很少是抓住他的某一句话来指控的。绝大多数时候,我们是从游戏者的立场、倾向、策略选择上来判断他的阵营。而这些宏观因素不可能通过编辑帖子来修改。我今天指控楼兰,明天一看形势不好编辑帖子说我昨天指控的其实是苹果?那早给人推死了。过分关注个别字词,我觉得是舍本逐末,容易流于孤证定罪。这可能是一部分游戏者的思路,但这不是推理的正路。

    这不是说版杀中没有抓细节的高手。我对抓细节的理解是:除了运气特别好的时候,多数情况下很少存在一抓致命的细节。抓细节的高手往往是在不动声色中搜集无数细节——而且绝大多数细节,在刚刚被抓住的时候,甚至看不出它对我们发现谁是杀手有任何用处。高手的能力在于把无数细节的碎片在大脑中拼合成唯一的真相。对于这种抓细节的游戏者,对方即时想修改自己的帖子也无从改起,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对方会从你的哪句话里搜集到的细小的破绽,草灰蛇迹,伏线千里,然后收束成结论。

    再者从程序上来说,这个论坛程序有两种情况下不会留下编辑记录:一是发帖后几分钟内立刻编辑;二是那个帖子最后一次编辑是由管理员——我、狗狗、或者铃铛——编辑的。有时我会特意洗掉神的使者的编辑痕迹——纯粹为了版面美观。但我们管理员不会去洗游戏者的编辑记录——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而留下编辑的记录本身也是一个线索——游戏二、三的时候好像还有常有游戏者提到这个。但是现在很少有人提了——这是推理不断发展、不断成熟的必然结果。就像游戏十以前在线时间也是游戏者们爱提的一个因素,现在也很少有人提了。因为那种推理证据,多数时候靠不住。

    不同的版杀习惯不一样,这没法勉强。我的理想是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设计出能够最充分的发挥游戏者的能动、把对游戏者的束缚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的发掘游戏的乐趣和增进游戏的精彩程度的规则。

    [*]今天旁观者投票的事情

    我同意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凡是能通过程序解决的问题,不应当通过规则来解决。这是我设计规则的基本思路之一。这个论坛的程序无法禁止旁观者投票,以及其他程序上的难以满足版杀要求的种种功能缺陷,我尽可能和PHPWIND的官方开发团队,以及Hack高手们讨论过解决方案,并且——能够在技术范围内通过有限的改动来解决的问题——都设法解决了,比如游戏者看不到投票者的问题。到现在还没解决的,差不多都是技术上解决起来有相当巨大的困难。当然不是说从技术上绝对无法解决,比如说每次投票都单独开一个小版块只让游戏者进去投,或者找人全面改写论坛程序代码——但是前者是在损害这个游戏的乐趣,后者暂时还有种种实际困难——不排除未来条件成熟的时候我会雇人开发一套独立的完全为版杀之用的Hack,It's one of my dreams :)

    因此天神只能在每一次投票时不厌其烦的谆谆告诫旁观者不要参加投票——我看来这就是警告,而不必对每个违规者再单独提出警告——我知道你是出自对游戏的关注,也理解你对这个决定的感受。我想没有人,包括你,实际在意罚100元还是200元,又不是Q币还有点实际价值——你反感的不是这个处罚,而是天神这个态度;天神也一样——天神的处罚也不是真认为违规者多么过分,要把违规者怎么样,也是要表明天神的态度。天神要表明的态度是:游戏开始以后,规则的地位、游戏者的地位高于其他;包括旁观者在内的任何人做出任何的行动必须符合规则;游戏者的利益高于旁观者。换句话来说,天神认为旁观者的这个行为触及规则,可能影响游戏,就会优先维护规则,保护游戏者。在这个大前提下面,才会斟酌具体的前因后果,衡量处罚的轻重。换句话来说,天神是希望通过把处罚降到最低的这么个象征性的行为来传达天神对你的行为的理解。但是天神没有权力逾越规则为天神设定的底线。

    是严肃、是冷、是不通情达理。换到你的位置我也会有这些看法。很自然的事。或者说,天神在游戏的管理者的位置上,和旁观者优先考虑的价值标准不一样。我很珍视一年多来在游戏中认识的这些朋友。但既然是这个游戏把我们聚在一起,对这个游戏的认真就是我们的友谊的前提。在这个版里面,只要游戏一开始,就是规则最大、游戏者最大,我想其他热爱杀人游戏朋友也有同样的信念。觉得不个别警告就直接处罚不合理,可以在游戏结束后大家讨论修改规则。但在游戏中出现了违规问题,天神的职责首先是直接执行规则。从我个人的思考上来说,这个处罚并不是传达谴责或者惩罚的含义,这个处罚的含义就是尊重规则,尊重规则就是尊重游戏者,尊重我们对这个游戏的感情以及我们在这个游戏中形成的友情。

欢迎继续就任何方面提建议。希望你开心。
Posted: 2006-08-18 22:37 | [楼 主]
流刃若火
杀人游戏MVP勋章I
级别: 侠客


精华: 0
发帖: 172
威望: 108 点
金钱: 1012 静电币
支持度: 0 点
在线时间:117(小时)
注册时间:2006-03-23
最后登录:2008-05-21

 

原来投票帖大家都能投票的啊。。。

hia hia hia :)

很久以后
你会不会在某个雨日
偶然想起我
那时候,我已经老了
而你记起的
却依然是我年轻时的样子
Posted: 2006-08-19 01:11 | 1 楼
狂拽の磊磊
老妖
级别: 论坛版主


精华: 6
发帖: 12375
威望: 445 点
金钱: 0 静电币
支持度: 10500 点
在线时间:1126(小时)
注册时间:2003-08-27
最后登录:2024-05-30

 

Quote:
下面是引用流刃若火于2006-08-19 01:11发表的:
原来投票帖大家都能投票的啊。。。

hia hia hia :)

我刀都磨好了,你投一票?

生命的序曲是几声的哭泣,而终结却只是一声叹息。今朝谢幕是你,来日不知何人?
Posted: 2006-08-19 12:33 | 2 楼
24k纯猪
杀人游戏MVP勋章I
级别: 圣骑士


精华: 0
发帖: 169
威望: 14 点
金钱: 372 静电币
支持度: 0 点
在线时间:88(小时)
注册时间:2006-05-29
最后登录:2007-02-03

 

感谢瓶总对我的建议的重视,谢谢。

对编辑一事我还是在自己的牛角尖里,可能因为我说的编辑不是关注个别字和一些细节,至于错别字更不需要太介意,除了杀贴从来还没发现有人关心过别人帖子的错字。
我说发现有时候不显示编辑过的提示,还是因为不了解本论坛的程序。昨天天堂说后才知道是要过一段时间的编辑才显示,马上编辑不显示。我原以为都会显示的。
杀人游戏我的理解是人生的缩影,后悔药没的买,不管杀手平民,面对压力的真实的反应固然不完美,但是我们用不断积累的经验的投入的热情来追求更完美。
然而既然大部分人没有意见,那就是我坐在牛角里了,恐怕我需要一些时间来考虑。

此外对于违反规则一事,昨天有点意气用事我道歉,今天更明白天神的处境和对程序做的努力,规则大过天,而且以前有过重罚的记录,这次不罚不公平。我对我的惩罚没有异议!
既然是建议那就是对今后的规则的探讨。每次的规则的确警告,在我们看来就如同格式条款,都已麻木认同。但很多人不知道没有权限限制也是事实,甚至没有想过会有游戏外的人投票。因此真正看到有人居然可以违反第一反应是程序出问题而不是人为破坏规则。如果天神以一个新成员的角度考虑一下规则会不会更人性化一些?希望给论坛新人一次口头警告的机会,如果这错误犯的早,连100块都没有怎么办呵呵,从较宽松的环境走来严格的环境有点一下被打懵的感觉,缓一点就暖一点。

最后谢谢天堂和苹果对我的好意,我的PM回复有得罪之处请见谅。
Posted: 2006-08-19 14:00 | 3 楼
tangisme2004
有时候,过程真的比结果重要~!
级别: 嘉宾


精华: 4
发帖: 2970
威望: 827 点
金钱: 0 静电币
支持度: 1348 点
在线时间:443(小时)
注册时间:2005-07-22
最后登录:2019-10-09

 

大家要和为贵,我在火车上的一天里发生这么多事啊,游戏里我也挂了...
Posted: 2006-08-20 00:01 | 4 楼
bbsriver
杀人游戏MVP勋章I 杀人游戏MVP勋章II
级别: 管理员


精华: 52
发帖: 17391
威望: 8729 点
金钱: 7064 静电币
支持度: 19901 点
在线时间:13725(小时)
注册时间:2002-11-21
最后登录:2016-12-22

 

Quote:
下面是引用24k纯猪于2006-08-19 14:00发表的:
杀人游戏我的理解是人生的缩影,后悔药没的买,不管杀手平民,面对压力的真实的反应固然不完美,但是我们用不断积累的经验的投入的热情来追求更完美。
.......

也分不同情况。乔峰一掌打死阿朱肯定是追悔莫及,郭靖指控黄蓉杀了江南五怪却还有可以撤回指控的机会。

以前对旁观者投票重罚是因为游戏者没法看到投票人名单。天神又不可能24小时都在线随时说明,一旦出现旁观者投票,游戏者不知道谁投的,会给游戏造成很大影响。改了程序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出现旁观者投票的情况,沿用了以前的处理方式。不过新形势下确实可以考虑降低对旁观者投票的处罚力度,因为危害也减轻了。
Posted: 2006-08-20 05:15 | 5 楼
香香睡美人
~狗狗版杀食死徒~
杀人游戏MVP勋章II 杀人游戏MVP勋章I
级别: 嘉宾


精华: 3
发帖: 4080
威望: 3402 点
金钱: 25111 静电币
支持度: 2 点
在线时间:2296(小时)
注册时间:2005-09-05
最后登录:2020-06-13

 

老板早哈~ 我起床了。你是5点多起来晃晃又睡了吧?
生活就是不少不多,不庸俗不痛苦,刚刚好
Posted: 2006-08-20 10:26 | 6 楼
bbsriver
杀人游戏MVP勋章I 杀人游戏MVP勋章II
级别: 管理员


精华: 52
发帖: 17391
威望: 8729 点
金钱: 7064 静电币
支持度: 19901 点
在线时间:13725(小时)
注册时间:2002-11-21
最后登录:2016-12-22

 

5点多就出门了。风餐露宿呀
Posted: 2006-08-20 16:03 | 7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狗狗静电BBS - wwW.DoGGiEhoMe.CoM » 为了忘却的纪念 Memory for Forgetting

沪ICP备05008186号
Powered by PHPWind Styled by Magi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