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关于第二天的数帖子的争议,及请全体游戏者参与解决方案的讨论 & 秘密投票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bs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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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天的数帖子的争议,及请全体游戏者参与解决方案的讨论 & 秘密投票

分三个部分:事实、评判、解决方案。逐一说明:

一、事实


    [*] 现在杀手堂的安全性设计,是根据游戏七当中暴露的问题改革的产物。现在参与游戏的朋友,除了mecyl之外都没有参与过游戏七,对于当时的情况不是很了解。简单的说,游戏七当中,平民和杀手双方都把用论坛提供的各种数据统计功能来判断游戏者身份的方法发挥到了极致。惊人准确的判断出了许多重要角色的身份。游戏结束之后,这种行为的正当性引起了很大争议。游戏八和游戏九的规则不得不弃用杀手堂,以待找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 对原有杀手堂制度的缺点作了重大修改之后,游戏十重新开放了杀手堂。这时别的统计功能可能造成的问题都已经被堵住了,只有一个地方还可能造成游戏者身份的暴露,即发帖数统计功能。天神在重新开放杀手堂的同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杀手堂的置顶帖中,就这个问题专门作了说明:

    Quote:
    下面是引用bbsriver于2005-07-14 18:09发表的[公告]关于杀手堂的ABC:
    .......
    4. 只要进入了杀手堂,任何ID都可以在这里面发帖。但是请注意一点:杀手堂中的发帖数是会统计在你头像下方的发帖数之中的。如果你的游戏ID在游戏主版块发帖并不多,发帖数却很高,观察力出色的游戏者会意识到你在其他秘密板块中也有发帖。这样你的身份就可能会暴露。所以,建议尽量少用游戏ID在杀手堂内发帖!
    .......

    [*] 在游戏十之前,原来的杀手堂设计当中,游戏者真身和制服都不可能进入杀手堂,因此也不存在这个问题。这是从游戏十开始新出现的问题。在游戏十当中,这个问题并没有暴露出来。但事实上,我能想到的,各位游戏者不管进没进过杀手堂,早晚都能想到。因此到两局之后的游戏十二,帖子数的问题立刻浮出水面。

    [*] 杀手方面也意识到了这个制度的不妥之处:

    Quote:
    下面是引用实习警花于2006-05-31 20:28发表的:
    瓶总,当了杀手我知道下次怎么找杀手了,仔细计算他的发帖数,肯定会有差别的,换来换去很麻烦,难免不用版杀号在杀手堂发个把帖子,建议改一下

    Quote:
    下面是引用bbsriver于2006-05-31 22:15发表的:
    这个修改在技术上有点难度……我和负责程序的狗狗商量一下。

    要方便的在几个ID之间切换,我的推荐是再安装一个浏览器软件: Opera
    这里是下载页面:http://www.opera.com/download/
    Opera 和 IE 可以同时打开,用Opera登陆的ID和用IE登陆的ID可以不同。只需要在两个浏览器之间切换窗口就可以了。

    Quote:
    下面是引用实习警花于2006-06-02 07:07发表的:
    不要用版杀号发帖了,会被看出来的

    [*] 事实上杀手并未就这个问题向天神提出过抗议。天神在6月2日下午两点决定“随机修改一些游戏者的发帖数”,是天神自己觉得这么做准确率太高,难度又不大,偏离了语言-心理分析的游戏轨道。既然已经有人在数帖子数,风气一蔓延开来早晚要数到警花头上。

    [*] 6月2日下午四点,丁丁给天神发来短消息,询问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

    Quote:
    作者:记者丁丁
    标题:关于.....
    时间:2006-06-02 16:52

    内容:
    我有些发现与分析,但一定会涉及到真身,不知道这样对不对?如果感觉这样不应该,我愿意继续沉默,但我想了一个晚上,觉得这个只是抓住线索的推理,连我自己 也不知道答案的最后是否是正解.

    比如说吧,我知道实习警花是杀手.但现在不能确定她的游戏马甲.还有一些别的零碎东西.我的一切只是推理,还有他们的不小心...

    我希望能得到2天神的意见.

    望回复.谢~

    [*] 天神晚上六点看到短消息,考虑之后如下回复:

    Quote:
    呵呵,是涉及到数帖子数的问题吗……
    规则没有说不能这么做。所以天神不干涉你的决定。

    同时天神在杀手堂中作了提醒:
    Quote:
    下面是引用bbsriver于2006-06-02 18:07发表的:
    因为有人在数帖子数,所以天神提醒一下,两位杀手最好另注册一个陌生的ID进杀手堂发帖。不然真身和马甲都很容易被盯上。

    或者使用论坛短消息,或者使用QQ、MSN,等等等等……

    不过这时已经有点晚了。

    丁丁回复:
    Quote:
    作者:记者丁丁
    标题:Re:关于.....
    时间:2006-06-02 18:49

    内容:
    我想好了,明天或者需要遗言的那天再说也不迟.....

    [*] 丁丁在发短消息的时候还是“知道实习警花是杀手.但现在不能确定她的游戏马甲”。到了晚上,游戏者开始讨论游戏十的时候,丁丁发现小杜帮参加过游戏十。一共就这么几个人,每人的风格差异还很大,立刻就意识到警花就是小杜帮。整个分析链条都挂上钩了,加之已经得到了天神肯首,丁丁随即发表了他的决定。

    [*] 昨晚就丁丁的行为正当与否产生争议之后,丁丁给天神发来的短消息:

    Quote:
    标题:这个是不是推理?

    说句真话吧....我这样做是否错了呢?
    或者应该瞒住一切,用个很平常的理由......
    我玩不下去了
    除了狗狗,我真的完全没接触过外面的杀人游戏....所以我认为我是在推理....如果 是错了,你们公开裁判吧,但我从来没用过不合法的手段,并且的我手段也没有卑鄙 之说.....
    如果认为我没错....你们沉默好了.
    我坚持我是在推理...但伤害了某些人....
    是不是违规了?我真的好想知道....但我觉得我没有错.....
    除了每天都有看报名帖子,我什么也没做过....
    我没利用任何漏洞......所有都是我的猜测........我说了,除了看过游戏的报名帖, 我什么也没做过.
Posted: 2006-06-03 06:16 | [楼 主]
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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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一段想要料理丁丁的话,就看到这个.
必须说,可能引用以前的东西来为自己辩护和寻找杀手这个事情明里是我挑的头.
我现在要杀丁丁,没有这么道德的东西,就是因为船长的话.
所以,他死,也要死在游戏里.没有理由靠一道宙斯的雷电劈死一个
积极而且没有违规的参与者.
我之前还担心会不会天神直接OVER掉他.这下放心了.
我的态度明确了吧.就不用真身再上来说了.
赢了,这就是王道啊
Posted: 2006-06-03 07:56 | 1 楼
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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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是小杜邦自己跳杀了,难道这样我还弃权不投么?
赢了,这就是王道啊
Posted: 2006-06-04 09:56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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