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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c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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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馒头血案'' 说起 GNU创立者谈自由软件

本报道的真实性暂时未经证实:

仅仅是处于娱乐的目的, 胡戈动了凯歌的馒头. 虽然胡戈没有像皇帝的新装里那个小孩说陈凯歌什么也没穿, 但凯歌对此还是非常生气. 我想, 在凯歌生气, 怒斥胡戈 "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的一刻, 也扎碎了自己的馒头碗. 起初, 我以为只有国人在关注这个事情, 直到有一天, 我收到了Richard关于此事件的邮件, 才意识到, 在西方国家, 也有人关注此事. 于是我就此事对 Richard Stallman 进行了专访, 从法律和道德伦理的角度探讨了我们能否动凯歌的馒头. 下面是对话的全文.


  徐继哲: 最近, 中国的网友都在讨论馒头血案, 非常热闹. 连你也知道了这个事情, 我感到有些意外, 你是从哪得到了这个消息? 为什么如此关注呢?


  Richard Stallman: 西方有报纸刊登了这个事情, 我恰好看到了. 他们认为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但我认为这件事情非常重要, 主要有2点原因, 首先, 我很爱开玩笑, 尤其喜欢这类恶搞, 因此当有人威胁要起诉这类事情时候, 我感到非常气愤; 其次, 我一直都非常关心过于严格的版权法对公众造成的伤害.


  徐继哲: 你看过《无极》或者《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么? 更喜欢哪个?


  Richard Stallman: 我都没有看过, 我从来不买DVD. 为了对公众进行限制, DVD都以加密的方式发行. 他们以为无法写出能够播放DVD的自由软件, 但是Jon Johansen做到了,但美国政府正审查这个软件. 所以我只有2个选择, 要么私下得到这个软件, 要么抵制DVD, (笔者注: Richard只使用自由软件)我更倾向于抵制DVD. 电影公司一直都试图让版权法变得更加严格, 所以, 我更不会花钱看他们的电影了. 理论上, 我可以通过P2P网络来获得这两个片子, 我也一直认为, P2P共享是符合道德伦理的, 应该被合法化. 美国电影协会一定认为我是他们的敌人, 或许他们正在找借口来起诉我. 所以, 我还是不看了, 其实, 除了做飞机的时候, 我几乎不看电影. 我认为书籍是更好的朋友.


  但是即使有人把破解的电影从门缝下面塞给我, 我还是看不了, 因为我不懂中文. 将来如果《馒头血案》有英文字幕, 我还是想看看, 我想我会喜欢它. 但这并非关键, 即使没有看过这两个片子, 也不妨碍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道德伦理问题. 道理很简单, 人们有权利做这类恶搞的事情, 这是言论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目前美国在人权方面没有太好的例子, 但在一些具体的领域做的还是不错的. 对于这类恶搞的行为, 美国的版权法认为这是 "正常使用(fair use)" . 在你想进行恶搞之前, 无须向某些人获得许可, 这是合法的.


  徐继哲: 众所周知, 你在1985年创立了自由软件基金会, 启动了GNU项目, 一直是自由软件运动的精神领袖, 很早就认识到了专有软件的? ? 你鼓励人们互相分享软件的源代码, 让大家能够自由的学习、拷贝、修改和发行计算机软件. 可否从这个角度谈谈你对艺术创作的观点? 软件开发和艺术创作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我们该如何鼓励自由和创新?


  Richard Stallman: 软件是一种讲究实际的艺术, 写一个程序的目的不是让它看起来好看, 而是要完成某个具体的工作. 这使得我们在从拷贝或者版权法的角度来看待计算机软件的时候, 处理方式要与其他事物有所不同.


  对于计算机软件(以及像百科全书、教科书)这类实际使用的东西来说, 每个人需要如下4种基本自由:


  1、运行软件的自由;
  2、学习软件源代码, 以及按照自己的意愿修改的自由;
  3、拷贝的自由;
  4、再次发行软件的自由;


  如果你没有拥有这些自由, 那么在你日常的活动中, 你将失去对计算机的控制, 事实上, 程序的开发者控制了你.


  艺术工作则是另外一回事儿, 它不是为了做某个具体的工作, 它有自己的目的. 因此, 我不认为人们有发行修改过的艺术作品的自由. 但在使用艺术作品方面, 人们应该拥有如下2项基本自由:


  1、出于非商业目的, 完整分发拷贝的自由, 比如: 通过P2P网络共享;
  2、为了创作另外一个从整体上完全不一样的作品, 引用一个已经存在的作品的一部分的自由; 这就是Larry Lessig所说的 "remix" , 这是艺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 第2点就包括了像《馒头血案》这类的恶搞. 虽然我没有看过这2个片子, 但我认为, 恶搞同严肃艺术一样, 都是对社会的重要贡献. 从这点来说, 你会发现, 我并非是完全反对版权法, 我不想完全废弃它. 如果有人出于商业目的, 发行了凯歌的电影, 或者利用《无极》做了一个与《无极》非常类似的东西, 凯歌完全可以起诉他, 或者向他收费. 版权法必须被设计成符合公众的利益, 如果不尊重这些基本的自由, 那就太严格了.


  徐继哲: 现在一些律师、专家认为胡戈侵犯了《无极》的版权, 所以从法律的观点看, 如果胡戈被起诉, 他们认为胡戈会败诉. 但是绝大多数网友却支持胡戈, 你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Richard Stallman: 这说明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 尊重大家的权利, 中国的版权法可能需要修改, 并且人们已经意识到这点了. 像其他国家一样, 中国应该抵制像WTO这样的组织所带来的负面压力, 毕竟, 这些组织只是想抑制各个国家.


  徐继哲: 现在人们在谈论版权、专利、商标等问题的时候, 经常使用 "知识产权" 这一个词语来一语带过, 在讨论馒头血案的时候, 表现得也非常明显. 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的趋势, 容易造成更大的混淆, 你如何看待此问题?


  Richard Stallman: 说版权法和专利法就像说中国和印度一样, 根本就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东西. 如果再用此类比说商标法, 就好比是亚美尼亚. 设想, 如果人们不再区分中国、印度、亚美尼亚, 而是统一说成亚洲, 那么就会得到一个混合的错误印象, 人们还以为自己了解了亚洲. 比如, 人们会认为亚洲人(亚美尼亚)大多信仰基督教; 大多数亚洲人(印度)说印度语; 用筷子吃饭(中国). 所以, 最终人们得到了这个结论: 亚洲人是说印度语、用筷子吃饭的基督教徒. 我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 所以知识产权这个术语会让大家陷入困惑. 当一个人和你谈论知识产权的时候, 要么他已经被迷惑了, 要么他正试图迷惑你. 因此, 我们要单独思考版权、专利、商标等问题, 不要再使用知识产权这个词语.


  徐继哲: 你相对胡戈、凯歌以及中国的网友说点什么呢?


  Richard Stallman: 首先, 我要恭喜胡戈这次非常成功的恶搞. 希望胡戈不要就此道歉, 恶搞是对文化的贡献, 没有人需要对此道歉. 对于凯歌, 我想说他应该学会自嘲. 或许我没有凯歌出名, 但也经常有人通过画我的卡通图片来做这类恶搞, 对此我感到非常有趣, 而且我还会给那些作者写信来交流这类事情. 当然也有一些让我非常生气, 我也会告诉他们的作者, 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起诉他们, 我希望你也不要这样做. 对于中国的网友, 我希望你们继续坚决地支持胡戈, 这有助于帮助凯歌认识到什么才是正确的行为.


  徐继哲: 谢谢你的精彩观点. 到现在为止, 我也不知道胡戈是否已经被起诉. 但我同样希望凯歌能够学会自嘲, 将来创作出更多的优秀电影. 希望胡戈能够更加勇敢、冷静地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从这件事情, 我们再次看到: 智慧在民间, 公平在民间!


  最后, 谢谢Richard接受我的专访, 希望将来我们能够有机会谈谈自由软件运动的一些最新进展, 比如GPLv3, 谢谢!


  Richard Stallman: 好的, 对此我充满期待!


  相关介绍: Richard Stallman简介


  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 GNU工程以及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创立者、著名黑客, 自由软件运动的精神领袖, 为自由软件运动竖立了法律规范. 如今自由软件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计算机工业、科学研究、教育等领域, 显示出了极大的价值和生命力.


来自: 新浪
Posted: 2006-03-15 20:56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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