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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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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T]“特工和勇士”规则

管理提醒:
本帖被 bbsriver 从 它山之石 移动到本区(2008-03-11)
一、角色说明:
本届游戏共有15名玩家。其中角色分布如下:
杀手——2人。互知身份,在每一轮结束后向法官提交下一轮要谋杀的对象,同时说明要使用的凶器种类。目前可选择——刀(捅)、绳子(勒)、毒药(毒)

独立杀手——1人。学名为“间歇性精神分裂杀手”呵呵,此角色在每一位“好人”自保成功后会产生精神分裂,对任意一人进行谋杀(强制性),且手段极其残忍(不可防);在“好人”自保失败的情况下,可选择不杀;若杀手及卧底全部阵亡,由此人继续执行每轮的暗杀;每轮暗杀开始前向法官确认名单,符合上述条件的,即触发。而且,无人知晓此人的身份(经警察特别指认过除外,下同) 若此人被杀手暗杀,则其暗杀名单被触发(报复行为~);被处决,其暗杀无效。

警察——1人。每一轮讨论开始前可向法官认证一人的身份,注意:法官将用是或不是来回答。如:“XXX是杀手吗?”(注:独立杀手也是杀手)答:不是;“XXX是医生吗?”答:是。法官给出的是非回答是绝对客观和正确的~~(法官没有精神分裂~~^_^),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法官给出的答复,不能作为呈堂证贡在讨论帖予以公布,(如:XXX:“我向法官确认了这个人的身份”;或类似“我有确凿证据”云云)而只能作为内部参考消息。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警察若成功认证了特工或医生,法官会向认证的对象发留言告知警察的身份,从而与警察形成合力。(游戏开始互相不知道身份)

卧底——1人。想必大家一定看过无间道。此角色即是此“不明”身份!此角色借鉴电影无间道,也就是说此人的身份将随着游戏的进度而变化!杀手或警察被处决(或被暗杀)一人的情况下,此人即代替被处决(或被暗杀)之人的角色。换言之,若警察尚未阵亡,而大家投票处决了一名杀手,即此人成为杀手;若警察先牺牲,则此人取代原警察(已牺牲的)成为警察。在其身份被最终确定以前,拥有类似“勇士”的自保权。

特工——1人。一位独立的角色,由于受过超强的生存训练,每一轮暗杀开始前可以向法官确认选择两种自保手段——若与杀手手段相同则自保成功(67%概率)。同时在每轮暗杀开始前,可向法官认证一人是否为警察(注意:只能向法官询问:XXX是警察/医生吗?答案将是:是或否)——在成功认证后即可与警察形成合力。

医生——1人。每轮讨论开始前向法官提供要保护的人名字(可保护自己),医生在游戏开始时无人知晓其身份。同时,每轮保护医生需提供一种救治的手法(针对:捅、勒、毒)(33%概率)。同时,此角色可在每轮暗杀开始前向法官认证警察或特工,成功认证后即可形成合力。
每一位被保护成功但治疗手法不正确的玩家,能参与下一轮投票,但投票结束后将会与被处决的人一同去世;若医生选择了正确的救治手法,被保护人将得以被保护而全身而退。

巫师——1人。亦正亦邪的角色,在每一轮投票开始前向法官确认对一位玩家诅咒,投票时被巫师诅咒者票数将增加一票。当然此角色亦可参加投票,并是独立人物,无人知晓其身份(警察特别认证过的除外)。

律师——1人。亦正亦邪的角色,在每一轮投~票开始前向法官提供要实施辩护的对象,被辩护对象将能得到减少一票的特殊待遇(与巫师正好相反)

勇士——6人,均通晓武艺^_^。每人可在每一轮暗杀开始前,向法官确认一种自保的手段(33%概率),若手段与杀手手段相同,则自保成功,同时触发“独立杀手”强制性行凶杀人剧情;若自保失败又无医生保护则被暗杀成功。


二、补充规则:
1、若超过规定期限,法官未收到有关人员的留言确认,被认作此轮放弃权力。

2、自保仅适用于暗杀。

3、若“勇士”、“特工”的自保成功,法官将不予以公布姓名(为保护杀手),同时触发“独立杀手”强制性行凶杀人剧情;若自保未果,但为医生所救,本法官将公布为“医生所救”并且公布手法是否正确(不公布姓名);若自保未果而医生未救,则暗杀成功。

4、若角色根据游戏进度发生改变现象,本法官将及时在讨论帖中予以公布。同时,因角色变换而产生的警察可能会得到的错误信息,本法官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第一轮警察询问:A[A的身份是卧底]是杀手吗?答:不是,然后自第一轮杀手被处决,A的身份变为杀手[A将会收到有关角色变换的留言],本法官将不再另行通知警察)。

5、为保护杀手和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实现游戏的平衡,在警察去世后禁止发表类似“怀疑范围”的遗言。

6、每轮结束后,本法官将把本轮所有特殊人物的留言制作成表格形式,同时本法官郑重承诺——实事求是,尽己之力维护游戏的公正性~~~~=)

说明:本次游戏角色和各角色特殊权利的设定,是为了大家到中后期对游戏一如既往的热情而采取的新型设定,尚未形成绝对平衡。在游戏进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均可提出和质疑——另:正式游戏开始后,本人将另开一帖作为旁观和灌水之用,有任何意见和问题均可在此帖中予以提出。


三、结束条件:
1、 杀手、独立杀手、卧底全部阵亡(卧底是否阵亡根据游戏进度)好人方胜。
2、 警察、特工、医生、卧底,全部阵亡(杀手胜,卧底条件同上)杀手方胜。
3、 杀手方总和大于好人方————杀手方胜
4、 6位“勇士”全部阵亡————杀手方胜————为了加大好人获胜的难度。

四、时间安排:
由于本届游戏为实验版。故游戏进度为“慢速”(48小时一轮)。
具体开始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继续关注。

五:特别提示:
1、 本届游戏规则,使得杀手杀人、医生救人难度加大。同时警医方也由原先的3人变成1+1+1的模式,所以特工与医生能否在游戏伊始M对警察将是警医方成功的关键之一。

2、 想必大家一定注意到“特工”由于每轮都能进行67%成功率的自保,使得杀手成功暗杀此角色的概率大大降低(也存在特工与医生会合后,能100%保证不被暗杀的可能性)因此,杀手除了碰运气正好干掉此角色外,唯一能利用的就是舆论。嘻嘻

3、 卧底是一个很能出彩的角色,灵活性很大。

4、 由于杀手方也变成了2+1的模式,换言之杀手甚至有杀错同伙的可能性,同时也不知道警医方是否已形成合力,因此极大的加强了游戏的未知性。

5、 警察M人,究竟应该先M同伴呢?还是先M对手?这点警察同志应该予以考虑。

6、 巫师和律师,应该对局势的发展有一定的判断提前确定人选。

7、 由于杀手获胜的条件有多种,因此,完全有多种形式的暗杀顺序可以选择。

8、 另外对各角色的心得和全新体验,希望大家在游戏中慢慢摸索————梦想由你开始,神话由你延续
Posted: 2005-12-15 22:11 | [楼 主]
kn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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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象有点意思,但是规则好象有点烦琐,对天神的工作不利,是否考虑进行部分的简化呢?独杀工作出现前提话,可以充分保证避免互杀的危险,替身(就是卧底的那个),实质上为游戏的双方提供了更多机会,特工的权限和警察有部分重叠,这样不好,平民可以摇身变勇士,充分提高平民的游戏热情,但是似乎这样一来杀手会很难办,会不会导致游戏时间的延长呢?此疑问一也;所谓形成合力是什么意思呢?两个人可以商量进行?注意,警察和特工都可以获得信息,但是只有警察是查杀手的,特工和医生都是查自己同伙的,实际上如果查到警察前两者的作用并不大(信息出现局限性,但是如果查到后来的话,只要成为合力,就相当与三个占卜每夜平均占了至少两个人,这对于后期的杀手几乎是直接致命的!)这样是否反而变相提高了占卜的能力呢?此疑问二;最后,游戏执行过程中单开帖子供灌水之用,好想法,但是执行起来和全民马甲的方式正相反,是不是会更容易导致大家对游戏的沉默呢?此疑问三.
中午看见的,晚上回家,想写一个类似剧情的大纲,到时贴出来请大家讨论
Posted: 2005-12-16 12:34 | 1 楼
kn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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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啊,我对每个都看了,呵呵呵呵,觉得这个还是可以考虑的,其他的几个觉得都有点不适合
Posted: 2005-12-16 12:53 | 2 楼
kn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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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刚好想到一个名字叫<记忆邮包>的纲,是我以前想写的一个科幻性质的小故事的引子,如果改头换面也许可以当成剧情的大纲
Posted: 2005-12-16 12:55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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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其实卧底存在是为了游戏的进一步进行而存在的,因为两方都可以替补,所以应该还算机会均等吧?
另外可以考虑做部分削减啊,比如说,警察一旦和特工或医生联手,特工和医生的技能就消失或转换,又比如说,替身一旦转化成任意一方,如果成为杀手,则丧失第一夜的特权,如果成为警察,则失去与同伙的联系,(相应具有的只是寻找同伙的技能)如此不是就可以相应的对游戏起平衡的作用吗?
主要是觉得替身为游戏进行提高了趣味性,比如说,替身刚好被漂白,马上变成杀手,哈哈哈哈哈,相信替身自己也会兴奋吧?又或者替身不小心被推到嫌疑地位,当夜警察被杀,替身转职,第二天直接被投死,估计他自己也会郁闷的要死吧?
Posted: 2005-12-16 13:16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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