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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德与好色——解说吴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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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德与好色——解说吴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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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德与好色——解说吴宓
《论语》中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所谓好德,就是喜欢道德;所谓好色,可以说是爱美。在具体情况下,好德可以说是重德轻才,好色可以说是重貌轻德。吴宓先生“以道德与爱情为职志”,可以说是想在爱情中把道德和才貌结合起来,并且把这当作他的天职、理想。但在事实上是否做得到呢?
《吴宓日记》1936年8月1日中说:“盖中国一般人,其视爱皆为肉体之满足及争夺之技术,不知宓则以宗教之情感而言爱。……真正之爱者,皆情智超卓,道行高尚,上帝之宠儿,而人类之俊杰也。爱乃极纯洁、仁厚、明智、真诚之行事,故宓不但爱彦(指毛彦文)牺牲一切,终身不能摆脱,且视此为我一生道德最高、情感最真、奋斗最力、兴趣最浓之表现。他人视为可耻可笑之错误行为,我则自视为可歌可泣之光荣历史,回思恒有余味,而诗文之出产亦丰。我生若无此一段,则我生更平淡,而更郁郁愁烦,早丧其生矣。今年老情衰,并此而不能再,故益不胜其系恋也。”
吴先生这番话,在我看来,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观在中国的翻版。首先,把爱情看作肉体的满足,不但在当时,就是在今天也一样;不但在中国,就是在西方,甚至西方还超过了东方,都把爱看成是不需要感情的性行为,如英国的爱利恶德(T.S.Eliot,即艾略特———编者注)在《荒原》中描写的女打字员,法国加缪在《局外人》中描写的局外人,都是有性无情的爱。其次,把爱情看作争夺的技术,那就是充斥今天电影电视上的三角恋或多角恋。而吴宓却把爱看作宗教的情感,那就是把意中人看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女性,把爱情当作对女性的向往与追求;换句话说,爱情使女性升华为女神,而性行为却使她还原为女人,甚至降低到动物的地步。所以吴先生说真正的爱者,无论在情感上还是智慧上,都会超凡脱俗,卓尔不群,道德行为都很高尚,成了天之骄子,人中龙凤。一句话,爱情使双方都提高了。
以上是谈理论。至于在事实上,吴宓为了爱毛彦文而牺牲一切,甚至牺牲家庭,和陈心一离婚,这是不是宗教的情感呢?关于宗教情感,《吴宓日记》1928年10月3日早有记载说:“1.对爱情的宗教观:爱情是恶魔的诱惑,应加以抵制。2.对爱情的古典主义观点:爱情是一种疾病或病态;只能在沉默中忍受。3.对爱情的浪漫主义观点:爱情是幸福,是上帝的恩赐,是光荣;应该尽量享受,即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4.对爱情的现实主义观点:爱情只不过是激情和欲望;用谋略和金钱来满足爱情,对另一方无责任可言。若宓诚当其局,不知于四者之间何择也?”由此可见吴宓选择的宗教观并不是28年的宗教观,也不是古典主义观点,而是接近浪漫主义的爱情观。他反对的肉欲观倒反而像是现实主义的观点了。
他在前一天的《日记》中说:“寅恪新婚,形态丰采,焕然改观,颇为欣幸。谈校事,寅恪亦谓近今深感于生命之短促,故决专心著述,及时行乐;其他事务得失,概不萦心。……念宓半生无室家之乐,此生何可如此断送。今既看明一切,即毅然果决,与心一离异,而希望与彦结婚。世人诽笑,亲友责难,皆所不顾矣。”但后一天的《日记》却说:“如能介绍彦与他人,彦诚得所依归,宓亦当斩断情丝,而心一亦可敷衍终身。”这样看来,吴宓对毛彦文的爱情并不是宗教情感,也不是浪漫主义,而是矛盾重重,逐渐发展的。既然不一定要和毛彦文结婚,为什么一定要和陈心一离婚呢?这是合乎道德的吗?
《吴宓日记》1928年10月10日中说:“宓以对彦及心一事征求Winter(温德教授)意见,以为参考。因托言欲撰小说一部,设为三角恋爱。……C(吴宓)不满于其旧式之妻A(陈心一),而眷恋新式之女友B(毛彦文),B亦心爱C甚,则其后之事实将如何推演,道德与利害之关系又如何?Winter所答宓之问,略述如下:……总之,若C终不能自制其感情,非弃A而就B不可,到此地步,只有用最和平妥善之方法,与A离婚,而与B结婚,总以使A伤心之处愈少愈佳,以善良慈祥之道出之,则C之罪可以减轻。”由此可见,吴宓担心与陈心一离婚是不道德的,所以才和温德商量;而温德甚至认为抛弃陈心一是有罪的,如不伤陈之心,罪才可以减轻。
11月27日日记又记下了陈寅恪的意见:“寅恪则谓无论如何错误失悔,对于正式之妻,不能脱离背弃或丝毫蔑视。应严持道德,悬崖立马,勿存他想。……又谓宓此时已堕情网,遂致盲目,感情所激,理性全无。他日回想,所见必异。……寅恪谓此事已成悲剧之形式。宓则以本身提倡道德及旧礼教,乃偏有如此之遭遇。一方则有心一,一方则有彦,此则悲剧之最大者也。”陈寅恪是吴宓最要好的朋友,他也认为抛弃妻子是不道德的;更严重的是,吴宓本身提倡旧道德,旧礼教,却不能以身作则,反而不如他批评的胡适;胡适提倡新文学,新道德,为了不伤母亲的心,却和旧式女子结婚,相形之下,吴宓不是太不道德了吗?
1929年9月8日《吴宓日记》中谈到叶公超时说:“宓与谈离婚事,叶极不赞成,谓此事固非道德问题,然事实上则离婚对两造均有害而无益。对宓有损名誉及声望,对心一则殊痛苦。盖心一为中国旧式之好女子,非受宓逼迫,绝不愿离。宓应早知世间多不满意事,婚姻不过人生一种辛苦之义务,何可今者更存浪漫之理想,而不以宓之室家为满足乎?容忍是宓之惟一指针,最好不必离婚,……”叶公超说离婚不是道德问题,这是从西方的观点来说的。但陈心一是东方的旧式女子,被迫离婚就不能说不是道德问题了。叶公超说的话暴露了他自己的思想,他把婚姻看成义务,这是现实主义的爱情观;他也看出了吴宓的爱情观并不是宗教的,而是浪漫主义的。由此可见他有知人之明;但10月28日他说:“虽有意为某事,须为之若无心者方妙”,这又说明他做事有心机,有策略了。
《吴宓日记》8月25日还提到陈逵,吴宓曾称陈逵为中国的雪莱。谈到离婚的事,陈逵说:“(1)离婚并不伤道德,惟宓与心一虽性情兴趣不同,但尚未至必须离婚之程度。(2)彦必愿与宓保持友谊,但必不肯嫁宓(此陈君推想之词)。(3)如不与心一离婚,则宓虽欲与彦为感情之朋友,亦必势所不许,则试问宓视(甲)与心一之夫妇关系(乙)与彦之感情及友谊二者孰重?如谓(乙)重于(甲),则宜决然离婚。(结论)”。陈逵的分析很合吴宓的心意:第一,他说离婚不伤道德,这也是从西方观点说的;第二,他说毛彦文不肯嫁吴宓,吴宓却认为这是陈逵的推测,并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第三;如果吴宓认为对毛彦文的爱情重于夫妇之情,那就坚决离婚。这点最合乎吴宓的浪漫主义爱情观。所以吴宓就请陈逵替心一另找对象,以便虽然离婚,也对得起陈心一。在吴宓看来,这就算道德高尚,超凡脱俗了。
张曼菱在《北大才女》中说:“我感到《吴宓日记》才算得上一部心语,才是真日记。现在的‘心语’和明星‘日记’只是作秀。”又说:“吴宓先生自觉自愿地充当了一个历史时期和一个特定知识范畴的史官。他作当时当地记载,绝对简明如实,不作增删粉饰。”“吴宓先生为我们记下了文人与学术的巨细之事,记下了文人与社会的关系和感触,记下了天气与时事,记下了文化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及特有的敏感的精神气质的活动。这是《日记》的一个重大成就,是无可取代的贡献。这部《日记》事关学术史时事史关系史个性史。试问我等如今能有此‘等量级’的日记吗?无也!难哉。汗颜之。”读了《吴宓日记》中关于温德、陈寅恪、叶公超、陈逵的记载,可以听到他们朴实无华的心语,他们心灵的真诚交流,文化人之间的往来关系,他们的道德观、爱情观等等。如果对照一下我们的时代,我们能畅所欲言说心里话吗?知心的朋友有多少呢?道德观、爱情观等有没有改变?时代是不是进步了?
《北大才女》中说:“在乎什么才会记下什么。”吴宓最在乎的是什么呢?从他的日记看来,“就是对女性的向往想象与追求,……渴求得到对方的灵肉的自由赐予。”
《吴宓日记》1936年7月12日说:“按宓现今所接近之诸女士中,(一)敬(指张敬)与宓在精神思想(文学艺术)上,最相契合。(二)绚(指陈绚)于事务及实际生活,最能帮助宓,使宓舒适。(三)铮(指方铮)日常与宓晤谈过往之机会最多,对宓最熟悉。(四)宪初(指黎宪初)如昔之薇(指欧阳采薇),可称社交美人,且又具历史之关系,恋爱痛苦之同情。然宓爱以上诸君皆不如K(指高棣华)。宓爱K正如昔之爱彦(指毛彦文),而K之年少活泼天真处则又似薇。然若论(1)年龄之相差;(2)师生关系之受攻诋;(3)K友朋甚多,而不易取得;论此三点则K似若最不适宜于宓之爱。……然事实上,则宓之爱K胜过其他诸君,此亦未可如何之事。K而外,则为宪初。正如昔爱彦之时,亦颇系心于薇也。但宓与玮德(指方玮德,黎宪初已故的丈夫)为知友,则恒视宪初为吾友之妻或吾之弟妇(以未亡人守节)。又与黎锦熙先生为僚友,则又视宪初为世侄,为通家之晚辈。此二观念,反使宓不能对宪初亲近。合以上种种,在宓之寸心中,宪初实不抵K;此则由真切之经验及感触而可知者也。”
上面谈到的几位女士,第一位张敬以前提到过。吴宓给她介绍了男朋友,1936年7月6日的日记中说:“晨获敬复函,怒责宓。知敬盖喜宓,不得宓爱,则必与宓绝,而不免自苦。”后来张敬和林文奎结了婚,我见到过,人很端庄典雅,无怪乎吴宓常说她最美了。但她并没有和吴宓断绝往来,他们的友情持续了很久,可见吴宓处理爱情和道德的关系,结果有时很好。
第二位女士陈绚是陈岱孙教授的妹妹,《吴宓日记》1936年7月6日说:“绚已知宓不能爱绚婚绚之意,不以此望之宓,故甚能客观的了解而同情宓。”后来陈绚和姚从吾教授结了婚,《吴宓日记》1936年12月12日有记载:“抵欧美同学会。先见姚从吾君及毛准君(毛彦文的兄长)。3:00举行婚礼,胡适证婚。顾颉刚与宓为介绍人。姚君之父及陈总(即陈岱孙)主婚。来宾约二百人。礼毕,照相,即散。宓至南池子缎库前巷三号汤用彤宅,与汤君及贺麟,钱穆二君谈。5—7邀以上三君宴于东安市场森隆饭馆。宓因感触太多,故以饮宴为排解。晚8:35乘汽车回校。”吴宓不爱陈绚,介绍她和姚从吾结婚,看来爱情和道德的问题处理得也不错,但为什么感触太多,要借酒浇愁呢?
第三位女士方铮字秀贞,《吴宓日记》1936年7月15日有记载:“晚饭后,7—9F(方秀贞)来,艳装,着乔其纱衣,盛施脂粉。宓尝以‘丰容盛装(?)’四字评F。其人肌肉丰莹,有充实之美,而性情亦忠诚和厚,对宓表情极明显,而宓则自始明告以‘愿为兄妹’,不能相爱,此1935七月事也。嗣后F恒来过从盘桓;且凡宓托办之事,F皆迅速遵照办理。宓则力劝F……另求爱。宓愿为顾问或参谋,以助成F之幸福云云。”从吴宓对以上三位不能相爱的女士的态度看来,可以说他是道德高尚的。他和陈心一在精神上也不能相爱,但是却结了婚,再要离婚,虽然从西方的观点看来不算不道德,而从中国的观点看来,伤了对方的心,即使好意托朋友为她寻找佳偶,恐怕也不能算道德高尚罢。
吴宓渴求得到女性的灵肉的自由赐予,这从他1937年3月17日的日记中可以看出。“4:00绛珠来,服蓝衣,直谈至6:40,二人皆极倦,而兴甚豪。绛珠谈话多,则面颊尽赤,血液涌集,而双目黑炯,其神态极美,宓甚乐对视,实副其名(绛珠)矣。”3月24日的日记又说:“绛珠来迟。但是日盛施朱脂,而集中于眼鼻口之连接之处,益觉其尖圆小巧,如一颗樱桃之正熟,更不虚绛珠之称矣。”3月31日的记载更详细:“绛珠近颇消瘦,述及其所爱之迅哥,似另眷一中学毕业之富家女郎,……则迅之弃珠,珠之痛苦,实意中事。爱之必殉也,如是夫。绛珠又谓其经济困窘,负债累累,宓愿借助以$100,珠亦欣受。……出园时,珠无意中与宓行甚密近。宓每认此乃女子对男子无意中感激或爱恋之表示。宓得绛珠为友,亦滋乐。目前惟绛珠可畅谈细论也。”由此可见吴宓渴望得到可以倾吐心事,善解人意的女性,她有痛苦,他愿安慰;她有困难,他愿帮助。这样的感情可以说是纯洁、仁厚、高尚、真诚、难能可贵的了。
《吴宓日记》中谈得最多的女性,除了毛彦文以外,大约要算高棣华了。1936年7月1日说:“棣来,着蓝色巴鲁图长衫,言将赴香山。宓谓暑中亦不离平(北平,即北京)。K(即高棣华)约慈幼院回家节后,以详情报告宓。宓约为棣择定翻译之书籍,以充毕业论文。棣乃持其白盔帽,欢跃而去。(宓以前所作日记示棣。)”7月11日又说:“呜呼,此香山一隅之地,其系吾之情如此之深!初偕彦来,不知有K。今来访K,不得见彦。宓爱彦既深且久,失彦后乃复爱K。岂天使K来代替彦而继承彦以为宓爱之对象耶?……最后决定:应即以最真诚,最自然,最明智之态度及心情对K。结果,能互爱而有成绩固佳,否则亦不存丝毫之芥蒂,庶可以不负K,不负彦,又不负宓自己矣。”这样看来,吴宓除了对自己的妻子陈心一以外,对其他女子可以说是不但好色,而且是好德或道德高尚的。
张曼菱在《北大才女》中说:“爱情有无,不在于对象是否理解与接受。爱情不是一个公式,而是无解方程。”又说:吴宓“追求那些已然时髦化了的若干女子,为她们一一服役效劳陪伴,直如一个最安全的老父和长兄,看作业改诗校译借款陪着同悲喜,活活一‘宝玉’也。”张曼菱说得好:爱情并不在于对方是否接受,只要回忆起来“恒有余味”,自得其乐,生活也就更有意义了。爱情的意义与其说在于得到的结果,不如说在于付出的过程。得到的爱情和付出的爱情不一定是一个相等的方程式。如果相等自然很好,如果不等,那么值得回味的是得到的结果还是付出的过程呢?纪德在《伪币制造者》中所揭示的:再纯洁的爱情也只能在幻想中存在,对方只是自己创造的神化偶像而已。这就说明了付出爱情时是在幻想,得到爱情时神化的偶像就会还原为凡人,于是幻想破灭,所以爱情常是付出多于得到。(To love is to give more than to take.)
《吴宓日记》1937年5月15日谈到李健吾著的三幕剧《新学究》时说:“晚8—10读之,甚增感伤。细察全剧,……目的在讽刺而滑稽,未必专为攻诋宓而作。然取材既太沾实,而叙事则又失真。如剧中(一)康如水即吴宓,(二)谢淑义即毛彦文,(三)朱润英即欧阳采薇。而谓康助谢留学款$2000,竟以此为求爱求婚之口实。而谢径慨然偿还此款。又如康既爱谢又爱朱及其他妇女,被人当面揭破,此皆与宓所行全然相反。呜呼,宓一生以道德爱情合一为职志,今世恋爱婚姻之成功者,其聪明多过于宓,其仁厚忠诚,尽礼尽情,损己为人处,必不如宓也。谁其知我哉?谁其慰我哉?”吴先生的爱情与众不同,高人一等的地方,就在“损己为人”四个字上。所以他“诗文之出产亦丰”,不但表现在自己的《诗集》和《日记》中,甚至还可以从他的朋友和学生(如李健吾)的作品中看得出来,可惜真正了解他的人太少了。
1945年昆明天祥中学欢送毕业同学时曾演出过《新学究》,由历史老师许寿谔(联大历史系学生,后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扮演康如水,国文老师万先荣(联大中文系学生)扮演谢淑义,生物老师的妹妹唐耀昂扮演朱润英,我却扮演康如水的弟弟,糊糊涂涂地成了哥哥的情敌,既不知道康如水是影射吴先生,也不知道朱润英是影射欧阳采薇。说来也巧,1944年我考清华研究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时,刚好坐在欧阳采薇左边。那时她已大学毕业十多年,并已结婚生子,不知道为什么还来考研究生。我见她穿一件粉红色的长衫,光着腿没有穿长袜,拖着一双鞋子,好像满不在乎。她的五官端正,皮肤白净,有几分像张敬,(据说毛彦文像电影明星阮玲玉,高棣华从照片看来像周颜玉。)也有点像我同班的美人金丽珠。(吴先生是她的证婚人,常去她家。)她答卷时下笔如飞,交了头卷,结果自然取录。但她并没有来上研究院,给我们留下的是一个谜。
后来读《吴宓日记》1943年1月13日,才能有所了解。日记中说:“宓仍伴薇步归。途中,薇述其在清华之情史。知薇最倾情于超(叶公超)……又薇述嫁椿(吴之椿)后在南京之龃龉。时椿对薇关防甚严,而薇以其父虐待其母,迎母至南京同居。不久,椿竟勒逼送回。薇怒,至服安眠药水自杀,遇救。”这才知道欧阳采薇婚后生活并不幸福,所以才考清华研究院。吴宓虽然没有得到她的爱情,但对她还是施恩不望报的。
至于高棣华,《吴宓日记》1938年10月16日说:“宓按K之为人,喜玩耍,好虚荣,而感情甚薄……又需钱则顾我,得钱则不复宓函,不如宓命行事。今后宓当对K淡漠,且不当再以金钱助之也。”最后则说:“宓之爱情失败,其对宓志业之损失(如学问、著作、名誉等)为最大也。”可见吴先生最后还是如梦方醒了。
(选自《诗书人生》/许渊冲 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1月版)
這是淚花晶瑩的世界,然而是美麗的
Posted: 2005-11-16 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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