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bbsriver于2005-09-24 22:52发表的:砍完了再告诉我个ID我还要倒扣灌纯水的威望和金钱~
下面是引用小妖于2005-09-24 22:04发表的:还是我听话啊...很自觉的就把信写好了...
下面是引用玫瑰刺猬于2005-09-24 22:55发表的: 给谁写信阿
下面是引用玫瑰刺猬于2005-09-24 22:55发表的:扣完了 再通报一下 在群里的话 我就踢出去
下面是引用期待冒险于2005-09-24 23:43发表的:这句话真的很废啊!~
下面是引用小妖于2005-09-24 22:57发表的:给我的好姐姐
下面是引用Raul于2005-09-24 19:56发表的:斑竹的帐号最好不要托给别人使用。面面肯的话,可以向瓶总或者狗狗申请一下,代一下水区斑竹。
下面是引用火龙猫于2005-09-24 21:24发表的:你自己讨打!
下面是引用∑hlb雪影于2005-09-25 21:46发表的:猫猫JJ,我知道我错了。。正在反省中。。礼拜三我一定寄出去!!原谅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