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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象:《创世纪:传说与译注》前言


《创世纪:传说与译注》书影
(该书作者:冯象 定价:29.00元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本书上编二十则《创世记》故事,是我这三年译经的额外收获。“经”指希伯来语《圣经》,基督教称“旧约”。译经一事,十多年前就定了计划,但一直陷于俗务,延搁至千禧年夏,写完《玻璃岛》,才真正着手。一边复习笔记购阅新书,一边试译了几章。这才发现为译文作注,尤其材料的取舍,是件头痛的事。古人解经释法,文献汗牛充栋,固然是看不过来的。但至少那些精彩的考证和基础的学说,还有重大的考古发现,都是我们研读《圣经》不可忽略的。然而篇幅有限,不能列举阐发,怎么办?从前圣人的办法,是干脆不作注:古代的伟大译本原先都是无注的。有一则关于希腊语“七十士本”《圣经》的传说,载“伪经”《雅理斯泰书简》,可作说明。大意如下:

埃及王托勒密二世(公元前282—前246年在位)文治有盛名。所建亚历山大城图书馆,“敕命遍收天下图书”五十万(纸草)卷,四方学者云集,为地中海文明圈“希腊化”时期(公元前334—前30年)的最高学府。国王听说腓尼基南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奉一部先知所传的“法”(nomos)为“上帝之言”,用希伯来文写成,亟欲翻译入藏。遂下诏解放从腓尼基掳来的全部希伯来奴隶(上帝子民),以示敬神;同时遣使节携厚礼至耶路撒冷,请求耶和华圣殿的大祭司协助。使节之一即《书简》的作者雅理斯泰(Aristeas)。大祭司称善,从以色列十二支族中每支族选六名学问精深的长老,共七十二人,随同使节南下到亚历山大城译经。国王在港口外的法罗斯岛为长老们盖了七十二栋风凉舒适的客舍,小岛和王城间有一道防浪堤相连。清晨,长老们进宫请安回来,走下长堤,在明净的海波里洗了手,便各自入屋祈祷,开始一天的翻译。雅理斯泰写道:“我问过他们,为什么祈祷前先要洗手?他们解释说,‘手是做事情的器官,洗手就是身心无咎的见证。’浸润于如此美妙而神圣的精神之中,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体现了真理与正义。就这样,他们面对大海,在那静穆愉悦、充满光明的小岛上,全神贯注于托付他们的工作。”

相传“上帝之法”七十二日译成。当长老们把独力完成的译文拿来一起校对时才发现,那七十二份译文竟像是听写同一个声音似的,从头至尾无一字不同;拿原文来对照,找不到一处舛误!他们慌忙俯伏在地,异口同声:赞美我主!愿此七十士译文一字不易,永世长存;凡增删修改译文者,必受诅咒!

如此,译文之完美无疵,乃因为译者得了神的恩顾和启示,“一言一行都体现了真理与正义”。所以译本视同原作,也是“上帝之言”,译者作为“传声筒”自然不可妄加注释了。这可说是古往今来的译经者所向往的最高境界。

“上帝之法”(torah),一般指希伯来语《圣经》起头的《创世记》等五篇,又名“摩西五经”(古人以为这五篇是先知摩西传世的)。传世的七十士本却不止摩西五经,而包括希伯来语《圣经》的全部,以及犹太教和新教诸派不承认,但天主教与东正教承认的“次经”或“经外经”(apocrypha)。学者考证,这个全译本应是希腊化时期亚历山大城几代译者的集体成果,其读者/听众便是当时以希腊“普通话”(Koine,相对柏拉图时代的“古典”希腊语而言)为母语或文书用语的数十万埃及犹太人。《书简》的作者,可能是公元前二世纪末或一世纪初活跃于王城的犹太学者或经师,而非托勒密朝廷的臣子。因为他虽然自称国王的使节,却非常熟悉犹太人的宗教仪式和律法道德,处处为希伯来奴隶说话,甚至委婉地批评希腊人膜拜偶像的“淫荡”生活。以至有论者认为,《书简》是伪装了的政治宣传。不过就《圣经》史而言,多亏作者富于同情心的观察与生动的细节渲染,后世才有了这美丽的传说,寄托我们——译者和读者——的理想。

我的应付注释的办法,便是受了《书简》的启发:译文只作短注,而把短注容纳不了又“舍不得扔”的材料整理了,另外写成故事。写故事,在我看来,也是治西洋文学的一法。很多西洋古典作品从原文阅读,在原文的学术传统里辨析讨论,并不感觉深奥曲折。可是译成中文,就常常变得艰涩费解,让读者兴味索然。这是因为中国读者的文化背景和母语的思维习惯不同,而原著的某些思想和表达是没法准确简明地移译的。要解决这个难题,我想除了注释评介,还可以“故事新编”;即把原著拆了重新敷演,融入中文的语境与文学传统。恰好《万象》杂志约稿,就每月一篇,以“尘土亚当”为题,从二〇〇二年八月起连载(少数未及刊登)。故事的题目均源于《创世记》,在西方是家喻户晓的;情节素材则主要取自希伯来语和希腊语“伪经”(pseudepigrapha)、《巴比伦大藏》和古代犹太律法中的经义串解(midrashim),以及中世纪密宗文献等。这些典籍保存了大量古代以色列人的传说,将来有机会当撰文系统介绍。

跟《玻璃岛》不同,本书写作并无事先布局和通盘计划。但因为第一则《太初》提到已“与上帝一同行走”的摩利先生,接下去的故事便依样画葫芦也扯上几位师长故人,以为点缀、起兴。故事之后,拿新近完成的《创世记》译注做一下编。这样,读者一册在手,即可参观对照了。

《创世记》的版本文字、历史和思想背景,拟另文讨论。这里仅就以下几点向读者略作说明:
译文依据的原文,为权威的德国斯图加特版传统本希伯来语《圣经》(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同时参考希腊语七十士本和圣杰罗姆(约342—420)拉丁语通行本,以及英语钦定本、法语圣城本、德语路德本、犹太社本等经典现代西语译本并古今各家评注。重要的文字校勘与释义等,均在注中说明。注文用小号字体,插在正文内,如同中国古书的编排。这样插注,我以为有两个好处。一是方便阅读,省去眼睛来回寻找脚注或翻查尾注的麻烦。二是放慢速度。《圣经》不是小说游记,切忌快读,只看个浮光掠影;应该一字一句细细琢磨。有了插注,阅读自然就慢了。

为方便印刷,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词语均用拉丁字母拼写,省略长短音和软音(dageshlene)符号。

篇名《创世记》(Genesis),原是七十士本的译名,通行本从之,遂成传统。原文作《太初》,取开篇第一词为名,中国古人记述圣贤之道亦有类似的做法。本书上编的故事便循此希伯来古风,用起头二字标题,以与叙事风格统一,读者可稍留意。

人物神祇山川城镇等的译名,是汉译《圣经》诸多问题中较为彰显的一个。原因颇有趣,如传教士的口音、方言“官话”和宗派教义的影响,有心人可以探究。我的原则,一是约定俗成,尽量保留众所周知的名号,例如亚伯拉罕;二是名从主人,依照原文的发音含义和文体风格,以及解放后建立的现代汉语译名用字习惯,适当再现《圣经》里常见的词根谐音互明反讽等修辞效果。

希伯来语《圣经》的启示、编撰与成书过程长达千年。摩西五经的最后定形,合为一书诵读传抄,大约在公元前五至四世纪间,即以色列人结束巴比伦之囚,回到耶路撒冷重修圣殿(公元前537年奠基)以后。经文原本不分章节。中世纪编定传统本的犹太经师们(ba`alehammasorah)有分段和句读的记号,拉丁语通行本抄本也有帮助诵读的章句标识。至一五五一年,RobertStephanus在巴黎印行希腊语和拉丁语《新约》,才正式划分章节,不久即流布各国,成为《圣经》的通例。但是,这一套章节划分并非总是跟经文的叙事与文句的起止吻合;一句话常常分作两节,有时甚至归于两章。所以现代译本往往根据叙事节奏和原文句法,另行分段,加小标题。我的译文也遵照这一方针。又因为摩西五经是由渊源各异、未必连贯的许多片断交织而成的——虽然古人尊经,讲求微言大义,并不视为矛盾、重复——译文的句读和段落划分,便同时要顾及这些片断的分野与衔接,并且在插注中说明。指出这一点,是提醒读者:译文标出章节,只是为了检索和引证的便利,依从文艺复兴以降形成的惯例;与经文的解读却是无关的。而插注中所谓片断,指的是现代学者经过考证大致确定了的,组成传世希伯来语经文的最小文本传承单位。

顺便,就插图也说一句。插图选了六十幅,多是西洋历代名画,也有出土文物,着重其艺术风格而非再现历史。画家表现《圣经》人物故事,基本上是不顾历史细节的。所以读者小心,不可把这些画简单地看作《圣经》时代的实况了,比如服饰器皿和景物。

还有一个想法:不熟悉《圣经》的读者,不妨先看《创世记》译注再读上编的故事。这个顺序可能收获大些。因为故事的渊源在经文里,只有读了经文才能明白,故事中哪些说法是化自经文的,或是对某句某词的诠解、引申或发挥。

值此付梓之日,我要特别感谢香港大学张善喻博士的关心与帮助。

一如既往,所有故事及经文译注均由内子批阅,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包括这篇前言,也是经过了她的圈圈杠杠和勾勾的。

这本书献给我的父母和亲爱的鹿鹿,他们已经重新团聚在我头上的星空了。



二〇〇四年四月于麻省新伯利港铁盆斋前言14
Posted: 2005-09-04 19:50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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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象:把一场生命过上两辈子

  采访人�苌苌、符郁   2004-9-27 9:34:19 阅读 1656 次      


 
  这一年,一直读《万象》上冯象先生的《尘土亚当》的连载,有机会见到作者本人却是在北京大学承办的“北京论坛”上。这是一个涉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冯象作为法律分会场的特邀嘉宾从波士顿返京,与陈弘毅、贺卫方等法律界大腕同台发言,他演讲的题目是《法律文明面对腐败呆账》。今年9月,冯象的译著《创世纪》即将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我们因此有机会在酒店的午餐桌上交谈,面前的冯象先生儒雅、谦和,并不像他的文字让人以为的那么古顽,精力好得让人对他要完成全部《圣经》的重译很有信心。冯象出生于50年代,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1968年上山下乡,负笈云南边疆。后获得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这是那个“在哈尼山寨的集市上,望着狗追着小孩摇尾巴,心里却在上演亚瑟王与圆桌武士故事的少年”吗?只感觉,这个人物很超现实,仿佛把一场生命过了两辈子。

  冯象现定居美国,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业余写作,著/译有《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中国知识产权》、《木腿正义——关于法律与文学》、《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政法笔记》、《创世纪》及法学评论等。


  翻译《圣经》是一个翻译家一生能够得到的最大挑战

  问:《圣经》的旧译本尽管有些缺憾,但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重译它意义何在?

  答:我的翻译主要是从学术角度出发的:希望还原本来的意思,或者考证清楚里面的一件事说的是什么。《圣经》的中文版繁多,没有一个确定的人人接受的版本。和合本算是流行比较广泛的,它是20世纪初的传教士和新教各派合起来做的一个版本,他们来自不同派别,很难统一,所以这个版本是个妥协的产物。在那个历史关头,和合本《圣经》使用的既不是文言,也不是现代汉语,而是一种比较古拙的语言,后来的所有中文译本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出来的。《圣经》的翻译从20世纪初年到现在没断过,但是从文学角度来看,文学水平不高,它最大的问题是它没有跟上新文学运动的潮流。

  从翻译的角度,我也觉得《圣经》非常值得翻译,是一个翻译家一生能够得到的最大的挑战。中国历史上经历过两次翻译运动,一次是佛经,一次是马列(见后文)。《圣经》在西方各种语言中也有类似的地位,英国民族语言的修炼和现代德语的形成都与《圣经》的翻译有关系。而这方面,《圣经》的中译本成就不高,有必要重新翻译,所以我提到改造圣经词汇,这关系到句法、词汇和整个语言的变迁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信达雅的版本,一个能够对得起历史的版本,一个能够像西方语言当中的圣经那样,就语文而言有权威性的版本。

  问:您的《创世纪》和我们以前读到的版本有什么不同?

  答:这本书有点像故事新编,里面的很多故事是没有收入到《圣经》里的。一般在中国,大家谈到《圣经》是把它作为一个基督教文献来看的,但是从《圣经》发展的历史来看,它其实是犹太教的文献,犹太人在三千年以前积累下来的文化,古代犹太人有很多传说,两河流域的历史比中国还要悠久,而且它跟现代也有关系,我们平常所说的西方文明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希腊罗马的文化,还有就是巴勒斯坦那边启蒙的文化,犹太人的希伯莱文化作为西方文明的另一个源头,这方面国内研究的特别少,我想让国人了解一下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文化和它的传说。

  伪经和犹太人的传说很有意思,古代犹太人是一个宗教民族,政教一体,影响到他们的想象力,挺特殊的。闻一多说过,希伯莱人和中国人在文学方面特别像。中国人和希伯莱人都喜欢写诗,喜欢抒情,不爱玄想,不讨论上帝问题——人怎么能理解上帝?他们是这么考虑的。一部《犹太法典》加上评论,世界上恐怕只有少数专家看过,太复杂了,但是里面说穿了也不复杂,谈论的都是日常伦理,这个和中国人特别像,女人、男人、劳动、饮食,就是这些事情。

  书里还有一些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我写成注,用小一点的字加在旁边。我没有使用尾注,这本书是翻译给中国人看的,现在谁有耐心看一堆注啊。但又不能让大家像看小说那样,一目十行,最好还能琢磨琢磨,得到些知识,这才叫经呢。《尘土亚当》这部分是翻译《圣经》时的副产品,翻译到了一段,发现后面的故事很有趣,可是不能把它都变成注啊,那就写个故事吧。

  搞法律和搞文学差不多

  问:中古英语文学为什么那么吸引您?

  答:现在在美国,中古文学是一个被精简课程,但在以前,我们学英美文学的,不管有没有兴趣都得学。我这辈子很幸运,碰到的都是一流的老师,我上北大后,领我入门的是李赋宁先生,他今年刚刚去世,他们那代人是有学问的,我特别相信一代不如一代,人类文明的衰落不可避免。中古英语文学让我感兴趣的是与现代文化不一样的地方。欧洲现代文明的渊源是中世纪。在现代西方还在运作的那些机构、制度、道德风貌、宗教,也就是现代基督教的前身,都是中世纪开始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中世纪文化是理解现代西方的关键。研究了中世纪,就希望知道它的源头在哪里,那么就得研究一点古代的东西,学一点古代的语言,然后又发现古代英语还和希伯莱人在中东的文化有关,又开始学点希伯莱文……学问这东西永无止境。

  问:您在一篇作品中提到,财产对亚当子孙命运的摆布,是您对法律问题产生兴趣的开端,于是您就从一个古英语学者变成了法律专家。那这个转换过程中,您是否能从以前的专业中借力呢?

  答:其实我们以前学文学就等于是在学法律。在过去,文学的作用跟法律的作用是一样的。毛主席怎么治理中国?写诗,闹革命,革命就是行动的诗,管理社会也是通过文学作品,《红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些都是革命文学。现在说是靠法律,实际上靠的是编故事,靠电视剧和媒体,到最后还是靠耍笔杆子的,那些宏大的东西要是不通过故事出来,法律永远不可能让老百姓懂。既然搞法律和搞文学差不多,而且我觉得这两个东西越来越像,那学学蛮好的。

  法律也是语言工作,只不过法律语言有它自己的一套技巧,你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话该说到哪一步就说到哪一步,那是要求。发达国家的法律很难懂,因为是古代留下来的,一旦变成法律语言,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和涵义之后,不能随便动它。如果中国没有孙中山革命、共产党革命,一直延续下来的话,那么今天中国的法律语言会非常保守,只是经过几场革命以后,法律术语和老百姓的话很接近。不过现在的中国,法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过程已经开始了,法律语言正在慢慢脱离老百姓,老百姓越来越看不懂。学法律的人一般语文都不好,他们的语言能力都不是从文学标准来衡量的,而是从办案子、起草文件、非常实用的角度出发的,不能考虑语言本身是否好看、清晰。

  问:现在中国法律界有蒋庆倡导的“读经派”,搞法律的人读四书五经,从中寻找精神寄托,似乎是一个既不往左转,也不往右转,而是往回转的状态,很想听听您的看法。

  答:人们主动学习儒家的道德、制度,应该是个好现象,一个民族有了自信心以后,就会觉得家里什么东西都是好的,等中国再富强一些,在知识分子当中,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会慢慢回来,再说,儒家的思想和资本主义没有矛盾。而且中国人历来有大国心态,还会觉得老祖宗的东西更自豪一些。

  现代翻译的经典是马列主义文本

  问:记得您把Tristan的中文名字翻成“哀生”,古色古香,也符合这名字原来的意思,可现在书店里很多书都是翻译体,硬梆梆的,几乎不能叫翻译,而是暴殄天物。本来一幅古典油画,到我们这儿被弄成了后现代的什么东西。

  答:那就是马列编译局的功劳。书店里的翻译著作很多,但哪一本不像它生出来的蛋?东施效颦,但还效得不好。说到翻译,我觉得现代翻译的经典不是《圣经》,而是马列主义文本,我指的是它的影响力,对后世中国人的理论思维和表达方法有决定性影响。今天的中国人要想正正经经写一点有理论涵义的文章,抄的都是它的句法词汇,所有美妙的、强有力的、难听的句式,都源自那里。

  大陆50年代以后,其他方面受到的干扰很大,翻译还不错,一直到现在,许多中国作家的语言训练和灵感都是通过翻译作品。但是中国人的西学,90年代以后衰落得很快,越来越像香港,人人都懂一点英语,有点洋气,但是没有什么人真懂西洋文化。你拿今天港台的理论著作来看,差的很远,表达也不精确,对西方概念的把握很可怜。他本来英语不好,不能怪他,可是他的中文也不行,他能写琼瑶、金庸那样的东西,但是写不了学术著作,他没有现代汉语经过马列编译局的改造之后那种精确、宏大、西方式的深度和结构,马列主义文本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都变了。

  翻译这事,有点像作诗,很难说明白个中感觉。它太具体了,就得你一点点做熟,懂得一些技巧了,有了兴趣,那就好。傅雷先生翻译巴尔扎克或者罗曼·罗兰,要把一本书读得滚瓜烂熟才开始翻译,而且他很多作品都重译过,不是翻译一次就算了。翻译就是要吃透了,慢慢翻,更重要的是要符合原著。翻译是没止境的,总是在涂涂改改。有的大部头,像《圣经》,中国和外国一般都是集体翻译,图快,缺点就是风格不统一,所以翻译不可能完美,批评别人容易,说到自己实际上是一样的。

  问:有一次看到伍迪·艾伦说“如果这辈子能重过,一定不读《贝奥武甫》”,就去查这个“贝奥武甫”是什么,结果就联接到了您这里,说您早在80年代就翻译这部史诗。为什么翻译连外国人都不想读的作品?

  答:他可能想说这东西太难了,把他折腾得要命。古代英国人是从北欧坐海盗船移民过去的,他们的故事跟现代的英国人有完全不同的背景,《贝奥武甫》对他们来说是北欧传统的文化,对现代英美人来说,有点像看外国的东西,小孩课文里要学这个,念起来觉得特别难。英语一直到莎士比亚才进入现代,在语言学上叫做现代英语,在此之前不太一样。我把它翻译成中文,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普通读者知道一下还有这样的英雄史诗,比较古朴的社会里的理想,当然也有个人兴趣。

  问:看来他们也需要像余冠英这样的学者,做古代文化精华的今译,那您有没有想过把《诗经》译成英文?

  答:我年轻的时候做过中翻英,不过是作为一个练习,训练自己的英语。关于翻译我这么觉得,最好是本国人把外文翻成母语。中国有很多人中翻外也做得很好,但对我来说,一方面是比较累,还有一方面,虽然语言本身的难度没那么大,但是对于感情的把握,对于语言中细腻部分的处理,如果不是母语,如果没有在那个国家生活过相当长的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方面我有过经验,我用中文写文章,就能体会到读者看到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要是翻译成洋文,可能意思上是通的,但是洋人看还会觉得差那么一点。外国也有很好的汉学家,在这些领域做得很好,不亚于中国人。

  (整理文稿未经作者本人审阅)
     
( 采访人�苌苌、符郁 04-09-13 177 )
Posted: 2005-09-04 19:52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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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评:《创世记》,或者对待经典的态度

作者:责编 杨全强



美国著名汉学家赫伯特·芬格莱特是为中国哲人孔子的思想所深深吸引并加以研究的西方人,他说他研究孔子的“主要目标就是去发现孔子思想的卓异之处,学习并体会他所能够给予我的教诲与启迪,而不是为了寻求那种有点学究式的快乐,也就是说,不是为了在一个古代的异域思想者身上,期待某些已经为我们所十分熟悉的看法”。

这是一个西方人对待中国经典的态度。其实对待所有的人类经典,真正的思想家或者学问家所采取的态度都是一样的。政治哲学大师施特劳斯的弟子、另一个大师阿兰·布鲁姆对待经典也是如此,他的为学基本上就是对经典的现代阐释。在这些真正的学问家,真正的思想大师眼中,经典并不是像对一般人而言的一种家庭装饰,一种社交用的闲资。而是真正的对现代的个人生活或社会生活有教益、有启迪的原料。

作为西方文明源头之一的《圣经》同样需要被这样对待,不仅是西方人,东方人也一样。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圣经》可能只是一只提供了若干著名故事的篮子,它的功能跟挂在好多中国家庭里的西方油画名作复制品一样;赴宝山探险的人少之又少。冯象却绝对算得上一个。

2001年底出差北京,拜访京城著名的“三陪老头”(陪吃[沈公是美食家]、陪聊[沈公的阅历和见识值得许多后进让这样的人陪聊]、陪出书[沈公是著名的出版家])沈公昌文,当时便听沈公说起过冯象先生,说他正在重译《圣经》,当时便对做这样事的一个人物生出了一种神秘感。其时,冯象的“亚瑟王与圆桌骑士的故事”(后成书《玻璃岛》(三联2003年版))和“政治笔记”(后成书《政法笔记》,江苏人民2004年版)正分别在《万象》与《读书》上连载,正在对中国的写作界和法学界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玻璃岛》被誉为现当代中文写作的经典,《政法笔记》更因其广阔的社会生活视域、精当的法理学理分析、深厚的文化文字素养以及驾轻就熟的优雅行文,而成为中国法律写作的经典。

《创世记》(连载时以《尘土亚当》为名)是《万象》杂志连载的冯象的又一写作专题。在《前言》中一上来,作者便作了说明,“二十则《创世纪》故事,是我这三年译经的额外收获”。是作者把译经时“舍不得扔”的材料整理了,另外写成的故事。作者所译的“经”便是《圣经》。

先说下编所附的〈创世记〉译文。

《圣经》汉语通行译本为合和本,文字为白话文学运动兴起之后带点古拙味道的笔法,读来虽不琅琅上口,倒也跟经文的内容相得益彰,在阅读时自然地生出一种敬畏感来。冯象的译文用的是当代的规范中文文体,明白如话,只要识字的人都看得懂。从这个角度说,冯象的译文是给一般人把《圣经》当成一种文学、历史文本所看的,译经的出发点当在于作者的学术兴趣。这是冯象的译文跟合和本译文的第一大区别。也是冯象译文的第一大特点。

冯象译文的第二个特点大家都看得出来,那就是译名的不同。用作者自己的话说,“人物神祗山川城镇等的译名,是汉译《圣经》诸多问题中较为彰显的一个。原因很有趣,如传教士的口音、方言‘官话’和宗派教义的影响……我的原则,一是约定俗成,尽量保留众所周知的名号,例如亚伯拉罕;二是名从主人,依照原文的发音含义和文体风格,以及解放后建立的现代汉语译名用字习惯,适当再现《圣经》里常见的词根谐音互明反讽等修辞效果。”《圣经》的翻译,大都会对某一语言的发展产生一种革命性的影响,英文如此,德文如此,汉语也是如此,合和本的译文是在中国白话运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译本,至少也是对白话运动的一种推进。冯象的译文因为用的就是当今比较成熟的现代汉语,所以对于汉语发展的促进作用能有多少,我无法评价;但是对于中国当代翻译外国的人名、地名、城镇名等,我以为,还是很有启发的。其实他的原则也并非什么传世之秘,在白话运动中涌现的那一批知识分子手中,这种译法是被普遍采用的,只是到了后来,被一部对中国影响深巨的著作的翻译所打断并误导,才至于显得“失传”了。

至于《圣经》原中译本中的舛误,那是有历史和译者立场双重原因的,在此不赘述。

再说《创世记》一书的上编,即二十则《圣经》故事。在作者看来,“写故事,也是治西洋文学的一法。很多西洋古典作品从原文阅读,在原文的学术传统里辨析讨论,并不感觉深奥曲折。可是译成中文,就常常变得艰涩难解,让读者兴味索然。”这是因为中国读者的文化背景和母语的思维习惯不同,而原著的某些思想和表达是没法准确简明地移译的。要解决这个难题,“除了注释评介,还可以‘故事新编’;即把原著拆了重新敷演,融入中文的语境与文学传统。”这一点,我们在读“尘土亚当”的故事的时候,分明地能感到作为文学与历史文本的《圣经》对作者的生活是有影响的,并是不挂在墙上的了些油画复制品,而是进入了作者的厨房的菜肴。

经典,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同的。

难怪作者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我希望每三年,将《神曲》重读一遍。”
Posted: 2005-09-04 20:05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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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普法及其他----冯象访谈录

by 冯象、向继东      



版权所有(c)2004冯象、向继东




  简介(略)。二零零四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冯先生的《政法笔记》和《创世记:传说与译注》两书,引起读书界广泛关注。九月间,冯先生来湘潭探亲,笔者专程到湖南科技大学与冯先生会面并做了以下的访谈。(向继东)

《圣经》与“普法”

  向:先谈谈你今年出的这两本书吧。我记得,《创世记》里的故事在《万象》杂志连载时,好像题为《尘土亚当》?

  冯:是的。但出书时考虑,作为书名,一个多卷本的开篇,为了跟后边各卷的篇章衔接,还是依照传统叫《创世记》的好。

  向:你在前言中说,关于《圣经》的版本文字、历史和思想背景,拟另文讨论。这里能谈一点吗?还有,《圣经》早有中文译本,且被广泛接受,为什么还要重译呢?

  冯:《圣经》对于现代中国人的意义,我在《政法笔记》和彭伦先生的采访里说过,这儿不重复了。希伯来语《圣经》的版本文字,包括中文旧译的一些问题,我准备抽空把译经的笔记整理一下,择要发表,稍加讨论。  

  中文旧译中流行较广的有“和合本”,可以简单谈谈。那是新教各派上世纪初妥协合作,在上海出版的。它用了一种生造的“白话”,念起来大舌头似的,大概是受了传教士的影响吧,我叫它“洋泾浜中文”。本来,经文拗口一点也无伤大雅,让信众和普通读者慢慢习惯就是了。但它运气不好,生不逢时;“五四”以后,现代汉语文学的发展即新文学运动走了另外一条道,和合本那个“白话”就留在死胡同里了。常有教友告诉我:读不懂。当然,我们现在用来思考、写作和讨论问题的汉语的词汇句法和节奏,它的丰富的表达力,还经过“红宝书”的熏陶和马列编译局的锤炼,就更不一样了。你读读香港、台湾的学术和翻译作品,马上就感到差距不是一点点,是一个时代。和合本另外一个缺点,是舛误太多,没有吸取当时西方已有的《圣经》研究成果。有些地方错得还蛮有趣,我给你举个例子:《创世记》开头,上帝在深渊大水之上造了光。然后说(1:6)----


  拙译: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

  和合本: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诸水”不通。原文复数(mayim)形容水势浩淼,并无诸水分流的意思;后者是陆地升出海面后的景象(1:9)。“空气”则是误译。按照古代近东闪族人的宇宙观(希伯来人属于其中说西北闪语的一支),天空是一座晶莹透亮的穹隆(raqia`),托起天河,罩住大地。河水透过穹隆的孔隙或窗口漏下,便是雨。所以苍穹为固体,像一只倒扣的碗,是上帝造来分开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的。古代译本,例如希腊语七十士本和拉丁语通行本,都是这么理解的(stereoma / firmamentum > 英语钦定本:firmament)。和合本怎么会误译为“空气”呢?我没有考证过。没准,参与译经的传教士们接受了现代科学观念,把经文“重译”了。

  向:《圣经》和犹太教有很大的关系,是吗?

  冯:论起源,希伯来语《圣经》(基督教称“旧约”)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典籍和民族文化遗产。书中记载的人物事功和神迹,古人留下许多传说。其中有些对后世影响极大,从宗教思想、道德哲学到文学艺术、民间风俗----包括基督教在内----例如恶天使撒旦(上帝和子民的敌手)的故事。我就尝试着拿来“故事新编”了。

  向:我觉得《创世记》和《政法笔记》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恐怕是对宏大的人类文化的追溯,而后者则是直面当下的急切关怀。

  冯:没有办法,我们老三届“知青”伤亡惨重,“欠债”太多,不得不写。

  向:我很喜欢《政法笔记》。读过你这本书,印象很深。从技术层面来看,你是一位随笔文字的高手,简洁的笔法,犹如史记;从思想层面看,你说的都是关于政法的问题,但文字穿透力极强,犀利而又不露锋芒,且都击中法律背后的要害。这样的书,学府里一般所谓的教授恐怕是很难写出来的。

  冯:过奖了。法律其实跟文学差不多,只是文字拗口一些,道理浅白一点;两者都是教化或思想改造的利器。我在《木腿正义》和《政法笔记》里讨论过这个问题。政法实践对于(广义的)文学艺术的依赖、渗透和利用,在现代西方式法治意识形态建成,即支配大众想象力之前,向来不是秘密。问题的关键是,其实现代法治也是这么运作的,靠银屏故事、报屁股漫画、电脑游戏、武侠和言情小说等等来说事、论理、蒙人。美国也是法盲大国,它怎么治理?当然不靠律师法官,而是靠好莱坞“偶像产业”(包括色情文艺)和主流传媒“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么潜移默化、灌输教育出来的。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政法业者尤其政客、律师的名声那么糟糕,大众依然相信法治,至少相信没有更好的制度选择。但是,中国又有独特的国情:因为大众媒体和学界老在说“普法”,老百姓以为法律真是看不懂的什么“东东”了,认了“秋菊”的命,哈哈。学者的任务,便是揭示这场“普法”运动之下、之后的问题。

法治的好处是避免政治摊牌

  向:中国的司法问题很多,恐怕一时解决不了。但总而言之,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太多。立法则是条块分割,如环保部门起草环保法,文物部门起草文物法。这样,立法者都站在自身利益上。而且立法太容易,法多不治。

  冯:正是这样,千家万户上访。

  向:上访人多,是因为老百姓不信任法律,上法庭也不能求得公正。

  冯:搞法治,总该让老百姓感到是在维护社会正义,而非宝马权贵,才能有效运作。从前没这么乱,为什么?一方面管得紧,基层组织严密,用划分阶级成分等手段来保持政治高压。另一方面,老百姓多数接受了他们觉得还算公平的社会和财产关系。我穷,大家都穷,加之特权不下基层,心里不平衡、闹事和违法乱纪的现象自然少了。

  向:那时是在财产面前平等;而现在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不过真难做到。

  冯:不错,法治的起点,是承诺形式平等。虽然实际上,法律问题的背后往往掩藏着政治问题。政治问题不解决,法律便只是一纸具文;解决了,达成一种宪政安排,法律问题才可以按司法程序走下去,直至最终解决。发展中国家如此,发达国家也不例外。比如二零零零年美国大选的戈尔与布什一案,联邦最高法院五比四判布什胜。投关键一票(第九票)的肯尼迪大法官说,他之所以把总统宝座判给了布什,是怕两党摊牌,政治大动荡,影响整个社会。虽然后来佛州有争议选票的调查结果表明,戈尔的票数比布什多,但是大法官至今仍认为自己做得对。所以你看,司法解决的好处是避免政治摊牌,让社会各阶层、政党与利益集团和平相处,化险为夷。

腐败会不会成为权利

  向: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先生在武汉大学做过一次演讲,题目叫《三种社会制度》。他说的三种制度,一是私有制,二是等级制,这两种都有缺陷,但也有合理性。他担心中国社会滑向第三种制度,就是产品资源的排序既不根据产权,也不根据社会等级,而是根据人们贪污腐败的权力:类别划分对应的是不同政府部门的管制。例如,这个官员管手袋,那个官员管手表,甚至连外汇管制也分成很多等级。这样,贪污腐败就有了方便之门,贪官们的权力慢慢地制度化了。他说,例如在巴拿马,贪污的权力就划分得非常清楚,官员甲负责星期一二三,官员乙负责星期四五六,各贪各的,管制得非常好。

  冯:张先生常有高见谠论,他本来有希望做港大校长的,可惜。

  向:贪污权力定义得最好、最严密的国家是印度。在印度,国营企业的多数产品的价格都定得低于市场价格,很多官员就可以直接在这个差价中获利。张五常还说,他并不反对贪污,他反对的是滋生腐败的管制。假如自己是个官员,恐怕也会贪污,甚至比别人贪得更有效率、更厉害。所以,真正消除贪污的办法是取消政府的管制。印度的问题不只在贪污腐败,它的主要问题是腐败的权力制度化了。

  冯:毋宁说是一种权利。和其他法权一样,腐败的权利也可能被人广泛接受而成为稳定的财产制度,并且在事实上享受法律保护。我在别处说过,这些方面,印度是我们的老师(见《中国法律人》10/2004)。

  向:你认为,中国当前面对的贪污腐败究竟该怎样去惩治?

  冯:很难,乐观不起来。李昌平先生的一本书《我向总理说实话》写得很好,反映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什么那些地方的干部腐败了?因为他不腐败就做不成事,更不用说腐败带来的种种好处了。我这次在北京听朋友聊天,有人说中国老百姓的要求其实不高,只要把上世纪五十年代答应给他们的东西都兑现了,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向:包括宪政制度。中国上世纪三十年代就有个“五五宪草”,但后来因日本侵略打断了。一位学者说,他看二三十年代知识分子讨论的问题,比现在讨论的水准要高。

  冯:那时候的人思想开放,什么思潮都鼓吹,可也幼稚得可爱。现在闹过革命,受过挫折,成熟多了。但需要补课,补当年那些书呆子政论家讲过的东西。这就是从顾准先生开始,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末的中国知识界的“启蒙”运动。的确,都不是什么新思想,也不是西方发达国家或资本主义中心地带的学界关注的问题。然而,启蒙不是做学问,是呐喊和索求,故名“思想解放”。思想解放需要战士,顾准先生就是这样一名在挫折中奋起的战士。

现代化像一个硬币有两面

  从理论上说,中国现代化面对的核心问题是资本主义。作为资本主义边缘地带的一个发展中大国,它不想做发达国家的垃圾箱,不想永远当它们的加工厂,更不想把国际走私贩毒洗钱这些黑社会活动搞到家里来。所以,这个现代化进程不是中国一国的事情;和法治建设一样,也是国际关系问题,必须和国际政治、军事和商业关系结合起来谋略,以求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惟有如此,才有可能成为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强者。毛主席领导,教训不少,但最大的功绩在哪儿?不是打日本鬼子,不是打蒋介石,而是结束中国的“前现代”,就是“一盘散沙”积弱状况,把中国引到可以参与同列强竞争的真正的现代化轨道上来了。

  向:现代化应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但毛时代的许多做法其实都是反现代化的。

  冯:反市场经济,反法治,反第三世界例如印度意义上的现代化,反我们现在奉若神明的一切。所以我说他创造了一个现代化的条件,开辟了一个不信邪的革命传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革命传统,中国人的政治智慧才比俄国人高一筹,才有了今天资本再临却并未倾覆的“幸运”。当然,这第二遍现代化比起别人的一遍成功要困难得多;搞第二遍有许多包袱,还要受后进或者叫“后发”的制约。

  向:杨小凯有一篇“后发劣势”的文章,我觉得谈得很好。

  冯:我们不仅“后发”,还要把人家吃过的苦头一个不少重吃一遍。第三世界国家为什么绝大多数不成功?因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的全球政治和经济关系是那样形成的,总是让后进国家吃亏。这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不是说你想搞民主,马上就能成功,变得富强。民主政治作为现代化的架构之一,现实地看,恐怕还要走一段曲折的长路。

  向:有位海外华人学者在网上发表文章,说目前中国又回到了百余年前的“历史原点”,重新讨论百余年来反复讨论的一个问题:中国到底要专制还是民主?认为中国只能实行威权统治的论者说,中国人的素质是产生专制的天然土壤,只有威权统治才能促进经济发展;而要求民主政治的论者则说,只要坚持在中国这块贫瘠的土壤里播撒民主种子,就一定能收获民主宪政之果。你对此怎么看?

  冯:这是个虚假命题,逻辑不通。假装有人愚昧无知,立个靶子,搞点民主说教而已。还生活在八十年代似的,哈哈。具体就改革而言,当前的症结在私有产权。《宪法》修正案往前走了一步,可以看作有了共识。但共识不等于就能办事。障碍不在老百姓的观念或所谓“素质”,而在现实利益及其分配与保护、攫取和抗争。例如下岗工人,他有没有产权?他干了几十年,厂子卖了,股份化了,沦为城市贫民,有什么办法和说法给他没有?再如农民承包土地,本来是一项改革,但现在想进一步,如允许出售或转让给他人。还有拆迁补偿。这些“烫山芋”谁拿?农民没有土地会饿肚子,会暴动。民主喊得再响也没用。

  向:但总是回避也不是办法。

  冯:有时候,回避也是办法,甚至是唯一可行的办法。我说过,现代西方式法治的要义之一,便是掩饰社会矛盾,做政治的晚礼服。政治是什么?这儿湘潭附近出了个伟人说了,就是“与人斗其乐无穷”。民主政治也是“与人斗”的政治,也经常充斥着腐败,像你刚才说的张先生介绍的一些民主国家的“宝贵经验”。中国的现代化并没有一条现成的路好走,那“后发”困局不是一次简单的政治选择可以解决的。如果政治选择可以解决根本问题,俄罗斯和东欧那些前社会主义国家早就好起来了。

  向:俄罗斯是休克疗法,一夜之间私有化了。也许私有化没错,错在权贵利用私有化大饱私囊。

  冯:换个制度玩玩,还是同一批权贵。

  向:是的。现在给人一种感觉,好像改革这辆车陷在泥坑里,进也难,退也难,但好在大家都还在想办法;不像当年勃列日涅夫把苏联那辆车陷进泥坑,明明不动了,他把窗帘拉上,硬要让车上的人相信车还在走着,结果当然翻车了。

  冯:我想,中国的情况不太一样。中国革命比俄国革命曲折,经验教训也多得多。这影响到执政者改革家的路线,迫使他们慎重。当然,一百步、五十步的口水仗是免不了的,还有虚假命题烟幕弹。但从根本上说,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执政者,既得和预期利益那么大,这条路线不可能动摇,这是一。二、改革还要牵动多数人的利益,不仅仅是执政者的事。所以任何政治改革都变得十分敏感,不敢像戈尔巴乔夫那样天真草率、自讨苦吃。我看他来美国参加追悼里根总统,和美国政客一样,把苏联解体归功于里根,就很可怜他。明明是他戈尔巴乔夫的功劳,主动不“与人斗”,放弃政权;下野后夫妻俩受尽了叶利钦他们的气,讲话还那样顺从。真是人穷志短哪。

  向:前不久,网上有一篇批评新闻官的文章,在民间反响很大。中国人有个毛病,一旦作了官,就认为自己什么都行,要惟我是从。其实,真正的智慧在民间。

  冯:这事我也听说了。不过我们最好不要说中国人如何如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是别的东西出毛病。我想,这些声音能发出来,就是一个进步。这么批评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而且批评者好像都挺会掌握分寸,晓得怎样打擦边球(这个我们在外国生活久了,就不太懂)。更重要的是,被批评者尤其官员和公众人物,应该学点绅士风度。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好像也是毛主席说的,尽管他自己没有做到。现在到了互联网时代,新闻封锁、不让批评也难,还不如透明化一点。透明了,有时问题反而容易解决。“非典”就是一例。这方面,我是乐观派。

  向:其实现代化是一个系统,不可能只要你喜欢的,就像一个硬币有两面,你不能只要一面,不要另一面;必须学会接受它。

  冯:早晚而已吧。另外,市场经济本身也要求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和言论自由。有些变化意味深长,比如出版审查,过去是直接追究作者的政治责任,现在一般只追究出版者,撤换报社主编。甚至还送上法庭,让他们请律师辩护,通过法律程序和法治话语来做同样的事,达到同样目的。

二十一世纪是中国的世纪?

  向: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到你的北大导师李赋宁先生,说他们那代人很有学问,并说你“特别相信一代不如一代,人类文明的衰落不可避免”。我相信你说的是事实,但从社会发展和进化的观点看,却又未必如此。此前每当我疑惑不解时,总想起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是不是自然科学还是要发展的,而人文学科就不一定,换句话说:自然科学越发达而人文学科却越是萎缩?

  冯:人类文明和宇宙间一切事物一样,也有腐败变质而衰亡的一天。但那样的“宏大”推论,对于现实生活和斗争中的人们无甚意义,是饭桌上的玩笑话----那篇采访未经我审阅,把玩笑一块儿发了,引起你的兴趣。我想说的是:盖大楼造大坝磁悬浮的成就,跟社会正义的重建例如消灭贫困、尊重人权,是两码事。我们不能轻信电视屏幕和新闻发布会上的那些漂亮大词和统计数字,被它们牵着鼻子走。要看到背后的资本的利益和权钱交易,新的雇佣压迫关系和社会控制技术的成熟与运作。人文和社科学者之被称为“知识分子”,正是出于这一知识上的期许或探求真理的公共利益----有时候公众未必意识到的自身的利益。

  向:好像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冯:你是指科学和人文的发展关系?不存在学科萎缩问题,是大面积的腐败,从业者的腐败。而且就非常有限的媒体报道来看,科技和工程领域的腐败要比人文社科严重得多。

  向:你在同一次接受采访时说:“人们主动学习儒家的道德、制度,应该是个好现象,一个民族有了自信心以后,就会觉得家里什么东西都是好的。等中国再富强一些,在知识分子当中,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会慢慢回来。再说,儒家的思想和资本主义没有矛盾。而且中国人历来有大国心态,还会觉得老祖宗的东西更自豪一些。”这话是否也是饭桌上的玩笑呢?

  冯:那不是开玩笑,是我们身边正在发生的事情。要知道,美女香车的银屏广告和八二老叟与二八闺女订婚的喜讯一样,“柔上而刚下”“感应以相与”,都是儒家那个“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的时代崛起的征兆(《易传/咸/彖》)。

  向:还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是中国儒学的世纪。你也真的认为二十一世纪是中国的世纪?

  冯:二十一世纪中国会在东亚和全球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乃至被美国认真地视为竞争对手,这一点大概是可预期的。那么儒学会不会复兴呢?我想不能轻易否定。儒家思想的根子在老百姓的生活习惯和宗法观念那里,“五四”以来,折腾了那么久也没有真正拔掉。将来的政治家怎么对老百姓说话,寻求“凝聚力”?儒家的道德制度人物传说,便是很有用的可供选择的一个符号资源,正如今天的民主、法治话语。历史常常重演,拒绝“进步”。不要以为传统不会复辟。今天,以二奶小蜜为名的多妻制已经大体复苏;明天,与之相称的财产和人伦关系必然会转化为有产者的政治要求。王船山读史,批判“孤秦”,总结出一句话:“其上申韩,其下佛老”。儒去了哪儿?原来儒家之学是经世致用----做掩饰用的。等到中国再富强一些,再大国心态一些,能不能重新利用呢?

  向:好像是顾准先生说过,几千年的儒家文化证明,它不能产生民主,只能产生专制。

  冯:这话是“五四”的遗产,不是顾准先生的洞见。历史上儒家思想和专制的关系,是个有趣的学术问题,不会有讨论结束的一天。将来儒家思想能否为统治者,包括那些诉诸民主与法治的统治者所利用,则是一个政法策略问题。对于后者而言,历史上儒家如何,是不那么重要的。看看新加坡就知道了。历史的诡吊就在这儿,到那时,如果有学者想继续批判“孔家店”,恐怕还不得不把民主、法治也一块儿搭上骂了。就仿佛《易经》在今天的遭遇,连科学不发达,汉语“单音节”,也算在了它的头上。当然,能够这样提出虚假命题来说事,随意混淆事物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因果关系而不自知,本身就属于一个我们所熟悉的浑浑噩噩的传统。走出这片浑浑噩噩,承认“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是我们讨论任何问题,包括传统文化的前提。



2004年8月29日访于湘潭,9月陆续整理成文,岁末修订于长沙。

原载《社会科学论坛》3/2005(有删节)
Posted: 2005-09-04 20:28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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