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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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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T]“杀人”游戏你会玩吗?高级“杀手 ”说玄机

  作为一种纯粹的心理博弈,这个名为“杀人”的游戏虽然听起来挺吓人,但却没有丝毫血腥和暴力,目前,它正悄然流行于IT业界和一些写字楼里,据一些玩家描述,这是一个“残酷”的游戏,你必须具备坚强的心理素质。
  “夜幕降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当你们睁开眼睛的时候,你们的生命可能已经结束……”伴随着这低沉的声音,你闭上了双眼,仿佛在等待死神的召唤……千万不要误会,这可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而仅仅是一种游戏的开场白而已。近日来,这种名为“杀人”的游戏不经意间在IT圈跟记者圈里日渐风行(有些独家新闻据说就是从“杀人现场”由CEO们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如果在下班铃响起的时候你听见有人高呼:“有谁跟我杀人去?”,请千万不要惊讶,更不要去报警。

  “杀人”的规则

  “杀人”游戏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参与者人数一般不能少于六人,场地不限,道具为数张扑克牌或者名片,其中一张作出特别的标记用以区分“好人”跟“杀手”,扑克牌或者名片的数量为参加游戏总人数减一。

  游戏开始前,首先从游戏参加者当中挑选出裁判(这个角色也可以叫做警察或者法官)一名,由裁判将扑克牌分发给其他剩余的游戏者并宣布游戏开始。拿到有特殊标志扑克牌者即为“杀手”,其他人称之为“好人”。裁判宣布游戏开始并念过前文那段对白之后,大家即闭上双眼,由裁判顺序念每个人的名字,这时“杀手”可以选择在念某人的名字时(当然,他自己除外)睁眼,即表示此人被“杀”掉了。当有一个人被“杀”之后,游戏者进行讨论和判断,以确定谁是“杀手”——注意,在这过程中裁判不能参与任何意见。讨论告一段落之后,由裁判主持对每个人的身份进行投票表决,获得简单多数票的“杀手”出局并亮自己的底牌,如果此人真是“杀手”,则游戏结束,反之则继续进行下一轮的“闭眼杀人”跟“投票表决”,再次判断谁是“杀手”。本过程一直反复进行下去,一直到最后“杀手”被大家投票选出,如果“杀手”把“好人”杀光了,则“杀手”胜利,反之则“好人”胜利。当然,由于“杀人”游戏本身并没有一个规范的游戏规则,这仅仅是其中的一种玩法而已,其他的玩法虽然在规则上或多或少地进行了不同的改变,但基本思路都是不外如此。

  整个游戏过程其实并不复杂,游戏者的参与者无论是“杀手”还是“好人”在指证与被指证的过程中都得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如何证明自己不是“杀手”与如何证明别人是“杀手”是这个游戏中最有意思的地方。至于如何去判断谁是“杀手”,是通过察言观色还是通过平时对别人的了解,那就是游戏者自己的事了。整个游戏过程中没有任何的暴力成分却又不乏紧张刺激,通常玩过几次之后,原本不熟悉的双方能成为日后的好朋友。

  “杀人”的意义

  今天风行于IT业跟记者界的“杀人”游戏据说最早是由硅谷创业归国的留学生传到上海,1999年底在一次IT界的媒体见面会上传到北京的。在经过了2000年上半年的潜伏推广期后,从去年底开始,在公关公司、记者圈、IT公司形成高潮。

  社会心理学家沙莲香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可能是人们思考方式上的变化,人们的思考方式正从现实空间转向虚拟空间。它之所以先在IT界流行,是因为对于有上网经验的人来说,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是相通的,是乐趣、苦恼的现实化反照。在这个游戏中,人们可以在真实的人际关系中表演不真实的事。现实空间不可能一下实现的事,可以在游戏的虚拟空间集中表现出来。在游戏中,你可以当个坏蛋,可以随意‘杀人’,这也是一种发泄。”沙教授本着严谨的治学态度说,这可能是一个涉及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学领域的问题,表示要继续关注这一类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郭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服欲是人类原始的人性本能之一,而在现代社会里,这种欲望在很大程度上被道德、法律等必须遵守的原则压抑了,只能通过虚拟的空间释放出来。由于现代人的工作压力加大,工作节奏加快,这种发泄的需求无形中被强化了。而这时最好的解决手段就是通过游戏来实现。“杀人”应该就是这种需求的一个具体体现形式,它起到的作用跟“安全阀”差不多。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陈晓华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我感觉‘杀人’之所以先在IT界流行,是因为经常接触网络的IT业从业人员的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之间的界线相对不那么明显。游戏里的人可以在真实中表演不真实的事,是一种自欺欺人。”

  其实作为一种游戏方式,“杀人”跟打麻将打扑克或者是行酒令划拳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一种消遣方式或者说娱乐方式而已,只不过体现在形式上更加现代更加脑力化一些。“杀人”游戏跟去年下半年流行一时的成人积木、成人玩具一样,主要的玩家都是白领阶层,都可以算做是成人的游戏。比较起来,“杀人”游戏自身带有的心理博弈性更强,而成人积木、成人玩具虽然在物化的表现上更加现实更加容易操作,但是其技术性跟趣味性方面都有先天的不足。因而“杀人”游戏对白领人士的吸引力更大一些。

  “杀人”者如是说

  一位叫贾双林的IT记者堪称该游戏的“高级杀手”,他在新浪网上发表的一篇长文,对这种“杀人”的乐趣进行了理性的描述,绝对经典:

  “其实,做裁判也很有乐趣,你可以发现很多有意思的现象。比如,人们完全可以而且经常在犯同样的错误,轻信、跟风、疏忽大意、欲盖弥彰等等,如此往复乐此不疲。又比如,人们经常把平时对某人的了解与游戏中的表现挂起钩来,这种联系竟然会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在有的人身上百试不爽,一抓一个准,而在另一些人身上则完全失灵,平时的他与游戏中截然不同。”

  “‘好人’是糊涂的 因他们除了自己根本不知道别人的身份,‘杀手’是半清醒的 他虽然知道彼此的身份但要时时思考提防之策,只有裁判是完全清醒的,当你觉出这一点的那时候,你要是裁判就会觉得自己像个上帝,全知全能,洞察一切。那可真是‘好人’一思考,裁判就会发笑那种感觉。”

  “这虽然只是个游戏,但把这些有意思的现象挪至我们的现实生活,许多地方其实是颇多契合之处的,换句话说,我们或许碰巧是把人的一些弱点通过游戏的方式展现出来吧。不过,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上帝,没有人能全知全能,洞察一切。大家都是糊涂的,我们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经验积累来减少失误,掌握规律。人们掌握真理就是这么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就像游戏中为找出‘杀手’有时也会冤杀‘好人’。”

  “‘杀人’游戏中虽有上帝存在,但那是绝对不能做诱导的一个哑巴上帝,所以,游戏很残酷。互联网的博弈中,压根儿就没有上帝,这个游戏更残酷。”

《中国质量报》彭梧
Posted: 2005-07-03 17:03 | [楼 主]
破风╃折翅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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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
这个类似的我们在学校里玩过
' ' ' the moment  ...
Posted: 2005-07-03 21:19 | 1 楼
skf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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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玩过,但很有挑战性,非常想试试,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呢?
Posted: 2005-07-04 04:14 | 2 楼
冷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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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会杀呢??呵呵
想知道一个人怎么样就跟他接触吧~~
Posted: 2005-07-04 11:14 | 3 楼
cnc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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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
Posted: 2005-07-05 08:12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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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cnchg于2005-07-05 08:12发表的:
没看懂


这篇文章写得不是很清楚的,建议新手去看置顶的规则讲解。
Posted: 2005-07-05 12:03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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