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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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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试行“试离婚”

2004年广州市办理离婚手续登记量比2003年同期增长了1.3倍。为此,广东省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理事会代表建议新婚姻登记条例增加“试离婚”阶段,即当事人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到正式离婚之间最好存在一个自愿分居阶段。
当事人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员将按照正式离婚来处理双方的关系、财产和子女等问题,只是不办理离婚手续,与广州邻近的香港就是采取这种方式。自愿分居阶段,双方可以更好冷静、客观的重新思考自己提出离婚或拒绝离婚的理由,在一得能够程度上可以促使一些实际上不应该离婚的人保持婚姻状态。
Posted: 2005-06-21 17:33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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