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我有点想将这个游戏与杀人游戏结合在一起,又更灵活一些,以方便上网时间不固定或者不凑巧的人(比如俺自已,汗),所以大概想了个流程,试试看能不能运行。一,编剧给出引导剧情,同时在秘密版块里贴出标准答案及线索记分点,以便日后对照评分,游戏开始。
二,导演接受演员及侦探报名,先报先得,演员报满即止,侦探人数不限,只要游戏没有结束,随时可以加入。(每局演员设2-3名替补)
三,演员报满后,将接到导演发放的个人剧情及演员马甲(带头像),并各自开主贴签到,所有演员签到后(如需更换替补则相应延长一天),编剧贴出警察局现场勘验报告,给出初始客观线索,侦探程序正式开始。侦探们各自开主贴破案。
四,根据规则,警察局将尽量不主动提供线索,由侦探们发问,只要属于警察局的职能范围里可以调查出来的情况,警察局均将予以回答(不限定时间,只要看到了提问贴子就尽量第一时间给出答案),但是,这个情况是否与案情有关,是否属于可以得分的线索点,警察局不予负责,侦探被答案误导走入误区的,由侦探自行承担后果。
警察局由编剧扮演。
五,侦探们问到线索点的,将在游戏结束的评分中得到相应分数,第一个问到的加1分,重复提问的不加分,请侦探们尽量不要编辑贴子,因为这样可能无法准确判断谁是第一个问到线索点的侦探,如觉得问得不够准确,可再行发贴询问,一旦编辑了贴子,将按编辑贴子的时间来确定侦探提问的时间。(线索点可以出现在对警察局的提问中,也可以出现在对演员的提问中)
六,演员们亦可以参予到游戏中来,可以选择与侦探作对,亦可以选择与侦探站在一条线上给出推理分析加以帮助,当然,凶手亦伪装在演员中间,所以,演员们的分析推理是否应该得到侦探们的采信,由各侦探自行决定。
(实际上,我个人考虑,演员演绎剧中人的这部分,就相当于普通的杀人游戏,只不过,杀手不继续杀人而已,而剧中角色愿意站在侦探阵营帮助破案,还是站在杀手阵营搅混水,只要不偏离编剧设计的原始剧情的要求,可以自行发挥)
七,每隔两个24小时,由导演或者编剧依据侦探们的提问,评估各阶段线索是否给齐,如果关于线索点的问题没有任何一个侦探问到,警察局将在评估后给出客观调查报告,完备所有本阶段应给出的线索,但是这样给出的线索,将不再计入任何侦探的得分之中。(同时,客观调查报告里不只含有线索点,可能还有会干扰思路的其他客观事实,能不能看出报告中的关键点,仍然由各位侦探自己努力。)
通常,一个侦探剧的线索,最多分四个阶段给齐,也即八个24小时,特别复杂的则需要事先说明分几个阶段。
八,演员拿到的剧情,可根据需要,由编剧分为线索剧情,隐藏剧情及自由发挥剧情三部分,线索剧情为演员在演绎剧中人的过程中必须要设法尽量自然而然提供出来的部分,隐藏剧情为演员在演绎剧中人的过程中必须要设法百般回避不予说明的部分(但如果导致侦探向警察局要求拘捕该演员作为嫌疑人讯问,并且警察局为该侦探的怀疑找到实证,予以拘捕的,隐藏剧情将由警察局提交讯问笔录公布,涉及线索点的部分,会给成功提请拘捕的侦探带来加分。),自由发挥剧情为编剧不限制的部分,演员是否愿意提供由演员自已根据演绎角色时的感觉和需要发挥,自由发挥部分不涉及任何线索点。
九,如果侦探问到超出剧本部分的问题,演员们可自由发挥,只要不偏离基础剧情即可,一旦偏离了,将由警察局提供相应调查报告予以修正。
(基本上,我觉得演出开始以后,编剧,演员都不用再私下联系,由警察局来扮演制衡的角色,这样,可能比较有趣,比较有意外之乐)
十,线索分阶段给齐后,或全部由侦探问齐后,导演提示进入结案阶段,警察局将即时关闭,不再回答问题,但演员们仍然可以与侦探互动,结案阶段为两个24小时。
十一,侦探们在结案阶段提交结案报告,请采取加密贴方式隐藏提交(并请不要编辑,如有补弃或者修改就另行发贴,结案报告以侦探自已注明为准的那一份为准),便于导演在游戏结束后评分。结案阶段结束后,导演公开事先在秘密版块中编剧贴出的标准答案及线索记分点。演员们公开自已所持有的全部初始剧情。游戏结束。
十二,游戏结束后,导演在三个24小时之内对照打分,评选出本集神探。打分采用十分制。
十三,在导演打分的同一阶段,由所有侦探评选本集最佳演员。
十四,在导演打分的同一阶段,由所有侦探及演员共同为本集侦探剧的编剧打分,打分采用十分制,放弃打分的视为给出零分,最后编剧的得分为所有打分总和除以所有侦探及演员人数的平均分。
十五,本集神探,最佳演员,均入侦探游戏名人堂,同时,考虑发勋章或者发钱,不过,勋章要折光来画,发钱得瓶子支持,所以,这个奖励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协商,呵呵。
(差不多我想的流程就这样,大家提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