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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贴]《冰与火之歌》第五卷:《丹妮莉丝》+《琼恩》+《臭佬》+《提利昂》+《布兰》(转自龙骑士城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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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下文有剧透。



丹妮莉丝

龙骑士城堡 Stormborn 译


她能听见亡者踏梯而来。步声徐缓而有节奏,远远传来,回荡在殿内的紫色宫柱之间。乌木王座之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等候着他的到来。她眼中睡意未退,亮金色的长发还是一片凌乱。

“陛下,此事您不必亲自视察,”执掌御林铁卫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劝道。

“他为我而死。”丹妮将狮皮外套拽在胸前。狮皮下仅套了件薄薄的亚麻罩衫,长不及膝。被弥桑黛唤醒的时候,她还在梦着一座红门小屋。事起突然,已来不及更衣。

“首领,”伊丽低声说道,“死者是不能碰的,否则会带来厄运。”

“除非他们丧于你手,”姬琪接道。她比伊蕊高大,身材甚是丰盈。“此事人所周知。”

“人所周知,”伊丽赞同道。

丹妮并未在意。谈到马,多斯拉克人可能无所不知,可除此之外便是十足的傻瓜。再说她们不过是些小丫头。这几名侍女年纪与她相仿,虽然黑发、杏眼和古铜色的皮肤让她们看上去似已成年,可毕竟仍是孩子。她们是卓戈卡奥给她的礼物,狮皮也是——那是一张完整的白狮皮,来自多斯拉克草海。虽然狮皮太大,很不合身,还带着霉味,可却能让她感到卓戈仍在身旁。他曾是丹妮的太阳与星辰。

最先踏上台阶的是“灰虫”,他手举火把,铜盔上傲立着三根尖刺。紧随其后的四名无垢者肩上,便是那个死者。四人的头盔只饰有一根尖刺,毫无表情的面孔仿佛铜铸一般。他们将尸体放到她的脚边,一旁的巴利斯坦爵士揭开了染血的尸布,而“灰虫”则放低了火把,以便她能看个清楚。

死者的脸光滑无须,可双颊却被割开,几乎拉到了两侧耳际。高个子,蓝眼睛,面色白皙。理斯或者古沃兰迪斯人,被海盗绑架后卖到血色阿斯塔泊为奴。他双目圆睁,可流泪的却是伤口,数也数不清的伤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他是在一条巷子里被发现的,那里的砖墙上画着一只鹰身女妖。”

“用他自己的鲜血所画。”现在丹妮莉丝明白了。“鹰身女妖之子”在夜幕下干着屠杀的勾当,每杀一人都会留下印记。“‘灰虫’,此人为何落单?没人与他同行吗?”在弥林,无垢者夜间巡逻的时候,总是两人一组。

“女王陛下,”队长答道,“您的仆人‘坚盾’昨晚并未当值。他去了某个……某个地方……饮酒,找人作伴。”

“某个地方?你指的是什么?”

“某个欢娱之所,陛下。”尖刺铜盔之下,“灰虫”的脸仿佛石塑一般。

妓院。那些重获自由的人有半数是来自云凯,那里的“明主”们因训练床奴而闻名于世。七种呻吟之术。现在,妓院已如蘑菇般遍布弥林。他们所会的仅此而已,况且他们需要生存。食物一天贵过一天,而肉体的欢愉却越来越廉价。散落在贵族金字塔之间的贫民街区里,不少妓院提供着一切可以想象的服务。这些她都知道。可即便如此……

“太监想能在妓院里找到什么呢?”她问道。

“身体不完整的男人仍有男人的心,陛下”,“灰虫”答道。“小人曾获知,您的仆人‘坚盾’有时付钱给妓院的女子,抱着他同眠。”

龙之血脉决不流泪。“坚盾。那是他的名字?”,她发问的时候眼中没有泪光。

“如果陛下满意的话。”

“很好的名字。”阿斯塔珀的“贤主”们不允许他们的奴隶士兵有自己的名字。丹妮让他们重获自由以后,一部分无垢者用回了本名,而另一部分则替自己取了新名。“知道袭击‘坚盾’的有多少人吗?”

“小人不知。应该很多。”

“六个,或者更多”,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从伤口来看,他们是从四面蜂拥而上的。他被发现时刀鞘已空,可能他也刺伤了敌人。”

丹妮默默的祈祷他们中有人已在痛苦中垂死挣扎。“他们为何将他的脸割成这样?”

“女王陛下,凶手把羊鞭塞进了您的仆人‘坚盾’的喉管。小人之前把它取了出来”,“灰虫”答道。

他们无法将他自己的阳物塞进喉管,阿斯塔珀奴隶主的阉割十分彻底。“‘女妖之子’越来越大胆了,”丹妮说道。之前,他们袭击的对象还仅限于手无寸铁的平民,只敢在夜幕的掩盖下伏击小巷中的行人,或者乘人熟睡之时入屋行刺。“这是他们第一次刺杀我的士兵。”

“第一次,”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决非最后一次。”

战争仍未结束,丹妮明白,可现在我的对手是一群幽灵。她曾希望这场杀戮能有所间歇,能有时间来重建和疗伤。她抛下狮皮外套,跪在死者身旁,替他合上双眼,全不理会姬琪的惊呼。“‘坚盾’不会被遗忘。替他清洗后为他穿上战衣,将头盔、盾牌和长矛与他同葬。”

“遵命,”“灰虫”答道。

丹妮起身吩咐道:“派十来个人去仁者大殿,问问那些蓝衣仁者,是否有人曾因剑伤求诊。同时放出话去,我们重金悬赏‘坚盾’的短剑。还有,去屠夫和牧民那里查查,最近是否有人骟羊。”幸运的话,某些害怕的牧民或许会交待。“从今以后,确保我的部下不会在夜间独行,无论他当值与否。”

“小人遵命。”

丹妮莉丝将长发拂向脑后。“给我把这些懦夫找出来,”她的语气不容置疑。“把他们找出来,我要让‘鹰身女妖之子’明白,惊醒巨龙意味着什么。”

“灰虫”躬身行礼,随后指挥属下的无垢者负着死者离开大殿。巴利斯坦爵士则留了下来。他须发皆白,淡蓝色的双眼周围已有皱纹。可他的腰背仍然直挺,而岁月也并未夺走他的武艺。“陛下,”巴利斯坦说道,“我担心您的太监士兵并不适合这些任务。”

丹妮坐了下来,重新将狮皮外套披在肩上。“无垢者是我最好的战士。”

“他们是士兵,可不是战士,如果陛下不介意在下直言的话。他们属于战场,只知肩并肩地站在盾牌之后,将长矛刺向前方。他们的训练只有如何遵守命令,毫无畏惧、完美无缺的遵守,没有思想,没有犹豫……但没有教会他们如何解开秘密,如何盘查发问。”

“骑士又会好多少呢?”巴利斯坦正为她训练骑士,指导奴隶的孩子们以维斯特洛的方式用骑枪和长剑作战。可是面对躲在暗处偷袭的懦夫,骑枪又有何用?

“此事也非骑士所长,”老人承认道。“况且除我之外,陛下再无骑士。那些孩子还需多年方可效力。”

“可若非无垢者,还能有谁?多斯拉克人只会更糟。”她的卡拉萨人丁稀落,又多为老幼。况且多斯拉克人只擅长骑马作战,更合用于旷野,而不是城中狭巷。弥林的五色城墙之外的地界只能勉强算作她的领地。数以千计的奴隶仍在山中辛苦地放羊、采盐、挖矿、种植小麦和橄榄。城中的库房虽然储备着尚算充足的粮油、橄榄、干果和腌肉,但店中的货物却在不断减少。为此丹妮已命三位血盟卫率领卡拉萨前去征服这片腹地,并令“褐面”本·普拉姆率领“次子”佣兵团南下防范云凯的侵袭。

至于最重要的任务,她已交给达阿里奥·纳哈里斯——那个镶着金牙、留着三尖胡须、紫髯下一脸坏笑、口舌如簧的达阿里奥。东部丘陵以外,横亘着一条环状沙石山脉,那是雷哈撒之地,世称“凯塞通道”。如果达阿里奥能够成功说服雷哈撒人重开这条贸易通道,粮食便可经由丘陵或是沿河顺流运抵弥林。但被称为“羔羊之民”的雷哈撒人对弥林可是殊无好感。

“等‘风暴之鸦’佣兵团从雷哈撒归来,或许我可以让他们在城中布防,”她对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在此之前,我能用的只有这些无垢者。”

丹妮寻思着达阿里奥是否已经抵达雷哈撒。达阿里奥不会令我失望……可如果他失败的话……我会另谋他路。这是女王的使命:谋求出路——无需在对岸开垦的出路。宁可面对饥荒,也不要在斯卡哈撒丹开垦。此事人所周知。

“抱歉,爵士,”她转过话题道。“觐见者们很快将至门下。我得戴上我的兔子耳朵,再次扮成他们的女王。替我把雷兹纳克和‘剃顶大人’召来,我着装之后要见他们。”

“遵命,陛下,”赛尔弥躬身退下。



八百英尺高的大金字塔从雄浑的方形石基上拔地而起,直耸云霄。女王的闺房便坐落在傲立的塔顶,四周的葱葱绿意中点缀着几个芳香四溢的池塘。天刚拂晓,晴朗而清凉,丹妮信步走到露台之上。西面,阳光将仁者大殿的金色圆顶照得一片辉煌,也在贵族金字塔群身后刻下浓黑的阴影。即便此刻,“鹰身女妖之子”也一定在某座梯状金字塔内策划新的谋杀,她寻思道,我却无力制止。

韦赛利昂觉察到了她的不安。这条白龙正以尾支头,蜷伏在一颗桃树旁。丹妮经过的时候,它睁开双眼,宛如两泓流金。同样金色的还有它的双角和从头至尾覆满背部的鳞甲。“你真懒,”丹妮挠了挠它的颚下说道。它的鳞片滚热,仿佛在烈日下曝晒许久的盔甲。龙是烈火铸成的血肉——乔拉爵士送她的结婚礼物中有一本书如是说。“你应该跟你的兄弟们一起去捕猎的。又跟卓耿打架了?”最近她的小龙们越来越野了。雷哥曾差点咬到伊丽,而韦赛利昂在雷兹纳克上次觐见时喷燃了他的礼服。我太让它们自行其事了,可我又哪来时间照顾它们

韦赛利昂猛一甩尾,重重打在树干上,将一个桃子震落在丹妮脚下。而后它张开双翼,半飞半跳地跃上护栏。它长大了,丹妮望着腾空的白龙心道。三条小龙都长大了,很快我就能象“征服者”伊耿一样翱翔,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直到用一个拇指便可盖住整个弥林

丹妮目送着韦赛利昂盘旋而去,直至它消失在斯卡哈撒丹那片泥水的上空。她转身回到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替她梳头换衣。丹妮换上的是一件吉斯卡里礼服,弥林女王应着之物。

这是件非常笨拙的衣物,一块又长又松、毫无样式的布片。丹妮必须将其缠在腰上,再从腋下绕到一侧肩头,而其上晃个不停的流苏也得仔仔细细地分层展开。缠得太松,它会滑落;缠得太紧,又会显得凌乱,并且束手束脚。即便缠得不松不紧,也得一直用左手加以保持。穿着这种礼服走路只能用小碎步,否则会绊上沉重的裙裾。这不是便于工作的衣裳,而是贵族的礼服,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征服弥林之后,丹妮曾想禁用这种礼服,却被议会劝阻。“龙母必须身着此服,否则将会永遭恨意,”绿衣仁者伽拉撒·伽拉瑞告诫道。“若是身着维斯特洛衣物,或是弥尔长袍,陛下定将永为陌路之人,荒诞的异族客,野蛮的征服者。弥林女王必为古吉斯的传统女子。”而“次子”佣兵团长“褐面”本·普拉姆的话则更为直白:“要做兔子们的国王,最好也带上兔子耳朵。”

今天她选的“兔子耳朵”是由白色薄亚麻布所制,缀着金色的流苏。有姬琪的帮手,她总算在失败两次之后将礼服缠绕妥当。随后伊丽捧来她的皇冠。皇冠按她家族的族徽打造为一条三头飞龙,金身银翼,三个龙头分别以象牙、玛瑙和翡翠所制。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皇冠压得僵直酸痛。头顶王冠不应坐享安乐,她的一位皇室先祖曾如是说。那是某位伊耿,可他究竟是几世伊耿

曾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的七国之地,若非她尚在襁褓中的侄子惨死于篡位者的走狗手下,原本应该还有伊耿六世。如果他仍然在世的话,或许我已经嫁给了他。伊耿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的年纪。丹妮的母亲刚怀上她,伊耿和他的妹妹就惨遭杀害。而此前他们的父亲便在三叉戟河丧命于篡位者之手。她哥哥韦赛里斯则死于多斯拉克,死于一顶炽热的金水王冠之下。如果他们得逞的话,我也会死。杀死“坚盾”的凶刃是冲我而来

她没有忘记那些被“圣主”们钉死在路旁的奴隶儿童。一百六十三个孩子,从云凯到弥林一里一个被钉在里程柱上,一只手指着她前进的方向。攻陷弥林之后,丹妮对同样数目的“圣主”施以了钉刑。漫长的死亡引来成群的苍蝇,而广场上的恶臭也弥久不消。然而有时她仍担心这些都还不够。狡猾而顽固的弥林人从没放弃任何一个反击她的机会。不错,他们的确释放了奴隶,可却又以食不果腹的待遇将他们重新雇为奴仆。一方面,他们将老弱病残弃之街头,另一方面,“圣主”们聚集在他们高高的金字塔上,抱怨龙后让他们高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妓女。

无论我如何厌恶他们,我也必须赢得弥林人的支持,方可统治这座城市。“我准备好了,”她对伊丽说道。

雷兹纳克与斯卡哈日早已在大理石阶上等候觐见。“伟大的女王,”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大声说道。“您今日的光彩另我不敢仰视。”这名小个子塞纳沙尔人穿着一件饰有金色流苏的栗色丝质礼服,身上那股味道象在香水中泡过一般。他讲一口瓦雷利亚官话,但杂合着浓重的吉斯卡里口音。

“承蒙夸奖,”丹妮用更为纯正的口音答道。

“女王,”剃着光头的斯卡哈日·莫·坎达克低沉地说道。“我们已经知道那个太监的事。”吉斯卡里人都有一头浓密的硬发,奴隶城邦的男子多年都流行把头发做成尖角、刺状或翼形。而斯卡哈日却把头剃得精光,表示自己已经弃旧投新。效仿他的先是坎达克家人,随后是其他部属。此举是出于潮流、恐惧还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他们被称作“剃顶之民”,而斯卡哈日则是“剃顶大人”,也是背弃“鹰身女妖之子”及其族人的叛逆之首。

“他的名字叫‘坚盾’。”

“如果凶犯继续逍遥法外,死的人将会更多。”即便剃了光头,斯卡哈日的面目仍然狰狞:吊眉毛、小眼睛、黑眼袋、长满粉刺的大鼻头,油光可鉴的腊黄皮肤也不是吉斯卡里人常见的琥珀色。这张脸上满是粗鄙、凶残和怒气,她唯有祈祷其中也有诚实。

“但不知其身份,如何惩罚?”丹妮问道。“告诉我,勇士斯卡哈日。”

“陛下,您的敌人可不会少。从露台上,您就可以看到他们的金字塔。扎卡、梅内克、洛拉克、哈兹卡尔、咖兹瑞恩……所有那些昔日的奴隶主们。还有帕希。没错,尤其是帕希,现在只有满门女子,嗜血恶毒的怨妇。女人决计不会忘记过去,决计不会宽恕敌人。”

决计不会,丹妮心道,当我重返维斯特洛的时候,我会让篡位者的走狗们明白这点。的确,帕希家族同她有着深仇血恨:死于“壮汉”贝沃斯手下的欧兹纳克·佐·帕希一直都是弥林的英雄;“乔索的命根子”将城门砸得粉碎时,也杀死了他时任城邦卫队统领的父亲;而被钉在广场的一百六十三人中还有他的叔叔。

“对‘鹰身女妖之子’行踪的悬赏多大?”丹妮向雷兹纳克问道。

“一百个荣耀币,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

“一千个荣耀币会更好。照此去办。”

“陛下没有问我的意见,”斯卡哈日插话道。“但我得说,血债必须血偿。我刚才提到的家族中,每户处死一人。如果您的属下再被谋杀,每户处死两人。这样决不会有第三起谋杀。”

雷兹纳克痛苦地叫道:“不、不……温柔的女王,这种野蛮行径只会招来神怒。属下发誓定会找出真凶,那时您会明白,他们不过是些出生低微的贱民。”

这个塞纳沙尔人同斯卡哈日剃着一样的光头,不过原因则据说是出于对神的信仰。他曾告诉丹妮:“如果有根头发胆敢冒出的话,我的理发师便会手持剃刀待命。”不过有时丹妮会寻思那把剃刀是否用在他的喉头更为合适。他很能干,可丹妮对他并无好感,更谈不上信任。她还没有忘记那个以怨报德的巫女,是她谋害了丹妮的丈夫和尚未出世的孩子。

不朽神殿的预言说她会遭逢三次背叛。巫女是第一个,乔拉爵士是第二个。那么第三个会是雷兹纳克、斯卡哈日还是达阿里奥?或许会是我并未怀疑的人?巴利斯坦、“灰虫”或者弥桑黛

“斯卡哈日,”她对“剃顶大人”说道。“多谢您的建议。雷兹纳克,试试一千荣耀币能买到多少消息。”随后丹妮莉丝扣着礼服经过二人身旁,顺着宽阔的大理石台阶而下。她走得很慢,一步一级,生恐绊上裙裾之后一头栽进宫廷大殿。



宣礼的是弥桑黛。她个子不大,却有一副洪润的嗓音。“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她在丹妮缓步下楼时高声宣道。

殿内四处都是人影。无垢者手持盾牌和长矛,背向宫柱而立,盔上尖刺如同一排利刃。弥林人聚集在东面窗下,精光的头皮参杂在各种怪异的发型当中。重获自由的人和先前的主人隔得很远。他们一日不肯站在一起,弥林就一日不得安宁。“平身,”丹妮落座后说道。殿内众人一同起身。至少在这件事上,他们还算一致。

雷兹纳克手捧一份觐见者名单。按照礼仪,女王首先召见的是阿斯塔泊的使臣,一个昔日的奴隶。现在他称自己是“伽尔公爵”,不过似乎没人知道这个头衔的来历。

伽尔公爵蜡黄的尖脸活似一只鼬鼠,棕色的嘴唇间露出一口烂牙。他呈上一份礼物,高声说道:“圣主克里昂谨以此双拖鞋,表达他对龙母丹妮莉丝的爱意。”

伊丽接过拖鞋,套在丹妮脚上。这是双镀金的皮拖鞋,装饰着绿色的淡水珍珠。那个屠夫国王以为一双漂亮的拖鞋就能得到我的垂青么?“克里昂王的慷慨无人可比,”她说道。“你替我多谢他这份可爱的礼物。”的确可爱,不过那是双小孩的拖鞋。丹妮双足纤细,可这拖鞋仍是异常夹脚。

“您喜欢这件礼物,圣主克里昂定会非常高兴,”伽尔公爵说道。“陛下命我转告龙母,他将随时为您抵御强敌。”

如果他再替克里昂向我求婚,我就用这拖鞋招呼他的脑袋,丹妮心道。不过这次,阿斯塔泊的使臣总算没有再提求婚一事。

可他话题一转说道:“现在时机成熟,阿斯塔泊和弥林应一同结束‘明主’在云凯的暴政,他们乃是一切自由之民的死敌。伟大的克里昂命我转告陛下,他与麾下新的无垢者已经整装待发。”

新的无垢者是个恶心的闹剧。“克里昂王最好打点自己的庄园,不必劳心云凯的家务。”这并不意味着她对云凯有任何好感。事实上,她已越发后悔当初在击溃云凯大军之后,没有一举拿下那座黄石城池。她前脚刚走,“明主”们后脚就复辟了奴隶统治,现在正忙着加税征兵,还四处结盟来对抗她。然而那个自封的克里昂王同样是一丘之貉,他也在阿斯塔泊复辟了奴隶统治,唯一的区别就是先前的奴隶变成主人,而先前的主人则沦为奴隶。他还是一个侩子手,双手沾满血腥。“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她继续说道。“不过据说阿斯塔泊人还在挨饿。克里昂王率领他们出征之前,总得先让他们填饱肚子。”她挥了挥手,伽尔躬身退下。

“陛下,”雷兹纳克问道。“您是否要召见尊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又是他?丹妮点了点头,希兹达尔便大步上前。这是位非常瘦削的高个男子,琥珀色的皮肤光洁得近乎无暇。在他躬身行礼的地方,不久前还躺着“坚盾”的尸体。我需要此人,丹妮提醒自己。希兹达尔是名富商,在弥林交游甚广,与狭海对岸的关系更不简单。他游历过沃兰提斯、理斯和夸释,在托洛斯和伊莱黎亚都有亲朋,据说在新吉斯也有些影响。而云凯人正试图在那里煽动对丹妮的敌意。

而且他很富有,富可敌国,富名远播……

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会更加富有。丹妮下令关闭城内的角斗场之后,那些场馆的价值一落千丈。希兹达尔乘机大肆收购,现在已买下了弥林一大半的场馆。

这个贵族把两侧的头发盘成了翼形,整个头彷佛展翅待飞一般。颌下的赤褐长须上挂着不少金环,衬得他的长脸愈加细长。他身着一件紫色礼服,上面缀满珍珠和紫晶。

“陛下应该知道我为何前来。”

“为何?”她回应道。“除了烦我,你并无其它理由。我拒绝过你多少次了?”

“五次,陛下。”

“那么现在是第六次。我不会同意角斗场重开。”

“如果陛下愿意听听我的理由……”

“我听过了。听了五次。你有新的理由?”

“旧的理由,”希兹达尔承认道。“不过是新的措辞。恭敬而动听的措辞,更容易打动女王。”

“我想听的是你的理由,而不是你的恭敬。你的理由我听得太多,多得我都可以替你复述。要我试试么?”她把身子向前倾了倾。“自弥林建立之初,角斗场便是这座城市的一部分。就本质而言,此类格斗完全是宗教仪式,是献与吉斯诸神的血祭。这门艺术并非纯粹的杀戮,它展示的是勇气、技艺和力量,那些最令诸神愉悦的东西。胜者拥有盛宴、享乐与荣耀,而英勇战死的人也会得到敬意、被人怀念。如果重开角斗场,我可以向弥林人表明,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与习俗。这些角斗场举世闻名,可以为弥林带来贸易,让国库内装满世界各地的钱币。世人都有好斗之欲,角斗场可以让他们得以满足,从而使弥林更加安宁。对于死囚而言,角斗场则是血光审判之地,是还其清白的最后机会。”说到这里,丹妮拂了拂头发。“好了。我讲得如何?”

“陛下说得比我好了何止千倍。您不仅有倾城之貌,还有雄辩之才。我完全被您说服了。”

她强笑道:“很好……可是我没被说服。”

“陛下,”雷兹纳克在她耳边低声说道。“请允许我提醒您,按照传统,城市有权对角斗场课以十分之一的税收,那可是指剔除开支之后的全部收入。这笔钱可以办很多好事。”

“也许可以,”她承认道。“不过如果我们重开角斗场,我会在剔除开支之前收取这笔税收。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贸易知之甚少,可我跟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等人呆过很长时间。这倒无关紧要。希兹达尔,如果你遣词调令的本事能用来调兵遣将的话,你能征服这个世界……不过,我的回答仍然是‘不’。这是第六次。”

同之前一样,他深鞠了一躬,衣上的珍珠和紫晶碰到大理石地面,发出阵阵轻响。希兹达尔的确是个处事圆滑之人。“女王陛下已经道明,”他说道。

要不是那傻里傻气的头发,他也还算英俊。雷兹纳克和绿衣仁者一直都在极力劝说丹妮,让她物色一名弥林贵族成亲,以换取统治这座城市的民心。若是如此,希兹达尔倒值得仔细看看。他总比斯卡哈日强。那个“剃顶大人”曾表示愿意休妻之后娶她,但这主意让她不寒而栗。希兹达尔至少懂得微笑,不过当丹妮想象和他同床的情景时,差点捧腹大笑。

“陛下,”雷兹纳克看了看手上的名单说道。“高贵的格拉斯丹·佐·伽拉雷有事求见,您要召见他吗?”

“那是我的荣幸,”丹妮答道。她一面打量着拖鞋上闪闪发光的金子和珍珠,一面尽量不去注意被夹得生痛的脚趾。事前她已知道,格拉斯丹是绿衣仁者的表亲,而后者的支持对丹妮至关重要。这位女祭司的声音代表着对合法政权的认可、顺从以及和睦。无论她的表亲想要什么,我得表示尊重

他想要的原来是钱。丹妮曾拒绝对任何“圣主”支付释放奴隶的补偿,但弥林人还是想法设法地讹诈钱财。这位高贵的格拉斯丹便是其中之一。他声称自己先前的一个女奴精通纺织,她的手艺不只在弥林大受欢迎,还享誉新吉斯和阿斯塔泊。该女年长之后,格拉斯丹命她将全部技艺传授给新买的六名年轻女奴。现在那位老妇已故,而这六名年轻女子在重获自由之后,便在港湾集市上经营一间织品店。格拉斯丹认为其收入的一部分应归他所有。“她们的技艺是拜我所赐,”他说道。“我把她们从拍卖场上买回来,又给她们机会学习纺织。”

丹妮不动声色地听完他的抱怨,这才问道:“那个老人叫什么名字?”

“那个奴隶?”格拉斯丹晃了晃身子,皱着眉头说道。“她叫……艾莎,大概是吧。或者是叫艾娜。她死了都有六年了,我又有那么多的奴隶,陛下。”

“那我们就叫她艾莎,”丹妮举起一只手说道。“我们的判决如下:那些女孩不欠你任何东西。教她们纺织的是艾莎,而不是你。至于你,得给那些女孩买一架新的纺车,要最好的。这是罚你忘了那位老人的名字。你可以走了。”

雷兹纳克本想再宣一名华服者上前,但丹妮却坚持召见了一名重获自由的奴隶。之后,她便轮流召见旧时的贵族和昔日的奴隶。

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涉及赔偿。弥林陷落之后,曾遭受疯狂的洗劫。贵族的金字塔避过了风头,可城中的平民区却未能幸免。奴隶的暴乱,加上云凯和阿斯塔泊饥民的涌入,平民区内随处可见肆无忌惮的劫掠和残杀。虽然丹妮靠无垢者最终恢复了秩序,但这场浩劫却已留下众多余患。没有人知道到底哪条法律仍然成立,于是他们便来求见女王。

一名贵妇的丈夫和儿子都战死于城破当日。洗城之时她逃到兄长家避难,回来后却发现家里变成了一间妓院,而她的衣物和首饰则穿戴在妓女们的身上。现在她要索回房子和首饰,而“衣物可以归她们”。丹妮将首饰判还给她,但裁定她弃家逃亡之时便已失去房产。

随后,一个旧日奴隶前来控告扎克家族的某位贵族。他的新婚妻子以前曾是这个贵族的床奴,此人夺走了她的贞洁,对她恣意玩弄并致其怀孕。现在,她的丈夫希望对该贵族按强奸罪施以宫刑,并要求他支付一袋黄金以抚养其私生子。丹妮判给了他黄金,但未同意宫刑。“之前你的妻子还是他的财产,可以由他处置,并不构成强奸。”她很明白,他对这一判决不满,然而如果她对每个拥有床奴的人施以宫刑的话,她治下的城市很快就会变成一座太监之城。

接下来的是一个比丹妮还小的男孩,体形单薄,脸上有道疤痕,身着一件破旧的银边灰袍。他哽咽着讲述了破城当晚,家中两名奴隶的暴行。二人杀死了他的父兄,还奸杀了他的母亲。虽然男孩除了脸上受伤之外,躲过了这一劫,但其中一个凶手却还霸占着他父亲的房子,而另一个则加入了丹妮麾下的“龙母战士”兵团。 男孩请求能对二人施以绞刑。

我所统治的是一座建立在残垣与死亡之上的城市。丹妮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的请求。她曾对洗城之时的所有罪行颁行大赦,也无法惩处反抗贵族的奴隶。

听到这个裁决,男孩朝她猛冲过来,可却被长袍绊倒,一头跌在了紫色大理石上,随即被“壮汉”贝沃斯制伏。他被这个棕色皮肤的高壮太监一把拎起,左右乱晃,像是猛犬口中可怜的老鼠。“够了,贝沃斯”,丹尼叫道。“把他放了。”随后她转向男孩说道:“好好保管那件袍子,它救了你一命。如果你盛怒之下碰到我的身体,你那只手就没了。你还是个孩子,所以我们会忘掉刚才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也应该忘记。”可看到男孩离去时回头的眼神,丹妮心中明白,鹰身女妖又多了一个儿子。



时间就这般过去,沉闷与恐惧相继袭来,正午时分,丹妮已能明显感到头上皇冠的沉重和身下王座的坚硬。可等候觐见的人还是很多,所以她并未停下来就餐,而是命姬琪从厨房取来一碟面包、干酪、橄榄和无花果。她一边聆听觐见者的陈述,一边小口吃些食物,偶尔啜饮一口掺水的红酒。无花果还算不错,橄榄的味道更好,不过那些酒却有一股辣口的金属味。当地只产淡黄的小葡萄,仅能酿出劣酒。我们不会有酒类贸易,丹妮呷了口酒突然想到。另外,“圣主”们还烧毁了最好的树林以及成片的橄榄树。

待到下午,一位雕塑家前来建议将广场上那座鹰身女妖青铜巨像的头部换成丹妮的模样,这主意让她一阵恶寒。不过她的拒绝还是尽可能地彬彬有礼。随后,一名渔夫献上一条狗鱼,据说其个头创下了斯卡哈撒丹渔业史上的记录。她夸张地鉴赏了这条狗鱼,赏给渔夫满满一袋银币,而后命人将鱼送往她的厨房。还有一位铜匠替她打造了一件闪亮的铜环战甲,她再三感谢之后这才收下。它看上去的确漂亮,锃亮的铜环在阳光下应该非常耀眼,不过如果真的要上战场的话,她还是宁愿穿上钢甲。这点常识,即便是一个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的年轻女子也很清楚。

终于,丹妮再也无法忍受屠夫国王送来的夹脚拖鞋,将它们踢到一旁,然后把一只脚盘在身下,另一只脚也开始前后摇晃。这不怎么符合皇室礼仪,可她对此早已厌倦。皇冠压得她头痛,而两股也已失去知觉。“巴利斯坦爵士,”她说道。“现在我知道一位王者最需要何种素质。”

“陛下是指勇气?”

“不,”她打趣说。“是铁一般的臀部。我成天做的事就是坐在这里。”

“陛下太过亲力亲为。您应该让议员们替您多分担一些重任。”

“我的议员太多了。我需要的是座垫。”随后她转向雷兹纳克问道:“还有多少人?”

“二十三人,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还有同样数目的索赔,”那个塞纳沙尔人翻了几页文件答道。“一头小牛,三只山羊。毫无疑问,其它都是些绵羊和羊羔。”

“二十三只,”丹妮叹了口气。“自从我们开始赔偿那三条龙的猎物之后,它们的食量也越来越惊人了。这些索赔的人有证据吗?”

“有些人带来了烧焦的骨头。”

“人也可以生火。人也可以烤肉。烧焦的骨头又能证明什么。据“褐面”本说,城外的山里还有赤狼、野狗和豺狼。云凯到斯卡哈撒丹之间丢失的每只羊羔都要我们给钱吗?”

“不用,陛下,”雷兹纳克躬身说道。“要不我把这些无赖赶走,或者鞭打他们一顿?”

丹妮莉丝在王座上晃了一下身子。座上乌木坚硬无比。“不要让人害怕见我。赔给他们。”她不怀疑有人乘机讹诈,不过多数应该不假。三条龙已经长大了,不可能象之前一样满足于老鼠和小猫小狗。巴利斯坦爵士曾说过,他们吃得越多就长得越大,而长得越大就会吃得越多。尤其是卓耿,它飞得很远,一天吃掉一头羊也不在话下。“按照牲口的价钱赔偿他们,”她吩咐雷兹纳克道。“但从今往后,再有人来索赔的话,必须先去仁者大殿,在吉斯诸神之前起誓。”

“遵命。”雷兹纳克随后转向等候召见的人群,用吉斯话说道:“女王陛下已经同意赔偿你们损失的牲口。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给你们钱币或者你们想要的东西。”

听到此话,众人仍是一片死寂。本想他们应该高兴一点,丹妮有些着恼。他们来此的目的已经达到,难道没法令这些家伙满意

待到众人开始散去,仍有一名矮胖男子踯躅殿内。他衣裳褴褛,满面风霜,粗乱的头发剃至耳际,仿佛一顶赤褐小帽,单手提着一个灰黯的布袋。他低头望着大理石地面,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这人想要什么?丹妮皱着眉头寻思道。

“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弥桑黛用她洪润的嗓音高声说道。

丹妮起身时礼服滑下了肩头,连忙重新整理妥当。“提布袋的那位,”她大声问道。“你有话对我们说吗?那你过来。”

他抬起头来,双眼又红又肿,仿佛撕裂的伤口。丹妮从眼角瞥见巴利斯坦爵士无声地靠了过来,像是一道白影。那名男子拖着脚步,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地走上前来,手中紧拽着那个布袋。这是个醉汉还是病人?丹妮寻思道。他姜黄的手指开裂,里面满是泥土。

“那是什么?”她问道。“你有什么冤屈还是什么请求?你要我们做什么?”

他紧张地舔了舔皲裂的嘴唇:“我……我带来了……”

“骨头?”她不耐烦地说道。“烧焦的骨头?”

他拎起布袋,将里面的东西倒在大理石地面上。

那是些骨头,焦黑的断骨。长些的已被弄破吸走了骨髓。

“是黑色的那个,”男子用吉斯话低声说道。“那个长翅膀的幽灵。它从天而降,然后……然后……”

不……。丹妮战栗起来。不……不……不……不……

“你聋了吗?蠢货,”雷兹纳克冲他嚷道。“你没听到我说的话?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你的羊。”

“雷兹纳克,闭嘴,”巴利斯坦爵士低声说道。“睁眼看看,那些不是羊骨。”

不是,丹妮明白,那是一具孩子的尸骨




* 蓝色字即实体书中的楷体字排印部分。
Posted: 2009-03-17 16:20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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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

龙骑士论坛 01272064 译


千仞苍茫绝壁下,一头白狼在晦暗山林里穿行。月亮滑过他头顶上交错纷乱的秃枝,在星空中一路尾随。

“雪诺,“月亮低语。

狼并不回应,雪在他脚下吱扎作响。风叹息着吹过林间。远方,同胞弟妹的呼声召唤着他,他们血脉相连。

他们也在狩猎。他的黑毛兄弟在飘风骤雨中撕食一头大山羊,体侧被长角划开一道沟槽;但雨水洗去了血迹。另一个地方,他的小妹正举头向月高歌,上百只体型较小的灰色亲族也暂停捕猎加入合唱。那边的丘陵地比此间更温暖,乐趣也更多。许多夜晚,她的群落饱餐牛、羊、马匹——人类的牲口;有时甚至是人本身。

“雪诺,”月亮又叫了一声,叽叽咕咕地。

白狼循冰崖底下的人迹轻捷前行。血肉骨头的口感仿佛出自自己的齿颊,而上百亲族的歌唱萦绕在耳边。但他失去了一个兄弟:灰毛、带着阳光味道的那个。当初他们一胞六胎,五个闭着眼睛在死去的母亲身边啜泣;当他的小伙伴们从死去的奶头上吸取冷奶的时候,他——白毛的这一个,用颤抖的腿脚爬向树林。六个剩下四 个,如今又有一个逝去无踪。

“雪诺,”月亮坚持不懈。

白狼逃离它,似一枝白箭飞越寒冰,奔向太阳落山的夜晚之地,一路呵气成霜。无星的夜里,这道巨崖深沉仿佛岩石,高高耸立的大片黑暗分割天地;但月出之后它又晶莹闪亮,如同冰冻的溪流。狼毛既厚重又蓬松,但当风沿着冰面吹来,什么毛皮也抵挡不住那种寒气。不过他还见识过更冷的风。那是早先通过他灰毛、带阳光味道的兄弟感受到的。

“雪诺。”树杈上掉落一枚冰凌,白狼循声望去,露出利牙。

“雪诺!”狼耸起背毛,周围的林木渐渐消融。“雪诺,雪诺,雪诺,”叫声伴着拍翅声,一只乌鸦从昏暗中飞来。

它噗通一声落在琼恩雪诺胸口上,两爪乱扒一通立住脚。“雪诺!”它扑着翅膀直冲他脸上嘶叫。

“我听见了。”室内昏暗,床板死硬。黯淡晨光透过百叶窗缝隙,又是一日苦寒天。他的狼梦里从来只有夜晚。“你就这么叫醒莫尔蒙?劳驾动动窝,别挡我脸上。”琼恩从被窝里拱出一只手赶乌鸦。这只老不要脸的杂毛大鸟一点不怕人。

“雪诺,”它叫着扑翅飞上床柱,“雪诺,雪诺。”

琼恩一把抓起枕头扔过去,但乌鸦又飞了。枕头打到墙上裂开,填料散得到处都是;这时忧郁的艾迪探头进来。

“打扰,”这位侍从在纷飞的羽毛中从容开口:“大人早餐想来点什么?”

“玉米,”乌鸦叫道,“玉米,玉米。”

“烤乌鸦。”琼恩提议。“加半品脱麦酒。”

“三粒玉米和烤乌鸦,”艾迪说。“很好,大人。可是今早哈布做了煮鸡蛋、黑香肠、梅干炖苹果。梅干炖苹果妙极了,当然梅干除外。我自己从来不吃梅干。唉,有一次哈布把这玩意剁碎了和栗子还有胡萝卜拌一起填在母鸡里。所以绝对不能相信厨子,你怕什么他就拿什么修理你。”

“回头再说。”早餐可以等,史坦尼斯不能等。“昨晚战俘营有情况么?”

“自从你给守卫派了守卫之后就没有了,大人。” 

“好。”上千野人被关押在长城下,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率部下骑士击溃曼斯雷德的乌合之众后抓来的俘虏。囚犯里有不少女人,有些卫兵把她们偷回去暖床。王党、后党,都一个德性,有些黑衣兄弟也跃跃欲试。男人毕竟是男人,何况方圆几千里地面再没别的女人了。

“又有两个野人自首。”艾迪接着说。“当妈的拖着个小丫头。她还还抱着个男婴,裹着毛皮襁褓,但已经死了。”

“死了,”熊老的乌鸦说。这是它最喜欢的几个词之一。“死了,死了,死了。”

差不多每晚都有冻饿垂死的自由民游荡过来。这些人在长城下的战役中逃走,随后发现面对饥寒根本无路可逃。

“审问过那位母亲没有?”琼恩问。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把曼斯雷德的大军打得四散奔逃,塞外之王本人也束手就擒……但是野人终究还在,哭泣者、巨人克星托蒙德,以及成千上万的人。

“问了。”艾迪说。“她逃离战场之后一直藏在林子里,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给她喝饱粥就送进战俘营,死婴烧了。”

琼恩对火葬死孩子已然见惯不惊,但烧活孩子是另一码事。唤醒龙需要两个国王,他回忆起来,先爹后儿子,两个死国王。这些词语是在战斗结束后,伊蒙师傅为一个后党骑士清洗伤口时听他念叨出来的。听到转述的时候,琼恩震惊了。“发烧说胡话而已,”他当时说,但伊蒙师傅不同意。“国王之血蕴含力量,琼恩,”他提 醒。“比史坦尼斯更好的人干过比这更坏的事。”国王可能严厉而苛刻,没错;但一个吃奶娃娃?把活生生的孩子送进火堆简直禽兽不如。

他摸黑撒了泡尿。熊老的乌鸦在一边抱怨个不休。狼梦更清晰了,现在琼恩即使醒着也能够回忆起梦境。白灵知道灰风没了。罗柏被他视为朋友的人出卖,死在孪河城,灰风殉难。布兰和瑞肯也已遇害,被变色龙席恩葛雷乔伊砍了头……但如果梦境没有出错,他们的冰原狼还活着。在王后之冠,一头冰原狼从黑暗中冲出来救了 琼恩一命。夏天,肯定是他。他的毛是灰色的,毛毛狗是黑的。他想知道死去的兄弟们会不会有几分精魂存留在他们的狼身上。

琼恩从床头水壶倒出一盆水洗脸,接着套上一身干净黑毛衣,系好黑皮短外套,脚蹬一双旧皮靴。莫尔蒙的乌鸦用它那双黑亮精明的眼看着,然后扑腾到窗口。“我 是你的奴隶吗?”琼恩问乌鸦。菱形窗格里嵌着黄色的厚玻璃;打开窗,清晨寒气扑面。他长出一口浊气,乌鸦飞走了。这个鸟东西有点聪明过头。它跟熊老相伴多年,等到莫尔蒙死后照样吃他脸上的肉。

琼恩雪诺走出卧室,下台阶来到一间大屋。这里有一张疤节松木桌,十几把包革橡木座椅。国王塔史坦尼斯占着,司令塔烧成了空壳,琼恩只好把自己安排到训练场后边,属于唐纳 诺伊的这几间不起眼的房间。

国王让他签署的许可令就放在桌上,压在唐纳 诺伊从前用的银酒杯下面。独臂铁匠个人遗产极少:这个酒杯、六个便士一个铜板、一枚扣子坏了的乌银领针、一件绣着风息堡雄鹿的霉烂织锦对襟上衣,没了。然而他留下的真正财富是他的干活家什,还有他亲手打造的长剑短刀。他的人生在铁匠炉旁度过。琼恩拿开酒杯又读了一遍那份文件。如果在这上面用印,我将作为弃守长城的守夜人司令遗臭万年,他想,如果我拒绝的话……

事实证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身为客人并不怎么客气,而且自有主张。他骑马沿国王大道南下几乎直达王后之冠,查看人去屋空的莫来镇,巡视王后之门和橡木盾堡的废墟。每晚他都与梅丽珊卓女士登上长城,白天常去战俘营,挑拣俘虏给红衣女审问。此人不喜欢别人推三阻四。今天早晨只怕不太好过,琼恩担心。

训练场传来盾剑交击声。近来大批男孩和新兵开始习练兵器,他能听见埃恩 伊梅特督促他们加快速度。卡特派克不愿意放他,可是这个年轻游骑兵有当教官的天赋。他热衷战斗,也能用这种热情感染受训的小子们。至少希望如此。.

琼恩的斗篷和剑带都挂在门边。他穿戴上这两样,走向训练场。白灵睡觉的垫子是空的。两个卫士站在门口里边,都穿黑斗篷,戴铁短盔,手持长矛。“大人需要护卫吗?”噶斯问。

“我自己能找到路。”琼恩讨厌走到哪里卫兵跟到哪里,搞得他好像带着一群鸭崽儿的母鸭子似的。

琼恩现身时埃恩 伊梅特的小伙子们正在校场里训练,钝剑盾牌交击,乒乓作响。琼恩停步观战,马儿正将跳脚罗宾一路逼退到井边。马儿是块好材料,他认定。他很壮实,以后会更壮,而且反应不错。跳脚罗宾情况不同。他的畸足就够糟糕了,而且还临阵退缩。也许该给他安排个勤务员的位置。战斗转眼结束,跳脚罗宾躺倒在地。

“打得不错。”琼恩对马儿说,“但你发动进攻时盾牌放得太低了。不改正的话,小心以后因为这个丧命。”

“是,大人。下次我会举高些。”马儿拉跳脚罗宾站起来,小个男孩笨拙地鞠躬。

一些史坦尼斯的骑士在场地另一头过招。王党后党各自占一角,他注意到这一点;但人都不多,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这里太冷了。琼恩大步经过他们,有人在他身后大吼:“小子!喊你呐,小子!”

自从当选守夜人司令以来,他得到的称呼五花八门,“小子”还不算最糟糕的。他置之不理。

“雪诺,”那个声音仍然坚持,“总司令大人。

这次他止步转身。“爵士?”

这个骑士高他大半头。“瓦雷利亚钢宝剑不光是挠屁股用的。”

琼恩在城堡附近见过这人:当时他正在大吹大擂——长城一战,高得瑞 法凌爵士追击一名逃窜的巨人,他扬鞭策马赶上,挺枪直贯其背,又翻鞍下马取了那家伙可怜兮兮的小脑袋瓜。后党众人从此称他“巨人杀手高得瑞”。每当听到这 个称号,琼恩就会想起流泪的耶歌蕊特。我是最后的巨人。“我只在必要的时候动用长爪,爵士。”

“什么时候?”高得瑞爵士抽出自己的剑。“咱见识见识。放心,我保证点到为止,年轻人。”

您老还真客气啊,琼恩心想。“改日再说吧,我怕耽误正事。”

“你怕,我明白。”高得瑞爵士转向他的伙伴开口大笑。“他怕。”他又重复一遍,说给反应慢一拍的听。

“走着瞧。”琼恩转身离开。

黑城堡在暗淡晨曦中显得苍凉破败。

我的大本营,琼恩悲伤地想,半像堡垒半像废墟。司令塔只剩空壳,大礼堂化作一堆焦木,哈丁塔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 倒……它倒是这样摇摇欲坠许多年了。这些建筑后边,只见长城苍然屹立,拔地参天。这时长城上已经满是人。工匠们正在补建之字阶梯损失的部分。奥塞尔亚威克把整个司令部的修复计划推后,他们没日没夜地苦干。没有阶梯,上城头就只能依赖绞车。如果野人再来进攻,只有绞车是远远不够的。

国王塔上方,拜拉席恩家族的金色大麾猎猎翻卷,抽打着塔顶平台。不久前,琼恩雪诺就在那里携弓箭藏身,与纱丁和聋子迪克弗拉德并肩射杀自由民和瑟恩人。两个后党士兵站在台阶上瑟瑟发抖,手夹在腋下,枪倚在门上。

“这种布手套根本不顶用,”琼恩告诉他们。“明天去找波文马尔锡,他会给你们一人发一双翻毛皮手套。”

“我们会去,大人,谢谢你。”年纪较长的卫兵说。

“只要我们俩的手爪子还没冻掉,”年轻的那个加一句。他呼出一团白雾。“当初我还以为多恩边疆地算是够冷了。那时候我知道个啥?”

什么也不知道,琼恩雪诺想,跟我从前一样。

他沿着冷飕飕的楼梯上到半途,迎头碰上下来的山姆威尔 塔利。“你从国王那里出来?”琼恩问他。

山姆点头。“伊蒙学士派我送信。”

“我知道了。”有些领主信用学士处理来信,听他们转述内容。但史坦尼斯一向亲自拆阅。“史坦尼斯接到信之后态度如何?”

“看脸色,不怎么高兴。”山姆压低了声音。“这不是我该讲的事。”

“那就不用讲。”琼恩揣度这次拒绝效忠史坦尼斯的又是他父亲麾下哪位封臣。先前卡霍城宣布投效后,他立刻就大肆宣传。“你的长弓练习怎么样了?”他问山姆。

“我找到一本关于射术的书,写得不错,”这个胖胖的青年说,“可惜实践起来就难了。起了不少水泡。”
“继续努力。有朝一日异鬼夜袭长城,我们还指望着你的弓箭呢。”

“噢,千万不要。”山姆说着就发起抖来。

琼恩在国王厅外看到更多卫兵。“身佩兵刃不得见驾,大人,”一名士官说。“剑给我,还有短刀也是。” 琼恩明白多说无益,他交出了武器。

室内十分温暖。梅丽珊卓女士坐在火边,洁白皮肤衬着喉头红宝石烁烁闪亮。耶歌蕊特人称火吻而生,而这位红衣女祭司本身就是一团火,她的头发是血和烈焰。史坦尼斯站在粗糙桌子后,熊老当年用餐常坐处。桌面覆盖一大张破损毛皮,上面绘着北境地图;地图两角分别用牛油烛和钢护手压着。

国王穿着羔羊毛马裤,夹棉紧身上衣,但他看起来身子僵硬紧张,好像穿着铠甲和锁甲。他的肤色像是苍白的皮革,胡须修剪得极短,看起来像是画在脸上的;头发只在两鬓太阳穴附近略有些存余。他手中拿着一张羊皮纸,墨绿色腊封已经拆开了。

琼恩单膝着地。国王皱眉看他,怒气冲冲地抖动那张羊皮纸。“起来。告诉我,这个莱安娜 莫尔蒙是谁?”

“玛姬夫人的女儿,大王。小女儿。名字袭自我姑姑。”

“为了奉承你父亲大人,毫无疑问。这个无赖黄毛丫头有多大了?”

琼恩想了一阵。“大概十岁,差也差不多远。请问她如何冒犯了陛下?”

史坦尼斯读信:“‘熊岛不知有别的国王,只知道北境之王;王家姓史塔克。’你说十岁,一个十岁女孩居然敢斥责她的法定国王。”他的面颊消瘦凹陷,短胡须好像一片阴影。“要明白此事不可外传,雪诺大人。卡霍城支持我,他们知道这个就行。我不想听到你兄弟里传出流言说我如何被一个小孩子吐口水。”

“遵命,大王。” 玛姬莫尔蒙夫人随同萝卜南下,琼恩知道她大女儿也在少狼主军中效力。虽然她们两个都死了,玛姬夫人还有女儿,排行在妲希和莱安娜之间。他不明白为什么回信 的是莫尔蒙家老幺。另一方面,他情不自禁地分心思考,如果去信的封印不是宝冠雄鹿而是冰原狼,署名琼恩 史塔克,临冬城主——会得到怎样的回答呢?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他提醒自己,你已经作出选择了。

“放出去几十只信鸦,”国王带着怨气诉苦。“迄今收回的只有沉默与轻蔑。向国王效忠是每一个忠实臣民应尽的义务。除了卡史塔克,你父亲大人的封臣统统对我掉头不顾。偌大北境难道只有阿诺夫卡史塔克一个人知道什么叫荣誉吗?”

阿诺夫 卡史塔克是前瑞卡德大人的叔叔,在侄子和儿子们随罗柏南下期间担任代城主。他是第一个回信答应史坦尼斯的要求宣布效忠的人。卡史塔克家别无选择,琼恩指出。瑞卡德 卡史塔克领主背叛了冰原狼,又与狮家结了血仇;卡霍城能指望的只剩鹿家。史坦尼斯跟琼恩一样明白其中关窍。“有时候,就连懂荣誉的人也会为责任何在而感到 困惑。”他对国王说。“陛下不是境内唯一一个要求忠顺的国王。”

“告诉我,雪诺大人,”梅丽珊卓女士开口,“野人席卷长城的时候,别的什么国王都在哪里?”

“数千里之外,对我们的呼声置若罔闻。我从来没有忘,以后也不会忘。但我父亲的封臣们要保护各自家小,一步走错,百姓也跟着遭殃。您索求甚多,大王。他们需要时间考虑,然后才会回应你。”

“就这样的回应?”史坦尼斯把莱安娜的信攥成一团。

“北方人也害怕泰温兰尼斯特的怒火,”琼恩说,“波顿家同样不好招惹。他家旗帜的剥皮人形象不是随便画画的。北方人追随罗柏,伴他流血,为他牺牲。他们饱 尝悲恸与死亡。如今您来了,要求他们再次起来效力。如何能够责备他们犹豫不决呢?恕我直言,陛下,在不少人看来,您不过又是一个注定灭亡的夺权者。”

“如果陛下灭亡,你们的王国也将灭亡。”梅丽珊卓女士说。“记着吧,雪诺大人,你面前站立的乃是维斯特洛唯一真正国王。”

琼恩神色不动。“如你所说,女士。”

史坦尼斯嗤之以鼻。“你可真是惜言如金。正好我要问你,你们手里有多少金子?”

“黄金?”红衣女想要唤起的莫非是指这个,铸在金币上的龙?“我们征实物税,陛下。守夜人的芜菁有余,而钱币不足。”

“芜菁不对萨拉多桑恩的胃口。我要真金白银。”

“那得靠白港。白港虽说比不上旧镇或者君临,但也不失为繁荣的港口城市。曼德莱大人之富在我父亲大人的诸封臣中首屈一指。”

“是 ‘肥 得 骑 不 上 马 大 人’吧。”威曼曼德莱大人从白港发来回信,信里一味絮言他自己如何如何年老体衰,别的事一概不提。那封信史坦尼斯也让琼恩不得外传。

“也许他老人家会对野人新娘有兴趣,”梅丽珊卓女士提议。“这个胖子结婚了吗,雪诺大人?”

“他夫人过世已久。威曼大人两个儿子已成年,老大还给他添了孙子。再说他胖得骑不了马,体重起码有三十石,瓦尔肯定不会接受他。”

“雪诺大人,你根本没对我说哪怕一句顺耳的话。”国王发牢骚。

“忠言逆耳,大王。您的手下把瓦尔称作公主,但对自由民来说,她不过是他们首领故妻的妹妹而已。如果你威逼她嫁给不喜欢的人,大概成亲当晚她就会割开新郎的喉咙;就算她接受了这位丈夫,也无法让野人就此追随他,或是您。能够把他们拧成一股绳为您出力的人只有曼斯雷德一人。”

“我何尝不知?”史坦尼斯闷闷不乐。“我曾经与他竟日长谈。此人对我们真正的敌人了解极深,而且也确有过人之能,你说得没错。但就算愿意放弃王权,这个男的终究是个背誓者。如果我饶过一个逃兵不死,就会有第二个试水;此例一开,后患无穷。王法应当像铁石,不能像布丁。不论依七国上下哪条律法,曼斯雷德都难逃一死。”

“律法止于长城,陛下。曼斯雷德派得上大用场。”

“没错。我要烧了他,用来昭告全北境本人对付变色龙和叛徒的手段。野人领袖我另有安排。雷德的儿子还在我手里,别忘了。老的一死,小的就是塞外之王。”

“陛下误会了。”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歌蕊特总是这么说。但他到底学了。“这个小儿的王子身份跟瓦尔的公主身份同属一厢情愿的虚构。‘塞外之王’并非父子相传。”

“也好,”史坦尼斯说,“我巴不得维斯特洛少个称王的。不要再说雷德了,你签好那份许可了没有?”

终于来了。琼恩把烧伤的手握紧又张开。“没有,陛下,您要得太多了。”

“要?我‘要’你当临冬城主与北境守护(忍不住要翻成北伯侯了-_-)!给我这些城堡。”

“我们已经交出了长夜堡。”琼恩雪诺说。

“尽是老鼠的废墟。这份悭吝鬼的礼物简直一文不值。你们自己的人亚威克都说那里要收拾半年才能住人。”

“其它堡垒状况一样糟。”

“我知道。无所谓,反正有什么算什么。沿着长城有十九座堡垒,你们控制的只有三座。年底以前,我要让每一座城堡里都驻扎上守军。”

“对此我毫无异议,大王。但另有传言说您有意把这些城堡许给手下的骑士和领主,作为陛下赐封给他们的领地。”

“臣下仰赖国王的慷慨赏赐。艾德大人这都不教给你吗,私生子?我的臣属和骑士们离乡背井,抛下南方的肥沃土地和坚固城堡跟从我。他们的忠诚岂能不予回报?”

“如果陛下希望失去我父亲大人全部封臣的归顺之心,把北方城堡赐给南人的确是最方便的捷径。”

“我如何能失掉不曾得到的东西?我本来希望把临冬城交给北方人,你回想一下。交给艾德史塔克的某个儿子。而他把我的好意扔回到我脸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獒犬慢慢啃碎大骨那样反复咀嚼他的怨气。

“依法理,临冬城应由我妹妹珊莎继承。”

“你是说兰尼斯特夫人?你乐意看到小恶魔的屁股蹭上你父亲的座位?”

“不,”琼恩说。

“很好。只要有我在,这事就不会发生,雪诺大人。”

琼恩知道不该指出这一点。“大王,有人说你打算把土地和城堡赐予叮当衫和瑟恩的玛格拿。”

国王的目光青石般冷硬。他咬着牙说,“谁告诉你的?”

“有关系吗?”黑城堡里人人都这么讲。“如果您一定要问,我是听吉莉说的。”

“吉莉是谁?”国王问。

“奶妈,”梅丽珊卓女士插话,“陛下准她在城堡里自由行动。”

“没准她传闲话!她用得着的地方是乳头,不是舌头。我应该叫她多挤奶,少搬弄口舌。”

“黑城堡用不着这样嚼舌头的人,”琼恩赞同。“我会送她去东海望,搭下一趟船南下。”

梅丽珊卓摸摸颈上的红宝石。“吉莉同时喂养着她自己的儿子和妲娜的儿子,把咱们的小王子的奶兄弟从他身边带走未免无情吧,大人。”

小心呐,小心。“他们不过是共享母乳而已。吉莉的儿子更大更壮,对王子又踢又抓,还推他不让吃奶。孩子的爹卡斯特就十分残忍贪狼,什么种子出什么苗。”

史坦尼斯皱起眉毛。“我记得这个奶妈是这个卡斯特的女儿。”

“是女儿也是老婆。卡斯特的女儿都是他老婆。吉莉的孩子就是他们俩生的。”

“她自己亲爹跟她搞出来的孩子?趁早让她走。这些乌七八糟的事真让我恶心,这又不是君临。”

“我可以另找个奶妈。如果野人里没有,就派人去找山区部民。期间山羊奶可以喂养那个男孩,如果陛下认为合适的话。”

“对一位王子来说太寒酸了……不过总比烂货的奶好,行。”史坦尼斯用手指点着地图说。“话说回来,关于城堡的事……”

“陛下,”琼恩用平静有礼的口气说,“我给您部下住处,又供他们吃饱穿暖。因此消耗了我们大量越冬储备。”

史坦尼斯并不满意。“对,你们是分给我们腌猪肉和稀粥,还扔给我们些保暖用的破烂黑衣。然而如果我没有提兵北上,野人就会把这些破衣服从你们的尸体上扒走。”

琼恩不加理会。“我出饲料养你们的马,等阶梯竣工后,我还会派工人帮你重整长夜堡。我甚至同意你让野人在赠地落脚。赠地是给守夜人的永久赠礼。”

“你给我的只是荒野空地,却拒不交出供我安置臣属的城堡。”

“守夜人建造这些城堡…”

“所以守夜人也可以放弃他们。”

“…是用来保卫长城的,”琼恩坚决把话说完,“不是留给野人和南方佬暖屁股的。那些城堡的石壁由我前辈弟兄的血和骨筑就,不能交给你。”

“不能,还是不愿?”国王脖子上的青筋根根暴起。“想想,我打算赐你姓氏。”

“我有姓,陛下。”

“‘雪诺’。有比这更不吉利的姓吗?”史坦尼斯手抚剑柄。“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

“长城上的守望者,黑夜中的利剑。”

“少给我来这套陈词滥调。”史坦尼斯抽出他的长剑“光明使者”。“这才叫黑夜中的利剑。”光芒在刃上流转不定,忽红忽橙忽黄,鲜明夺目的光芒映照在国王脸上。“就算没见过世面的小子也该看得清楚。你瞎了吗?”

“不,大王。我同意在那些城堡驻扎——”

“司令小子同意。何其荣幸。”

“——守夜人部队。”琼恩一气说完。

“你人手不够。”

“那就给我人手,大王。我会向每个废弃的城堡派遣军官,派了解长城和塞外情况、懂得在寒冬来临时如何保命的人去。给我人员充实守备,回报我们的供奉之谊。战士、弩手、新丁,哪怕老弱病残我都要。”

史坦尼斯狐疑地盯着他看,终于爆出一声大笑。“你真是有种,雪诺,我不瞒你说。但要想让我的人穿上黑衣,我看你是疯了。”

“穿什么随便,只要服从我方军官调度就行,人还是你的人。”

国王不为所动。“为我效力的领主和骑士们出身世家望族门庭,个个都是贵族苗裔。他们不可能低头服从偷猎者、泥腿子和杀人犯之流。”

以及杂种,大王?“您的首相就是个走私犯。”

“从前是。我为此断了他的手指。据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位守夜人司令官,雪诺大人。我猜第九百九十九位也许愿意谈谈那些城堡。你脑袋穿在长钉上的景观想必会对他大有启迪。”国王把闪亮的剑刃放在地图上,沿着长城的走向。钢刃表面像太阳映在水上,光芒粼粼闪动。“你能当这个总司令,不过是出于我的宽宏大量而 已,你要牢牢记着这一点。”

“我当总司令是因为弟兄们推举了我。”

“真的吗?”两人隔着那张被剑光照亮的地图剑拔弩张,“艾里沙 索恩抱怨你这个司令当选得邪门,我看有几分道理。计票的是瞎子,助手是你那个胖子哥们。塞林特称你为变色龙。”

说起识人功夫,焉有出塞林特之右者?“当面阿谀、背后伤人的才是变色龙。陛下也明白我是公平当选。我父亲常说您是一位正直的人。”正直而严苛才是艾德大人的原话,不过琼恩觉得后半句不提也罢。

“艾德大人虽非我友,但他倒颇有些眼力。”史坦尼斯说.“换成是他就会把那些城堡给我。”

绝无可能。“我无无法代父作答,但发下誓言的是我本人,陛下。长城是我的。”

“眼下而已,我看你怎么保住它。”史坦尼斯指着他。“既然你那么在乎那些废墟,就留着吧。丑话说在前面,过了今年年底如果那些城堡还空着,我就要占了,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万一有一座堡垒落入敌手,你脑袋也跟着落地。现在,出去。”

梅丽珊卓女士从炉火旁的座位起身。“大王,请允许我为雪诺大人引路回去。”

“何必?他知道路。”史坦尼斯挥手赶他们走。“随便你。戴冯,开饭。煮鸡蛋和柠檬水。”

离开了温暖的国王厅,侍卫过道里寒风刺骨。“起风了,女士,”那位中士交还琼恩武器的时候对梅丽珊卓说,“也许穿件暖点的斗篷比较好。”

“我有信仰抵挡风寒。”红衣女人与琼恩并肩步下楼梯。“陛下越来越欣赏你了。”

“看得出来。他要砍我脑袋不过两次而已。”

梅丽珊卓笑了。“你要当心他的沉默,不必害怕他的言语。”当他们步入庭院时琼恩的斗篷随风扬起,甩到了她身上。红衣女祭司拂开黑色毛料 ,就势挎起他的手臂。“野人王的情况也许你说得没错。我洞察火焰,并祈求光之王给我指引。火焰向我展示了太多的事,琼恩 雪诺。我能看穿大地与岩石,我能挖出人们深埋在心底的真相。我能与久已弃世的诸王和尚未降生的婴孩交谈;我看岁月春秋倏忽来去,直到历史的尽头。”

“你的火焰难道从不出错?”

“从不……我们祭司也是肉眼凡胎,的确会偶有误解。但除此以外,绝无错谬。”哪怕隔着层层毛料皮革,琼恩也能感受到她的热力。两人手臂相挽的样子太古怪了,那些家伙今晚准会在兵营里八卦一通。“如果你当真能从火焰中预见未来,告诉我下次野人会在何时何地发动进攻。”

“我们看到什么取决于拉赫洛的意志,但我会尽力在火焰中探寻这个托蒙德。”梅丽珊卓的红唇抿出一抹微笑,“我在火焰中看到了你,琼恩 雪诺。”

“这算是威胁吗,夫人?你打算把我也烧了?”

“你误会了,”她大笑。“恐怕我让你紧张了,雪诺大人。”

琼恩没有否认。“长城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

“你错了。我对你的长城梦想已久,琼恩 雪诺。使它拔地而起的力量何其伟大,封在这坚冰之下的法术又何其伟大。我们正在这世界的一大枢纽之下漫步。”梅丽珊卓温柔 凝视着长城,呼出一团暖湿的雾气。“这里是你们的地方,也是我的地方,而且不久你们就会大有求于我。不要拒绝我的友谊,琼恩。我看到你被困风暴之中,四面受敌。你的敌人很多,想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我知道都有谁。”

“别太自信。”梅丽珊卓喉头宝石红光闪耀。“明刀明枪的敌人不足为患,笑里藏刀的对手更加凶险。你最好让你的狼时刻守在身边。冰,我看到。黑暗中的匕首,冻结的殷红鲜血,还有出鞘出的钢铁。非常冷。”

“长城上总是很冷。”

“你以为如此?”

“我知道如此,夫人。”

“那么,你就什么都不知道,琼恩 雪诺。”她悄声细语。






bbsriver附注:本章英文原文见 http://www.georgerrmartin.com/if-sample.html ,全章在英文中也没有异体字排印部分,并非中文译稿未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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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佬

龙骑士城堡 01272064 译


他一口咬向手中的老鼠,不管它如何扭动尖叫。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他撕咬这美味的肉,热血从嘴角汩汩淌下。如此可口,他几乎感动得流泪。辘辘饥肠驱使他狼吞虎咽,咬到第三口老鼠已不再挣扎。他简直觉得有些心满意足了。

这时牢门外传来人语声。

他吓得立时僵住,不敢再嚼一口,满嘴的血肉皮毛既不能咽下又不能吐出。他心惊胆战地听着钥匙叮当作响,脚步踢踏而来。不要不要,他想,诸神慈悲现在不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的老鼠,被他们看到就没了,而且拉姆齐大人随后就要收拾我。

他早就知道该把老鼠藏起来,可是太饿了。上一顿饭大概是两天前,要么就是三天前,地底下这么黑,说不清楚。他的四肢细得好似芦苇杆;肚子鼓胀,肠胃空空。饥饿如此难忍,他发现自己居然还记得霍伍德夫人。拉姆齐大人与她完婚之后就把她锁进塔楼,活活饿死。最后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缩到牢房的角落里,死死抓住自己的猎物。他决定竭尽所能地抓紧时间多吃些,于是猛撕狂吞,鲜血飞溅。肉不算细嫩,但是太丰盛,他担心自己会吃撑。嚼,咽,感受着细小的骨头在牙齿间碎裂。

声音越来越响,诸神保佑,但愿不是来找我。囚室不止这一间,囚犯也不止他一个。有时隔着厚重的石壁也能听到别人惨叫,叫声最吵的总是女人。他吸吮生鼠肉,剔出腿骨吐掉,但骨头从下唇滑落,缠进胡子里。走开,他祈祷,走开,放过我去别处吧,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脚步和钥匙的叮当声就停在了他门口,老鼠从他指间掉下。他用脚跟乱蹬地上的稻草,妄想找个墙缝挤进去。

开锁的声音是最最恐怖的。火光映到脸上,他惊叫了一声。

“不是他。”一个男孩的声音。“你看看他,我们走错牢房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外一个男孩回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么?”

“嗯。”停顿。“他说什么?”

“我看他不喜欢有光。”

“要是你成了这副模样,你也一样不喜欢。”那小子卡出一口痰。“他身上这股味快把我熏死了。”

“他吃老鼠,”第二个男孩说。“看。”

第一个男孩笑了,“没错,真有意思。”

我没法子,他想。那些老鼠趁他睡觉来咬他,啃他的手指、脚趾,甚至脸。所以当他抓到一只之后毫不犹豫。吃或者被吃,别无选择。“我吃了,”他嘟嘟囔囔地说,“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们也要吃我。求求你们……”

两个小子互相靠拢了些,脚下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话,”小个子的那个说。他比较瘦,但也比较聪明。“告诉我,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一声哀嚎冲到嗓子眼。他们给他取过名字,没错。但是过了这么久,他已经忘记了。如果我答错,他就会再取我一根手指,甚至他还要……“求求你们,”他嚅嚅,声若游丝,嗓音仿佛百岁老人。也许真有一百岁了。我在这里待了多久?

臭佬,”大个子说。“你叫臭佬。记得不?”他拿着火炬,小个子那个拿着铁钥匙圈。

臭佬?他不禁泪落腮边。“我记得,我记住了。”嘴巴张开又合上。“我叫臭佬,臭佬,押韵枯槁。”黑暗中名字没有意义,所以很容易忘。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本名,但另一个名字的他恍如隔世,在此时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记得。

他也记得这两个小子。他们穿着同款式的羔羊毛上衣,银灰底色,深蓝饰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是八岁,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没错。只是大个的是小瓦德,小个的是大瓦德,弄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小子引以为乐。“我认识你们,”他用破裂的嘴唇悄声说。“我知道你们是谁。”

“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你去。”大瓦德说。

恐惧如利刃贯穿心肺。他们不过是小孩,他想。两个八岁小孩。哪怕像现在这么衰弱,他也能搞定两个八岁小子,没问题——抢走火炬和钥匙,还有小瓦德屁股上挂的那把匕首,然后逃走。不对,太简单了,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会让我又少一根手指,搭上几颗牙。

老实听话,记住自己是谁,你就不会再多吃苦头。他保证过,他的老爷保证过。就算他想反抗,也没有力气。他的力量已经被榨干了,被鞭笞榨干了,被饥饿榨干了,被剥皮刑榨干了。他出了囚牢。大瓦德在前引导,小瓦德在后用火炬赶逐,他驯顺得好像夹尾巴狗。

出来到了庭院,恐怖堡夜幕初降,一轮满月从东边城墙上升起。清冷月光下,高高三角城齿的影子投撒在冻土上,形似一列黑色的利牙。空气冷湿(不大可能哇,因为空气含水饱和度的关系,寒冷地区冬季不潮湿——某自注),带着种种久远模糊记忆中的味道。人世,臭佬告诉自己,这是人世间的味道。他不知道在地牢里呆了多久,起码有半年了。会不会是五年,十年,二十年?我怎知道呢?会不会是我在下边发了疯,转眼半世生涯过去了?不会,太蠢了。两个小孩还是小孩,如果过了十年,他们应该长成大人。他得记住这个。我不能叫他逼疯。他可以取我手指、脚趾,弄瞎我的眼睛,切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让我乖乖变成白痴。

小瓦德举火领路,臭佬老实跟着,大瓦德压阵。他们经过狗舍,惹得犬吠。风旋过庭院,穿过他身上又脏又薄的破衣烂衫,激起一身鸡皮疙瘩。夜晚冷湿,虽然还没见到雪,但冬天已经近在眼前。臭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到初雪。我还有多少手指?多少脚趾?他举起手观察,如此枯瘦苍白,令他不能自已。我的手已经老了。莫非我认错了这两个小孩?难道两人不是大小瓦德,而是他们的子侄辈

大厅里光线昏暗,烟气缭绕。墙上两行骷髅手臂分列左右,支撑着燃烧的火炬。头上高处是熏黑的椽木,穹顶隐没在阴影中。空气里满是果酒麦酒和烤肉的香气,勾引得臭佬肠胃咕噜作响,满口流涎。

小瓦德推了一把,他踉踉跄跄地经过守卫吃饭的长桌。他发觉到人们盯着他看。接近高台的上等席位多数被拉姆齐的心腹们占了。但也有旁人,其中几个他没见过。有些人在他经过时皱眉蹙额,其他人一见他就哄笑。

高桌上,波顿的私生子坐着他父亲大人的位子,正用他父亲的杯子喝酒。桌上还有两位老人,臭佬瞥一眼就看出两人都是领主。其中一位,外罩久穿油腻的破烂熊皮上衣,内着连环锁子甲,全不顾此时正在酒宴上;身材干瘦,目光冷峻,长须胜雪,面寒似霜。另一位也同样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驼背就餐的姿势好似秃鹫享用腐尸;黄板牙、灰眼珠,眼里透着贪婪,分岔的胡须交杂银灰,布满老人斑的秃头上只剩一小绺白发。但他穿的披风质料上乘,黑貂皮饰灰羊毛,用錾银芒星纽别在肩上。

拉姆齐自己是一身黑色与粉色装扮:黑靴子,黑腰带,黑刀鞘,黑皮外套;内穿粉色天鹅绒上衣,有意撕裂的部分用暗红绸缎补齐(狂汗,不愧是剥皮人)。右耳戴一颗雕琢成血滴形状的石榴石坠,微微发亮。尽管打扮得光鲜漂亮,但是他依旧是个丑陋的人。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赘肉显示他后半生会越来越肥;粉皮肤多疱,蒜头鼻子,小嘴巴,灰暗长发如枯草,肥厚嘴唇似香肠;不过,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眼睛。他的两只眼睛跟他的领主老爹一样:小,瞳距近,呈特异的灰色。有人称之为幽灵灰[注],但事实上,这双眼睛近乎无色,就像两片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来了。这位是我忧郁的老友。”他向身边两人介绍道:“从小臭佬就跟着我。他是家父大人送给我的礼物,象征着亲情。”

两位大人互递眼色。“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塌肩膀那位说。“传闻被史塔克的人杀了。”

拉姆齐大人暗笑。“铁民都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呐。好好看看臭佬。闻这气味倒真像是从棺材里'再起'的,我承认。”

“他一身屎和馊泔水味儿。”塌肩膀老大人把刚啃过的骨头扔开,用桌布擦手。“为什么非得在吃饭的时候弄个活宝来恶心我们?”

穿锁子甲的直腰杆老者盯着臭佬看。“仔细看,”他告诉另一位大人。“他可不是什么跟班。头发白了,体重少了三石,你就认不出来了?”

驼背大人又看看他,猛喷了口气,“是他?难以置信。史塔克家的养子,喜欢笑,脸上总是带笑。”

“现在笑得不那么频了。”拉姆齐大人承认。“一口白净漂亮的好牙,好像被我敲掉了一些。”

“割喉更好,”穿锁甲的大人说。“对反噬主人的狗,唯一合适的惩罚就是扒掉它那身皮。”

“喔,我的确扒了他的皮,零零星星地。”拉姆齐说。

“是的,老爷。我本性就坏,老爷。又傲慢又……”他舔舔嘴唇,努力想自己还干过什么。老实听话,他告诉自己,这样他就会留你一命,还能保住你身上剩下的零碎。老实听话,还有别忘记自己叫什么,臭佬,臭佬,押韵乖巧。

“嘴上有血,”拉姆齐打量他,“你又啃手指了吗,臭佬?”

“没有。没有,大人,我发誓。”臭佬有一次试图把剥了皮、疼痛难忍的无名指咬掉。拉姆齐大人从不简简单单地断人手指。他喜欢先把一根手指的皮剥掉,然后让裸露的肉干裂溃烂。臭佬受过鞭打,上过刑架,挨过刀子,但没有哪种残酷折磨赶得上剥皮后的一半惨苦。那疼痛能让人发狂,任谁也挺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会嚎叫“求求你,求你把它砍掉,我受不了了,”然后拉姆齐大人会施恩典,让你如愿。这就是他们的游戏。臭佬学得不错,但是那一次他忘了规矩,想自己用牙齿结束痛苦;拉姆齐不太高兴,结果臭佬得加上一个脚趾交学费。“我吃了一只老鼠。”他低声回答。

“老鼠?”拉姆齐的灰眼珠映照火光,闪闪发亮。“恐怖堡的每只老鼠都属于我父亲大人。你怎么胆敢未经我的允许就擅自拿去开饭?”

臭佬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噤声。说错一个字的代价是一个脚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少了左手两根手指,右手小拇指;而左脚和右脚的损失是三比一。有时候拉姆齐戏言要帮他恢复两边的平衡。他不想伤害我,他是这么说的,只有我犯规他才会这么做。老爷仁慈又宽大,他本来完全有理由剥了臭佬的脸皮,因为臭佬乱说话,因为那时候臭佬还没搞懂自己的名字和地位。

拉姆齐大人给自己满上麦酒。“臭佬,告诉你一条好消息。我要结婚了。我父亲大人给我送来一个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艾莉娅。你还记得小艾莉娅吧?”

淘气包艾莉娅,他差点说出来。马脸艾莉娅。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皮猴,成天脏兮兮的。另一个比较可爱,叫珊莎。他记得有次暗想艾德史塔克大人会把珊莎嫁给他,然后正式收他为儿,但那是小孩子的幻想。艾莉娅,那么……“我记得她,艾莉娅。”

“她将成为临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过是个小姑娘啊。“是,老爷。恭喜老爷。”

“你会出席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希望的话,老爷。”

“噢,那自然。”

他又犹豫了,唯恐这是个花样翻新的恐怖陷阱。“是,老爷。只要您高兴,我乐意效劳。”

“这样,得安排你从那个简朴的地下室出来。自己好好洗洗,穿得像样点,吃顿饱饭。我有件小小差事交给你,有力气才能为我效力。而你的的确确想为我效力,我知道。”

“是,老爷,全心全意为您服务,”他浑身一阵颤抖,“我是属于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我恳求您。”

“既然你这么讨巧地求告了,我又怎么忍心拒绝呢?”拉姆齐波顿笑了。“我要乘马出门作战,臭佬。你跟着来,陪我迎娶这位童贞新娘。”




[注]:此处原文为 Ghost grey,直译“幽灵灰”,但 grey 同时又谐音 Greyjoy (葛雷乔伊),暗示臭佬现在如同幽灵(ghost)般的的真实身份。因此原文对这个词作了强调。—— bbsriver注

bbsriver附注: 1、蓝色字部分是实体书中的楷体字部分,原翻译帖未标,我依据Amazon上的英文原文标出。
2、据剧透,第五卷后文中,“臭佬”(即席恩·葛雷乔伊)被救出,由史坦尼斯的舰队送回铁群岛交给阿莎(因为北境无人支持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只好和铁民结盟~)。阿莎将之立为傀儡,用于反对“鸦眼”攸伦。
3、席恩给搞成这模样确实有点儿惨,不过他也是罪有应得,很解气~
4、本节英文原文见:http://www.amazon.co.uk/gp/feature.html/ref=amb_link_70104465_1?ie=UTF8&docId=1000194603&pf_rd_m=A3P5ROKL5A1OLE&pf_rd_s=special-offers-3&pf_rd_r=01JZFXDJP8Y08EF5BX2E&pf_rd_t=201&pf_rd_p=201833191&pf_rd_i=0002247399
Posted: 2009-03-25 02:56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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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爱莉娅不是珊莎。昨晚看完最后一本,爱莉娅她。。。。于是放声哭了好久。在坑里祈祷爱莉娅的未来不是沉重的。
Posted: 2009-07-18 16:55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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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爱丽娅会有辉煌的使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Posted: 2009-07-18 19:15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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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很好看
不过狗狗这里分得一章章而且字体不太适合阅读
有没好点的地方看
不排除买书
Posted: 2009-07-23 22:06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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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像斑斑借的书
Posted: 2009-07-24 13:11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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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上海
Posted: 2009-07-24 19:29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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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下个月我也过去上海-。-
Posted: 2009-07-24 19:30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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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利昂

龙骑士城堡 Stormborn 译


横渡狭海的时候,他一路都在喝酒。

船很小,他住的船舱更小。船长也不让他走上甲板。脚下舱板的剧烈摇晃使他胃中不住翻腾,那些难吃的食物反呕上来,感觉更是恶心。话说回来,既然有美酒的滋润,他干嘛还需要那些腌肉、硬梆梆的干酪、蠕动着虫子的面包呢?这些酸酸的红酒劲头很大。虽然有时候酒也会反呕出来,但这里总有喝不完的酒。“这世界全是酒”,他在漆黑的舱中喃喃自语道。酒鬼对他父亲是一无是处的,不过那又怎样呢?他父亲已经死了,他应该很清楚;他是死在自己手上的。一箭正中腹部;这一切都是给你的,我的大人。我要能射得更准就好了,那我会让那一箭射穿你用来造我的老二,你这个该死的混帐。

甲板之下是分不清昼夜的。提利昂只能靠那个送饭侍童的来来去去计算时间,那饭他却一点没吃。侍童总会带着刷子和水桶,用来清理舱室。“这是冬恩红酒吗?”一次他拔开酒袋的时候问这个男孩。“它让我想起某条熟识的蛇。在被某座巨山压倒之前,他一直是个有趣的家伙。”

侍童没有答话。这是个很丑的男孩,不过比起一个只剩半个鼻子、留着一条从眼至颚的伤疤的侏儒来,还是要好看得多。“我冒犯你了吗?”那个忧郁寡言的男孩擦地的时候提利昂问道。“有人命令你别和我答话吗?还是某个侏儒侮辱了你母亲?”

同样没有回答。这样做无济于事,他也清楚。但他必须得和人讲话,否则会疯掉的。所以他继续问道:“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告诉我。”詹姆曾提到过自由城邦,但没说到底是哪一个。“是去布拉沃斯吗?泰洛西?麦尔?”提利昂宁愿去的是冬恩。弥赛菈比托曼年长,按照冬恩法律,她应该继承铁王座。我会帮她夺取权利,这是欧贝林亲王的建议。

但是欧贝林已经死了,他的脑袋已经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用覆着钢甲的拳头砸成了一堆烂肉。没有红毒蛇的煽动,道朗·马泰尔会为这个冒险举动起丝毫念头吗?或许他只会给我带上镣铐,然后送回给我那个可爱的姐姐。去长城也许会更安全些;熊老莫尔蒙说过,守夜人需要提利昂这样的人。可是也许莫尔蒙也死了,现在的统领大人可能是史林特。那个屠夫的崽子是不会忘记当初是谁把他弄到长城的。我真的愿意在那里度过余生吗?和那些杀人犯和小偷一起用腌肉和稀粥进餐?在那里他的余生不会太长的,史林特会保证这一点。

侍童沾湿了刷子,用力地擦着舱板。“你去过莱斯的风月场所吗?”这侏儒问道。“那地方可能就是妓女的去处?”提利昂似乎已记不起瓦雷利亚语里的妓女一词,而且也太迟了。那男孩已将刷子扔回木桶,离开了舱房。

酒让我变得迟钝了。孩提时他就曾跟家中的学者学习瓦雷利亚官话,虽然在九个自由城邦里所讲的……嗯,与其说它们是一种方言,还不如说是近乎不同语言的九种方言。提利昂会说少许布拉沃斯语,麦尔语也可以糊弄一下。得益于在凯岩城认识的一个佣兵,他可以用泰洛西语咒骂老天,骂人是骗子,还能点上杯麦芽酒。至少在冬恩他们会讲通用语。冬恩语就跟那里的食物和法律一样,带着不少罗伊恩的味道,不过还能理解。冬恩,是啊,冬恩才是我要去的地方。他爬上床,紧抓住这个念头不放,像个小孩拽着洋娃娃。

提利昂·兰尼斯特从来都是很难入睡的。而在这艘船上,他几乎就没有入睡过;尽管他不时会喝得不省人事。不过至少他没有做梦。短短一生,他已梦得太多。他梦到过各种傻傻的念头:爱情、正义、友谊、荣耀。也曾在梦中变得高大。一切都是空想,提利昂现在知道了。但是他还是不知道妓女的去处是哪里。

“妓女的去处”,他父亲曾经说道。这是他最后的话,可这是什么鬼话啊。

箭离弦而出,泰温大人应声跌下;提利昂·兰尼斯特只记得自己随后是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在瓦里斯身边。之前他肯定是爬下了那条巷道,爬过了两三百个扶梯,下到了橘红色余烬照亮的黑铁龙嘴中。可他什么也记不起来;除了箭离弦的声音和他父亲失禁时的臭味。他临死都有法子搞臭我。

瓦里斯将他领出了巷道,但直到显身黑水河畔两人都没有说话。黑水河,提利昂曾经在这里赢得了一场著名战役,也丢掉了一个鼻子。

侏儒转向太监说道:“我杀了我父亲。”那语调就好像在说“我踢到了脚趾头”。这位密报头领已扮成一个乞丐,穿着一件被蛾子蛀了洞的棕色粗布袍子,头罩掩住了光亮的胖脸和又秃又圆的脑袋。“你根本不该爬上那扶梯,”他的声音带着责备。

“妓女的去处”。提利昂警告过他父亲别提那两个字。如果我不放那一箭,他会当我的威胁是空气。他会把那支十字弓从我手里夺走,就像他从我怀里夺走泰莎那样。我杀他的时候他正在起身。

“我也杀了雪伊”,他对瓦里斯坦白说。

“你知道她是什么东西。”

“我知道。但是我一直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

“现在你知道了”,瓦里斯笑得不太自然。

我应该把那个太监也杀了。双手再沾上点血腥算得了什么?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没有拔出匕首。不是感激。瓦里斯把他从行刑官的剑下救了出来,但这不过是因为詹姆逼他这么做的。詹姆……不,最好别去想詹姆。

他找到了一个尚未开塞的酒袋,贪婪地嘬吸着,仿佛那是妇人的乳房。酸酸的红酒沿着下颚流下,浸湿了他入狱以来就一直穿着的脏稀稀的外套。整袋酒下肚,他才停了下来。脚下的舱板剧烈摇晃着;他试图起身,但舱板一个侧倾,他一头重重地磕在了床头。是场风暴,他意识到了;要么就是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醉得厉害。酒吐了一身,他却躺着没动,疑惑着船是不是快要沉了。

这是你的报复吗,父亲?上天的父神封你做了首相?“这就是弑亲者的报应”,他说道;舱外,狂风嘶吼。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就要那侍童、船长和其他人一起陪葬似乎不大公平,可是神明们有何曾公平过呢?

随即而来的黑暗将他整个吞噬了。


等到他再能动弹时,只觉得头痛欲裂。船在令人眩晕地打着圈子,船长在不停念叨他们已经靠岸了。提利昂叫他安静下来,这时一个高大的光头水手将他劈手夹在腋下,往货舱走去。提利昂在他腋下扭动着,无力地踢了踢腿。

在货舱里等着他的是一个空酒桶。这是个矮肥的小桶,即便对侏儒来说也很狭促。它的好处就是,提利昂在挣扎中尿湿了裤子。

他整个人被脸朝下地塞进了酒桶,双膝挤到了耳边。断鼻奇痒难忍,但是双手卡得很死,想挠也够不着。一顶对我来说合身的轿子,他想到。那些人钉上桶盖,然后把桶吊了起来。一路颠簸中,他能听到外面的喧嚣。每次撞击,他的头都会磕在桶底。酒桶朝下滚去,这世界也不停旋转。一阵突来的剧震让酒桶停了下来,也让他直想尖叫。又一个酒桶重重砸了上来,这一次提利昂咬伤了舌头。

虽然只持续了半个钟头,但这却是他毕生经历的最漫长的旅途。上上下下,滚滚停停,颠来倒去,接着又向前滚。木桶外人声鼎沸,有次还传来不远处马的嘶鸣。他发育不全的双腿开始抽筋,很快这剧痛就让他忘了脑中的轰鸣。

旅途的结束和开始一样,也是伴随着一圈令人眩晕的滚动和一阵颠簸。桶外传来陌生的交谈声,这是某种他听不懂的语言。有人开始敲击木桶顶部。盖子突然间打开了;光线涌了进来,还有清凉的空气。提利昂贪婪地大口吸着,试图想直起身来,却只是绊翻了木桶,随后滚到了硬邦邦的泥地上。

一个怪异的肥胖男子出现在他身形上方,留着黄色的八字胡,手握木槌和铁凿。他身上的袍子异常肥大,足够做顶比武大会上的帐篷。不过那原本就疏松的腰带散了开来,露出一个肥白的肚子和肥大的胸脯;双胸下垂得厉害,倒好像是覆着黄色粗毛的两袋油脂。这让提利昂想起了一头被冲进凯岩城海边洞窟中的死海牛。

那胖子向下看了看,笑了。“一个酒鬼侏儒”,他用维斯特洛的通用语说道。

“一头腐烂的海牛”。提利昂满嘴是血,一口唾在了胖子的脚边。这里是一个长长的地窖,光线很暗;拱形的屋顶,石墙上布着硝石斑。环绕他们的是一桶桶的葡萄酒和麦芽酒,足够让一个嗜酒的侏儒安然渡过今晚——或者渡过此生。

“你很无礼。不过我喜欢无礼的侏儒”。那胖子大笑的时候,全身的肉都在剧烈抖动;提利昂真担心他会倒下来把自己压扁。“你饿吗,我的小朋友?困吗?”

“我口渴”,提利昂挣扎着站了起来。“也很脏。”

那胖子嗅了嗅说道:“先洗个澡,正是如此。然后给你弄些食物和一张软床,好吗?我的仆人会办好的。”这屋子的主人把木槌和凿子放在了一旁。“我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只要是我那彼岸朋友的朋友,就都是伊利里欧·莫帕提斯的朋友。没错。”

只要是“蜘蛛”瓦里斯的朋友,我都只能将信将疑。


至少那胖子在洗澡这个承诺上做得不错。不过提利昂刚泡入热水,合上双眼,就很快沉沉睡去了。

他醒来时正赤身躺在一张羽毛褥床上。床垫又厚又软,感觉就象是被裹在云朵之中。他只觉得口干舌燥,而胯下之物也硬得象根铁棍。翻身下床,他找到一个夜壶,满意地呻吟着撒了一壶。

屋里很暗,不过百叶窗的窗叶间透着金黄的阳光。提利昂甩掉最后几滴尿液,一瘸一拐地走在产自麦尔的花纹地毯上。地毯很软,仿佛春天的新草。他笨拙地爬上靠窗的椅子,掀开窗叶,想看清瓦里斯和神明们究竟把他送到了哪里。

窗下是六棵樱桃树,细长的棕色枝条光秃秃的,将一个大理石池塘围在当中。水中站着一个赤身男孩,手握一把浪子短刃,摆着格斗的架势。他不过十六岁的模样,留着齐肩的金发,英俊而优雅。侏儒半晌之后才发现这只是座栩栩如生的彩绘石雕,不过那刀的反光倒像是出自真正的钢刃。

池塘那边是十二英尺高的砖墙,墙头装着一排铁刺。墙外便是这座城市:它围着一个港湾,仿佛一片砖瓦屋顶的海洋。他看见了一些方方的砖塔,一座红色的大教堂,还有远处山上的一所牧师大院。更远处,阳光在深海的海面上跃动。一些渔船正驶过港湾,白帆在风中招展;他甚至能看到靠岸的大船上那直立的桅杆。肯定有一艘是去冬恩的,或者是去海边的东哨所。不过他付不了船钱,也不是划桨的料子。也许我可以找份侍童的活,把我自己卖给那些水手来付这笔钱。

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这里连空气的味道都不一样。冷飕飕的秋风里有着奇怪的香料味;墙外街道的喧嚣远远传来,不甚分明。这听起来象是瓦雷利亚语,但他只能分辨出两成。他断定这里不是布拉沃斯,也不是泰洛西。光秃秃的树枝和空气中的寒意也排除了理斯、麦尔和沃兰提斯。


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提利昂转身便看到了那位肥肥的东道主。“这里是奔托斯,是吧?”

“正是如此。还能是其他地方吗?”

奔托斯。嗯,这不是君临,能说的也就这么多。“妓女会去哪里呢?”他脱口问道。

“跟在维斯特洛一样,这里的妓女也在妓院。你不会需要他们的,我的小朋友。从我的女仆中挑吧,没人敢拒绝你的。”

“奴隶?”侏儒的问题有些尖刻。

那胖子摸了摸一撇打了油的黄须,这举动在提利昂看来格外猥琐。“按照一百年前布拉沃斯施加给我们的条约,奔托斯是不允许有奴隶的。不过他们还是不会拒绝你的。”伊利里欧费力地微微鞠了一躬道。“不过现在,我的小朋友得原谅我。我有幸担任了这座伟大城市的总督,而亲王已经召集我们议事。”他一笑就露出满嘴乱糟糟的黄牙。“请随意游览这所宅子和地下室,不过千万别跑到围墙外面。最好别让任何人知道你曾经在这里。”

“曾经?我已经去了别处吗?”

“今晚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谈论这个话题。我的小朋友会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品尝美酒,然后制定伟大的计划,对吧?”

“是的,我的胖朋友”,提利昂答道。他想要用我来牟利。自由城邦的巨贾亲王们所关心的全是牟利。他的父亲大人曾轻蔑地把他们称作“香料战士和奶酪领主”。假如某天清晨,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发现侏儒死掉比活着更有利可图的话,他会在傍晚之前就被塞进另一个酒桶里。在那天到来之前,我最好已经离开了。他不怀疑会有这么一天:瑟曦是不可能忘记他的,即便是詹姆也会被父亲肚子上的那支箭激怒。


窗外,微风抚弄着那潭池水,在赤身剑客的周围泛起阵阵涟漪。这让他记起了泰莎抚弄他头发的样子;那是在他们婚后的那个假春,在他帮自己父亲的卫兵强暴她之前。逃亡途中,他一直在试图回忆这些卫兵的数目。也许你会认为他能记得起来,但并非如此。十来个?二十来个?还是一百个?他也不知道。他们全是成人,又高有壮;虽然对于一个十三岁的侏儒来说,所有的人都很高大。泰莎知道有多少人;他们每人给了她一枚银鹿币,她只需要数数银币就知道了。每人一枚银币,我给的是一枚金币。他的父亲坚持要他也付钱。兰尼斯特总是有债必还的。

那总督曾邀请他游览这所宅子。他在一个镶着青金石和珍珠母的箱子里找到了一些干净衣服,费力地往身上套着,这才意识到这是些小孩的衣物。衣服有点霉味,但质地不错;不过腿部太长,袖子太短,如果他能想法把领口系上的话,脸一定会青得跟乔佛里的一样。但是至少它们没有呕吐物的恶臭。

提利昂的游览是从厨房开始的,在那里他自己动手吃了些奶酪、面包和无花果。厨房里的两个胖女人和一个侍童都警惕地注视着他。“早上好,美丽的女士”,他鞠了一躬说道。“你们碰巧知道妓女的去处吗?”没有得到回答,他又用瓦雷利亚官话重复了一遍,不过用“高级妓女”替掉了“妓女”。这一次,那个年轻一点、胖一点的厨师冲他耸了耸肩。

他不知道如果自己抓住她们的手,把她们拖进卧室的话,她们会怎么做。没人敢拒绝你,伊利里欧曾这样声称;但是提利昂可不认为他指得是这两个。年纪小点的那个妇人都可以当他妈了,那个年长的则可能是她的母亲。她们都和伊利里欧一样胖,乳房比他的头还大。我可能会被肥肉给憋死,他想道。死也有更糟糕的死法;例如他的父亲大人的死法。我应该让他死前给我拉点金子。也许泰温大人在认同和亲情方面很是吝啬,但在金钱方面却总很慷慨。如果有什么东西比一个没有鼻子的侏儒更可怜,那就只能是一个没有鼻子的穷鬼侏儒。

提利昂把胖女人留给了面团和罐子,转身去搜寻昨晚伊利里欧放他出来的那个地窖;这倒不是件难事。地窖里的酒足够让他醉上一百年;甜甜的红酒产自河湾,酸酸的红酒来自冬恩,奔托斯的酒是淡淡的琥珀色,麦尔的蜜酒则是幽幽的碧绿,这里有三十多桶青亭岛的金色美酒,甚至有些佳酿还来自颇有传奇色彩的东方,来自暗影之地附近的弥林、夸释和阿塞。提利昂最后挑中的是一桶烈酒,标签上说是珍藏于冉斯福特·雷德维恩领主,也就是现任青亭岛领主的祖父。这酒入口柔和,但劲头十足;色泽深紫,在幽暗的地窖里近乎浓黑。提利昂倒了一杯,然后又灌了满满一壶,准备带到那几棵樱桃树下品尝。

他出错了门,结果再也找不着窗外的那个池塘;不过这倒不打紧。宅子后方的花园同样也很怡人,而且宽敞得多。他品着美酒在花园中游荡了一阵。这院墙可以让任何真正的城堡都相形失色;不过墙头那些装饰性的铁刺少了人头的点缀,光溜溜的甚是怪异。提利昂想象着他姐姐的人头插在上面的样子:金发中露出焦油,苍蝇嗡嗡地在她嘴里飞进飞出。他决定应该让詹姆享受她旁边的那根铁刺。没错;任何人都不能插在我的哥哥和姐姐之间。

有绳子和爪钩的话,他应该能翻过这院墙。他的双臂很有力,身体也不重。单有绳子的话,他也能够到那些铁刺,然后翻过墙去。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根绳子。

游荡的时候他发现了三个大门:带着警卫室的正门,犬舍旁的后门,还有掩在一丛淡绿色常春藤后面的园门。园门上了铁链,其他两个都有守卫。这些守卫身材饱满,脸光滑得象婴儿的小屁股,每人都带着一顶有刺的铜盔。提利昂一眼就认出这是些太监,传闻也告诉他这是哪一类人。相传他们没有痛感,无所畏惧,对主人至死效忠。如果我有几百人的话倒可以好好利用,他想到。真是遗憾,我没成乞丐之前竟然没想到这一点。

他沿着一条游廊前行,穿过一个尖顶拱门,来到了一个盖着瓦的庭院之中。院里一个女子正在井边洗着衣服。她看上去和他年纪相仿,暗红色的头发,宽脸上长着不少雀斑。“要来点酒吗?”他问道。那女子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他。

“我没酒杯给你用,咱们得共用一个杯子。”洗衣女继续拧着衣服,然后一一晾了起来。提利昂提着酒壶在一张石椅上坐下。“告诉我,我能相信伊利里欧总督多少?”这名字让她抬头看了看。“就这么点么?”低声笑着,他架起一条发育不全的腿,喝了口酒。“不管这个奶酪贩子想让我干什么,我都很厌恶。不过我怎么能拒绝他呢?也许你能把我藏在裙下带出去?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哦,我甚至会娶你。我已经娶过两个妻子了,三个也不打紧吧?啊,但我们住哪里呢?”他冲她笑了笑;对于一个只剩半个鼻子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他最迷人的微笑了。“我有个外甥女在阳戟城,我跟你提过吗?有弥赛菈,我就可以在冬恩添不少乱子。我可以让我的外甥跟外甥女开战,那不是很滑稽吗?”

洗衣女晾起一件伊利里欧的外套,那尺寸大得可以做风帆。“你很对,我应该对如此邪恶的念头感到羞耻。我最好还是去长城。他们说,当你加入守夜人时,一切罪恶就都洗清了。不过我害怕他们不会让我带上你,小甜心。守夜人里是没有女人的,夜里没有长着雀斑的可爱妻子来温暖你的被窝,只有寒风、咸鱼和淡啤酒。小姐,你觉得我身着黑衣的话会显得高点吗?”他又倒了杯酒说道。“你觉得呢?去北面还是南面?我应该为以前的罪行赎罪,还是再犯些新的罪行?”

洗衣女最后看了他一眼,便拎起篮子离开了。好像我的妻子都不会呆太长,提利昂想道。他的酒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空了。或许我该跌跌撞撞地回到那个酒窖去。不过那烈酒已经让他发晕了,而且通往酒窖的石梯很陡。“妓女会去哪里?”他冲着那些在风中啪啪作响的衣物问道。或许他早该问问那个洗衣女。不是影射你是妓女,亲爱的,但或许你知道她们会去哪里?或许他更早该问问他的父亲。“妓女的去处”,泰温大人曾这样说。她爱我。她是佃农的女儿,她爱我而且嫁给了我,她把她的信任给了我。空空的酒壶从他手中滑落,滚到了院子的另一头。

提利昂苦笑着站起身来去拣酒壶,却瞥见一块开裂的地砖中长着几朵蘑菇。淡白色的伞上有不少斑点,伞下则是血红的经络。侏儒摘下一朵嗅了嗅。美味佳肴,他想到,或是致命毒药。但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不能两者都是呢?他还没有勇猛到能以刀切腹的地步,不过尝一口蘑菇倒不是那么难。他注意到这丛蘑菇一共七朵;或许七神是要向他传递什么消息。他拔起这些蘑菇,拽过一只晾着的手套细细包住,然后塞入衣袋之中。这翻折腾让他头晕目眩,所以只好爬回石椅,卷着身子闭上了眼。


再次睁开双眼时,他已回到了卧室,全身陷在那张软软的羽毛褥子里。一个金发女孩正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说道,“你该洗澡了。伊利里欧总督等着你一小时后共进晚餐。”

提利昂靠着双枕,两手抱头。“是我在做梦,还是你真的是讲通用语?”

“是的,大人。我被卖到这里取悦国王。”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长着一双蔚蓝的眼睛。

“你肯定做得不错。我要一杯酒。”

那女孩替他斟了一杯。“伊利里欧总督让我替你撮背,给你暖被窝。我的名字——”

“——跟我没关系。你知道妓女会去哪里吗?”

她脸红了。“妓女是为钱卖身的。”

“或者为了珠宝,为了锦衣,或者为了城堡。不过她们会去哪里?”

那女孩对这个问题很是不解。“这是个谜语吗,大人?我不怎么会猜谜。你能告诉我答案吗?”

不能,他想道;我自己也恨猜谜。“我不会告诉你什么。最好你也一样。”你唯一能让我感兴趣的地方是你两腿之间,他差点就脱口而出。话都到了嘴边,但不知怎地竟没出口。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诉自己,只是一个以为我在玩猜谜游戏的小傻瓜。说实话,他对她的私处也没有多大兴趣。我一定是病得不轻,要不就已经死了。“你刚才说洗澡吗?带我去吧。我们不能让那位伟大的奶酪商人久等。”

洗澡的时候,那女孩替他搓了脚,擦了背,还梳了头发。接着在他的小腿上涂了些闻起来甜甜的药膏,以减轻疼痛;然后替他穿上一条带霉味的深紫色裤子和一件镶着金边的蓝色天鹅绒上衣,仍旧是小孩的衣物。“大人晚餐后需要我吗?”她替他系鞋带的时候问道。

“不。我对女人不感兴趣了。”婊子。

让他气闷的是,那女孩完全误解了他的失望。“如果大人喜欢男孩的话,我会替你安排一个。”

大人只喜欢他的妻子。大人只喜欢一个叫泰莎的女孩。“除非那男孩知道妓女的去处。”

那女孩绷紧了嘴。他意识到她的憎恶,不过这憎恶还比不上我对自己的憎恶。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怀疑,他玩过的女人一见他的样子都会心生厌恶,但至少别人还能装出一副脉脉温情。少许坦白的厌恶或许倒挺新鲜,就像喝多了甜酒以后来一杯酸酒。

“我想我改变了主意”,他说道,“在床上等着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别穿衣服。我想我会醉得脱不了你的衣服。闭上嘴巴,张开双腿,我们会玩得很尽兴的。”他色迷迷的看了她一眼,希望能看到一丝害怕的神色,但得到的只有极度厌恶的表情。没人会怕一个侏儒;就连当初提利昂手持十字弓的时候,泰温大人也没有害怕。“你被干的时候会呻吟吗?”他问那侍女道。

“如果能让大人高兴的话。”

“或许勒死你会让大人高兴。我就是那样处置我的上一个婊子的。你认为你的主人会反对吗?当然不会。你这样的人他还有一百多个,可我只有一个。”他咧嘴笑了;这一次,他得到了想要的恐惧。


伊利里欧正靠在一张软椅上,大口吃着木碗里盛的辣椒和珍珠洋葱。他的眉毛上挂着不少汗珠,胖脸上闪着一双猪眼。他挥动双手的时候,只见一堆珠宝在跳动:有玛瑙、翡翠、碧玺、黑玉、碧玉,有猫眼石、虎睛石、红宝石、蓝宝石、紫水晶,还有一颗黑珍珠和一颗绿珍珠。他的戒指足够我好几年的生活,提利昂心道,不过要把杀猪刀才取得下来。

“过来坐下,我的小朋友”,伊利里欧招手让他过去。

侏儒爬上了一把椅子。对他来说,这椅子太大了;这张铺着垫子的宝座原本是要容纳总督那肥实的臀部,粗实的椅脚也是要承受他的体重。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他生活的世界已经太大;而在伊利里欧·莫帕提斯的宅子里,这一切更是大得离谱。我是猛犸象窟里的一只老鼠,他心道,不过幸好这只猛犸象有个不错的酒窖。想到这里,他不觉有些口渴,于是叫了杯酒。

“我派给你的那个女孩,你还满意吧?”伊利里欧问道。

“如果我需要女人,我会提出来的。我少了个鼻子,可没少张嘴。”

“如果她没能让你满意的话……”

“该做的她都做了。”

“希望如此。她是在理斯训练出来的,那里的人有一种爱的艺术。而且她会说通用语。国王对她非常满意。”

“我是个弑君者,你没听说过吗?”提利昂坏笑着喝了口酒。“我可不要什么国王的旧货。”

“如你所愿。我们开饭吧。”伊利里欧拍了拍手,侍从们立即忙活起来。

先上的是一道螃蟹和安康鱼熬的汤,以及一份鸡蛋和莱姆果的凉汤。接着上来的有蜜制的鹌鹑、羊羔的腰肉、酒泡的鹅肝、奶油烹制的萝卜,还有一份乳猪。这些菜的样子全让提利昂倒足了胃口。出于礼貌,他强迫自己尝了一勺凉汤;谁知一口下去,他竟然控制不住食欲了。那些厨师或许是又老又胖,不过活却做得很棒。即使在宫廷宴会上,他也从没吃得如此津津有味。

他一面把只鹌鹑啃个精光,一面向伊利里欧询问今早议会的事情。那胖子耸了耸肩说道:“东面有些麻烦。阿斯塔泊陷落了,弥林也一样。早在这里还是个新兴世界时,那些奴隶城市就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乳猪是切好的;伊利里欧拿了一块,蘸了些梅子酱,用手抓着就吃开了。

“奴隶湾离奔托斯很远”,提利昂用刀插起一块鹅肝说道。没人受的诅咒能和弑亲者相比,他微笑着提醒自己。

“是这样”,伊利里欧也同意,“不过这世界本是一张大网,触一发便能惊动全局,所以没人敢轻举妄动。”他又拍了拍手说道:“来,吃菜。”

陆续送上的菜有填着无花果的鹭鸶、用杏仁奶泡过的小牛肉饼、奶油烹制的青鱼、糖拌的洋葱、臭烘烘的奶酪、几盘蜗牛和杂碎,还有一只带着毛的黑天鹅。提利昂没有碰那道黑天鹅,因为那令他想起和姐姐共进的一次晚餐。不过他倒是吃了点鹭鸶、青鱼和几个甜甜的洋葱。每次喝完酒,都会有侍从替他满上。

“对你这样的小身板来说,你的酒量很大了。”

“弑亲是件枯燥的事,它会让人口渴。”

那胖子的眼睛闪闪发光,就像他手上的宝石。“维斯特洛有人说,兰尼斯特大人的死不过是个好的开始。”

“他们最好别让我的姐姐听到,否则就会发现自己少了条舌头”,侏儒把一条面包掰成两半说道,“而且谈到我的家族时,你最好小心,总督。不管是不是弑亲者,我仍然是头狮子。”

这话似乎给了那位奶酪领主无穷的乐趣。他拍了拍肥实的大腿说道:“你们这些维斯特洛人都是那样。在一块丝绸上绣只猛兽,转眼间你们就都成了狮子、巨龙或者雄鹰。我可以带你去找一头真正的狮子,我的小朋友。亲王的动物园里有一大群。你愿意跟它们分享一个笼子吗?”

提利昂不得不承认,七国的领主们确实太过看重他们的族徽了。“很好”,他让步道,“兰尼斯特不是什么狮子。但我还是我父亲的儿子,另外要杀詹姆和瑟曦也得由我来杀。”

“真是奇怪,你竟会提到你那美貌的姐姐。”伊利里欧吃了只蜗牛说道。“太后已经承诺,只要有人能带去你的人头,不管他的出身多么卑贱,都能受封为领主。”

提利昂所想的也不过如此。“如果你打算要她兑现承诺的话,让她也为你张开双腿吧。我最好的东西来换她最好的东西,那才是公平交易。”

“我倒宁愿要跟我等重的黄金。”那个奶酪贩子放声大笑;提利昂真担心他会笑破肚子,把他的客人淹死在一堆还没消化的鳗鱼肉和羊杂碎之中。“凯岩城所有的黄金,干嘛不做?”

“我会给你所有的黄金”,他说道,“但凯岩城是我的。”

“正是如此。”总督掩着嘴打了个大大的饱嗝。“你认为史丹尼斯国王会给你吗?据说他可是个恪守法律的国王。他完全可能把凯岩城给你,不是那样吗?你的哥哥已经披上白袍,所以按照维斯特洛的任何法律,你都是你父亲的继承人。”

“史丹尼斯也许会给我凯岩城”,提利昂承认道,“不过弑君和弑亲会有些小问题,他会因此砍掉我的脑袋。我现在已经够矮了。不过你怎么会认为我会投靠史丹尼斯?”

“你还有什么其他理由要去长城吗?”

“史丹尼斯现在在长城?”提利昂揉了揉鼻子说道,“该死的七重地狱,史丹尼斯正在长城做什么?”

“正在冻得发抖,我想的话。冬恩要暖和点。也许他该乘船去那里。”

提利昂开始怀疑某个长着雀斑的洗衣女并不象她装的那样,对通用语一窍不通。“碰巧我的外甥女弥赛菈在冬恩。而且我在犹豫是不是要她做女王。”

侍从替二人各盛了碗浸在甜奶油中的黑草莓。伊利里欧笑着说道:“这个可怜的孩子怎么得罪过你?你会希望她送命?”

“就算是弑亲者也不用杀光自己的亲人”,提利昂的语带受伤地说道,“我说的是让她称王,不是让她送命。”

那个奶酪贩子舀起一勺草莓。“沃兰提斯有一种钱币,一面是皇冠,一面则是死神头像。这是在同一枚硬币之上的。让她称王就是让她送命。冬恩或许会为弥赛菈而战,但是仅靠冬恩是不够的。如果你真的象我们那个朋友声称的那样聪明,你是知道的。”

提利昂重新审视着这个胖子。这两点他都说得对:让她称王就是让她送命,我也是知道的。“我现在只剩下些徒劳无功的办法了。至少这个办法会让我的姐姐哭得更伤心。”

伊利里欧总督用他肥胖的手背擦了擦嘴上的奶油。“通往凯岩之路不会途经冬恩,我的小朋友。它也不和长城同道。但我告诉你,这条路是有的。”

“我是一个已被定罪的叛徒,弑君弑亲之人。”这番关于道路的话让他有些恼怒。他认为这是个游戏吗?“一个国王所做的一切会被另一个国王完全推翻。我的朋友,在奔托斯我们有位亲王。舞会和晚宴时他高高在上,出巡时他坐着黄金和象牙的大轿。他身前会有三位掌礼官员,分别带着象征贸易的金天平,象征战争的铁剑和象征司法的银鞭。”伊利里欧双手撑着桌子,俯身过来。“不过如果收成很糟或是战争失利的话,我们就会割断他的脖子,以此平息神怒。然后再从四十个家族中挑选新的亲王。”

提利昂从半截鼻子中哼了一声。“记得提醒我千万别当奔托斯的亲王。”

“你们七国之地有什么不同吗?现在的维斯特洛没有和平,没有公正,没有信念……很快也会没有粮食。当人们忍饥挨饿,厌倦恐惧的时候,他们会寻找一个救世主。”

“也许他们会,但如果他们只能找到史丹尼斯的话……”

“不是史丹尼斯。也不是弥赛菈。而是另有他人。”那满嘴黄牙的笑口裂得更开了。“另外一人。比托曼强大,比史丹尼斯温柔,比弥赛菈这女孩更有称王的资格。一个远渡重洋,来为流血的维斯特洛疗伤的救世主。”

“很棒的措辞”,提利昂不为所动地说道,“不过措辞跟空气一样。这个混帐救世主到底是谁?”

“一条龙。”那个奶酪贩子看到了他脸上的反应,大笑起来。“一条有三个头的龙。”
Posted: 2009-08-11 10:53 | 9 楼
两仪剑
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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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引用第3楼楼兰故衣于2009-07-18 16:55发表的  :
谢天谢地,爱莉娅不是珊莎。昨晚看完最后一本,爱莉娅她。。。。于是放声哭了好久。在坑里祈祷爱莉娅的未来不是沉重的。

我一直很期待小指头对珊莎的养成计划最终会造就一个怎样的人。

现在又继续期待丹妮莉丝+提利昂,这一对的组合应该是战斗力很强的,如果再加上囧恩……啊哈!

还有伟大的瑟曦的结局……
Posted: 2009-08-18 20:25 | 10 楼
不似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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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还没看完,先不看这些,单纯来顶一下 囧恩 这个名字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Posted: 2009-09-10 17:53 | 11 楼
bbs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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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 I

龙骑士城堡 9898485、peryton译


我们到了吗?布兰在心中问,却又不敢出声询问。一片又一片树林被他们甩在身后,橡树、松树、万年青。布兰始终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树枝几近在他的头顶擦过。还有多远啊?三眼乌鸦怎么还没出现?

阿多的一只眼睛被冻住了,他只能靠一只眼睛看路。他手中握着从临冬城带来的那柄锈迹斑斑的古剑,从拦在他身前的树枝中开出一条道来。积雪已经埋到了膝盖,冰霜覆盖着他的胡须。

布兰意识到,气氛从进入鬼影森林开始就改变了。再没有人像在长城南方时那样说笑了。这里陪伴旅途的只有沉默。

那匹麋鹿走在布兰前面,鹿角上也挂着冰霜。身着黑衣的苍白向导骑跨在麋鹿上,他的手冷硬如钢。向导的黑斗篷下披着链甲,黑色的羊毛围脖遮住了他的面容。梅拉抱着玖健坐在他身后,尽力为他取暖,在姐姐怀抱里,后者显得愈发瘦小和脆弱了。夏天一瘸一拐地跟在队伍最后,它还挂着后冠镇的箭伤。严寒似乎也越过了冰原狼的一身黄毛。

布兰先后上了夏天与阿多的身。阿多对附身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因为他已认出在他体内的人是布兰。但布兰总觉得阿多的身体不如夏天的身体舒服。布兰能感觉到,夏天很好奇如果他将麋鹿扑倒会如何,冰原狼正为麋鹿皮毛下的热血垂涎欲滴。

群鸦在他们身边盘旋。昼间,六只与他们作伴,其余的则在队伍前后与后方梭巡。到夜晚,所有乌鸦都会归来。乌鸦是麋鹿向导的眼与耳。麋鹿突然停下,向导随后一跃而下。“跟在我们后面”,他说。

“是狼群吗?”布兰知道有一群狼跟在他们身后。它们还在揣测他们有多饥饿,有多困乏。每晚,布兰都能听到狼号,一声又一声,越来越近。他们已是群狼猎物。

“不”。向导说,是人在跟踪他们:“但我会解决的。”

梅拉想和他同行,但她必须和布兰呆在一块。“必须保护男孩。”向导“冷手”说,随后告诉他们必须向北,找到湖畔边一个渔村。他们需在那里等候他。

布兰意识到,现在的玖健和他们一样迷茫与无助。他已经不再是城墙南面那个严肃的小祖父了。

向导徒步离开了。梅拉问道:“人?什么人?野人吗?”冷手没有回答。

离开向导的队伍继续前行。他们渡过了一条河。梅拉抱怨说这条河他们已经渡过四次了。布兰认为河流蜿蜒曲折,渡过四次也很正常。梅拉又接着抱怨向导:“他的秘密太多了。他到底是谁?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从来不进食,也从来不睡觉,貌似他也不需要取暖。”布兰想起在夜里,众人总是蜷在一起互相取暖,向导从来都位于人群之外。

布兰在四周寻找乌鸦,但它们不在,这给了他说出心里话的勇气。他发现向导的围脖并未被冰霜覆盖,这说明他根本不呼吸。其他人都从他们的嘴里呼出蒸汽。

接着他又回想起了在临冬城,当他被老奶妈报上床时所听到的关于城墙北面古灵精怪的故事。布兰注意到向导穿着类似守夜人的黑衣,但他会不会恰好是一个怪物,要把他们带到其他怪物中间呢?

梅拉继续:“为什么我们要去见三眼乌鸦?为什么三眼乌鸦不能来找我们呢?它不是会飞嘛?”他们在结冰的湖畔上走着。只要有可能,麋鹿总要在树丛中穿行,它的肩膀上积了和布兰一样高的雪堆。寒风撕扯着他们的衣服,将雪沫吹进他们的眼睛。

太阳开始落山。黑夜总来得很早。布兰察觉到,每个白天总比昨天更短些。梅拉对此忧心忡忡:“我们早该到村子了。这下我们得在夜里赶路了。”阿多越发乏力。布兰担心即使阿多这样的人现在也会精疲力竭。他考虑到夏天或许能找到村子,于是进入了冰原狼的身体。感官瞬间变得灵敏了,他听到了森林里的声音,闻到了麋鹿那诱人的香气。布兰嘱咐夏天不理麋鹿,开始奔跑。冰原狼朝前方奔去。

他跑过树林,跑下山丘,边四处张望,边发出长号。终于,他闻到了属于人类的气味。灰烬,熄灭的火堆。“那边!”布兰喊道:“跟着夏天。”

月亮出现了,不久后他们找到了渔村。村子被大雪覆盖,他们差点走过头。前几天,玖健已经犯过一回错误,把雪下的一具死尸误认为一所房子,他们挖开来却一无所获。

村子里有一打被雪覆盖的棚屋,一个长厅。就和以前遇到的野人村落一样,空空如也。布兰期望能找到些野人留下的食物,但这只是一厢情愿,所有村子都空空荡荡。布兰还是乐观的认为,至少他们有了一个屋顶。他们都走进长厅,躲避在那里。

麋鹿打破冰冻的小溪喝水。夏天没有进长厅,跑去狩猎。“不要碰麋鹿,”布兰警告它。

长途跋涉让他们饥肠辘辘,精疲力尽。玖健越来越虚弱。梅拉说:“玖健,你必须吃点东西。”

“晚一点,我累了。今天还不是我的死期。碎橡子?那只会让我更难受。让我一个人呆着吧。”他们从南方带来的食物十天前已经吃完了。自从三天前梅拉抓到一条鱼后,他们只能靠生鱼和橡子充饥。捕猎之后梅拉常常被冻僵。

他们吃完碎橡子做的晚饭后,梅拉打磨起她的匕首,阿多坐在门边,嘟哝着“阿多”。“我们不敢生火,”冷手曾经警告道,“森林并不空荡,我们不知道火光会从黑暗中引来什么东西。”

在森林里,夏天闻到杀戮的气味。布兰滑入他的体内。有血腥味,但不是麋鹿,也不是鹿。别的东西。夏天循着这味道追踪过去。他一度失去线索,后来又找到了它,最终发现了这气味的源头。

有狼的声音,以及小便和死去肌肤的味道。他必须为食物而战。三头狼正在进食。一头母狼咀嚼着一只靴子腿,半条腿仍套在靴子当中。一头衰老的独眼公狼和一头年轻的公狼正在吃一具开膛的尸体的内脏。不到五具尸体,有些没有头。狼撕碎了他们。他们的眼睛也都没了,被啄掉了。

那些仍旧有头的尸体有着厚厚的胡须,上面都是冰渣。他们都穿着黑色衣,布兰意识到,那是守夜人的黑衣。其中一个人缺了一只手,只剩陈旧的残肢。(注:这可能是守夜人的叛徒Ollo Lophand。)

年轻的狼后退,和夏天拉开距离,他是尾。老狼上前挑战,他是头。他们的目光相遇。座狼。他们搏斗,厮咬,翻滚,身上双双留下新鲜的血液。另外两头狼转着圈子。这是一场漫长的战斗。老狼不会轻易认输。最终,老独眼狼屈服了。夏天从老狼身上抬起他的腿。其他狼也屈服了。这个小团体是他的了。不,我在什么地方还有另一个团体。布兰想起他的另一个族群:史塔克的狼。

夏天开始吃这些守夜人。一丝负罪感掠过他心头。但他还是咬开他们的喉咙,因为他饿了。突然,他感觉到皮肤的温暖……明亮。布兰醒过来,梅拉已经生起一堆火。

向导已经回来了,他找到了一头母猪。梅拉在火上烘烤它。阿多吃的很开心,肉汁流过他的手指。玖健也在吃,小口小口的啃咬着。向导站在门口,一只乌鸦蹲在他肩膀上,四处张望。他怕火,布兰想。

“我记得我们说不能生火?”布兰问。“墙壁会遮住它,而且黎明快来了。”冷手答道。

“你杀了谁?野人么?”布兰问。“敌人。”向导说。“他们曾经是守夜人!”布兰叫道。“他们是敌人。”冷手回答。

“他们曾是你的兄弟。你的乌鸦却啄出了他们的眼睛。”布兰释出他的怀疑。“为什么你的手是黑的?”

向导回答:“一旦心脏停止了跳动,血液就会凝固。”

“让我们看看你的脸,”梅拉要求道。

布兰喊:“他是个死人,梅拉。怪物不能通过长城!他让胖子山姆来找我们!他不能通过长城!”

梅拉盘问道:“谁派你来的?谁是三眼乌鸦?”

“一个巫师,最后的绿先知,随便你怎么称呼他。”

外面的树上落满尖叫的乌鸦。“他是个怪物。”布兰说。

梅拉问她的弟弟:“玖健,你梦见这个了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玖健答道,“跟着他。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了,现在不能回头。我们不能回到长城。我们要么跟着一个怪物,要么就会死。”




bbsriver附注:1、据ccxx说明,本节并非马丁的亲笔,而是爱好者根据马丁在世界幻想大会朗读的章节而记录的。因此只能观其大意。

2、英文原文见:http://www.cndkc.net/bbs/viewthread.php?tid=34677&page=1&fromuid=49093#pid408813,我转贴时对译文做了少量订正。
Posted: 2009-10-04 01:35 |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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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转贴]《冰与火之歌》第五卷:《丹妮莉丝》+《琼恩》+《臭佬》+《提利昂》+《布兰》(转自龙骑士城堡 ..

小白的番外--丹尼的判决的简略山寨

1。旧奴隶控告之前奴隶主霸占其新娘。判决旧奴隶主有罪,同时宣布因为之前颁布免罪令,所以不能给予相应的惩罚。但是所有的控诉都会被记录在案,并且作出永远的公布(当然会省略受害一方相关,只是公开犯罪一方的姓名和“功绩”),如果想不出在公布之中,贵族和奴隶主们必须无条件出资(具体数额另外制定)协助城市的战后重建,以及为无家可归等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
2。被奴隶杀了父母的小男孩。不急着给他答复,留他下来一起晚饭,安排一个房间给他住下来。让手下先帮其寻找适合的新家。奴隶占领的房子要归还孩子,至于奴隶们是否犯罪要看是否在大赦令的时间范围内,派人去查证(其实就是拖,好吧,我承认,我派的人手不会足够而且需要有确凿的证据,严重影响这类案件的处理进度,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有希望给予受害人以及时间可能带来的仁治的影响)
3。龙吃人。这个是最大一个难题,既然是这样,也没有别的办法。马上叫手下连夜在城堡广场旁边建造一间足够坚固的大房子,可以把龙关进去的;再安排军官手下在列兵里找出再战斗中被龙救下的小兵;第三,安排明天中午在城堡广场开一个城民大会,说女王有重要演讲,希望城民都来参加。
好了,晚上好好睡一觉吧。第二天早上把龙引进去,然后------关起来!!
中午穿上漂亮的衣服而不是那套笨拙的女王服,戴上佩剑去城堡展开演讲。出场人物包括苦主还有被龙救下的小兵,内容当然是龙的破坏还有龙的功绩。巴拉巴拉之后,很好,就说我是不能处决龙的,然后拔出佩剑,砍下自己的左手交给苦主....(所以要穿上漂亮的衣服,所以大房子要建在城堡广场旁,让龙也看看)和苦主说,虽然一只手换不会他亲人的性命,但是王国将来的安全需要龙,龙除了挽救士兵还会挽救城里的所有老百姓,以后会对龙加强教育..然后,可以昏倒过去了。。。
...
既然龙吃了人
既然作为龙的主人
于理这样是应该的
于法这个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于政只是个很好的宣传手段
于情...国王的话...这就是情
于战,丹尼不是冲在最前面的马超,少一个左手也没啥影响
....


好了,这个是小白山寨。。。
如果你要拍砖,希望你有你自己的解决方案
Posted: 2009-12-15 23:58 | 13 楼
躲不开的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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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转贴]《冰与火之歌》第五卷:《丹妮莉丝》+《琼恩》+《臭佬》+《提利昂》+《布兰》(转自龙骑士城堡 ..

鸡毛兄,龙是不能被束缚自由的,龙的设定是如果没有空间束缚,会无限成长(贝勒里恩(老)长到能一口吃掉牛,活了200岁),一旦被束缚(比如最简单的,困房子里(这事儿在学城建议下龙家做过))就会导致其生长极限被限制,个头变小,这也是龙族灭亡的最大间接原因(最后一匹活龙死于“龙祸”在位期间,就是因为这个,它的两头子嗣均为畸产,活了不到一年)。这事巴利斯坦也对丹妮提到过所以她从来不会关她的龙
Posted: 2010-01-17 15:09 |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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