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对阿里巴巴“二选一”的垄断行为,实施182.28亿的罚款。
182.28亿!天啊,什么概念?
如果你年薪100万,不眠不休、不吃不喝,把所有钱都存下来,182亿需要存1万8千年!整个中华文明上下5000年,给你用3次,都不够挣到182亿。
那这182.28亿,有零有整的,是怎么算出来的?有依据吗?
这笔罚金,是这么算出来的:4557.12亿元(阿里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 x 4%(罚款轻重程度) = 182.28亿(罚金)。
市场监管总局:我的罚款原因,是有理的(二选一);我的罚款金额,是有据的(年收入的4%)。
了解。可是这么大笔钱,阿里认吗?
阿里回复: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诚恳接受,坚决服从。阿里认了。诚恳接受的是“罚款理由”,坚决服从的是“罚款金额”。
一旦阿里认了,其他互联网公司立刻慌了,加班开会,研究如何避免成为下一个。
那么,到底什么是二选一?为什么二选一,会遭到如此重罚?
今天,我们梳理一下二选一的由来,以及它背后的“大哥逻辑”。
2019年6月,格兰仕微波炉发布声明,称其高管在5月28日受邀拜访了拼多多后,第二天起,天猫专卖店的搜索量,就从每天近2万人下降到200多人。6月6日开始,甚至在天猫搜索“格兰仕官方旗舰店”,无搜索结果。据说,格兰仕因此积压货物20万件,白白损失了1亿多元。
这就是二选一。二选一,是三选一,四选一,五选一等等的统称,本质是“独家合作”。想和我合作,就请和其它人断绝来往。
既然是独家合作,当然不只是在拼多多和阿里之间二选一。而是在所有平台,包括京东,唯品会,当当网等等当中,只能多选一。
其他平台当然不服。2015年,京东起诉阿里,称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合作品牌不得参与京东的618、双11活动,甚至不得在京东开设店铺。京东要求阿里停止“二选一”,并赔偿10亿。2019年,拼多多、唯品会提出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六国联合想灭秦。
阿里毫不畏惧。2019年10月,阿里公关主席王帅发微博回复(大意):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你们忘了,你们自己也搞二选一。我们投入了大量资源,当然有理由要求商家对等投入。谁最有诚意,就向谁倾斜。自古商业逻辑皆如此。
非常霸气。但是,到底阿里可不可以二选一呢?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只惩罚阿里?那么多小平台也在做,为什么不惩罚?
因为阿里,是大哥。有些事情,小弟能做,大哥不能做。这些事情,如果小弟做了,只会伤害自己;但如果大哥做了,就会伤害社会。这就是“大哥逻辑”。
一条街上,有10家米店。你想把自己种的米,卖给其中一家店。店主说,可以。但如果想和我合作,就不准把米卖给其它9家。合作,还是不合作,你选吧。
你可能会选A:我才不呢,我要和更多的米店合作,谁知道你卖得好不好,我不在一棵树上吊死。你也可能选B,倒是也行,和一家合作更省心,反正我的米也不多,省得麻烦。
你怎么选?
你“怎么选”,其实不重要。那是你的自由。重要的是,你“有得选”。只要你“有得选”,这10家米店,就会彼此竞争,来赢取你的选择。
但如果,这10家米店中,其实有9家店是一个老板开的呢?
那这个老板,就是“大哥”。这位大哥,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你看似还是可以“选择”。但是,选1,就要放弃9。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这个成本,导致所有其它选项,毫无意义。实际上,你在众多选择中,已经没有选择。
大哥要求你在他和所有其他人之间做“独家合作”的选择,本质就是消灭选择。
大哥很不服。我也付出了劳动,我也投入了资源。凭什么不能要求独家?因为你是大哥。所有人都可以二选一,只有大哥不可以。因为,你有“市场支配地位”。
阿里是家好公司。今天,他有错就认,挨打立正,花182亿,买下了一个认知:有些小弟能做的事情,大哥不能做。因为,你有市场支配地位,因为你是大哥。
你想做大哥吗?
请收下阿里用182亿,买来的这个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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